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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是广大考研学子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招生专业目录包含了招生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学习方式等具体信息,以下是考研派为大家整理的2021沈阳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点击下列链接即可查看:2021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附:沈阳师范大学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pdf

第一章

第一条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文件精神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章招生人数
第二条本章程及专业目录中各院(部、所)所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为2021年的预计数(含接收全日制推免生),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2021年研究生招生规模为准。我校将保留根据国家下达的规模以及各专业上线生源情况对各专业招生人数进行调整的权力。
第三章招生类型
第三条2021年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学位类型包括:学术学位、专业学位。报考学习形式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报考就业形式包括: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
第四条  我校无“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不招收该专项计划研究生。
第四章报考条件
第五条 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我校体检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以录取通知书报到时间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六条 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我校现有法律、社会工作、教育、体育、汉语国际教育、应用心理、翻译、新闻与传播、公共管理、旅游管理、艺术等专业学位招收硕士研究生。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的(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的各项要求。
第五章报 
第七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第八条 报名点的选择: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第九条 报名流程及要求:
(一)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注:通讯地址主要用于录取当年寄发调档函、录取通知书等有关材料,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须详尽、准确。通讯地址、移动电话、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须在20219月前有效。如因地址不详、手机变更等问题而出现投递失误,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1.对于国内学历(学籍)考生,如提示学历(学籍)异常的,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获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往届考生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根据以上报告中的本人相关信息检查并修改网报数据。
2.对于持有国外学历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填报学历信息时需根据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填写完整相关信息。届时将认证报告交至招生单位核验。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第十条 报名时间:
(一)网报时间:2020年9月24日-9月27日为预报名阶段;10月10日-10月31日为正式报名阶段,两个阶段报名同样有效。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有效网报及缴费成功且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即可获得考位(招生单位不准考的考生除外)。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第六章入学考试
第十一条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第十二条 初试:
(一)2020年12月19日-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20年12月26日-12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地点:由考生选择的各报考点指定。
第十三条 复试:
(一)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在复试前(一般在录取当年3月中下旬)通过我校研究生教育网公布《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校内复试只能参加一次,如在本专业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允许进行校内调剂。
(二)取得复试资格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三)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无需加试。以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加试;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加试,加试内容、科目数量、方式及录取规则与同等学力考生要求一致。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已取得本科毕业证书者,经研招办审核通过后可不加试。
(四)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作为专业笔试科目,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七章学费与学制
第十四条  我校学术学位相关专业学费为7000-8000元/年,学制3年;专业学位相关专业学费为10000-15000元/年,全日制学制为2-3年,非全日制学制为3年。详情可查看《沈阳师范大学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6-9页或电话咨询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第八章  奖助办法
第十五条  国家奖学金
奖励我校在读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优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生除外)。奖励名额由辽宁省教育厅按照各培养单位在校全日制研究生规模、培养质量以及上一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情况下达。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第十六条 国家助学金
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设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我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国家、省规定的在读基本学制年限内)。
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根据省财政厅和教育厅相关规定,建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资助标准。
第十七条 学业奖学金
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奖励我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已纳入国家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国家、省规定的基本学制年限内在读,且在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研究生。
根据我校实际,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个类别;一年级研究生奖学金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类别。
(一)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
按二、三年级全日制研究生50%的比例予以奖励。



(二)一年级研究生奖学金

按一年级全日制研究生50%的比例予以奖励,依据评定条件确定。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并将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第十八条 其他专项奖励
1.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奖励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科研竞赛获奖的研究生。
2.创新基金:资助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
3.单项奖学金:省级、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励,以及考取博士研究生等奖励。
第十九条 上述奖助政策仅面向全日制研究生执行,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相关奖助政策。如有内容与学校最新政策相冲突,将按照学校最新政策执行。
第九章  附
第二十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证书上将注明其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第二十一条 我校可接收外籍硕士学位研究生,具体招生办法请登录我校国际教育学院网址或致电024-86574288咨询。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沈阳师范大学校部202室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53号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10034 联系电话:024—86592979,传真:024—86592505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各位考生:

  沈阳师范大学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拟录取工作现已结束,近期我校将在官网公示相关名单(含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复试各项成绩及录取成绩)。今年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目前正是全国各高校本科毕业生离校的高峰期,为做好我校2020级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修改通讯地址

  受疫情影响,部分考生现已离校,为确保考生顺利接收调档函、录取通知书及入学须知等材料,考生可通过“沈阳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邮寄地址信息采集系统”变更接收材料的地址、电话等信息。请各位考生于6月10日前,使用本人姓名与身份证号登录系统进行变更,网址为:http://cjcx.ywstudio.net/index.php?r=site/address-login。相关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信息修改,并及时提交。逾期未提交者,视为不变更,学校将按照各位考生报考时的通讯地址进行相关材料的邮寄。每名考生在“邮寄地址信息采集系统”中只能提交一次,请谨慎操作。

  二、党团组织关系的转接

  (一)党员组织关系

  通过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或纸质介绍信均转接名头:中共沈阳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团员组织关系(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1.通过智慧团建转接请选择:团辽宁省委→省管高校团委→沈阳师范大学团委。

  2.通过纸质介绍信转接名头:共青团沈阳师范大学委员会。

  注:以上党团组织关系仅限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无需转接;转接工作均于开学报到后自行办理,无需提前邮寄。

  三、调档函及录取通知书

  我校将于6月中旬向2020级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调档函(本校毕业生不邮寄调档函,无需考生本人办理档案转接手续;但录取通知书接收需更改地址的考生,亦需于6月10日前进行修改通讯地址的操作),具体调档或签订定向协议等问题请以接收的调档函通知为准。另外,录取通知书将在国家录检备案结束后才能发放,预计时间在7月中下旬,如有变动以国家最终通知为准。

  注:调档函与录取通知书将分别邮寄,通讯地址相同,中途不得修改。

  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6月2日

各位考生:
沈阳师范大学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复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平台及设备要求
我校远程复试选用平台为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主选平台)和钉钉(备选平台),复试前考生须提前学习、熟悉操作流程。考生以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请提前准备好网络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并下载安装相关软件,复试前按各学院通知要求进行测试,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
(一)软件要求
1.安装主选平台:学信网“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
系统支持Windows、Mac电脑以及安卓和苹果手机,请考生在主机位、辅助机位(二机位)设备上均安装以下软件。
(1)Windows 和Mac台式机及笔记本:需下载安装最新版Chrome 浏览器,其中台式机需提前准备外置摄像头。考生端系统登录地址为https://bm.chsi.com.cn/ycms/stu/ 。
(2)安卓手机:需下载安装最新版学信网APP(https://www.chsi.com.cn/wap/download.jsp),安装时请允许学信网App 使用摄像头、扬声器、存储空间、网络等权限,以保证正常进行实人验证。同时建议安装最新版Chrome 浏览器。建议安装支付宝(实人验证用)。
(3)苹果手机:需下载安装最新版学信网APP(https://www.chsi.com.cn/wap/download.jsp), 安装后请允许学信网App 使用摄像头、扬声器、存储空间、网络等权限,以保证正常进行实人验证。建议安装支付宝(实人验证用)。
考生首次登录系统,或每次进入考场之前均需要进行实人验证。系统提供支付宝App 和学信网App 两种验证方式。
2.安装备选平台:钉钉
参照钉钉官网的软件使用说明操作。请考生在主机位、辅助机位(二机位)设备上分别注册两个用户名,对应机位命名为:准考证号末四位+姓名+主机位、准考证号末四位+姓名+辅机位。
(二)硬件要求
主机位为智能手机或电脑,用于面试。辅助机位(二机位)为智能手机,用于监控面试环境。请提前为电脑、手机等相关硬件设备充电,确保复试期间各个设备电量充足。
复试前按要求安装调试好设备。考生端两台设备开启摄像头,考前逐一360°环绕展示考试房间内情况,电脑或手机作为主机位,自带或外接摄像头对准考生本人;另一部手机作为辅助机位(二机位),放在考生侧后方1-2米处,摄像头从考生后方成45°角拍摄,要保证考试全程中考生的考试屏幕能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看到。设备调试完成后,关闭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面试系统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
双机位摆放位置参考下图:




二、网络及复试环境
(一)登录软件
1.学信网“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用之前网报时的账号登录即可,不用重新注册。请提前在学信网测试账号密码是否能正常使用。
2.钉钉软件的使用参照钉钉官网的软件使用说明操作。
(二)网络环境
具备有线、无线(Wi-Fi)和畅通的4G网络中的两个以上,保证网络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如使用电脑,建议通过网线接入网络进行面试,并确保摄像头和麦克正常运行。
(三)复试环境
考生应选择独立安静房间(居家或者宿舍)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严禁在培训机构、网吧等进行。复试期间,复试场地要做到相对独立,环境要整洁、明亮、安静,不逆光。手机请设置为电话“免干扰模式”。 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等。复试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从考试工作人员关于网络远程复试考场入场、离场、打开视频等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网络远程复试考场及相关场所的秩序。
(二)考生必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并主动配合身份验证核查等工作。
(三)面试时要注意个人仪表,仪容仪表干净整洁、言语礼貌等,应保证面部清晰可见,不得佩戴帽子、耳饰、口罩等,头发不可遮挡耳朵。面试时,考生应全程正面朝向摄像头并保持坐姿端正,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面试过程中不得随意转换视频连接界面。
(四)复试前考生应提供相关资格审查材料的全部扫描电子版,无需在学信网“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中提交。按照之前官网发布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要求,在各学院(部、所)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中(具体发送时间及邮箱地址会在考试前1-2天由学院通知)。考生应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不得由他人替考,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等以任何方式助考。复试过程中,严禁拍照、截屏、录音、录屏、录像和网络直播等,禁止以任何形式泄露或对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若有违反,视同作弊。对复试过程私自违规录音、录屏、录像等获得的内容在监督复议时不予采纳。
(五)在复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存在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六)复试期间,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请立即调整手机设置,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并及时联系工作人员。
                       
                          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5月8日
各位考生:
    根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我校有部分专业将接收调剂考生。为方便考生提前了解我校调剂相关专业信息,现将网上调剂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质量为核心,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调剂服务工作规范透明、公平公正、周到细致。严格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开展调剂工作。
二、调剂时间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服务系统将于5月20日左右开通(最终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三、调剂接收条件
(一)初试成绩符合《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对A类考生要求的调剂考生,均可申请调剂。
(二)符合调剂专业的报考条件。
(三)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不允许夸学科门类(或专业学位)调剂。
(四)初试科目与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外国语科目调剂的语种应与我校招生目录中所要求的初试报考的外国语科目的语种一致,非目录中列出的外国语的语种不可调剂。
(五)第一志愿报考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剂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剂以上2个专业。本科专业所学为非法学专业(专业代码不是0301)的考生,第一志愿可以报考法学学术型专业,但调剂时就不能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剂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剂该专业。
四、拟接收调剂专业
2020年我校拟接收调剂专业及调剂咨询方式详见下表(表中专业名称前带“Δ”为专业学位):    

    五、调剂遴选规则
(一)学位类型为学术学位的研究生可以调剂专业学位研究生(本科为非法学报考法学的除外),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可调剂学术学位研究生。
(二)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的研究生可以调剂非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亦可调剂全日制研究生。
(三)各专业将在一定时间内,根据思想品德素质、申请时间、初试分数、学科专业背景、学术科研能力、获奖情况、社会实践能力、第一志愿报考情况等方面综合选拔调剂考生,最终确定复试资格。
(四)部分专业将在“调剂服务系统”中设置接收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五)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原则上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六、调剂程序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http://yz.chsi.com.cn/yztj/,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正式开通后,我校将及时并精准发布各专业的调剂缺额信息。调剂中及时更新缺额信息,及时关闭无需调剂的相关专业,避免考生盲目报考。
(二)所有调剂考生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通过“调剂服务系统”申请。
(三)考生调剂志愿系统锁定时间设定为12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招生单位未明确回复受理意见,系统自动解锁,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考生亦可通过“调剂服务系统”中提前公布的各学院(部、所)的联系咨询电话获取缺额信息,确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精准填报调剂志愿,避免盲目报考。
(四)调剂工作由各培养单位负责,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与相应学科点导师组根据遴选规则综合选拔调剂考生,并将确定进入复试的调剂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五)对符合调剂接收条件及遴选规则的考生,学校研究生处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须在24小时内给予回复,确认接受我校的复试通知。规定时间到达后,如调剂考生拒绝或未明确回复是否参加复试的意见,将视为自动放弃调剂复试资格。所有调剂考生均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六)调剂考生复试内容、录取规则及相关要求详见《沈阳师范大学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七)调剂考生复试成绩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并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七、注意事项
(一)研究生复试调剂期间,拟调剂的有关专业将按照调剂生源情况随时调整,以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调剂服务系统中发布的信息为准。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
 
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咨询电话及其他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4-86592979 86592968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传真:024-86592505
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网:http://yjs.synu.edu.cn
官方微信公众号: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
 
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4月30

复试时间安排
考生按照报考学院规定的时间准时参加网络复试,逾期不参加考试者取消复试资格。
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5月15日—18日。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学院(部、所)可错时错峰安排复试,具体时间由各学院(部、所)自行安排,以各学院(部、所)实际通知为准。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为:5月20日—6月10日。具体调剂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时间为准。复试录取工作原则上于6月30日前全部结束。
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咨询电话及其他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4-86592979 86592968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传真:024-86592505
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网:http://yjs.synu.edu.cn
官方微信公众号: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
复试成绩计算方式
(一)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环节考核成绩之和,满分为100分。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心理健康测试等情况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除专业知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外,其他的考试项目(专业面试、复试总成绩),均以该项满分分值的60%作为及格分数,复试总成绩及专业面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以该项满分分值的60%作为及格分数)不予录取。
(三)考生拟录取总成绩为初试成绩折算值和复试成绩按权重(初试成绩的权重为70%,复试成绩的权重为30%)相加之和。
1.除专业学位中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外,考生入学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成绩×30%。
2.专业学位中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考生入学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70%+复试成绩×30%。
按照考生入学总成绩对考生进行排序,最终确定是否录取。
(四)符合享受研究生加分政策考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复试内容及要求
(一)内容
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面试、专业知识及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等三个部分。
1.专业面试(满分50分)
其中包括部分专业对考生的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各培养单位可根据各自专业特点选择考核内容及方式。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1)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③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尤其要加强对考生诚信评判;
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各培养单位可结合本单位情况,对考生进行心理健康测试);
④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2.专业知识(满分30分)
考核内容主要以原复试中的专业课笔试内容为主,各培养单位可根据各学科专业特点,自行调整原复试中专业课笔试内容(含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考核,均需采取网络远程方式。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形式可灵活多样,不拘一格。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为所报考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2门,且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满分为100分。需参加“同等学力加试”的考生包括:①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满2年的考生(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1日);②本科结业生;③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④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已取得本科毕业证书者,经我校研招办审核通过后可不加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考核内容及范围以《沈阳师范大学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中的复试科目及官网公布的复试科目考试大纲为准。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20分)
其中包括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各为10分。外语口语测试部分每名考生需准备2-3分钟的自我介绍,语种与初试外国语科目的语种一致。
(1)非外语专业:非外语专业考生口语、听力测试,英语部分由各培养单位组织实施;日语、俄语部分(即非外语专业的小语种)由外国语学院组织实施。
(2)外语相关专业:
①外国语言文学、课程与教学论(英语)等专业的二外口语、听力测试,由外国语学院组织实施。
②英语笔译、英语口译、学科教学(英语)等专业外语口语、听力水平测试语种为英语,由外国语学院组织实施。
(二)要求
1.每位考生作答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每个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必须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备存时限为一年。
3.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上应统一标准。
4.新生入学后,将统一组织体检,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审查及专业课摸底考试,对于在复查考核中体检、思想政治审查或专业课摸底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一)基本材料
1.个人信息相关证件
(1)非应届生: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的扫描电子版图片1份(JPG文件);并须提供学信网或权威机构出具的“学历”电子认证报告1份(PDF文件)。
(2)应届生:有效身份证件的扫描电子版图片1份(JPG文件);并须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学籍”电子认证报告1份(PDF文件)。另外,应届自学考试的考生无学籍,提供成绩单扫描电子版即可。
2.初试准考证原件
参加考试时务必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否则不准参加复试。
(二)其他材料
1.《非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培养登记表》(附件1)。所有报考或调剂学习形式为“非全日制”的考生均须提交;“全日制”定向考生无需填报。
2.《定向培养研究生信息变更表》(附件2)。仅限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录取时需变更为“定向”的考生填报。即在职工作人员,拟录取时不能转交人事档案且初试报考类别为“非定向[代码:11]”填写此表。不区分学习形式,即“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如需变更为“定向就业”均须提交。
在资格审查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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