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考研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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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考生应当明确的一点是,不论是哪一个专业的研究生,都不存在绝对的好与不好的评价标准。别人适合的专业不一定适合自己,需要考生对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好不好、未来发展方向与考生自己的本科专业、兴趣爱好以及未来发展规划进行结合和分析,理性看待和认真对待考研的专业选择问题,不要因一时冲动或是盲目听取别人的意见而草率决定,往往会在备考期间十分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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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好不好,可以从专业排名来判断,其排名的位置一定程度上可以反应该学科考研难度的大小,包括近几年内该学科全国排名的变化程度。有的专业所在的学校在学校排名系统中并没有靠前的位置也不出名,但是该学科在全国范围内有较高的排名位置;有的专业所在的学校属于全国知名学府,但是该专业在全国范围内并不出名。如果学科与学校在全国均有较高的排名位置,那么该学科属于热门学科,考研的竞争力会相对较大。考生在选择报考经济法学之前应当对其全国排名进行全方位的了解,将学科与学校的排名都纳入考虑的范围之内。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每年会颁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对除军事学门类外的全部81个一级学科进行整体水平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专业排名,专业排名可以从中检索到。 相对来说,经济法学的排名还是相当乐观,是一个具有潜力和发展前途的学科。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中提供了有关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好不好的全面而详细的资料,欢迎考生前往查阅。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考研难吗

经济法学 030107

 

《经济法学》,李昌麒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7 年第五版;

 

《经济法学》,李昌麒主编,法律出版社2016 年第三版。

学院现有教师110人,其中专任教师88人。拥有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2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1人,全国师德先进个人1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1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4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3人,重庆市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人选3人,重庆英才计划•名家名师1人,重庆市“两江学者”1人,重庆市高等学校巴渝学者特聘教授3人,重庆市首席专家工作室领衔专家1人,重庆市青年专家工作室领衔专家1人,重庆市教书育人楷模1人,重庆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重庆市中青年骨干教师7人等。
经济法学 [030107] 学术学位

专业信息

所属院校:西南政法大学
招生年份:2021年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所属学院:经济法学院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03]法学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01]法学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030107 经济法学
01 经济法基础理论
02 企业法
03 金融法
04 竞争法
05 财税法
06 消费者保护法
07 产品质量与安全法
08 农村经济法制
09 房地产法与建筑法
10 风险管理法律制度
11 会计法与审计法
12 数字经济法
招生人数: 100
考试科目: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或 202 俄语或 203 日语或244 德语或 245 法语
③704 法学基础(法理学 100 分、宪法学50 分)
④808 专业基础 C(民法学(民法总则、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50 分、
经济法学(经济法基本理论、市场秩序规制法律制度)50 分、民事诉讼法 50分)
备  注: 加试科目:
①中国法制史100 分
② 行 政 法 学100 分
复试 :
①考核专业课:
经济法学 150 分
②外国语听说测试
③专业综合知识

统招人数:85推免人数:15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的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宝圣大道301号  邮编:401120
电话:023-67258102。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科系西部地区最早的法学类国家级重点学科。该学科1990年取得硕士学位授予权,1992年被评为四川省首批重点学科,1993年被评为司法部惟一的部级重点学科,重庆市直辖后又被确定为重庆市重点学科,1996年取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02年被教育部评为高等学校重点学科,2003年建立博士后流动站,2007年再次被教育部评定为高等学校重点学科,2010年被确定为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特色优势学科(2010-2012),2013年再次被确定为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特色优势学科。在中国大学研究生院(部)9个法学二级学科排名中,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科连续多次被评价为A++,位居全国第一。
  该学科拥有全国一流的师资团队。学科现有专职教师及研究人员55人,其中教授16人,博士生导师11人,副教授26人;具有博士学位的38人;50岁以上的教师3人,40岁至50岁的教师21人,40岁以下的教师31人。团队中2名老教授在国内外享有很高的知名度。李昌麒教授被学界誉为我国十大经济法学家之一。1999年,他为江泽民、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主讲了《依法保障和促进农村的改革、发展与稳定》,其中许多观点为中央决策所采纳。种明钊教授被誉为“中国大陆‘法经济学’学科的第一位倡导者”。2005年8月,该两名教授均入选《当代中国法学名家》。该学科其他成员中,有多名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中组部首批“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重庆市两江学者、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重庆市巴渝学者特聘教授、重庆市“322重点人才工程”人才、重庆市专家工作室等国家和重庆市人才工程;有多名获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全国师德先进个人、重庆市优秀教师、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重庆市十大中青年法学专家等荣誉。
  该学科科研实力突出。学科拥有中央地方共建教学实训项目1个、首批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重庆市首批高校创新团队1个。近十年来先后出版学术专著80余部,公开发表CSSCI来源期刊、中文核心期刊论文400余篇,完成欧盟项目2项、中加合作项目2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7项(其中重大项目A级1项)、国家软科学项目1项、省部级科研项目75项、校级科研项目20余项。该学科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项、省部级项目45项、校级项目10余项。科研成果中,获国家级二等奖5项、省部级一等奖5项、省部级二等奖6项、省部级三等奖6项。该学科成员还获得中国经济法学会、中国社会法学会优秀论文奖励10余次。
  该学科一直注重教育教学改革和教材建设。“九五”期间,有1项教学改革成果获国家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十五”期间,该学科除继续深化法学本科经济法教学改革外,还重点探索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教学改革,提出并实践的教学改革方案获国家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2005年,该学科承担的《经济法学》课程被评定为国家精品课程;2008年,“经济法教学团队”被评为国家级教学团队。由该学科李昌麒教授主编、该学科多位教师参编的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系列、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经济法学》(第二版,法律出版社),高等政法院校法学主干课程教材《经济法学》(第三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等,成为全国有影响力的经济法学教材。“十二五”以来,该学科在国家级重点学科建设、国家级精品课程建设、国家级教学团队建设等方面不断取得新成就,将经济法学科建设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国家级重点学科。
  该学科非常注重对学生理论知识的传授和实际运用能力的培养。该学科不断加强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以及广东、吉林、四川等省市多家实务部门联合建立的教学实习基地的建设,定期安排学生到这些单位实习,以增强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推荐该学科专任教师赴司法实务部门挂职与从事合作研究。
  该学科在法律人才培养方面为国家和社会做出了重大的贡献。至今已培养本科生8000余人、硕士研究生1200余人、博士研究生和海外进修生200余人。学生撰写的学位论文被评为全国优秀博士论文提名奖1篇、全国优秀法律硕士论文1篇、重庆市优秀博士论文4篇、重庆市优秀硕士论文10余篇。许多毕业生专业功底扎实、能力突出,已成为其所在单位的业务骨干。2012年,该学科所在的经济法教研室荣获重庆市“工人先锋号”称号。
经济法学 [030107] 学术学位

专业信息

所属院校:西南政法大学
招生年份:2020年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所属学院:经济法学院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03]法学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01]法学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01经济法基础理论 
02企业法 
03金融法 
04竞争法
05财税法
06产品质量与安全法
07农村经济法制
08房地产法
09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10风险管理法律制度研究
招生人数:
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44德语或245法语
③704法学基础(法理学100分、宪法学50分)
④808专业基础C(民法学(民法总则、物权法、债法总论、侵权责任法)50分、经济法学(经济法基本理论、市场秩序规制法律制度)50分、民事诉讼法50分)
备  注: 加试科目:①中国法制史100分
②行政法学100分
①笔试专业课:经济法学150分
②外国语听说测试
③专业综合知识
经济法学 [030107] 学术学位

专业信息

所属院校:西南政法大学
招生年份:2021年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所属学院:经济法学院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03]法学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01]法学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030107 经济法学
01 经济法基础理论
02 企业法
03 金融法
04 竞争法
05 财税法
06 消费者保护法
07 产品质量与安全法
08 农村经济法制
09 房地产法与建筑法
10 风险管理法律制度
11 会计法与审计法
12 数字经济法
招生人数: 100
考试科目: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或 202 俄语或 203 日语或244 德语或 245 法语
③704 法学基础(法理学 100 分、宪法学50 分)
④808 专业基础 C(民法学(民法总则、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50 分、
经济法学(经济法基本理论、市场秩序规制法律制度)50 分、民事诉讼法 50分)
备  注: 加试科目:
①中国法制史100 分
② 行 政 法 学100 分
复试 :
①考核专业课:
经济法学 150 分
②外国语听说测试
③专业综合知识

统招人数:85推免人数:15
【基本情况】
 战东升,男,1982年生,山东省烟台人,法学博士。2013年11月起在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任教;2015年4月晋升为副教授,同年5月遴选为硕士研究生导师。

【教育背景等】
 2006.09—2009.06,山东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
 2008.04—2009.03,日本九州大学法学部交换留学,山东大学海外留学基金项目。
 2009.10—2013.03,日本九州大学法学府,法学博士,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2013.04—2014.04,日本九州大学法学研究院协力研究员,从事法学博士后研究。有过多年在日企(DENSO、TOYOTA)工作的经历。

【研究领域】
 主要研究领域:社会法、民法。

【代表性科研项目】
 1.日本民法(债权法)修改与劳动法:以雇用规定与劳动合同法的关系为中心,2013度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培育项目,主持人。
 2.劳务提供合同的比较法研究,2013年度西南政法大学校级科研项目,主持人。
 3.债权法现代化与劳动契约立法互动研究,2014年度西南政法大学校级科研项目,主持人
 主研、参研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司法部项目、重庆市发改委项目等多项。

【近年来主要科研成果】
 1.(日文)役務提供型契約の法規制のあり方に関する比較法的考察,《企業法学研究》第3巻第1号,P57-76,2015年3月。
 2.(日文)労働者の辞職権と教育訓練費用の返還請求,《季刊労働法》247号,P191-202,2014年12月。
 3.(中文)日本法上的劳动合同性质之探讨,《社会法学研究》2014年第1辑,P193-201,2014年9月。
 4.(中译日)林宗浩著,緊急状況における政府情報公開制度の現状と課題,《企業法学研究》第2卷第1号,P20-31,2014年3月。
 5.(日文)労働契約の該当性,《法政研究》第80卷第2?3合并号,P127-140,2013年12月。
 6.(中文)日本民法(债权法)的新动向——以服务合同的有名化为中心,《法学思潮》第3卷第2期,P49-67,2013年7月。
 7.(日文、博士学位论文)役務提供型契約に関する比較法的考察―中国の立法化作業への提言,P1-276,约27万字,2013年2月(日本国会图书馆收藏,未刊)。
 8.(中译日)肖金明著,中国企業の社会的責任の評価体系と制度環境,《企業法学研究》第1巻第1号,P20-31,2013年3月。
9.(日译中)小川竹一著,中国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与总有论,《法学思潮》第2卷第2期,P23-58,2012年7月。
 10.(日文)役務提供型契約に関する比較法的考察,《九大法学》 第104期,P61-120,2012年2月,该文被日本法律期刊《法律时报》2012年第12期作为年度学界回顾予以介绍。
 11.(日文)幹部従業員に対する勤務態度不良を理由とする普通解雇の不法行為該当性,《やまぐちの労働》539号,P4-5,2011年7月。
 12.(日文)委任契約の任意解除権に関する研究,《九大法学》 第102期,P153-212,2011年2月,该文被日本法律期刊《法律时报》2011年第12期作为年度学界回顾予以介绍。
 13.(中文,硕士学位论文)日本法上的解雇制度研究,《民商法论丛》 第44卷,P489-554,2009年8月。
 14.(日译中)儿玉晴男著,论作为信托财产的环境资源权,《宪政手稿》 第17期,P133-143,2008年12月。
 15.(中文)日本法上的解雇权滥用法理,《山东大学法律评论》第5期,P99-111,2008年7月。
 16.(日译中)户波江二著,日本国宪法的60年与宪法修改问题,载《政法论丛》2008年第3期,P89-95,2008年6月(第三译者),全文转载于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宪法学与行政法学》2008年第10期。

西南政法大学社会法学学科,原为经济法学系劳动法学教研室和相关研究方向。1985年,开始为全校法学专业开设了必修课,编写了劳动法学教材,组建了劳动法学教研室。2001年,被评为重庆市重点课程。2009年,刘俊教授做为首席专家领衔组织团队承担了教育部重大公关项目、马克思主义工程教材《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学》的编写工作。2019年,社会法学被西南政法大学自主设立为法学二级学科。
  一、团队建设
  学科现有教研人员14人,其中教授4人、副教授6人,博士生导师5人、硕士生导师11人。学科组成员毕业于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和德国耶拿大学、科隆大学、日本九州大学等国内外知名高校,11人拥有博士学位。刘俊教授为中国社会法研究会副会长,陈步雷、胡大武为常务理事,李雄、熊晖等多人为理事。陈步雷为学科带头人。
  二、科学研究
  近年来,学科团队成员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西部项目7项,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1项;主持省部级项目约20项;完成其他级别及横向课题数十项。发表国内权威期刊论文10篇,SSCI、CSSCI论文约60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论文20篇。出版学术专著10本。编辑出版了《社会法研究》系列论文集3册。
  三、人才培养
  学科承担了《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学》《劳动合同管理》《劳动法案例》等全校本科课程和《社会法学专题》等研究生课程的教学工作。其中《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学》已成为西南政法大学的精品在先课程之一,上线运行,向海内外开放。 近年来,学科每年招收培养法学硕士、法律硕士约30名,博士生3-4名。从2021年起,将独立命题招收社会法学专业的法学硕士研究生(每年约20名)、博士研究生(每年约3-4名);并与其他相关专业共同招收法律硕士研究生。
  四、社会服务
  近年来,学科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重庆市人大常委会、重庆市政府等机构的委托,对《劳动法》等法律的修改,提供了专家建议稿。为重庆市和其他有关省市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制定和修改,提供约50次智力支持。在《改革内参》等国家级智库刊物发表策论约10篇。
经济法学院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经济法系,是西南政法大学建立较早的法学院系之一。2009年9月学校院系调整后更名为经济法学院。 2018年1月成立生态法学院,与经济法学院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
  学院现下设经济法学、环境资源保护法学2个二级学科,经济法基础理论与房地产法、企业法与竞争法、金融财税法、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5个教研室,具有经济法学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2个专业的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授权资格。
  经过35年数代经济法人的不懈努力,学院取得较显著的发展。获得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重庆市教育系统先进党组织、重庆市工人先锋号等荣誉称号。建成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省部级重点学科1个;拥有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市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重庆市首批高校创新团队1个;拥有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市级精品课程3门、市级精品视频公开课2门、市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市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市级精品在线课程1门;拥有学术研究机构13个,其中包括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打造有多个学术丛书和刊物,其中《经济法论坛》系CSSCI来源集刊。
  学院现有教师110人,其中专任教师88人。拥有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2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1人,全国师德先进个人1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1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4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3人,重庆市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人选3人,重庆英才计划•名家名师1人,重庆市“两江学者”1人,重庆市高等学校巴渝学者特聘教授3人,重庆市首席专家工作室领衔专家1人,重庆市青年专家工作室领衔专家1人,重庆市教书育人楷模1人,重庆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重庆市中青年骨干教师7人等。
  学院现有在校学生2736人,其中本科生1942人,硕士研究生723人、博士71人。学生曾获得世界合唱比赛铜奖、全国大学生金融法知识竞赛冠军、全国模拟环境法庭竞赛冠军、“理律杯”全国高校模拟法庭竞赛亚军及优秀辩手、“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重庆市金奖、中国WTO模拟法庭辩论赛最佳辩手、第九届世界华语辩论赛总决赛并获最佳辩手、全国青少年足球联赛大学女子校园组季军、第十四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等各项荣誉。
 西南政法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学科团队最早于1982年为本科生开设了课程《环境保护法》,并编写了全国最早的铅印成册较为系统的教材《环境保护法讲义》。1985年组建了专门的环境法教研室,是全国最先开设《环境保护法》本科课程、编写本科教材和组建环境法教研室的专业教研团队之一。2003年和2005年,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先后获得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环境资源法学科被认定为重庆市重点学科,学科团队拥有重庆市优秀教学团队、重庆市精品视频公开课程等多项荣誉称号。学科现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重庆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会副会长徐以祥教授担任学科负责人。
  一、团队建设
  学科现有教研人员20人,其中教授4人(其中重庆市高等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人、重庆市中青年骨干教师称号1人)、副教授12人,博士生导师3人、硕士生导师13人。学科组成员毕业于德国图宾根大学、韩国首尔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南财经大学、重庆大学等国内外知名高校,都拥有博士学位。学科已经形成一支年龄结构合理、学缘结构优化的研究团队。学科组建了西南政法大学西部生态法研究中心,由学科负责人徐以祥教授担任中心主任,研究团队中有国家社科基金优秀结项获得者、“国家社科基金后期文库”入选者以及多位曾主持或者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学者。
  二、科学研究
  学科团队成员及指导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积极投身科研工作,在完成科研项目、出版学术著作以及发表学术论文等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近年来,学科团队成员主持国家社科基金4项;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后资助项目2项;司法部项目、教育部项目、中国法学会项目等部级项目11项;其他级别及横向课题40余项。出版学术专著各类专著12部,此外乔刚副教授根据其国家社科基金优秀结项成果,修改完成的著作《我国碳捕获与封存立法研究》已由商务印书馆完成出版,成为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领域为数不多的由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学术著作。学科团队成员在CSSCI来源期刊、中文核心期刊等各类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00余篇,其中《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载1篇,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10篇。
  三、人才培养
  学科承担了学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硕士和博士培养工作,平均每年培养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博士研究生3-4名,硕士研究生20余名。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博士学位设有中国环境法学、自然资源法、国际环境法及外国环境法、劳动法学四个个研究方向。环境资源法学硕士设有环境法学、生态法学、资源法学、国际环境法学四个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在本科教学中,学科除了开设法学核心课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之外,还结合实践及本科教学需求,开设了《环境危机管理法律实务》《灾害防治法原理与实务》《美国环境法》等多门本科课程。此外,学科在教学改革方面不断探索和创新,充分运用案例教学、课堂讨论、模拟法庭、社会调查等教学手段,改变了传统教学方法存在的理论与实践脱节、学生被动接受老师的灌输、学生死记书本等而造成的高分低能现象,形成了师生双向互动和理论联系实际的教育模式。
  四、社会服务
  学科与重庆市地方立法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展开深度合作,已建立常态化、日常性的地方立法服务工作机制,学科团队成员深度参与地方立法项目的起草、修改、论证以及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清理工作。近年来,学科团队成员负责开展《安顺市黄果树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广安市城乡污水处理条例》《广安市城市绿化条例》等地方立法起草工作。研究成果及研究观点得到广泛的采纳,顺应了法治地方建设的新需求,为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建设法治地方做出新贡献。此外,学科团队成员多次受邀赴各级立法、司法、政府机关开展专题报告,不断尝试通过自身理论研究与环境法治实践相结构的方式,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中国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专业名称:经济法学     专业代码:030107     门类/类别:法学     学科/类别:法学

开设专业院校:

北京师范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北方工业大学 北京工商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中央民族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天津工业大学 南开大学 天津师范大学 天津商业大学 天津财经大学 天津大学 河北经贸大学 河北大学 山西财经大学 山西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 辽宁大学 沈阳工业大学 延边大学 吉林财经大学 吉林大学 哈尔滨商业大学 黑龙江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 上海政法学院 上海社会科学院 上海海事大学 复旦大学 同济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扬州大学 苏州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南京工业大学 常州大学 南京财经大学 南京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中国计量大学 浙江财经大学 宁波大学 浙江工商大学 浙江大学 安徽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福州大学 厦门大学 江西财经大学 江西理工大学 华东交通大学 烟台大学 山东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山东科技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郑州大学 河南大学 河南师范大学 武汉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武汉工程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 中南民族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中南大学 湘潭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广东财经大学 中山大学 暨南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深圳大学 广西大学 海南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重庆大学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四川大学 西南科技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贵州师范大学 贵州民族大学 云南民族大学 云南财经大学 云南大学 西北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西北政法大学 西安财经学院 兰州大学 兰州财经大学 甘肃政法学院 青海民族大学 新疆财经大学

专业解析:

 1、学科简介
经济法学是一级学科法学下设的二级学科。此学科在法学体系中是一门新兴的、独立的学科主要研究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新中国的经济法学是改革开放的产物,是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需要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与国外同类学科相比,我国经济法学的研究,无论是在发展速度还是在研究的广度和深度,从总体上来说,都是处于领先的地位,因此举世瞩目。经济法的研究成果,对于推动我国经济立法、经济守法和经济执法起着巨大的作用。在中国未来的法制和法治发展中,经济法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
2、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能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较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较深厚的经济法理论知识,能胜任经济法学教学研究、经济行政司法工作和企、事业法律实务,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品学兼优的高层次专门人才。且能较好地掌握马列主义理论,有较扎实的经济法、商法理论基础;重视理论与社会实践结合;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和从事经济法律实务工作能力的专业人才。
3、考试科目
① 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 20 1 英语一或 203 日语
③ 607 经济法学
④ 802 法学综合
4、研究方向
01 经济法
02 商法
03 金融法
(注:以上以华东政法大学为例,各院校在考试科目、研究方向上均有中也有所不同)

此专业大学排名:

0301 法学
本一级学科中,全国具有“博士授权”的高校共 40 所,本次参评38 所;部分具有“硕士授权”的高校 也参加了评估;参评高校共计 144 所(注:评估结果相同的高校排序不分先后,按学校代码排列)。
序号 学校代码 学校名称 评选结果
1 10002 中国人民大学 A+
2 10053 中国政法大学 A+
3 10001 北京大学 A
4 10003 清华大学 A
5 10276 华东政法大学 A
6 10486 武汉大学 A
7 10652 西南政法大学 A
8 10036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A-
9 10183 吉林大学 A-
10 10248 上海交通大学 A-
11 10284 南京大学 A-
12 10335 浙江大学 A-
13 10384 厦门大学 A-
14 10520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A-
15 10611 重庆大学 B+
16 10726 西北政法大学 B+
17 10006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B+
18 10027 北京师范大学 B+
19 10055 南开大学 B+
20 10140 辽宁大学 B+
21 10246 复旦大学 B+
22 10285 苏州大学 B+
23 10319 南京师范大学 B+
24 10422 山东大学 B+
25 10530 湘潭大学 B+
26 10533 中南大学 B+
27 10558 中山大学 B+
28 10610 四川大学 B+
29 10034 中央财经大学 B
30 10041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B
31 10151 大连海事大学 B
32 10212 黑龙江大学 B
33 10247 同济大学 B
34 10272 上海财经大学 B
35 10357 安徽大学 B
36 10421 江西财经大学 B
37 10423 中国海洋大学 B
38 10459 郑州大学 B
39 10532 湖南大学 B
40 10542 湖南师范大学 B
41 10589 海南大学 B
42 10651 西南财经大学 B
43 11066 烟台大学 B
44 10052 中央民族大学 B-
45 10353 浙江工商大学 B-
46 10386 福州大学 B-
47 10475 河南大学 B-
48 10487 华中科技大学 B-
49 10559 暨南大学 B-
50 10561 华南理工大学 B-
51 10590 深圳大学 B-
52 10592 广东财经大学 B-
53 10673 云南大学 B-
54 10698 西安交通大学 B-
55 10730 兰州大学 B-
56 11406 甘肃政法学院 B-
57 11835 上海政法学院 B-
58 10007 北京理工大学 C+
59 10030 北京外国语大学 C+
60 10075 河北大学 C+
61 10108 山西大学 C+
62 10126 内蒙古大学 C+
63 10254 上海海事大学 C+
64 10273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C+
65 10280 上海大学 C+
66 10385 华侨大学 C+
67 10511 华中师范大学 C+
68 10657 贵州大学 C+
69 10755 新疆大学 C+
70 11078 广州大学 C+
71 11646 宁波大学 C+
72 11846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C+
73 10004 北京交通大学 C
74 10028 首都师范大学 C
75 10065 天津师范大学 C
76 10125 山西财经大学 C
77 10166 沈阳师范大学 C
78 10173 东北财经大学 C
79 10251 华东理工大学 C
80 10294 河海大学 C
81 10394 福建师范大学 C
82 10484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C
83 10524 中南民族大学 C
84 10656 西南民族大学 C
85 10674 昆明理工大学 C
86 11117 扬州大学 C
87 11832 河北经贸大学 C
88 10009 北方工业大学 C-
89 10011 北京工商大学 C-
90 10079 华北电力大学 C-
91 10270 上海师范大学 C-
92 10327 南京财经大学 C-
93 10346 杭州师范大学 C-
94 10378 安徽财经大学 C-
95 10497 武汉理工大学 C-
96 10574 华南师范大学 C-
97 10593 广西大学 C-
98 10602 广西师范大学 C-
99 11065 青岛大学 C-
100 11482 浙江财经大学 C-
 
 
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2017年)0301 法学排名:
本一级学科中,全国具有“博士授权”的高校共 40 所,本次参评38 所;部分具有“硕士授权”的高校 也参加了评估;参评高校共计 144 所(注:评估结果相同的高校排序不分先后,按学校代码排列)。
序号 学校代码 学校名称 评选结果
1 10002 中国人民大学 A+
2 10053 中国政法大学 A+
3 10001 北京大学 A
4 10003 清华大学 A
5 10276 华东政法大学 A
6 10486 武汉大学 A
7 10652 西南政法大学 A
8 10036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A-
9 10183 吉林大学 A-
10 10248 上海交通大学 A-
11 10284 南京大学 A-
12 10335 浙江大学 A-
13 10384 厦门大学 A-
14 10520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A-
15 10611 重庆大学 B+
16 10726 西北政法大学 B+
17 10006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B+
18 10027 北京师范大学 B+
19 10055 南开大学 B+
20 10140 辽宁大学 B+
21 10246 复旦大学 B+
22 10285 苏州大学 B+
23 10319 南京师范大学 B+
24 10422 山东大学 B+
25 10530 湘潭大学 B+
26 10533 中南大学 B+
27 10558 中山大学 B+
28 10610 四川大学 B+
29 10034 中央财经大学 B
30 10041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B
31 10151 大连海事大学 B
32 10212 黑龙江大学 B
33 10247 同济大学 B
34 10272 上海财经大学 B
35 10357 安徽大学 B
36 10421 江西财经大学 B
37 10423 中国海洋大学 B
38 10459 郑州大学 B
39 10532 湖南大学 B
40 10542 湖南师范大学 B
41 10589 海南大学 B
42 10651 西南财经大学 B
43 11066 烟台大学 B
44 10052 中央民族大学 B-
45 10353 浙江工商大学 B-
46 10386 福州大学 B-
47 10475 河南大学 B-
48 10487 华中科技大学 B-
49 10559 暨南大学 B-
50 10561 华南理工大学 B-
51 10590 深圳大学 B-
52 10592 广东财经大学 B-
53 10673 云南大学 B-
54 10698 西安交通大学 B-
55 10730 兰州大学 B-
56 11406 甘肃政法学院 B-
57 11835 上海政法学院 B-
58 10007 北京理工大学 C+
59 10030 北京外国语大学 C+
60 10075 河北大学 C+
61 10108 山西大学 C+
62 10126 内蒙古大学 C+
63 10254 上海海事大学 C+
64 10273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C+
65 10280 上海大学 C+
66 10385 华侨大学 C+
67 10511 华中师范大学 C+
68 10657 贵州大学 C+
69 10755 新疆大学 C+
70 11078 广州大学 C+
71 11646 宁波大学 C+
72 11846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C+
73 10004 北京交通大学 C
74 10028 首都师范大学 C
75 10065 天津师范大学 C
76 10125 山西财经大学 C
77 10166 沈阳师范大学 C
78 10173 东北财经大学 C
79 10251 华东理工大学 C
80 10294 河海大学 C
81 10394 福建师范大学 C
82 10484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C
83 10524 中南民族大学 C
84 10656 西南民族大学 C
85 10674 昆明理工大学 C
86 11117 扬州大学 C
87 11832 河北经贸大学 C
88 10009 北方工业大学 C-
89 10011 北京工商大学 C-
90 10079 华北电力大学 C-
91 10270 上海师范大学 C-
92 10327 南京财经大学 C-
93 10346 杭州师范大学 C-
94 10378 安徽财经大学 C-
95 10497 武汉理工大学 C-
96 10574 华南师范大学 C-
97 10593 广西大学 C-
98 10602 广西师范大学 C-
99 11065 青岛大学 C-
100 11482 浙江财经大学 C-

数据来源: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2007年经济法学专业全国排名

排名 学校名称 等级 排名 学校名称 等级 排名 学校名称 等级
1 西南政法大学 A+ 8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A 15 西南财经大学 A
2 中国政法大学 A+ 9 湖南大学 A 16 吉林大学 A
3 中国人民大学 A+ 10 厦门大学 A 17 长春税务学院 A
4 华东政法大学 A+ 11 安徽大学 A 18 中山大学 A
5 武汉大学 A 12 重庆大学 A 19 安徽财经大学 A
6 北京大学 A 13 辽宁大学 A      
7 南京大学 A 14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A      
 
B+等(30个):清华大学、浙江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中南大学、西北政法学院、东北财经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山西财经大学、南昌大学、山东大学、西北工业大学、郑州大学、云南财经大学、天津大学、深圳大学、北京工商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云南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甘肃政法学院、复旦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南开大学、暨南大学、山西大学、兰州大学、南京农业大学、河南师范大学
 
 
B等(29个):华中师范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方工业大学、兰州商学院、华中农业大学、浙江财经大学、四川大学、湘潭大学、中国青年政治学院、西南科技大学、西北大学、河南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中央民族大学、河北经贸大学、天津财经大学、青海民族学院、中国农业大学、山东科技大学、黑龙江大学、上海海事大学、福州大学、贵州民族学院、长安大学、新疆财经学院、宁波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天津师范大学
 
 
C等(20个):名单略
 
    2015-2016年经济法学专业全国排名
排 名
学校名称
星 级
开此专业学校数
1 中国政法大学 5★ 132
2 西南政法大学 5★ 132
3 中国人民大学 5★ 132
4 北京大学 5★ 132
5 华东政法大学 5★ 132
6 南京大学 5★ 132
7 武汉大学 5★ 132
8 重庆大学 4★ 132
9 西南财经大学 4★ 132
10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4★ 132
11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4★ 132
12 厦门大学 4★ 132
13 清华大学 4★ 132
14 山东大学 4★ 132
15 吉林大学 4★ 132
16 上海交通大学 4★ 132
17 中南大学 4★ 132
18 安徽大学 4★ 132
19 同济大学 4★ 132
20 中央财经大学 4★ 132

经济法学专业考研科目:
① 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 20 1 英语一或 203 日语
③ 607 经济法学
④ 802 法学综合
 
经济法学考研参考书:
701法学综合一:
法理学(40分):法理学导论。
宪法学(40分):中国宪法。
国际法学(40分):国际经济法(国际贸易法[含WTO]、国际投资法、国际技术转让、国际金融法、国际税法);国际公法(国际公法基本理论);国际私法(国际私法理论与制度、法律适用、国际民事诉讼、国际商事仲裁)。
行政法学(30分):行政法、行政诉讼法。
801法学综合二:
民法学(50分):民法总论、物权法、债法总论、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继承法;
刑法学(50分):刑法学;
刑事诉讼法学(25分):刑事诉讼法学(含刑事证据);
民事诉讼法学(25分):中国民事诉讼法。
 
经济法学研究生就业去向:
随着国家经济、科技和社会的发展,我国法制建设也处在一个迅速发展和逐步完善的时期,特别是我国“入世”以来,社会对法律专门人才的需求急剧增加,各经济组织、律师事务所对法律专门人才的需求尤为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