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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民商法学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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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民商法学考研
民商法学 [030105] 学术学位

专业信息

所属院校:西南大学
招生年份:2020年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所属学院:法学院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03]法学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01]法学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招生人数:
考试科目: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或 202 俄语或
203 日语
③656 综合课一(含法理学、刑法学)
④857 综合课二(含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
备  注: 本专业复试科目:
1.商法学
本专业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加试:
1.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2.国际私法学
民商法学 [030105] 学术学位

专业信息

所属院校:西南大学
招生年份:2021年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所属学院:法学院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03]法学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01]法学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招生人数: 7
考试科目: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或 202 俄语或
203 日语
③656 综合课一(含法理学、
刑法学)
④857 综合课二(含民法学、
民事诉讼法学)
备  注: 其中拟接收推免生人数:2
一、学科(专业)主要研究方向
序号 研究方向名称 主要研究内容、特色与意义 研究生导师
(博导注明)
1 民法 主要研究民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包括物权法、债权法、亲属法、继承法,以及商法的基础理论和基本制度等,本研究方向有利于相关民商事法律基本理论、制度的深化和完善。 赵学刚 教  授
李旭东 教  授
阳雪雅 副教授
杨  茂 副教授
林雪梅 副教授
蒲俊丞 副教授
2 法学基础理论 主要研究法学基本理论包括法律价值、法律责任、法学流派、法治理论等,法律思想史和法律逻辑等是本研究方向的特色。本研究方向有利于夯实我国法学基本理论,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完善。 赵 明  教授(博导)
时显群 教授(博导)
林国基 教授(博导)
赵  谦 教  授
黄  毅 副教授
陈  庆 副教授
胡  建 副教授
3 经济法(含环境法) 主要研究经济法学基础理论和制度包括市场主体法、市场秩序规制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财税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三农法治等,社会保障法和三农法治是本方向的研究特色。本方向有利于构建和谐、公平、有序的市场与市场秩序,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张新民 教授(博导)
邓瑞平 教授(博导)
赵云芬 教  授
4 刑事法 主要刑事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包括定罪及其量刑、社区矫正等,有组织经济犯罪等是本研究方向的特色。本研究方向对于经济犯罪立法的完善和经济犯罪的预防具有重要的价值。 汪  力 教  授
张步文 教  授
郝  川 教  授
邹  兵 副教授
 
二、培养目标与学制及应修学分
培养目标(本表可不填政治标准):
本学科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需要,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和法律实务能力的法学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是:掌握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熟悉我国立法体系;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掌握解释适用法律的方法,具有独立分析、处理案件的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法学理论研究、教学、司法和法律实务工作。
学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2~5年,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应修学分:37学分 其中 必修:27 学分(含必修环节4学分) 选修不低于:10学分
 

三、课程设置(包括主文献研读、学术活动等必修环节)
类型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含中英文) 开课学期 学时 学分 任课
教师
考核
方式
备 注
必修课 公共课 11000001001 第一外国语  2 90 3 外国语学院 考试  
1100000200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2 36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考试  
11000002004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2 18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考试  
平台课 11030105011 法理学研究 1 60 3 时显群 考试  
11030105012 民法学研究 1 60 3 阳雪雅 考试  
专业课 11030105001 中外主文献研读 2 36 2 赵  明 考试  
11030105023 刑法学研究 1 50 3 汪  力 考试  
11030105024 经济法学研究 1 50 3 赵学刚 考试  
11030105022 诉讼法研究 1 50 3 黄  毅
张步文
房香荣
考试 民事诉讼:20
刑事诉讼:15
行政诉讼:15


11030105053 民法典专题 2 40 2 张新民 考查 民法方向必选至少5门
11030105067 合同法专题 3 40 2 李旭东  
11030105066 侵权责任法专题 3 40 2 阳雪雅 考查
11030105063 物权法专题 2 40 2 林雪梅 考查
11030105056 知识产权法专题 2 40 2 赵云芬 考查
11030105075 土地政策与法律专题 3 40 2 林雪梅 考查
11030105003 商法基础理论专题 2 40 2 杨  茂 考查
11030105086 宪法学专题 2 40 2 赵  谦 考查 法学基础理论方向必选至少5门
11030105068 马克思主义法理学专题 2 40 2 时显群 考查
11030105069 西方法理学专题 3 40 2 赵  明  
11030105070 法哲学专题 3 40 2 陈  庆 考查
11030105087 法政治学专题 2 40 2 胡  建 考查
11030105085 法伦理学专题 2 40 2 黄  毅  
11030105004 立法学专题 3 40 2 赵  谦 考查
11030105073 市场秩序规制法专题 2 40 2 张新民 考查 经济法方向必选至少5门
11030105088 环境法专题 2 40 2 赵云芬  
11030105006 财税法专题 2 40 2 何  峰 考查
11030105064 企业法专题 2 40 2 赵学刚 考查
11030105057 国际经济法专题 3 40 2 邓瑞平 考查
11030105062 社会保障法专题 3 40 2 张新民 考查
11030105076 有组织犯罪专题 2 40 2 汪  力 考查 刑事法学方向必选至少5门
11030105002 刑罚基本问题研究 2 40 2 郝  川 考查
11030105058 中国刑事诉讼法专题 2 40 2 张步文 考查
11030105077 刑事证据法专题 3 40 2 张步文 考查
11030105078 外国刑事诉讼法专题 3 40 2 赵兴洪 考查
11030105079 外国刑法专题 2 40 2 邹  兵 考查
其它必修环节 开题报告 3   不计学分,完清审核签字手续,向培养单位提交开题报告一份
学术活动:参加学术报告、前沿讲座、学术研讨等(至少5次)     2 提交学术报告手册,导师签字,培养单位核查
实践活动:社会、教学和科研实践活动(三选一)     2 导师审查签字后向培养单位提交实践报告一份或发表高水平论文的复印件
中期考核及论文进展检查 4   不计学分,完清审核签字手续,向培养单位提交相关材料各一份
同等学力补修课程 法理学 时显群     不计学分
民法学 段莉     不计学分
刑法学 黄国泽     不计学分
经济法学 赵学刚     不计学分
宪法 马涛     不计学分
诉讼法学 赵兴洪     不计学分
 
注:1.平台课是指涵盖本一级学科下所有二级学科或相近二级学科群共有的基础性课程。
2.必修环节在研究生毕业前必须完成,构成答辩的必备条件
 
四、培养方式与方法
培养流程与要求,检查与考核,质量监督等措施:
硕士生采取课程学习与论文并重的原则,用于学位论文研究时间不得少于1年。
1.制定培养计划
第一学期内在导师或导师组的指导下制定“硕士生个人培养计划”一式两份,并严格按照计划实施。
2.主文献研读
在开题报告前认真研读本学科专业主文献,接受导师指导和监督。
3.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是学位论文研究的一个重要环节。硕士生学位论文统一在第四学期开题,并与中期考核同时进行。按研究方向成立开题报告审查小组,审查小组由具有研究生培养经验、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专家3-5人组成。审查小组对每位研究生论文选题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帮助研究生分析难点,明确方向,以保证学位论文按时完成并达到预期结果。
4.学术活动
本院硕士生应积极参加各种学术活动,如学术报告、前沿讲座、学术研讨等,在学习期间(一般在中期考核前)须参加学术活动不得少于5次,并填写“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记录册”,提交导师审查。
5.实践活动
实践活动包括教学实践、社会实践和科研实践,本院硕士研究生可任选其中一项实践,接受导师指导和监督。
6.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与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同时进行,并遵循以下要求:
(1)业务方面主要考核研究生课程学习是否达到培养方案要求,科研及思维能力如何,政治、思想、品德如何。
(2)研究生应填写“西南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自我评估表”,考核小组对被考核研究生作出结论性意见。
(3)经过中期考核的硕士研究生,按考核结果分2种流向:
①进入硕士论文阶段:学习成绩良好,具有一定研究工作能力(以论文为主要参照),可进入硕士论文阶段,继续完成硕士学业。
②中止学业:个别成绩较差,明显表现出缺乏科研能力,或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攻读学位者,要求限期改正,限期未改正者中止其学业,按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发给相应证书。
7.学位论文中期进展及检查
导师应在第五学期期末的时候对所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的进展情况进行检查。
 
五、科研能力与水平及毕业与毕业论文的基本要求
科研能力与水平的基本要求
1.系统掌握研究方向的法学基础理论,熟悉中外基本法律制度和我国法律的基本法律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
2.了解法学理论研究的基本动态,并能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较为准确地把握住该研究方向的前沿问题。
3.能在导师的指导下较为顺利地选择科研课题,并能进行有效的自主研究。
4.熟悉学术规范要求,能较为熟练地运用理论分析、比较分析、历史分析、制度分析等常规研究方法。
5.能较为熟练地利用法学方法思考相关法律问题。
毕业与毕业论文的基本要求
毕业条件:在学校规定年限内,按培养方案的规定完成课程学习、学分要求和必修环节,成绩合格,完成毕业论文并通过答辩,经审查合格者,准予毕业。
硕士研究生确因学业优秀,经本人申请,指导教师和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研究生院批准,可以申请提前毕业,但在校时间不得少于二年。凡申请提前毕业者,应当达到以下基本条件:
1.中期考核结论为优秀或在校期间被评为优秀研究生;
2.申请人须在申请毕业答辩前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符合学校要求。
毕业论文基本要求:
内容要求:选题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能反映出作者基本掌握了法学专业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知识;对论文研究主题的前沿研究动态有一定的了解;研究主题明确、论证合理;字数一般不低于2.5万字;在导师指导下由硕士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
技术规范要求:引用他人的观点、材料、数据等注明来源;独立完成论文,在准备和撰写过程中接受导师指导、采纳专家建议、获得他人帮助等应实事求是地表示感谢;涉及到的背景知识、引用的资料和数据准确无误,所用概念、术语、符号、公式等符合学术规范,没有严重错误或使用严重错译的译文;对问题的论述完整、系统、逻辑严密,关键词得当;语言精练,错别字、标点符号错误、外文拼写错误、笔误和校对错误等总计不超过论文的万分之三。
按学校要求,在《毕业论文原创性声明》和《毕业论文版权协议书》上签名,并附在学位论文首页。
具体格式按照《西南大学博士硕士毕业论文撰写及打印要求》执行。
 
 

六、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包括学术水平、创造性成果及工作量等方面的要求):
资格要求:学术成果按照学校学位委员会有关规定执行。成果无侵犯他人著作权行为,没有发表有严重科学性错误的文章、著作和严重歪曲原作的译作。
内容要求: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见解或新成果,对本学科发展或经济建设、社会进步有一定意义;必须是一篇系统完整的、有创造性的学术论文;一般不应少于3万字;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硕士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
技术规范要求:
自己的研究结果与他人的观点、材料、数据等不相混淆,引用他人的观点、材料、数据等注明来源;独立完成论文,在准备和撰写过程中接受导师指导、采纳专家建议、获得他人帮助等应实事求是地表示感谢,但不能把未对论文提供帮助的名人等列入致谢之列;涉及到的背景知识、引用的资料和数据准确无误,所用概念、术语、符号、公式等符合学术规范,没有严重错误或使用严重错译的译文;对问题的论述完整、系统、逻辑严密,关键词得当;语言精练,语句符合现代汉语规范,错别字、标点符号错误、外文拼写错误、笔误和校对错误等总计不超过论文的万分之三(按排版篇幅计)。
按学校要求,在《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和《学位论文版权协议书》上签名,并附在学位论文首页。
具体格式按照《西南大学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及打印要求》执行。
 
 
七、主文献研读课程书目(列出本学科专业的必读文献,不够可另附页)

著作或期刊的名称 作者、出版单位及年月
1 民法总论 史尚宽,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
2 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1-8) 王泽鉴,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3 民法总则 王泽鉴,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
4 比较法总论 [德] K·茨威格特、H·克茨,潘汉典等译,法律出版社,2003年
5 罗马法原论 周枏,商务印书馆,1994年
6 德国民法通论 [德]卡尔·拉伦茨,王小晔等译,法律出版社,2003年
7 民商法论丛(各卷) 梁慧星,法律出版社
8 法学学位论文写作方法(第2版) 梁慧星,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
9 商事法论集各卷 王保树,法律出版社
10 西方国家民商法概要 江平,法律出版社,1984年版
11 英美契约法论 杨桢,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12 债权在近代法中的优越地位 [日]我妻荣,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9年版
13 民法基本原则解释:诚信原则的历史、实务、法理研究) 徐国栋 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14 民法的人文精神 徐国栋 法律出版社2009版
15 法学方法论 [德]卡尔·拉伦茨,陈爱娥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
16 民法解释学 梁慧星,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
17 科宾论合同(上、下册) 科宾,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
18 经济法学 李昌麒、岳彩申主编,法律出版社,2013年
19 经济法概论 [日]金泽良雄,满达人译,法制出版社,2005年
20 中国经济法学史研究 肖江平,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
21 经济法学理论演变研究 张世明,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2年
22 经济法——国家干预经济的基本法律形式 李昌麒,四川人民出版社,1995年
23 经济法理论的重构 张守文,人民出版社,2004年
24 经济宪法学导论 吴越,法律出版社,2007年
25 经济法基础理论 漆多俊,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3版
26 20世纪外国经济法的前沿 何勤华,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27 社会法原论 董保华,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28 法和经济学(第五版) [美]罗伯特•考特,[美]托马斯•尤伦格,致出版社2010年版
29 企业社会责任的经济学和法学分析 卢代富,法律出版社,2002年
30 税法基础理论 刘剑文、熊伟,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
31 税法学原沦(第四版) [日]北野弘久,陈刚等译,中国检察出版社,2001年版
32 养老金法律制度研究 张新民,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
33 经济刑法学 赵长青,法律出版社,1991年版
34 经济犯罪新论 马克昌,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35 犯罪通论、刑罚通论 马克昌,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36 论犯罪与刑罚 [意]贝卡里亚,黄风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
37 刑法学 张明楷,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
38 刑法哲学 陈兴良,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39 历代刑法志 沈家本,群众出版社,1988年版
40 资本市场安全与刑法规制 刘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41 有组织犯罪专题研究 汪力,人民出版社;2007年
42 中国有组织犯罪研究(两卷本) 何秉松,群众出版社,2010年版
43 有组织犯罪研究 莫洪宪,湖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44 污染与财产权:环境保护的所有权制度比较研究 [美]丹尼尔•H•科尔,严厚福,王社坤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45 环境论——人类最终的选择 [日]岸根卓郎,何鉴译,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46 环境行政的法理与方法 [日]黑川哲志,肖军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年版
47 民法和环境法的诸问题 [日]加藤一郎、王家福主编: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48 调整论——对主流法理学的反思与补充 蔡守秋,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49 论环境法功能之进化 钭晓东,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
50 台湾地区环境法之研究 黄锦堂,月旦出版社1994年版
51 马克思恩格斯环境法哲学初探 李可,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52 环境法:案例与解析(英文版) [美]史蒂文•费里,中信出版社,2003年版
53 气候变化的挑战与民主的失灵 [澳]希尔曼、[澳]史密斯,武锡申,李楠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
54 公平地对待未来人类:国际法、共同遗产与世代间衡平 [美]爱蒂斯•布朗•魏伊斯:汪劲等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55 孔、荀、孟著作及管子、商君书、韩非子 上海古籍出版社、中华书局
56 梁启超法学文选 范忠信选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57 从法制到法治 程燎原,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58 法治论 王人博、程燎原,山东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59 法律哲学研究 吴经熊,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60 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 瞿同祖,中华书局,2003年版
61 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民商法学》、《刑事法学》、《经济法学、劳动法学》、《法理学、法制史学》 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
62 《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现代法学》、《法学评论》、《法学家》、《中外法学》、《政法论坛》等权威期刊 各期刊社
其它说明:
 
 
 
本学科(一级学科)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所在培养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学部分委员会验收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研究生院和主管校领导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名):       校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民商法学 [030105] 学术学位

专业信息

所属院校:西南大学
招生年份:2021年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所属学院:法学院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03]法学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01]法学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招生人数: 7
考试科目: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或 202 俄语或
203 日语
③656 综合课一(含法理学、
刑法学)
④857 综合课二(含民法学、
民事诉讼法学)
备  注: 其中拟接收推免生人数:2
专业名称:民商法学     专业代码:030105     门类/类别:法学     学科/类别:法学

开设专业院校:

北京师范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方工业大学 北京工商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中国科学院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南开大学 天津师范大学 天津商业大学 河北经贸大学 河北大学 河北师范大学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山西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 沈阳师范大学 辽宁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沈阳工业大学 延边大学 吉林财经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长春工业大学 吉林大学 哈尔滨商业大学 黑龙江大学 上海政法学院 上海社会科学院 上海海事大学 复旦大学 同济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扬州大学 河海大学 苏州大学 东南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南京工业大学 南京财经大学 南京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宁波大学 浙江工商大学 浙江大学 杭州师范大学 浙江师范大学 安徽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福建师范大学 厦门大学 江西财经大学 江西理工大学 华东交通大学 山东财经大学 烟台大学 山东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郑州大学 河南大学 武汉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武汉工程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湖南工业大学 中南大学 湘潭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广东财经大学 中山大学 暨南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 广西大学 海南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重庆大学 西南大学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西南民族大学 四川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贵州师范大学 贵州民族大学 云南民族大学 云南财经大学 云南大学 西北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 西北政法大学 兰州大学 甘肃政法学院 青海民族大学 宁夏大学 新疆师范大学 新疆大学

专业解析:

(一)学科简介
民商法学是研究民商法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学二级学科,是以民事和商事法律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科学。它主要包括民法学、商事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婚姻家庭法学、劳动法学和社会保障法学。它是一门具有悠久历史、最富于学理性和实践性的实用法学,是保障公民民事权利,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在发展民主、保障人权、繁荣经济、促进社会进步中占有重要地位,起着巨大作用。民商法学通过对民商法理论和各种民事商事法律制度的研究,为我国民商事立法、司法和律师实务提供法律理论指导,为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法制国家建设实践服务。
(二)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和法律实务能力的法学专门人才。具体要求是:掌握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熟悉我国民商事立法体系;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掌握解释适用法律的方法,具有独立分析、处理民商事案件的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商法理论研究、教学、立法、司法和法律实务工作。
(三)研究方向
各招生单位研究方向和考试科目不同,在此以社科院研究生院为例:
01亲属法
02物权法、合同法
03民法总论、物权法
04民法总论
(四)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③612法理学④820民法学

此专业大学排名:

0301 法学
本一级学科中,全国具有“博士授权”的高校共 40 所,本次参评38 所;部分具有“硕士授权”的高校 也参加了评估;参评高校共计 144 所(注:评估结果相同的高校排序不分先后,按学校代码排列)。
序号 学校代码 学校名称 评选结果
1 10002 中国人民大学 A+
2 10053 中国政法大学 A+
3 10001 北京大学 A
4 10003 清华大学 A
5 10276 华东政法大学 A
6 10486 武汉大学 A
7 10652 西南政法大学 A
8 10036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A-
9 10183 吉林大学 A-
10 10248 上海交通大学 A-
11 10284 南京大学 A-
12 10335 浙江大学 A-
13 10384 厦门大学 A-
14 10520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A-
15 10611 重庆大学 B+
16 10726 西北政法大学 B+
17 10006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B+
18 10027 北京师范大学 B+
19 10055 南开大学 B+
20 10140 辽宁大学 B+
21 10246 复旦大学 B+
22 10285 苏州大学 B+
23 10319 南京师范大学 B+
24 10422 山东大学 B+
25 10530 湘潭大学 B+
26 10533 中南大学 B+
27 10558 中山大学 B+
28 10610 四川大学 B+
29 10034 中央财经大学 B
30 10041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B
31 10151 大连海事大学 B
32 10212 黑龙江大学 B
33 10247 同济大学 B
34 10272 上海财经大学 B
35 10357 安徽大学 B
36 10421 江西财经大学 B
37 10423 中国海洋大学 B
38 10459 郑州大学 B
39 10532 湖南大学 B
40 10542 湖南师范大学 B
41 10589 海南大学 B
42 10651 西南财经大学 B
43 11066 烟台大学 B
44 10052 中央民族大学 B-
45 10353 浙江工商大学 B-
46 10386 福州大学 B-
47 10475 河南大学 B-
48 10487 华中科技大学 B-
49 10559 暨南大学 B-
50 10561 华南理工大学 B-
51 10590 深圳大学 B-
52 10592 广东财经大学 B-
53 10673 云南大学 B-
54 10698 西安交通大学 B-
55 10730 兰州大学 B-
56 11406 甘肃政法学院 B-
57 11835 上海政法学院 B-
58 10007 北京理工大学 C+
59 10030 北京外国语大学 C+
60 10075 河北大学 C+
61 10108 山西大学 C+
62 10126 内蒙古大学 C+
63 10254 上海海事大学 C+
64 10273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C+
65 10280 上海大学 C+
66 10385 华侨大学 C+
67 10511 华中师范大学 C+
68 10657 贵州大学 C+
69 10755 新疆大学 C+
70 11078 广州大学 C+
71 11646 宁波大学 C+
72 11846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C+
73 10004 北京交通大学 C
74 10028 首都师范大学 C
75 10065 天津师范大学 C
76 10125 山西财经大学 C
77 10166 沈阳师范大学 C
78 10173 东北财经大学 C
79 10251 华东理工大学 C
80 10294 河海大学 C
81 10394 福建师范大学 C
82 10484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C
83 10524 中南民族大学 C
84 10656 西南民族大学 C
85 10674 昆明理工大学 C
86 11117 扬州大学 C
87 11832 河北经贸大学 C
88 10009 北方工业大学 C-
89 10011 北京工商大学 C-
90 10079 华北电力大学 C-
91 10270 上海师范大学 C-
92 10327 南京财经大学 C-
93 10346 杭州师范大学 C-
94 10378 安徽财经大学 C-
95 10497 武汉理工大学 C-
96 10574 华南师范大学 C-
97 10593 广西大学 C-
98 10602 广西师范大学 C-
99 11065 青岛大学 C-
100 11482 浙江财经大学 C-
 
 
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2017年)0301 法学排名:
本一级学科中,全国具有“博士授权”的高校共 40 所,本次参评38 所;部分具有“硕士授权”的高校 也参加了评估;参评高校共计 144 所(注:评估结果相同的高校排序不分先后,按学校代码排列)。
序号 学校代码 学校名称 评选结果
1 10002 中国人民大学 A+
2 10053 中国政法大学 A+
3 10001 北京大学 A
4 10003 清华大学 A
5 10276 华东政法大学 A
6 10486 武汉大学 A
7 10652 西南政法大学 A
8 10036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A-
9 10183 吉林大学 A-
10 10248 上海交通大学 A-
11 10284 南京大学 A-
12 10335 浙江大学 A-
13 10384 厦门大学 A-
14 10520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A-
15 10611 重庆大学 B+
16 10726 西北政法大学 B+
17 10006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B+
18 10027 北京师范大学 B+
19 10055 南开大学 B+
20 10140 辽宁大学 B+
21 10246 复旦大学 B+
22 10285 苏州大学 B+
23 10319 南京师范大学 B+
24 10422 山东大学 B+
25 10530 湘潭大学 B+
26 10533 中南大学 B+
27 10558 中山大学 B+
28 10610 四川大学 B+
29 10034 中央财经大学 B
30 10041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B
31 10151 大连海事大学 B
32 10212 黑龙江大学 B
33 10247 同济大学 B
34 10272 上海财经大学 B
35 10357 安徽大学 B
36 10421 江西财经大学 B
37 10423 中国海洋大学 B
38 10459 郑州大学 B
39 10532 湖南大学 B
40 10542 湖南师范大学 B
41 10589 海南大学 B
42 10651 西南财经大学 B
43 11066 烟台大学 B
44 10052 中央民族大学 B-
45 10353 浙江工商大学 B-
46 10386 福州大学 B-
47 10475 河南大学 B-
48 10487 华中科技大学 B-
49 10559 暨南大学 B-
50 10561 华南理工大学 B-
51 10590 深圳大学 B-
52 10592 广东财经大学 B-
53 10673 云南大学 B-
54 10698 西安交通大学 B-
55 10730 兰州大学 B-
56 11406 甘肃政法学院 B-
57 11835 上海政法学院 B-
58 10007 北京理工大学 C+
59 10030 北京外国语大学 C+
60 10075 河北大学 C+
61 10108 山西大学 C+
62 10126 内蒙古大学 C+
63 10254 上海海事大学 C+
64 10273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C+
65 10280 上海大学 C+
66 10385 华侨大学 C+
67 10511 华中师范大学 C+
68 10657 贵州大学 C+
69 10755 新疆大学 C+
70 11078 广州大学 C+
71 11646 宁波大学 C+
72 11846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C+
73 10004 北京交通大学 C
74 10028 首都师范大学 C
75 10065 天津师范大学 C
76 10125 山西财经大学 C
77 10166 沈阳师范大学 C
78 10173 东北财经大学 C
79 10251 华东理工大学 C
80 10294 河海大学 C
81 10394 福建师范大学 C
82 10484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C
83 10524 中南民族大学 C
84 10656 西南民族大学 C
85 10674 昆明理工大学 C
86 11117 扬州大学 C
87 11832 河北经贸大学 C
88 10009 北方工业大学 C-
89 10011 北京工商大学 C-
90 10079 华北电力大学 C-
91 10270 上海师范大学 C-
92 10327 南京财经大学 C-
93 10346 杭州师范大学 C-
94 10378 安徽财经大学 C-
95 10497 武汉理工大学 C-
96 10574 华南师范大学 C-
97 10593 广西大学 C-
98 10602 广西师范大学 C-
99 11065 青岛大学 C-
100 11482 浙江财经大学 C-
数据来源: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2007年民商法学专业全国排名
排名 学校名称 等级 排名 学校名称 等级 排名 学校名称 等级
1 中国人民大学 A+ 8 黑龙江大学 A 15 华中师范大学 A
2 中国政法大学 A+ 9 山东大学 A 16 四川大学 A
3 西南政法大学 A+ 10 复旦大学 A 17 上海海事大学 A
4 吉林大学 A+ 11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A 18 华东政法大学 A
5 武汉大学 A+ 12 清华大学 A 19 重庆大学 A
6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A 13 宁波大学 A 20 暨南大学 A
7 北京大学 A 14 厦门大学 A      
 
B+等(30个):西北政法学院、沈阳师范大学、郑州大学、湖南师范大学、甘肃政法学院、北京科技大学、烟台大学、湖南大学、西南大学、中山大学、广东商学院、北京工商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延边大学、安徽财经大学、扬州大学、中南大学、南昌大学、华南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学院、山西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上海大学、河北大学、长春工业大学、南京大学、南开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
 
 
B等(30个):福建师范大学、山东经济学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上海对外贸易学院、西南财经大学、天津商业大学、同济大学、河南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兰州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海南大学、西北大学、上海财经大学、河北经贸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北方工业大学、云南大学、浙江工商大学、内蒙古大学、安徽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北京化工大学、中央财经大学、河海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华侨大学、长春税务学院
 
 
C等(20个):名单略

    2015-2016年民商法学专业全国排名
排 名
学校名称
星 级
开此专业学校数
1 中国政法大学 5★ 147
2 西南政法大学 5★ 147
3 中国人民大学 5★ 147
4 北京大学 5★ 147
5 华东政法大学 5★ 147
6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5★ 147
7 武汉大学 5★ 147
8 吉林大学 5★ 147
9 清华大学 4★ 147
10 郑州大学 4★ 147
11 复旦大学 4★ 147
12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4★ 147
13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4★ 147
14 上海交通大学 4★ 147
15 厦门大学 4★ 147
16 湘潭大学 4★ 147
17 大连海事大学 4★ 147
18 重庆大学 4★ 147
19 黑龙江大学 4★ 147
20 西南财经大学 4★ 147

民商法学研究生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③612法理学④820民法学
 
民商法学考研参考书:
701法学综合一:
法理学(40分):法理学导论。
宪法学(40分):中国宪法。
国际法学(40分):国际经济法(国际贸易法[含WTO]、国际投资法、国际技术转让、国际金融法、国际税法);国际公法(国际公法基本理论);国际私法(国际私法理论与制度、法律适用、国际民事诉讼、国际商事仲裁)。
行政法学(30分):行政法、行政诉讼法。
801法学综合二:
民法学(50分):民法总论、物权法、债法总论、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继承法;
刑法学(50分):刑法学;
刑事诉讼法学(25分):刑事诉讼法学(含刑事证据);
民事诉讼法学(25分):中国民事诉讼法。
 
民商法学专业研究生就业:
就业方向非常广泛,做警官、检察官、法官、行政机关公务员;到大公司主管法律事务;做律师;到高校做法学教师;到研究所做法学研究者都是不错的选择。同时,它还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学生在充分学好本专业理论知识的情况下,还要深入生活,参加各种实践活动,如到公、检、法机关以及律师事务所等实习,学习实务操作,获得一些经验,并检验理论知识的正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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