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诉讼法学考研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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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上海财经大学诉讼法学研究生考试的同学在复习阶段会意识到自己的基础薄弱,时间不够用,寄期望于可以通过参加上海财经大学诉讼法学考研论坛的方式帮自己快速的掌握考试的重点。点击查看微信QQ群 http://m.okaoyan.com/qun.html手机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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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让很多同学都比较纠结的是,要不要在备考过程中报一个辅导班?应该选择什么样的辅导机构呢?针对这些问题,考研派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两条建议:

1. 考研是一项几百万人长跑,最终只有少部分可以到达终点的运动,我们不能选择本科院校、不能选择好的导师授课、不能让自己聪明到看一遍就会,那么,就需要利用一切该利用的资源,在起跑阶段,就超越很多人。

2. 考研辅导班和考研培训班也并非救世主,同学们在选择辅导班的时候,授课导师一定要是报考院校对应专业比较优秀的研究生,或者名师。自己也要足够努力,才能考上理想的学校。

关于上海财经大学诉讼法学考研辅培训班,目前包括考研机构开设的辅导班以及考研学校自行开设的辅导班。2007年前有很多学校的研究生录取考试,学校会开办一些考研专业课的辅导班,并有辅导班,这些辅导辅导非常好,因为都是参与出题或改卷老师们开的课,但后来国家不在允许研究生招生单位做任何相关的培训辅导,所以专业课考研辅导基本不在会更新,当然一些全国统考的科目还是会有些考研辅导机构会开设一些考研辅导班的培训课程,比如西医综合等等。 目前我国的上海财经大学诉讼法学考研培训以考研机构为主,时间上包括长期和短期,形式上有大班授课、小班授课以及一对一授课等不同形式,公共课和专业课均有课程(专业课限于热门专业),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不同需要进行选择上不上辅导班以及选择辅导班的何种方式。

上海财经大学诉讼法学考研论坛
诉讼法学 [030106] 学术学位

专业信息

所属院校:上海财经大学
招生年份:2021年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所属学院:法学院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03]法学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01]法学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01(全日制)民事诉讼法
02(全日制)公证制度
03(全日制)商事仲裁
招生人数: 3
考试科目: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 俄语或203 日语
③616 法学综合一(其中法理学占100 分、宪法学占50 分)
④809 法学综合二(其中民法学占100 分、民事诉讼法学占50 分)
备  注: 复试笔试科目为商法学,不指定参考书目,学制3 年
上海财经大学诉讼法学考研的各位同学,2020年上海财经大学诉讼法学研究生录取名单终于公布了,上海财经大学诉讼法学是一个不错的专业,希望各位今年的考研分数线能过2020年上海财经大学诉讼法学研究生录取分数线,下面是2020年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公布的2020年上海财经大学诉讼法学研究生录取分数线和上海财经大学诉讼法学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2020年上海财经大学诉讼法学研究生录取分数线(或称考研分数线)和上海财经大学诉讼法学的研究生录取分数线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是进入上海财经大学诉讼法学研究生复试的基本要求线,后者是2020年上海财经大学诉讼法学研究生录取分数线,包含了初试复试的综合成绩。本文是2020年上海财经大学诉讼法学研究生录取分数线,内容来自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相关网站,如有出入请以上海财经大学官方网站公布的2020年上海财经大学诉讼法学研究生录取分数线为准。
 
以下是2020年上海财经大学的研究生录取名单,成绩从高到底,供准备报考该专业研究生的同学参考:
2020年上海财经大学诉讼法学研究生录取分数线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报考人数 实考人数 复试分数线 总录取人数 推免
30106 诉讼法学       3 1

上海财经大学诉讼法学研究生考试科目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 招生人数 初试科目 复试参考书目 备注
030106 诉讼法学 01(全日制)民事诉讼法
02(全日制)公证制度
03(全日制)商事仲裁
3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②201
英语一或 202 俄语或 203 日 语③616 法学综合一(其中
法理学占 100 分、宪法学占
50 分)④809 法学综合二(其
中民法学占 100 分、民事诉
讼法学占 50 分)
笔试科目为商法学,不指定参考书目 学制 3 年

上海财经大学诉讼法学考研专业排名

排 名
学校名称
星 级
开此专业学校数
1 西南政法大学 5★ 108
2 中国人民大学 5★ 108
3 中国政法大学 5★ 108
4 北京师范大学 5★ 108
5 华东政法大学 5★ 108
6 清华大学 4★ 108
7 武汉大学 4★ 108
8 北京大学 4★ 108
9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4★ 108
10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4★ 108
11 湘潭大学 4★ 108
12 厦门大学 4★ 108
13 四川大学 4★ 108
14 上海交通大学 4★ 108
15 南京师范大学 4★ 108
16 复旦大学 4★ 108
17 吉林大学 4★ 108
18 西南财经大学 4★ 108
19 浙江工业大学 4★ 108
20 苏州大学 4★ 108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初试科目 复试参考书目
030101 法学理论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②201 笔试科目为行政法学,不指定参考书目
    英语一或 202 俄语或 203 日  
    语③616 法学综合一(其中  
030102 法律史 法理学占 100 分、宪法学占 笔试科目为行政法学,不指定参考书目
    50 分)④809 法学综合二(其  
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中民法学占 100 分、民事诉 笔试科目为行政法学,不指定参考书目
    讼法学占 50 分)  
       
030104 刑法学   笔试科目为经济法学,不指定参考书目
       
       
030105 民商法学   笔试科目为商法学,不指定参考书目
       
       
       
030106 诉讼法学   笔试科目为商法学,不指定参考书目
       
       

诉讼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0-12浏览次数:1455
所属学科门类:法学
所属一级学科:法学
所属院系: 法学院

一、培养目标
自觉遵守和维护宪法、法律,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法律职业道德;系统掌握诉讼法学的基础理论和法律实务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诉讼法学研究的能力和较强的理论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毕业后能够独立从事诉讼法学的教学、研究工作和法律实务工作。

二、学制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二年,兼读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二年半。在规定时期完成课程学习,但未完成学位论文者,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批准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累计延长学习年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

三、研究方向
1.民事诉讼法学
2.商事仲裁
3.公证制度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
硕士研究生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总学分必须修满33学分,其中包括课程学分31学分,(跨学科学生应修满35学分),另外还需取得社会实践2学分。社会实践学分通过学生选修指定的实践性课程等方式取得。
(一)学位公共课共三门课程6学分。
(二)学位基础课共三门课程9学分。
(三)学位专业课含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
专业必修课共三门课程6学分。
专业选修课至少选6学分。
(四)任意选修课可以在全校任意专业开设的研究生课程中选修4学分课程。
(五)社会实践2学分在两门社会实践课中任选一门取得。

五、培养方式与成绩考核
基本采用课堂讲授、课堂讨论、专题研究的方式进行。对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同专业方向的硕士生指导小组领导、硕士生导师具体负责制度。硕士生指导小组负责监督本方向硕士学位培养质量,导师对研究生在校期间学习、科研和思想等方面进行具体指导。
本专业成绩考核由课堂教学考试(开课院系负责考核)、课程论文(开课院系负责考核)和社会实践(应由研究生指导小组参加学生的考核)多种考核形式。

六、实践活动和科研能力的培养
硕士研究生应结合专业学习、开展社会调查和社会实践,并写出社会调查和实践报告。研究生应积极参加本专业的各种学术和科研活动。

七、学位论文写作与答辩
硕士研究生在文化课程学习结束后进入论文写作阶段。论文的开题报告在第三学期初完成,文献阅读量不少于30万字。
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前应进行预答辩。预答辩的时间安排在答辩前3个月进行。
学位论文的要求见《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

民事诉讼法学
掌握民事诉讼法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熟悉我国民事诉讼立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主要内容如下:

1、绪论:民事诉讼的概念和特征;民事诉讼法的含义;民事诉讼法的各项基本原则的内涵、意义及在民事诉讼法中表现;诉的概念、诉的要素和诉的分类、诉权的内涵及诉权学说、诉权保障的意义;反诉、诉的合并及分离。

2、民事诉讼中的法院:法院的各项职权;民事审判的各项基本制度;主管的概念、确定主管的标准,法院主管的民事诉讼案件范围;管辖的概念、确定民事诉讼管辖的原则、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民事诉讼各类管辖的具体内容、不同类别管辖之间的关系、管辖权异议和管辖恒定制度;判决、裁定及决定的含义、形式及内容、适用范围及其法律效力。

3、民事诉讼当事人与代理人:当事人的概念及特征、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及诉讼义务;当事人适格的概念、意义及认定依据;原告和被告、共同诉讼、代表人诉讼、诉讼第三人;民事公益诉讼的含义、形式及当事人的确定;民事诉讼代理人的概念及种类。

4、民事诉讼证据与证明:民事证据的概念与特征、证据保全的概念与适用的条件。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各种证据、理论上对证据进行划分的标准;各种证据的特点及适用规则。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的概念和范围、证明标准的概念和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证明规则及证明程序、证据交换的规定,质证的程序、证明责任的基本内容、证明责任的分配规则

5、民事诉讼保障制度: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概念与意义、诉前保全、诉讼保全和先予执行的条件、财产保全的措施;期间的概念、期间的种类、期间的耽误和延展及各种送达方式;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的概念、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种类、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的种类及适用规则。

6、民事诉讼程序: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小额诉讼案件程序、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涉外民事诉讼特别程序。各程序中的相关制度及程序规则。

7、民事非讼程序:民事非讼程序的概念和原理、民事非讼程序的类型;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程序、实现担保物权程序;各类非讼程序中的制度及规则。

8、执行程序:执行的意义、执行与审判的关系、申请执行与移送执行的关系;执行程序的特点、执行的原则、执行程序中的一般性制度、执行的开始、执行和解与诉讼调解的区别、执行担保与执行和解的关系;各种执行措施及实施程序、执行异议的程序及处理、暂缓执行、执行中止和执行终结的规定。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考研参考书目
 
  
030106诉讼法学:
专业知识、外语及综合能力,
笔试科目为商法学,不指定参考书目。
  
 
诉讼法学 [030106] 学术学位

专业信息

所属院校:上海财经大学
招生年份:2020年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所属学院:法学院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03]法学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01]法学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01(全日制)民事诉讼法
02(全日制)公证制度
03(全日制)商事仲裁
招生人数: 3
考试科目: 1.101思想政治理论
2.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3.616法学综合一(其中法理学100分、宪法学占50分)
4.809法学综合二(其中民法学占100分、民事诉、讼法学占50分)
备  注: 复试笔试科目为商法学,不指定参考书目
学制3年
专业名称:诉讼法学     专业代码:030106     门类/类别:法学     学科/类别:法学

开设专业院校:

北京师范大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工商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南开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 河北大学 河北师范大学 燕山大学 太原科技大学 山西大学 沈阳师范大学 辽宁大学 沈阳工业大学 延边大学 吉林大学 黑龙江大学 上海政法学院 上海社会科学院 上海海事大学 复旦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扬州大学 苏州大学 南京工业大学 南京财经大学 南京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宁波大学 浙江工商大学 浙江大学 浙江工业大学 安徽大学 厦门大学 江西财经大学 江西理工大学 烟台大学 山东大学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郑州大学 河南大学 武汉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中南大学 湘潭大学 广东财经大学 中山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广西大学 海南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重庆大学 西南民族大学 四川大学 贵州师范大学 贵州民族大学 云南大学 西北政法大学 甘肃政法学院 青海民族大学 宁夏大学

专业解析:

 1、研究方向:
诉讼法学的研究方向主要有:01民事诉讼法学 02仲裁法学
03民事执行法学 04刑事诉讼法学 05刑事侦查学 06司法鉴定学。
(注:各大院校的研究方向有所不同,以中国政法大学为例)
2、培养目标:
本专业要求学生掌握比较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诉讼法学知识;熟悉网络诉讼、网络信息司法认证、电子证据等专业领域的法学知识和技术;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能独立进行诉讼法学科研工作;毕业后能胜任诉讼法学教学、科学研究特别是与信息网络有关的证据和诉讼法学理论研究、以及相关的立法、司法等实务工作;具备独立从事诉讼法学理论研究以及担任诉讼法学理论教学、国家立法、司法工作及相关法律实践工作的能力。

此专业大学排名:

0301 法学
本一级学科中,全国具有“博士授权”的高校共 40 所,本次参评38 所;部分具有“硕士授权”的高校 也参加了评估;参评高校共计 144 所(注:评估结果相同的高校排序不分先后,按学校代码排列)。
序号 学校代码 学校名称 评选结果
1 10002 中国人民大学 A+
2 10053 中国政法大学 A+
3 10001 北京大学 A
4 10003 清华大学 A
5 10276 华东政法大学 A
6 10486 武汉大学 A
7 10652 西南政法大学 A
8 10036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A-
9 10183 吉林大学 A-
10 10248 上海交通大学 A-
11 10284 南京大学 A-
12 10335 浙江大学 A-
13 10384 厦门大学 A-
14 10520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A-
15 10611 重庆大学 B+
16 10726 西北政法大学 B+
17 10006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B+
18 10027 北京师范大学 B+
19 10055 南开大学 B+
20 10140 辽宁大学 B+
21 10246 复旦大学 B+
22 10285 苏州大学 B+
23 10319 南京师范大学 B+
24 10422 山东大学 B+
25 10530 湘潭大学 B+
26 10533 中南大学 B+
27 10558 中山大学 B+
28 10610 四川大学 B+
29 10034 中央财经大学 B
30 10041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B
31 10151 大连海事大学 B
32 10212 黑龙江大学 B
33 10247 同济大学 B
34 10272 上海财经大学 B
35 10357 安徽大学 B
36 10421 江西财经大学 B
37 10423 中国海洋大学 B
38 10459 郑州大学 B
39 10532 湖南大学 B
40 10542 湖南师范大学 B
41 10589 海南大学 B
42 10651 西南财经大学 B
43 11066 烟台大学 B
44 10052 中央民族大学 B-
45 10353 浙江工商大学 B-
46 10386 福州大学 B-
47 10475 河南大学 B-
48 10487 华中科技大学 B-
49 10559 暨南大学 B-
50 10561 华南理工大学 B-
51 10590 深圳大学 B-
52 10592 广东财经大学 B-
53 10673 云南大学 B-
54 10698 西安交通大学 B-
55 10730 兰州大学 B-
56 11406 甘肃政法学院 B-
57 11835 上海政法学院 B-
58 10007 北京理工大学 C+
59 10030 北京外国语大学 C+
60 10075 河北大学 C+
61 10108 山西大学 C+
62 10126 内蒙古大学 C+
63 10254 上海海事大学 C+
64 10273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C+
65 10280 上海大学 C+
66 10385 华侨大学 C+
67 10511 华中师范大学 C+
68 10657 贵州大学 C+
69 10755 新疆大学 C+
70 11078 广州大学 C+
71 11646 宁波大学 C+
72 11846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C+
73 10004 北京交通大学 C
74 10028 首都师范大学 C
75 10065 天津师范大学 C
76 10125 山西财经大学 C
77 10166 沈阳师范大学 C
78 10173 东北财经大学 C
79 10251 华东理工大学 C
80 10294 河海大学 C
81 10394 福建师范大学 C
82 10484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C
83 10524 中南民族大学 C
84 10656 西南民族大学 C
85 10674 昆明理工大学 C
86 11117 扬州大学 C
87 11832 河北经贸大学 C
88 10009 北方工业大学 C-
89 10011 北京工商大学 C-
90 10079 华北电力大学 C-
91 10270 上海师范大学 C-
92 10327 南京财经大学 C-
93 10346 杭州师范大学 C-
94 10378 安徽财经大学 C-
95 10497 武汉理工大学 C-
96 10574 华南师范大学 C-
97 10593 广西大学 C-
98 10602 广西师范大学 C-
99 11065 青岛大学 C-
100 11482 浙江财经大学 C-
 
 
诉讼法学研究生考试科目:
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40德语或241法语
③601法学综合一
④801法学综合二中医大学
 
诉讼法学考研参考书:
法理学》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中医大学《刑法学》(上、下)李洁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中医大学《民法》(第二版)郭明瑞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中医大学《刑事诉讼法》(第二版),陈光中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中医大学《民事诉讼法》(第三版)江伟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
 
诉讼法学专业研究生就业:
由于法学还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律系学生在充分学好本专业理论知识的情况下,还要深入生活,参加各种实践活动,如到公、检、法机关以及律师事务所等实习,学习实务操作,获得一些经验,并检验理论知识的正确性。法学天生是、“以人为本”的科学,所以学生绝不能脱离社会,否则就是闭门造车。
前几年,法学专业居于全国10大就业热门地位,毕业生主要在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公安局,律师事务所,各类行政机关,各种公司和事业单位等就业;近几年,就业有滑坡现象,主要是学生就业仍然倾向于在大中城市或较高收入城市,就业集中于司法人员和国家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