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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经济法学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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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经济法学考研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初试科目 复试参考书目
030107 经济法学   笔试科目为经济法学,不指定参考书目
     
     
     
     
     
     
03010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笔试科目为经济法学,不指定参考书目
     
     
     
030109 国际法学 笔试科目为国际公法,不指定参考书目
     
     
     
     
035101 法律硕士(非法学)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98 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④498 法硕
联考综合(非法学)
不指定参考书目
035102 法律硕士(法学)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97 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④497 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不指定参考书目

上海财经大学经济法学考研的各位同学,2020年上海财经大学经济法学研究生录取名单终于公布了,上海财经大学经济法学是一个不错的专业,希望各位今年的考研分数线能过2020年上海财经大学经济法学研究生录取分数线,下面是2020年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公布的2020年上海财经大学经济法学研究生录取分数线和上海财经大学经济法学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2020年上海财经大学经济法学研究生录取分数线(或称考研分数线)和上海财经大学经济法学的研究生录取分数线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是进入上海财经大学经济法学研究生复试的基本要求线,后者是2020年上海财经大学经济法学研究生录取分数线,包含了初试复试的综合成绩。本文是2020年上海财经大学经济法学研究生录取分数线,内容来自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相关网站,如有出入请以上海财经大学官方网站公布的2020年上海财经大学经济法学研究生录取分数线为准。
 
以下是2020年上海财经大学的研究生录取名单,成绩从高到底,供准备报考该专业研究生的同学参考:
2020年上海财经大学经济法学研究生录取分数线

上海财经大学经济法学研究生考试科目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 招生人数 初试科目 复试参考书目 备注
030107 经济法学 01(全日制)经济法理论
02(全日制)竞争法
03(全日制)金融法
04(全日制)财税法
05(全日制)企业法
06(全日制)法律和金融学
07(全日制)法与税收科学
8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②201
英语一或 202 俄语或 203 日 语③616 法学综合一(其中
法理学占 100 分、宪法学占
50 分)④809 法学综合二(其
中民法学占 100 分、民事诉
讼法学占 50 分)
笔试科目为经济法学,不指定参考书目 学制 3 年

上海财经大学经济法学考研专业排名

排名

学校名称

等级

排名

学校名称

等级

排名

学校名称

等级

1

西南政法大学

A+

8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A

15

西南财经大学

A

2

中国政法大学

A+

9

湖南大学

A

16

吉林大学

A

3

中国人民大学

A+

10

厦门大学

A

17

长春税务学院

A

4

华东政法大学

A+

11

安徽大学

A

18

中山大学

A

5

武汉大学

A

12

重庆大学

A

19

安徽财经大学

A

6

北京大学

A

13

辽宁大学

A

 

 

 

7

南京大学

A

14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A

 

 

 

B+等(30个):清华大学、浙江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中南大学、西北政法学院、东北财经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山西财经大学、南昌大学、山东大学、西北工业大学、郑州大学、云南财经大学、天津大学、深圳大学、北京工商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云南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甘肃政法学院、复旦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南开大学、暨南大学、山西大学、兰州大学、南京农业大学、河南师范大学

B等(29个):华中师范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方工业大学、兰州商学院、华中农业大学、浙江财经大学、四川大学、湘潭大学、中国青年政治学院、西南科技大学、西北大学、河南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中央民族大学、河北经贸大学、天津财经大学、青海民族学院、中国农业大学、山东科技大学、黑龙江大学、上海海事大学、福州大学、贵州民族学院、长安大学、新疆财经学院、宁波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天津师范大学

C等(20个):名单略


经济法学 [030107] 学术学位

专业信息

所属院校:上海财经大学
招生年份:2021年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所属学院:法学院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03]法学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01]法学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01(全日制)经济法理论
02(全日制)竞争法
03(全日制)金融法
04(全日制)财税法
05(全日制)企业法
06(全日制)法律和金融学
07(全日制)法与税收科学
招生人数: 8
考试科目: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 俄语或203 日语
③616 法学综合一(其中法理学占100 分、宪法学占50 分)
④809 法学综合二(其中民法学占100 分、民事诉讼法学占50 分)
备  注: 复试笔试科目为经济法学,不指定参考书目,学制3 年
经济法学 [030107] 学术学位

专业信息

所属院校:上海财经大学
招生年份:2020年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所属学院:法学院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03]法学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01]法学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01(全日制)经济法理论
02(全日制)竞争法
03(全日制)金融法
04(全日制)财税法
05(全日制)企业法
06(全日制)法律和金融学
07(全日制)法与税收科学
招生人数: 8
考试科目: 1.101思想政治理论
2.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3.616法学综合一(其中法理学100分、宪法学占50分)
4.809法学综合二(其中民法学占100分、民事诉、讼法学占50分)
备  注: 复试笔试科目为行政法学,不指定参考书目
学制3年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考研参考书目
 
030107经济法学:
专业知识、外语及综合能力,笔试科目为经济法学,不指定参考书目。
 

上海财经大学经济法学专业 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4-07浏览次数:3510
所属学科门类:法学
所属一级学科:法学
所属院系: 法学院

一、培养目标
以法学学科的优势项目为基础,依托及整合学校居国内领先水平的经济、管理学科的丰厚资源,重点突出经济法(尤其是金融法、财税法)和国际经济法的内容;在培养学员的知识结构方面,要求学员既精通法律又通晓经济与管理的相关理论,对在职学员,进一步提升其专业素质及业务能力,为自身的发展创造更广阔的空间。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
具体要求:
1、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公
民素质,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伦理原则,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
2、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思维习惯、法律方法和职业技术。
3、能综合运用法律和与市场经济运行相关的规则,具有独立从事法律实务和管理工作的能力及应用研究能力。
4、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二、学制
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学制二年。在规定时期完成课程学习,但未完成学位论文者,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批准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累计延长学习年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

三、研究方向
1.公司法
2.财税法
3.证券法
4.法律金融学
5.自贸区法治方向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
硕士研究生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总学分必须修满33.5学分,其中包括课程学分31学分,(跨学科学生应修满35学分),另外还需取得社会实践2学分。社会实践学分通过学生参加一定数量的学术讲座等方式取得。
(一)学位公共课共三门课程10学分。
(二)学位基础课共三门课程18学分。
(三)学位专业课为专业必修课
专业必修课共五门课程7.5学分。

五、培养方式与成绩考核
基本采用课堂讲授、课堂讨论、专题研究的方式进行。对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同专业方向的硕士生指导小组领导、硕士生导师具体负责制度。硕士生指导小组负责监督本方向硕士学位培养质量,导师对研究生在校期间学习、科研和思想等方面进行具体指导。
本专业成绩考核由课堂教学考试(开课院系负责考核)、课程论文(开课院系负责考核)等多种考核形式。

  • 实践活动和科研能力的培养
硕士研究生应结合专业学习、开展社会调查和社会实践,并写出社会调查和实践报告。研究生应积极参加本专业的各种学术和科研活动。

七、学位论文写作与答辩
硕士研究生在文化课程学习结束后进入论文写作阶段。论文的开题报告在第四学年初完成,文献阅读量不少于20万字。
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前应进行预答辩。预答辩的时间安排在答辩前3个月进行。
学位论文的要求见《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论文协作规范》和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的相关规定。

专业名称:经济法学     专业代码:030107     门类/类别:法学     学科/类别:法学

开设专业院校:

北京师范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北方工业大学 北京工商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中央民族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天津工业大学 南开大学 天津师范大学 天津商业大学 天津财经大学 天津大学 河北经贸大学 河北大学 山西财经大学 山西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 辽宁大学 沈阳工业大学 延边大学 吉林财经大学 吉林大学 哈尔滨商业大学 黑龙江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 上海政法学院 上海社会科学院 上海海事大学 复旦大学 同济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扬州大学 苏州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南京工业大学 常州大学 南京财经大学 南京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中国计量大学 浙江财经大学 宁波大学 浙江工商大学 浙江大学 安徽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福州大学 厦门大学 江西财经大学 江西理工大学 华东交通大学 烟台大学 山东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山东科技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郑州大学 河南大学 河南师范大学 武汉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武汉工程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 中南民族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中南大学 湘潭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广东财经大学 中山大学 暨南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深圳大学 广西大学 海南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重庆大学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四川大学 西南科技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贵州师范大学 贵州民族大学 云南民族大学 云南财经大学 云南大学 西北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西北政法大学 西安财经学院 兰州大学 兰州财经大学 甘肃政法学院 青海民族大学 新疆财经大学

专业解析:

 1、学科简介
经济法学是一级学科法学下设的二级学科。此学科在法学体系中是一门新兴的、独立的学科主要研究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新中国的经济法学是改革开放的产物,是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需要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与国外同类学科相比,我国经济法学的研究,无论是在发展速度还是在研究的广度和深度,从总体上来说,都是处于领先的地位,因此举世瞩目。经济法的研究成果,对于推动我国经济立法、经济守法和经济执法起着巨大的作用。在中国未来的法制和法治发展中,经济法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
2、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能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较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较深厚的经济法理论知识,能胜任经济法学教学研究、经济行政司法工作和企、事业法律实务,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品学兼优的高层次专门人才。且能较好地掌握马列主义理论,有较扎实的经济法、商法理论基础;重视理论与社会实践结合;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和从事经济法律实务工作能力的专业人才。
3、考试科目
① 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 20 1 英语一或 203 日语
③ 607 经济法学
④ 802 法学综合
4、研究方向
01 经济法
02 商法
03 金融法
(注:以上以华东政法大学为例,各院校在考试科目、研究方向上均有中也有所不同)

此专业大学排名:

0301 法学
本一级学科中,全国具有“博士授权”的高校共 40 所,本次参评38 所;部分具有“硕士授权”的高校 也参加了评估;参评高校共计 144 所(注:评估结果相同的高校排序不分先后,按学校代码排列)。
序号 学校代码 学校名称 评选结果
1 10002 中国人民大学 A+
2 10053 中国政法大学 A+
3 10001 北京大学 A
4 10003 清华大学 A
5 10276 华东政法大学 A
6 10486 武汉大学 A
7 10652 西南政法大学 A
8 10036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A-
9 10183 吉林大学 A-
10 10248 上海交通大学 A-
11 10284 南京大学 A-
12 10335 浙江大学 A-
13 10384 厦门大学 A-
14 10520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A-
15 10611 重庆大学 B+
16 10726 西北政法大学 B+
17 10006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B+
18 10027 北京师范大学 B+
19 10055 南开大学 B+
20 10140 辽宁大学 B+
21 10246 复旦大学 B+
22 10285 苏州大学 B+
23 10319 南京师范大学 B+
24 10422 山东大学 B+
25 10530 湘潭大学 B+
26 10533 中南大学 B+
27 10558 中山大学 B+
28 10610 四川大学 B+
29 10034 中央财经大学 B
30 10041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B
31 10151 大连海事大学 B
32 10212 黑龙江大学 B
33 10247 同济大学 B
34 10272 上海财经大学 B
35 10357 安徽大学 B
36 10421 江西财经大学 B
37 10423 中国海洋大学 B
38 10459 郑州大学 B
39 10532 湖南大学 B
40 10542 湖南师范大学 B
41 10589 海南大学 B
42 10651 西南财经大学 B
43 11066 烟台大学 B
44 10052 中央民族大学 B-
45 10353 浙江工商大学 B-
46 10386 福州大学 B-
47 10475 河南大学 B-
48 10487 华中科技大学 B-
49 10559 暨南大学 B-
50 10561 华南理工大学 B-
51 10590 深圳大学 B-
52 10592 广东财经大学 B-
53 10673 云南大学 B-
54 10698 西安交通大学 B-
55 10730 兰州大学 B-
56 11406 甘肃政法学院 B-
57 11835 上海政法学院 B-
58 10007 北京理工大学 C+
59 10030 北京外国语大学 C+
60 10075 河北大学 C+
61 10108 山西大学 C+
62 10126 内蒙古大学 C+
63 10254 上海海事大学 C+
64 10273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C+
65 10280 上海大学 C+
66 10385 华侨大学 C+
67 10511 华中师范大学 C+
68 10657 贵州大学 C+
69 10755 新疆大学 C+
70 11078 广州大学 C+
71 11646 宁波大学 C+
72 11846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C+
73 10004 北京交通大学 C
74 10028 首都师范大学 C
75 10065 天津师范大学 C
76 10125 山西财经大学 C
77 10166 沈阳师范大学 C
78 10173 东北财经大学 C
79 10251 华东理工大学 C
80 10294 河海大学 C
81 10394 福建师范大学 C
82 10484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C
83 10524 中南民族大学 C
84 10656 西南民族大学 C
85 10674 昆明理工大学 C
86 11117 扬州大学 C
87 11832 河北经贸大学 C
88 10009 北方工业大学 C-
89 10011 北京工商大学 C-
90 10079 华北电力大学 C-
91 10270 上海师范大学 C-
92 10327 南京财经大学 C-
93 10346 杭州师范大学 C-
94 10378 安徽财经大学 C-
95 10497 武汉理工大学 C-
96 10574 华南师范大学 C-
97 10593 广西大学 C-
98 10602 广西师范大学 C-
99 11065 青岛大学 C-
100 11482 浙江财经大学 C-
 
 
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2017年)0301 法学排名:
本一级学科中,全国具有“博士授权”的高校共 40 所,本次参评38 所;部分具有“硕士授权”的高校 也参加了评估;参评高校共计 144 所(注:评估结果相同的高校排序不分先后,按学校代码排列)。
序号 学校代码 学校名称 评选结果
1 10002 中国人民大学 A+
2 10053 中国政法大学 A+
3 10001 北京大学 A
4 10003 清华大学 A
5 10276 华东政法大学 A
6 10486 武汉大学 A
7 10652 西南政法大学 A
8 10036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A-
9 10183 吉林大学 A-
10 10248 上海交通大学 A-
11 10284 南京大学 A-
12 10335 浙江大学 A-
13 10384 厦门大学 A-
14 10520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A-
15 10611 重庆大学 B+
16 10726 西北政法大学 B+
17 10006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B+
18 10027 北京师范大学 B+
19 10055 南开大学 B+
20 10140 辽宁大学 B+
21 10246 复旦大学 B+
22 10285 苏州大学 B+
23 10319 南京师范大学 B+
24 10422 山东大学 B+
25 10530 湘潭大学 B+
26 10533 中南大学 B+
27 10558 中山大学 B+
28 10610 四川大学 B+
29 10034 中央财经大学 B
30 10041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B
31 10151 大连海事大学 B
32 10212 黑龙江大学 B
33 10247 同济大学 B
34 10272 上海财经大学 B
35 10357 安徽大学 B
36 10421 江西财经大学 B
37 10423 中国海洋大学 B
38 10459 郑州大学 B
39 10532 湖南大学 B
40 10542 湖南师范大学 B
41 10589 海南大学 B
42 10651 西南财经大学 B
43 11066 烟台大学 B
44 10052 中央民族大学 B-
45 10353 浙江工商大学 B-
46 10386 福州大学 B-
47 10475 河南大学 B-
48 10487 华中科技大学 B-
49 10559 暨南大学 B-
50 10561 华南理工大学 B-
51 10590 深圳大学 B-
52 10592 广东财经大学 B-
53 10673 云南大学 B-
54 10698 西安交通大学 B-
55 10730 兰州大学 B-
56 11406 甘肃政法学院 B-
57 11835 上海政法学院 B-
58 10007 北京理工大学 C+
59 10030 北京外国语大学 C+
60 10075 河北大学 C+
61 10108 山西大学 C+
62 10126 内蒙古大学 C+
63 10254 上海海事大学 C+
64 10273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C+
65 10280 上海大学 C+
66 10385 华侨大学 C+
67 10511 华中师范大学 C+
68 10657 贵州大学 C+
69 10755 新疆大学 C+
70 11078 广州大学 C+
71 11646 宁波大学 C+
72 11846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C+
73 10004 北京交通大学 C
74 10028 首都师范大学 C
75 10065 天津师范大学 C
76 10125 山西财经大学 C
77 10166 沈阳师范大学 C
78 10173 东北财经大学 C
79 10251 华东理工大学 C
80 10294 河海大学 C
81 10394 福建师范大学 C
82 10484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C
83 10524 中南民族大学 C
84 10656 西南民族大学 C
85 10674 昆明理工大学 C
86 11117 扬州大学 C
87 11832 河北经贸大学 C
88 10009 北方工业大学 C-
89 10011 北京工商大学 C-
90 10079 华北电力大学 C-
91 10270 上海师范大学 C-
92 10327 南京财经大学 C-
93 10346 杭州师范大学 C-
94 10378 安徽财经大学 C-
95 10497 武汉理工大学 C-
96 10574 华南师范大学 C-
97 10593 广西大学 C-
98 10602 广西师范大学 C-
99 11065 青岛大学 C-
100 11482 浙江财经大学 C-

数据来源: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2007年经济法学专业全国排名

排名 学校名称 等级 排名 学校名称 等级 排名 学校名称 等级
1 西南政法大学 A+ 8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A 15 西南财经大学 A
2 中国政法大学 A+ 9 湖南大学 A 16 吉林大学 A
3 中国人民大学 A+ 10 厦门大学 A 17 长春税务学院 A
4 华东政法大学 A+ 11 安徽大学 A 18 中山大学 A
5 武汉大学 A 12 重庆大学 A 19 安徽财经大学 A
6 北京大学 A 13 辽宁大学 A      
7 南京大学 A 14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A      
 
B+等(30个):清华大学、浙江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中南大学、西北政法学院、东北财经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山西财经大学、南昌大学、山东大学、西北工业大学、郑州大学、云南财经大学、天津大学、深圳大学、北京工商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云南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甘肃政法学院、复旦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南开大学、暨南大学、山西大学、兰州大学、南京农业大学、河南师范大学
 
 
B等(29个):华中师范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方工业大学、兰州商学院、华中农业大学、浙江财经大学、四川大学、湘潭大学、中国青年政治学院、西南科技大学、西北大学、河南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中央民族大学、河北经贸大学、天津财经大学、青海民族学院、中国农业大学、山东科技大学、黑龙江大学、上海海事大学、福州大学、贵州民族学院、长安大学、新疆财经学院、宁波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天津师范大学
 
 
C等(20个):名单略
 
    2015-2016年经济法学专业全国排名
排 名
学校名称
星 级
开此专业学校数
1 中国政法大学 5★ 132
2 西南政法大学 5★ 132
3 中国人民大学 5★ 132
4 北京大学 5★ 132
5 华东政法大学 5★ 132
6 南京大学 5★ 132
7 武汉大学 5★ 132
8 重庆大学 4★ 132
9 西南财经大学 4★ 132
10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4★ 132
11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4★ 132
12 厦门大学 4★ 132
13 清华大学 4★ 132
14 山东大学 4★ 132
15 吉林大学 4★ 132
16 上海交通大学 4★ 132
17 中南大学 4★ 132
18 安徽大学 4★ 132
19 同济大学 4★ 132
20 中央财经大学 4★ 132

经济法学专业考研科目:
① 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 20 1 英语一或 203 日语
③ 607 经济法学
④ 802 法学综合
 
经济法学考研参考书:
701法学综合一:
法理学(40分):法理学导论。
宪法学(40分):中国宪法。
国际法学(40分):国际经济法(国际贸易法[含WTO]、国际投资法、国际技术转让、国际金融法、国际税法);国际公法(国际公法基本理论);国际私法(国际私法理论与制度、法律适用、国际民事诉讼、国际商事仲裁)。
行政法学(30分):行政法、行政诉讼法。
801法学综合二:
民法学(50分):民法总论、物权法、债法总论、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继承法;
刑法学(50分):刑法学;
刑事诉讼法学(25分):刑事诉讼法学(含刑事证据);
民事诉讼法学(25分):中国民事诉讼法。
 
经济法学研究生就业去向:
随着国家经济、科技和社会的发展,我国法制建设也处在一个迅速发展和逐步完善的时期,特别是我国“入世”以来,社会对法律专门人才的需求急剧增加,各经济组织、律师事务所对法律专门人才的需求尤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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