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建筑大学建筑学考研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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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为你答疑,送资源
山东建筑大学
但是,让很多同学都比较纠结的是,要不要在备考过程中报一个辅导班?应该选择什么样的辅导机构呢?针对这些问题,考研派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两条建议:
1. 考研是一项几百万人长跑,最终只有少部分可以到达终点的运动,我们不能选择本科院校、不能选择好的导师授课、不能让自己聪明到看一遍就会,那么,就需要利用一切该利用的资源,在起跑阶段,就超越很多人。
2. 考研辅导班和考研培训班也并非救世主,同学们在选择辅导班的时候,授课导师一定要是报考院校对应专业比较优秀的研究生,或者名师。自己也要足够努力,才能考上理想的学校。
关于山东建筑大学建筑学考研辅培训班,目前包括考研机构开设的辅导班以及考研学校自行开设的辅导班。2007年前有很多学校的研究生录取考试,学校会开办一些考研专业课的辅导班,并有辅导班,这些辅导辅导非常好,因为都是参与出题或改卷老师们开的课,但后来国家不在允许研究生招生单位做任何相关的培训辅导,所以专业课考研辅导基本不在会更新,当然一些全国统考的科目还是会有些考研辅导机构会开设一些考研辅导班的培训课程,比如西医综合等等。 目前我国的山东建筑大学建筑学考研培训以考研机构为主,时间上包括长期和短期,形式上有大班授课、小班授课以及一对一授课等不同形式,公共课和专业课均有课程(专业课限于热门专业),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不同需要进行选择上不上辅导班以及选择辅导班的何种方式。
山东建筑大学建筑学085100考研科目及参考书目
专业信息
- 所属院校:山东建筑大学
- 招生年份:2020年
-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 所属学院:建筑城规学院
-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08]工学
-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51]建筑学硕士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
招生人数: | 40 | |
考试科目: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55)建筑学基础 ④(552)建筑设计(一)(6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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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①仅限建筑学、城乡规划学、景观学专业考生报考②不招收其它专业及同等学力考生 |
山东建筑大学建筑学081300考研科目及参考书目
专业信息
- 所属院校:山东建筑大学
- 招生年份:2020年
-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 所属学院:建筑城规学院
-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08]工学
-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13]建筑学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 (01)建筑设计及其理论(02)城市设计与人居环境理论(03)建筑历史理论与遗产保护(04)绿色建筑技术与设计 | |
招生人数: | 20 | |
考试科目: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50)建筑史论 ④(552)建筑设计(一)(6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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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不招收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 |
2021山东建筑大学建筑学基础研究生考试大纲
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建筑学基础》考试大纲
1、课程名称:建筑学基础
2、适用专业: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城市设计与人居环境理论、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技术科学
3、命题原则
主要考察考生对中、外建筑历史基本知识的了解情况;对现代建筑理论发展动态的掌握状况;运用建筑历史与理论知识对当代建筑文化现象的综合分析能力。
4、命题形式:填空题、简答题、论述题
5、命题单位:建筑城规学院
6、考试内容
⑴、公共建筑、住宅建筑设计原理基本知识;
⑵、外国古代建筑史基本知识;
⑶、外国近、现代建筑史基本知识;
⑷、当代建筑思潮基本知识;
⑸、中国古代建筑史基本知识;
⑹、中国近、现代建筑史基本知识;
⑺、中国当代建筑设计实践与理论发展。
7、参考书目
⑴、陈志华著.外国建筑史(19世纪末叶以前)(第四版)[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0.
⑵、罗小未.外国近现代建筑史(第二版)[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
⑶、潘谷西主编.中国建筑史(第六版)[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
⑷、邹德侬等著.中国现代建筑史[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0.
⑸、罗小未等编著.外国建筑历史图说[M].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1995.
⑹、刘敦桢著.中国古代建筑史(第二版)[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4.
⑺、梁思成著.清式营造则例[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1.
⑻、《建筑学报》、《建筑师》、《世界建筑》、《新建筑》、《时代建筑》等相关学术杂志。
2021山东建筑大学建筑学081300考研科目及参考书目
专业信息
- 所属院校:山东建筑大学
- 招生年份:2021年
-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 所属学院:建筑城规学院
-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08]工学
-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13]建筑学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 0813(全日制) 建筑学 (授予学位:工学硕士) Ⅰ.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Ⅱ. 城市设计与人居环境理论 Ⅲ. 建筑历史理论与遗产保护 Ⅳ. 绿色建筑技术与设计 拟招生计划:31人 可接收推免生数: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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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人数: | 36 | |
考试科目: | Ⅰ.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Ⅱ. 城市设计与人居环境理论 Ⅲ. 建筑历史理论与遗产保护 ①思想政治理论 ②英语一 ③建筑史论 ④建筑设计一(6小 时) Ⅳ. 绿色建筑技术与设计 ①思想政治理论 ②英语一 ③建筑构造与结构选 型 ④建筑设计二(4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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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复试笔试科目: Ⅰ.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Ⅱ. 城市设计与人居环境理论 建筑学技术综合 不招收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 Ⅲ. 建筑历史理论与遗产保护 建筑历史专业综合 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Ⅳ. 绿色建筑技术与设计 建筑学技术综合 ①仅限建筑学、城乡规划学、 土木工程专业本科生报考 ②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
山东建筑大学建筑城规学院建筑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主动适应社会发展对各类别高层次专业人才的需求,加强对研究生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等文件的要求,按照山东建筑大学《关于制(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鲁建大校字〔2014〕77号),在2014版培养方案的基础上,修定本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热爱祖国,努力学习和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而奋斗的精神。
2、具有求实创新的精神,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对本学科的发展动态有一定的了解和把握;在建筑/城市设计及其理论、绿色建筑技术与设计或建筑历史理论与遗产保护其中的一个方向有所专长,掌握相应的技能方法,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和独立担负专门业务工作的能力,掌握职业建筑师的所必备的知识与技能,了解工程项目全过程,具有创新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建筑设计、城市设计、绿色建筑、建筑遗产保护等相关领域的设计、咨询工作,具有理论创新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掌握一门外国语,能比较熟练地运用一门外语阅读本专业书刊资料,撰写论文摘要,并具有进行国际学术交流和运用网络信息技术的能力。
二、培养方向
1. 建筑/城市设计及其理论
(1)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2)城市设计与人居环境
(3)建筑历史与遗产保护
(4)绿色建筑技术科学与设计
2. 绿色建筑技术与设计
(1)太阳能建筑一体化
(2)建筑节能
(3)绿色建筑
(4)建筑物理环境
3. 建筑历史理论与遗产保护
(1)中国近、现代建筑历史与遗产保护
(2)地域性建筑与遗产保护
(3)现代建筑理论
三、学习年限及学习方式
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研究生在校期间,课程学习为2.5学期,专业实践1.5学期,论文选题报告与学位论文写作2学期。
对于品学兼优,提前完成个人培养计划并修满规定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并达到毕业或授予学位质量要求的,最多可提前1年毕业或授予学位;在基本学习年限内完不成学业者,经导师同意,可向学校提出延长学习期限申请,原则上全日制研究生不超过1年,非全日制研究生不超过2年。
四、培养方式
1. 研究生培养实行学分制,依据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进行。研究生应在系统的理论学习基础上、将科学研究与实践活动相结合,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有益的社会活动和公益劳动,加强科研能力和实践技能的锻炼。
2. 充分发挥导师指导研究生的主导作用,实行双导师负责、学科导师组集体培养,积极聘请科研院所以及企事业单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担任硕士研究生的校外导师,合作培养研究生。
3. 研究生课程学习采取课堂讲授与自学、讨论相结合等方式,着重培养和加强研究生的自学能力和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课程学习与考核依据课程教学大纲。
4.研究生必修环节主要由以下环节构成:(1)专业实践环节为30周,由指导教师安排,在第三学期后半学期至第四学期进行,结束专业实践后提交专业实践报告并汇报,由学科导师组集体考核,具体要求按照《建筑城规学院学术型学位硕士生专业实践教学管理与考核要求》执行,研究生在完成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后,还可结合学位论文工作继续安排专业实践,对于已具有半年以上工作实践经历的研究生,经导师认可学院批准,可提交证明材料申请免修该环节;(2)论文选题报告环节,结合专业实践在第四学期末完成,经批准免修专业实践环节的研究生,可提前至第三学期末完成,学期末完成,选题报告由学科导师组成评议组进行评议,按照《山东建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选题与论文选题报告基本要求》和《建筑城规学院硕士生选题报告评议组织与实施规定》进行,上半年在5月底完成,下半年在10月底完成;(3)学术报告环节,贯穿于在校学习全过程,要求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至少听取4次以上学术报告,或在本学科研究生范围内,公开作1次学术报告,毕业前写出总结报告,由研究生导师负责考核。
5. 研究生是否通过专业实践考核、论文选题报告评议、论文中期检查,以及学位论文答辩与硕士学位申请等有关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后形成决定。
五、培养计划
1. 培养计划由学位课、非学位课和必修环节三部分组成,研究生在入学后第一周,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2.本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毕业和硕士学位,应至少修满34学分,其中:学位课程16学分,非学位课程不少于13学分,必修环节5学分。
本学科(领域)接受或不接受同等学力或跨专业考入的硕士研究生。
同等学力或跨专业考入的硕士研究生,还须补修不少于2门本学科专业的大学本科主要课程。导师还可根据所指导研究生的具体情况,结合拟确定的学位论文选题,为完善研究生知识结构,在第三学期可自行开设1-2门补修课程,并于第二学期末提出开课申请。补修课程学习成绩必须合格且不计学分,补修课程不能代替本专业的学位课程和选修课程。
3. 课程与必修环节设置,见附件《建筑学领域(类别)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与必修环节设置(2017版)》。
六、中期筛选考核
中期筛选考核旨在促进研究生由课程学习转入学位论文工作阶段,其评价结果,作为审批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的依据之一。
中期筛选考核统一安排在第四学期末进行,以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为依据,总结评价研究生入学以来,完成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论文选题报告情况,具体要求按《山东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筛选与考核办法》执行。
七、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1. 论文选题要求
选题应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实际应用价值,具有一定的新颖性、前瞻性、技术先进性。选题可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经导师审定后确定,也可由导师提出,征求研究生的意见后确定。选题一般应掌握以下原则:
(一)选题应从研究生申请学位的学科、专业范畴出发,在学术方面具有创新性和前瞻性,技术应用方面具有先进性,使研究课题具有较高的理论意义、学术水平和实用价值,使研究生有可能在论文中提出新见解。
(二)选题必须密切联系实际,解决经济建设中一些急需解决的科学技术难点,解决社会文化发展中一些急需解决的热点问题,对社会和经济发展能起到指导和推动作用,力求有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三)选题要根据指导教师的专长、科研基础和实验条件确定,并尽量结合导师承担的科研项目,必要的实验设备要基本落实,必要的实验条件要基本具备。
(四)选题要结合研究生本人的基础和特长,使研究生能够通过学位论文工作,得到从事研究工作全过程的基本训练。
(五)论文题目应具学术性,选题的份量和难易程度要适当,在时间安
排上要留有余地,应能在一年时间内完成学位论文工作。
2. 论文工作时间要求
论文工作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工作量饱满,论文工作时间一般不少12个月,以通过学位论文选题报告评议之日至学位论文答辩之日计。
3. 论文文献阅读量要求
文献综述应对所研究课题的国内外状况有清晰的描述与分析。学位论文应阅读不少于50篇专业文献,其中最近5年内的文献应占60%以上,外文文献应占20%以上。
4. 论文写作规范要求
论文写作规范应符合《山东建筑大学学位论文撰写基本规范》,同时还应符合《建筑城规学院学位论文撰写要求补充规定》):
5. 学位论文形式
学位论文应为应用性研究论文或基础性研究论文,应包含如下内容:
(1)封面:论文题目(中英文)、论文作者、指导教师、学科门类、专业名称、培养单位、完成日期,以及论文分类号、密级等。
(2)扉页:学位论文题目、课题受资助项目名称及项目号、学位论文页数、论文中使用表格数量、插图数量统计,以及评阅人姓名、指导教师姓名、学生所在学院院长姓名、学位论文完成日期等。
(3)声明:独创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须有作者及导师的亲笔签字),声明内容由学校统一规定。
(4)中英文摘要与关键词,中英文摘要一般不超过1000字(词)。
(5)论文目录。
(6)论文主体部分包含绪论(选题依据、文献综述)、论文正文(研究内容和研究成果)、结论与展望,论文主体部分应不少于3~5万字。
(7)参考文献。
(8)必要的附录,必要的调查问卷设计、第一手实验数据或调查数据等,应作为附录,并提交论文评阅和答辩。
(9)致谢。
(10)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与专业实践成果。
6. 学位论文内容质量要求
学位论文应综合应用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一定的研究方法和手段,鼓励使用创新性的方法对所选课题进行研究,并得出科学的实验(分析)数据和合理的分析结论,或提出新见解。论文写作要求概念清晰、结构合理、层次分明、文理通顺,能够明确的表达研究结论。
7. 学术成果体现形式规定
本专业学位(领域)硕士在取得硕士学位之前,应在学院认定的正式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论文集上至少发表(包括录用)一篇与学位论文内容有关的学术论文,或以主要完成人出版著作,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科技奖励等其他形式体现,由导师负责考核、研究生处核实。
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预答辩、评阅与答辩
1. 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实行学位论文中期检查、预答辩制度,具体要求按《建筑城规学院硕士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组织与实施规定》、《建筑城规学院硕士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组织与实施规定》执行。
2. 硕士生完成学位论文,经导师同意,可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答辩前,由学校或学院组织学位论文评阅、不端行为检测,论文评阅合格、通过不端行为检测,方可按《山东建筑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中的有关规定,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九、学位申请与授予
硕士学位申请与授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山东建筑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有关规定审议、审批。
1. 研究生按个人培养计划完成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答辩并被建议授予学位,可申请学位。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做出授予学位建议,通过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做出授予学位决定者,颁发学位证书。
2、研究生按个人培养计划完成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答辩,因未达到学术成果体现形式规定,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做出缓授学位建议者,待达到相关规定后,再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做出授予学位建议,通过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做出授予学位决定者,颁发学位证书。
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或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通过毕业而未获得授予学位建议者,经论文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半数以上同意,做出准予再次申请学位答辩决议的,可在一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一次,否则,只能申请毕业答辩一次。
十、毕业
1、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做出授予学位决定的研究生,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
2、申请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毕业答辩,但未通过论文答辩委员会授予学位建议的研究生,以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做出缓授学位建议的研究生,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
3、研究生按个人培养计划完成规定的学分,完成论文写作,满足论文工作时间、论文写作规范要求,但是论文选题、研究内容与成果达不到申请学位论文质量标准的,经导师同意,可申请毕业答辩,经论文不端行为检测合格且通过毕业答辩者,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
十一、其他要求
1. 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管理条例(试行)》等校规校纪,以及本学科专业针对培养各环节所作出的教学规定和要求。
2. 鼓励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积极参加国家、山东省和学校组织的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和活动。
十、方案审批与实施
1. 本方案经研究生处审核、主管校长批准。
2. 本方案自2017年9月1日起实施,方案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局部修订时,报研究生处审核,并明确适用年级。
2021山东建筑大学建筑学技术综合研究生考试大纲
山东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建筑学技术综合》科目考试大纲
一、考试内容
1、建筑构造
(1)熟悉一般中小型民用建筑的房屋构造,掌握建筑构造设计的基本原理和一般方法。
(2)熟悉常见建筑构配件的基本知识,掌握建筑重点部位的节点内容、构造措施及材料做法。
2、建筑物理
(1)了解室内气候及其影响因素,了解传热的基本方式及其特点,熟练掌握稳定条件下平壁的热阻及围护结构最小热阻的计算;掌握建筑围护结构的节能设计。
(2)了解日照的基本原理,掌握采光口的形状、大小和位置对室内光线分布的影响,掌握采光计算图表的应用。
(3)了解建筑声学的基本知识,掌握体形设计方法、混响时间的计算,并能对厅堂的音质做出切合实际的分析。
3、建筑力学与结构
(1)熟悉结构力学的基本概念和原理,掌握典型建筑结构形式的构造特征和简化计算方法。
(2)理解建筑结构设计的基本原理,熟悉钢筋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钢结构等结构的力学性能、适用范围及结构概念设计方法,了解抗震设计的基本知识。
二、试卷结构
1、考试时间180分钟,满分100分。
2、题型结构
(1)建筑构造(30分)
(2)建筑物理(30分)
(3)建筑力学与结构(40分)
三、参考书目
(1)李必瑜等.《建筑构造》( 上、下) 第六版[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9.
(2)柳孝图.《建筑物理》(第三版)[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0.
(3)吕令毅,吕子华.《建筑力学》[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
(4)宋占海.《建筑结构设计》(第二版)[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
2021山东建筑大学建筑学085100考研科目及参考书目
专业信息
- 所属院校:山东建筑大学
- 招生年份:2021年
-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 所属学院:建筑城规学院
-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08]工学
-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51]建筑学硕士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 0851 (全日制)建筑学 (授予学位:建筑学硕士) 拟招生计划:52人 可接收推免生数:4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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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人数: | 56 | |
考试科目: | ①思想政治理论 ②英语一 ③建筑学基础 ④建筑设计一(6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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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复试笔试科目: 建筑学技术综合 ①仅限建筑学、城乡规划学、 景观学专业考生报考 ②不招收其它专业及同等学力 考生 |
山东建筑大学建筑城规学院建筑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主动适应社会发展对各类别高层次专业人才的需求,加强对研究生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等文件的要求,按照山东建筑大学《关于制(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鲁建大校字〔2014〕77号),在2014版培养方案的基础上,修定本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1、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积极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2、具有求实创新的精神,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掌握职业建筑师的所必备的知识与技能,能独立承担建筑设计、城市设计、历史遗产保护规划设计等相关领域的设计、咨询工作,具有解决实际问题和应用研究的能力;
3、掌握一门外国语,能比较熟练地运用一门外语阅读本专业书刊资料,撰写论文摘要,并具有进行国际学术交流和运用网络信息技术的能力。
二、培养方向
1.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2. 建筑历史理论与遗产保护
3. 绿色建筑技术与设计
4. 城市设计与人居环境
三、学习年限及学习方式
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在校期间,课程学习为2.5学期,专业实践1.5学期,论文选题报告与学位论文写作2学期。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课程学习在1.5年内完成,论文选题报告与学位论文撰写在1.5年内完成。
对于品学兼优,提前完成个人培养计划并修满规定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并达到毕业或授予学位质量要求的,最多可提前1年毕业或授予学位;在基本学习年限内完不成学业者,经导师同意,可向学校提出延长学习期限申请,原则上全日制研究生不超过1年,非全日制研究生不超过2年。
四、培养方式
1. 研究生培养实行学分制,依据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进行。研究生应在系统的理论学习基础上、将科学研究与实践活动相结合,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有益的社会活动和公益劳动,加强科研能力和实践技能的锻炼。
2. 充分发挥导师指导研究生的主导作用,实行双导师负责、学科导师组集体培养,积极聘请科研院所以及企事业单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担任硕士研究生的校外导师,合作培养研究生。
3. 研究生课程学习采取课堂讲授与自学、讨论相结合等方式,着重培养和加强研究生的自学能力和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课程学习与考核依据课程教学大纲。
4.研究生必修环节主要由以下环节构成:(1)专业实践环节为30周,由指导教师安排,在第三学期后半学期至第四学期进行,结束专业实践后提交专业实践报告并汇报,由学科导师组集体考核,具体要求按照《建筑城规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生专业实践教学管理与考核要求》执行,研究生在完成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后,还可结合学位论文工作继续安排专业实践,对于已具有半年以上工作实践经历的研究生,经导师认可学院批准,可提交证明材料申请免修该环节;(2)论文选题报告环节,结合专业实践在第四学期末完成,经批准免修专业实践环节的研究生,可提前至第三学期末完成,学期末完成,选题报告由学科导师组成评议组进行评议,按照《山东建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选题与论文选题报告基本要求》和《建筑城规学院硕士生选题报告评议组织与实施规定》进行,上半年在5月底完成,下半年在10月底完成;(3)学术报告环节,贯穿于在校学习全过程,要求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至少听取4次以上学术报告,或在本学科研究生范围内,公开作1次学术报告,毕业前写出总结报告,由研究生导师负责考核。
5. 研究生是否通过专业实践考核、论文选题报告评议、论文中期检查,以及学位论文答辩与硕士学位申请等有关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后形成决定。
五、培养计划
1. 培养计划由学位课、非学位课和必修环节三部分组成,研究生在入学后第一周,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2.本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毕业和硕士学位,应至少修满34学分,其中:学位课程16学分,非学位课程不少于13学分,必修环节5学分。
本学科(领域)接受或不接受同等学力或跨专业考入的硕士研究生。
同等学力或跨专业考入的硕士研究生,还须补修不少于2门本学科专业的大学本科主要课程。导师还可根据所指导研究生的具体情况,结合拟确定的学位论文选题,为完善研究生知识结构,在第三学期可自行开设1-2门补修课程,并于第二学期末提出开课申请。补修课程学习成绩必须合格且不计学分,补修课程不能代替本专业的学位课程和选修课程。
3. 课程与必修环节设置,见附件《建筑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与必修环节设置(2017版)》。
六、中期筛选考核
中期筛选考核旨在促进研究生由课程学习转入学位论文工作阶段,其评价结果,作为审批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的依据之一。
中期筛选考核统一安排在第四学期末进行,以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为依据,总结评价研究生入学以来,完成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论文选题报告情况,具体要求按《山东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筛选与考核办法》执行。
七、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1. 论文选题要求
学位论文选题为设计性论文,应着重体现学生综合运用专业理论、方法和技术,分析和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
2. 论文工作时间要求
论文工作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工作量饱满,论文工作时间一般不少12个月,以通过学位论文选题报告评议之日至学位论文答辩之日计。
3. 论文文献阅读量要求
文献综述应对所研究课题的国内外状况有清晰的描述与分析。学位论文应阅读不少于40篇专业文献,其中最近5年内的文献应占20%以上,并有一定数量的外文文献。
4. 论文写作规范要求
论文写作规范应符合《山东建筑大学学位论文撰写基本规范》,同时还应符合《建筑城规学院学位论文撰写要求补充规定》。
5. 学位论文形式
学位论文形式可为应用研究性论文、设计论文、案例分析论文、调研报告等形式。
(1)应用研究性论文
应包含如下内容:
①封面:论文题目(中英文)、论文作者、指导教师、学科门类、专业名称、培养单位、完成日期,以及论文分类号、密级等。
②扉页:学位论文题目、课题受资助项目名称及项目号、学位论文页数、论文中使用表格数量、插图数量统计,以及评阅人姓名、指导教师姓名、学生所在学院院长姓名、学位论文完成日期等。
③声明:独创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须有作者及导师的亲笔签字),声明内容由学校统一规定。
④中英文摘要与关键词,中英文摘要一般不超过1000字(词)。
⑤论文目录。
⑥论文主体部分包含绪论(选题依据、文献综述)、论文正文(研究内容和研究成果)、结论与展望,论文主体部分应不少于3万字。
⑦参考文献。
⑧必要的附录,必要的调查问卷设计、第一手实验数据或调查数据等,应作为附录,并提交论文评阅和答辩。
⑨致谢。
⑩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与专业实践成果。
(2)设计论文
研究生除提交一套完整的设计图纸外,还应结合该设计,撰写设计论文,论文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封面:论文题目(中英文)、论文作者、指导教师、学科门类、专业名称、培养单位、完成日期,以及论文分类号、密级等。
②扉页:学位论文题目、课题受资助项目名称及项目号、学位论文页数、论文中使用表格数量、插图数量统计,以及评阅人姓名、指导教师姓名、学生所在学院院长姓名、学位论文完成日期等。
③声明:独创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须有作者及导师的亲笔签字),声明内容由学校统一规定。
④中英文摘要与关键词,中英文摘要一般不超过1000字(词)。
⑤论文目录。
⑥论文正文包含绪论、需求分析、设计依据、设计过程、设计结果及试用效果分析、结论,论文正文一般应不少于2万字。
⑦参考文献。
⑧必要的附录。设计图纸(不少于六张0号图纸),以及必要的调查问卷设计、第一手实验数据或调查数据等,应作为附录,并提交论文评阅和答辩。
⑨致谢。
⑩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与专业实践成果。
6. 学位论文内容质量要求
学位论文应综合应用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一定的研究方法和手段,鼓励使用创新性的方法对所选课题进行研究,并得出科学的实验(分析)数据和合理的分析结论,或提出新见解。论文写作要求概念清晰、结构合理、层次分明、文理通顺。
7. 学术成果体现形式规定
本专业学位(领域)硕士在取得硕士学位之前,应将与论文工作相关的研究发现以学术论文的形式发表在正式出版的学术期刊上,或以主要完成人出版著作,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科技奖励等其他形式体现,由导师负责考核、研究生处核实。
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预答辩、评阅与答辩
1. 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实行学位论文中期检查、预答辩制度,具体要求按《建筑城规学院硕士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组织与实施规定》、《建筑城规学院硕士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组织与实施规定》执行。
2. 硕士生完成学位论文,经导师同意,可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答辩前,由学校或学院组织学位论文评阅、不端行为检测,论文评阅合格、通过不端行为检测,方可按《山东建筑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中的有关规定,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九、学位申请与授予
硕士学位申请与授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山东建筑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有关规定审议、审批。
1. 研究生按个人培养计划完成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答辩并被建议授予学位,可申请学位。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做出授予学位建议,通过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做出授予学位决定者,颁发学位证书。
2、研究生按个人培养计划完成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答辩,因未达到学术成果体现形式规定,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做出缓授学位建议者,待达到相关规定后,再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做出授予学位建议,通过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做出授予学位决定者,颁发学位证书。
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或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通过毕业而未获得授予学位建议者,经论文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半数以上同意,做出准予再次申请学位答辩决议的,可在一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一次,否则,只能申请毕业答辩一次。
十、毕业
1、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做出授予学位决定的研究生,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
2、申请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毕业答辩,但未通过论文答辩委员会授予学位建议的研究生,以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做出缓授学位建议的研究生,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
3、研究生按个人培养计划完成规定的学分,完成论文写作,满足论文工作时间、论文写作规范要求,但是论文选题、研究内容与成果达不到申请学位论文质量标准的,经导师同意,可申请毕业答辩,经论文不端行为检测合格且通过毕业答辩者,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
十一、其他要求
1. 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管理条例(试行)》等校规校纪,以及本学科专业针对培养各环节所作出的教学规定和要求。
2. 鼓励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积极参加国家、山东省和学校组织的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和活动。
十、方案审批与实施
1. 本方案经研究生处审核、主管校长批准。
2. 本方案自2017年9月1日起实施,方案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局部修订时,报研究生处审核,并明确适用年级。
建筑学考研院校
基本信息
专业介绍
专业点分布
专业院校排名
序号 | 学校代码 | 学校名称 | 评选结果 |
1 | 10003 | 清华大学 | A+ |
2 | 10286 | 东南大学 | A+ |
3 | 10056 | 天津大学 | A- |
4 | 10247 | 同济大学 | A- |
5 | 10561 | 华南理工大学 | A- |
6 | 10213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B+ |
7 | 10335 | 浙江大学 | B+ |
8 | 10487 | 华中科技大学 | B+ |
9 | 10611 | 重庆大学 | B+ |
10 | 10703 |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 B+ |
11 | 10016 | 北京建筑大学 | B |
12 | 10141 | 大连理工大学 | B |
13 | 10153 | 沈阳建筑大学 | B |
14 | 10284 | 南京大学 | B |
15 | 10486 | 武汉大学 | B |
16 | 10532 | 湖南大学 | B |
17 | 10005 | 北京工业大学 | B- |
18 | 10359 | 合肥工业大学 | B- |
19 | 10430 | 山东建筑大学 | B- |
20 | 10590 | 深圳大学 | B- |
21 | 10613 | 西南交通大学 | B- |
22 | 10047 | 中央美术学院 | C+ |
23 | 10248 | 上海交通大学 | C+ |
24 | 10384 | 厦门大学 | C+ |
25 | 10385 | 华侨大学 | C+ |
26 | 10429 | 青岛理工大学 | C+ |
27 | 10674 | 昆明理工大学 | C+ |
28 | 10878 | 安徽建筑大学 | C+ |
29 | 10004 | 北京交通大学 | C |
30 | 10191 | 吉林建筑大学 | C |
31 | 10291 | 南京工业大学 | C |
32 | 10386 | 福州大学 | C |
33 | 10128 | 内蒙古工业大学 | C- |
34 | 10332 | 苏州科技大学 | C- |
35 | 10459 | 郑州大学 | C- |
36 | 10698 | 西安交通大学 | C- |
37 | 10710 | 长安大学 | 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