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自然地理学研究生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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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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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宁夏大学自然地理学研究生录取分数线
宁夏大学自然地理学070501考研科目及参考书目
专业信息
- 所属院校:宁夏大学
- 招生年份:2020年
-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 所属学院:资源环境学院
-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07]理学
-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05]地理学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 01 水文地理及水资源持续利用 02 土壤地理与土壤侵蚀防治 03 环境地理与全球变化 |
|
招生人数: | 11 | |
考试科目: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12地理信息系统 ④824地理综合 |
|
备 注: | 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 |
宁夏大学资源环境学院自然地理学简介
一、学科简介自然地理学是把组成自然环境的各种要素相互联系起来开展研究,以阐明自然环境的整体、各组成要素及其相互间的结构、功能、物质迁移、能量转换、动态演变以及地域分异规律。尤其重视人类活动对自然环境的作用,探讨人类与自然环境的相互关系和全球变化对自然环境的影响,以及人类社会经济活动与环境资源之间相互协调、持续发展的规律。自然地理学的研究能够为解决荒漠化、水土流失、自然灾害、生态平衡以及区域环境问题等做出贡献,尤其是对于国家和地区的生态环境发展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本学位点立足西北干旱半干旱区资源环境,以自然地理学应用研究为重点,形成了自然资源开发与利用、全球变化与生态安全和荒漠化与水土保持3个研究方向,重点开展了宁夏特殊地理环境和生态特点的背景下气候和水土资源的综合分析、生态安全及荒漠化防治等研究,形成了区域特色鲜明的学科优势,发展和丰富了自然地理学的相关理论,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自然地理学做出了应有的贡献,起到了学科建设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目的和“智库”的作用。
自然地理学学术队伍结构合理,形成了实力强、水平高、素质优良的老、中、青结合的学科创新团队。目前,拥有教授5人,副教授4人,博士11人。近三年来,主持国家级课题8项,横向课题10余项,累计科研经费达400余万元。出版著作4部,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其中SCI检索论文2篇。
二、培养目标
1.较好地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术修养,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硕士研究生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教学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硕士研究生的知识结构应达到能够读懂本专业学术论文;应具有熟练运用本专业常用实验方法、野外调研、数据分析处理等研究方法的实践能力。
3.掌握一门外国语,硕士研究生应能运用该门外国语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并能熟练运用外语进行专业文章的写作。
4.身心健康。
三、培养方式
1.硕士生培养以课程学习、科学研究与实践应用并重。
2.硕士生培养采用导师负责与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导师是硕士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每个学科方向导师组人员原则上不少于2人,充分发挥集体培养优势。
3.坚持“以生为本”的办学理念和“因材施教”的教育思想,积极调动研究生学习的主动性,充分发挥研究生学术的创造性。
4.坚持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学与科研相结合、课堂教学与野外调研相结合的研讨式教学方式,着重培养和提高研究生的思维能力、自学能力、动手能力、表达能力、写作能力和创新能力;坚持开放性教学,鼓励研究生开展读书会、讨论会和学术沙龙,参与课题研究,培养独立科研能力和协作科研精神。
5.有计划聘请国内外专家来我院授课,或派出硕士研究生到其他著名高校和研究机构访学。
四、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得超过5年(含休学等中断学习的时间),优秀硕士研究生提前完成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者,可申请提前答辩和提前毕业,获得硕士学位。但生源为跨学科、专业同等学力者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不得申请提前答辩和提前毕业。
五、研究方向
本学位点根据自然地理学学科的特点,结合宁夏及周边地域特色,突出学科交叉,共设三个特色研究方向:全球变化与生态安全、荒漠化与水土保持、自然资源开发与持续利用。
1.全球变化与生态安全
从全球变化与生态的视角,立足宁夏自然环境和生态环境特点,重点探索干旱区生态系统对全球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的响应方式、响应途径、作用过程、动力机制及未来可能的变化趋势,从而为保障旱区生态系统稳定健康提供科学依据,确保地区生态建设及安全。
在理论和实践上,把自然地理学、生态学、环境科学成熟先进的技术方法应用于具有宁夏地区特色的生态系统中,通过长期的不同生态系统的生态监测和生态评估,实现不同尺度地理单元生态系统变化与全球变化、人类活动之间的响应机制的确定,分析未来变化趋势,提出应对的生态对策,为全区生态建设、生态经济发展、生态安全提供必要的理论基础和指导性建议。
本研究方向重点以旱区各类生态系统作为研究对象,继续加强不同生态系统的生态监测及生态评估,围绕全球气候变化与旱区生态系统的响应机理,生态系统变化与人类活动相互关系,开展旱区各类生态系统在全球气候变化、人类活动等过程中的功能性变化研究;开展各类生态系统稳定性、安全性评估;开展各类生态系统与全球气候变化、人类活动响应性研究,构建区域生态系统的变化与全球变化、人类活动的关系体系,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2.荒漠化与水土保持
以生态工程、地貌学、灾害学等理论为指导,立足宁夏乃至周边地区,围绕干旱半干旱区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水土流失与荒漠化开展相关研究,形成的自己的特色,在学术界具有一定的影响,并得到社会的认同。
在理论和实践上,以干旱半干旱区的自然地理特点为背景,汲取生态工程的成功经验和方法,突出学科交叉与多视点系统分析。注重干旱半干旱区荒漠化、水土流失的特点、影响因素、运行机制和演化特征进行综合分析和动态模拟,并在野外开展生态实验。
本研究方向主要针对宁夏及毗邻地区风蚀、水蚀及二者交互等荒漠化类型,研究土壤侵蚀的发生机制、发展规律和影响因素,应用现代水土保持理论与地理信息技术,开展荒漠化现状调查与监测、土壤侵蚀发生机制,综合防治技术和土地整治与合理利用技术、模式的研究。
3.自然资源开发与持续利用
以自然资源学的基本理论为指导,立足宁夏乃至周边地区,在区域资源分析及动态模拟、自然资源利用与规划管理、自然灾害、区域可持续发展研究等领域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在学术界具有一定的影响,并得到社会的高度认识。
在理论和实践上,以自然资源学的理论为基础,应用区域自然、经济、社会学的理论与方法,强调学科交叉,多视点系统解析,注重对干旱半干旱区水资源、土地资源的分布、结构、特点、影响因素,运用机制和演化特征进行综合分析和动态模拟,探讨其发展规律和优化调控方法措施,建立了典型区域可持续发展的框架体系,多数研究成果被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所采用,真正起到了科研服务社会的作用。
本研究方向主要涉及土地资源的综合评价分析、管理。主要研究水资源和土地资源的质量及利用与经济的相互关系及其规律,从土地资源学角度探讨可持续利用土地资源的科学依据和原则;从土壤发生和分类的角度探讨西北干旱半干旱区土壤利用和保护;从西部干旱区水资源特征,分析探讨区域水资源面临的问题,研究水资源和土地资源配置中的经济作用和优化配置途径,根据各地实际、从总体上协调土地资源、水资源开发利用和治理保护的关系,提出土地资源、水资源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优化配置途径。此外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规划与管理、水资源与水环境、自然灾害研究与防治、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研究,有助于为合理利用资源、有效保护环境提供可靠的科学依据。
六、课程设置与学分计算
1.课程设置原则
(1)理论课设置以能熟悉本专业基础理论及研究前言为目的,设置本专业所必需的基础理论、知识、研究进展类课程。
(2)以能熟练运用本专业常用的实验方法、野外调研方法、计算方法、分析方法等研究方法为目的,设置本专业必需的强化训练课程。
2.课程设置
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按类别分为学位课和非学位课。课程设置见附件1。
3.学分计算
17学时计1学分,实验课34学时计1学分,补修课不计学分。
总学分34学分,其中课程学分为27学分(其中学位课20学分),必修环节学分为4学分,创新能力3学分。
学位课课程:20学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34学时)2学分。
第一外国语(102学时)6学分。
专业共同必修课共6学分。
研究方向课共6学分。
非学位课课程:7学分
自然辩证法概论17学时 1学分。
专业选修课共6学分
跨学科、专业和以同等学力考入的硕士研究生,需补修本学科大学本科2门主干课程(不计学分)。
必修环节:4学分
(1)教学实践和科研实践2学分
教学实践与专业实习是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的重要环节,每位硕士研究生都必须参加,其评价材料是申请学位的必备材料之一。
①教学实践1学分。在第二学年开展教学实践活动,方式包括辅导本科生有关课程,指导实验、协助指导毕业设计(或论文)、野外实习等,累计时间4周。教学实践成绩不合格者必须再次进行实践,再次实践成绩仍不合格者,按必修课程不及格处理,不得参加论文答辩。教学实践必须在导师亲自指导下完成,完成后填写《宁夏大学研究生教学\专业实习考核表》,经指导教师及院、系审核后归入本人档案。
②科研实践1学分 自然地理学课程实习和专业综合实习野外实践。
(2)文献综述、开题报告1学分
硕士研究生文献阅读要结合课题研究方向和具体的研究领域进行,参考文献不得少于60篇,其中外文参考文献不少于20篇,文献综述报告不少于4000汉字。
(3)学术报告1学分
在学期间,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必须参加十次以上学术报告活动,其中至少参加一次区外学术报告会,每次学术报告活动结束后,硕士研究生本人应手工填写学术报告登记表。
创新能力:3学分
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获得3学分。
(1)主持或参加研究生创新项目;
(2)公开发表专业核心期刊学术论文一篇(本人署名前二位);
(3)获得省部级以上各类学术科技竞赛奖;
(4)获得发明专利排名前三位的发明人或实用新型发明专利排名前三位发明人。
4.课程考核方式与标准
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考核可采取多种方式。除实验、实习课可以进行考查外其它课程一律进行考试。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考核采取考试方式,政治理论课可以采取课程论文方式。选修课程的考核可以由任课教师根据培养方案对课程的要求决定。
所有课程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学位课程及格标准为75分以上(含75分),非学位课程及格标准为60分以上(含60分)。
七、中期考核
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时间为一年,结束后进行中期考核,实行分流制。具体办法见《宁夏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
八、学位论文工作
学位论文是硕士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硕士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硕士生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学位论文中可以集中体现。硕士生应积极参与导师承担的科研项目,注意选择有重要应用价值的课题,学位论文要有新工作和新见解。硕士生入学后在导师指导下确定研究方向,通过查阅文献、收集资料和调查研究确定研究课题,并在规定时间完成开题报告。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由硕士生独立完成,要求达到概念清楚、立论正确、分析严谨、计算正确、数据可靠、文句简练、图表清晰、层次分明,能体现硕士生具有宽广的理论基础,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和优良的学风。与他人合作或在前人基础上继续进行的课题,必须在论文中应明确指出本人所做的工作。学位论文必须采用计算机编辑和输出,具体格式参照《宁夏大学学位论文格式、书写规范》。用于学位论文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各学科专业根据本学科专业实际和培养目标等要求安排具体的学位论文工作。
九、其它学习项目安排
1.科研
(1)遵循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杜绝剽窃、抄袭和其他学术不当行为。
(2)在学期间,每位研究生均须至少全程参加一项科研课题。须填写《宁夏大学资源环境学院研究生科研考核表》,并由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做出相应鉴定。
2.助管
为增强硕士研究生的管理工作能力和服务意识,在第二学年由学院安排助管,助管时间连续4周。助管结束后,填写《宁夏大学资源环境学院研究生助管考核表》,并由接受助管单位和部门做出相应的书面鉴定。
十、毕业与学位授予
1.思想表现
按照《研究生工作手册》规定审查。
2.课程学习和中期考核
完成规定课程学习和学分;通过宁夏大学学位英语考试(学位英语考试由研究生院组织);通过中期考核。
3.科研
须满足以下四条中之一:
(1)公开发表专业核心期刊学术论文一篇(本人署名前二位)。
(2)以第一作者身份在“211”工程或“985”高校学报(不包括增刊),发表至少1篇学术论文。
(3)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宣读论文,并由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的论文集中,发表至少1篇学术论文。
(4)参编并出版著作,署名撰写2万字以上。
4.必修环节、创新能力和其他
完成必修环节、创新能力和其他规定。
5.学位论文
审查盲审和送审论文评阅意见。实行一票否决制。
上述1至5条中,其中任何一条不合格者,不得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符合上述1至5条规定,且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准予毕业,并授予理学硕士学位。
自然地理学考研院校
基本信息
专业点分布
专业院校排名
序号 | 学校代码 | 学校名称 | 评选结果 |
1 | 10001 | 北京大学 | A+ |
2 | 10027 | 北京师范大学 | A+ |
3 | 10269 | 华东师范大学 | A |
4 | 10284 | 南京大学 | A- |
5 | 10319 | 南京师范大学 | A- |
6 | 10486 | 武汉大学 | A- |
7 | 10028 | 首都师范大学 | B+ |
8 | 10200 | 东北师范大学 | B+ |
9 | 10394 | 福建师范大学 | B+ |
10 | 10475 | 河南大学 | B+ |
11 | 10558 | 中山大学 | B+ |
12 | 10681 | 云南师范大学 | B+ |
13 | 10730 | 兰州大学 | B+ |
14 | 10511 | 华中师范大学 | B |
15 | 10542 | 湖南师范大学 | B |
16 | 10574 | 华南师范大学 | B |
17 | 10697 | 西北大学 | B |
18 | 10718 | 陕西师范大学 | B |
19 | 10165 | 辽宁师范大学 | B- |
20 | 10231 | 哈尔滨师范大学 | B- |
21 | 10445 | 山东师范大学 | B- |
22 | 10635 | 西南大学 | B- |
23 | 10663 | 贵州师范大学 | B- |
24 | 10736 | 西北师范大学 | B- |
25 | 10094 | 河北师范大学 | C+ |
26 | 10345 | 浙江师范大学 | C+ |
27 | 10370 | 安徽师范大学 | C+ |
28 | 10423 | 中国海洋大学 | C+ |
29 | 10746 | 青海师范大学 | C+ |
30 | 10755 | 新疆大学 | C+ |
31 | 10065 | 天津师范大学 | C |
32 | 10294 | 河海大学 | C |
33 | 10320 | 江苏师范大学 | C |
34 | 10414 | 江西师范大学 | C |
35 | 10491 | 中国地质大学 | C |
36 | 10512 | 湖北大学 | C |
37 | 10673 | 云南大学 | C- |
38 | 11078 | 广州大学 | C- |
39 | 10135 | 内蒙古师范大学 | C- |
40 | 10270 | 上海师范大学 | C- |
41 | 10300 |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 C- |
42 | 10636 | 四川师范大学 | C- |
43 | 10637 | 重庆师范大学 | C- |
自然地理学研究生院校排名
序号 | 学校代码 | 学校名称 | 评选结果 |
1 | 10001 | 北京大学 | A+ |
2 | 10027 | 北京师范大学 | A+ |
3 | 10269 | 华东师范大学 | A |
4 | 10284 | 南京大学 | A- |
5 | 10319 | 南京师范大学 | A- |
6 | 10486 | 武汉大学 | A- |
7 | 10028 | 首都师范大学 | B+ |
8 | 10200 | 东北师范大学 | B+ |
9 | 10394 | 福建师范大学 | B+ |
10 | 10475 | 河南大学 | B+ |
11 | 10558 | 中山大学 | B+ |
12 | 10681 | 云南师范大学 | B+ |
13 | 10730 | 兰州大学 | B+ |
14 | 10511 | 华中师范大学 | B |
15 | 10542 | 湖南师范大学 | B |
16 | 10574 | 华南师范大学 | B |
17 | 10697 | 西北大学 | B |
18 | 10718 | 陕西师范大学 | B |
19 | 10165 | 辽宁师范大学 | B- |
20 | 10231 | 哈尔滨师范大学 | B- |
21 | 10445 | 山东师范大学 | B- |
22 | 10635 | 西南大学 | B- |
23 | 10663 | 贵州师范大学 | B- |
24 | 10736 | 西北师范大学 | B- |
25 | 10094 | 河北师范大学 | C+ |
26 | 10345 | 浙江师范大学 | C+ |
27 | 10370 | 安徽师范大学 | C+ |
28 | 10423 | 中国海洋大学 | C+ |
29 | 10746 | 青海师范大学 | C+ |
30 | 10755 | 新疆大学 | C+ |
31 | 10065 | 天津师范大学 | C |
32 | 10294 | 河海大学 | C |
33 | 10320 | 江苏师范大学 | C |
34 | 10414 | 江西师范大学 | C |
35 | 10491 | 中国地质大学 | C |
36 | 10512 | 湖北大学 | C |
37 | 10673 | 云南大学 | C- |
38 | 11078 | 广州大学 | C- |
39 | 10135 | 内蒙古师范大学 | C- |
40 | 10270 | 上海师范大学 | C- |
41 | 10300 |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 C- |
42 | 10636 | 四川师范大学 | C- |
43 | 10637 | 重庆师范大学 | C- |
数据来源: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2007年自然地理学专业全国排名
排名 | 学校名称 | 等级 | 排名 | 学校名称 | 等级 | 排名 | 学校名称 | 等级 |
1 | 北京大学 | A+ | 5 | 兰州大学 | A | 9 | 陕西师范大学 | A |
2 | 华东师范大学 | A+ | 6 | 中国地质大学 | A | 10 | 福建师范大学 | A |
3 | 北京师范大学 | A | 7 | 西南大学 | A | 11 | 新疆大学 | A |
4 | 南京大学 | A | 8 | 中山大学 | A | |||
B+等(17个):华南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西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河南大学、安徽师范大学、武汉大学、广州大学、浙江大学 |
||||||||
B等(17个):上海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新疆师范大学、湖北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山西师范大学、海南师范大学、徐州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重庆师范大学、山西大学、广西师范学院、鲁东大学 |
||||||||
C等(12个):名单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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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北京大学 | 5★ | 71 |
2 | 兰州大学 | 5★ | 71 |
3 | 北京师范大学 | 5★ | 71 |
4 | 华东师范大学 | 4★ | 71 |
5 | 南京大学 | 4★ | 71 |
6 | 南京师范大学 | 4★ | 71 |
7 | 中山大学 | 4★ | 71 |
8 | 福建师范大学 | 4★ | 71 |
9 | 河北师范大学 | 4★ | 71 |
10 | 哈尔滨师范大学 | 4★ | 71 |
11 | 武汉大学 | 4★ | 71 |
12 | 华南师范大学 | 4★ | 71 |
13 | 西北大学 | 4★ | 71 |
14 | 新疆大学 | 4★ | 71 |
15 | 陕西师范大学 | 3★ | 71 |
16 | 东北师范大学 | 3★ | 71 |
17 | 首都师范大学 | 3★ | 71 |
18 | 辽宁师范大学 | 3★ | 71 |
19 | 西北师范大学 | 3★ | 71 |
20 |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 3★ | 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