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化学工程与技术保研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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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西北师范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00考研科目及参考书目
专业信息
- 所属院校:西北师范大学
- 招生年份:2021年
-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 所属学院:化学化工学院
-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08]工学
-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17]化学工程与技术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 (01)化学工程(02)应用化学 (03)工业催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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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人数: | 15 | |
考试科目: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2)数学二 ④(822)化工原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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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西北师范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00考研科目及参考书目
专业信息
- 所属院校:西北师范大学
- 招生年份:2019年
-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 所属学院:化学化工学院
-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08]工学
-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17]化学工程与技术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 01化学工程 02应用化学 03工业催化 |
|
招生人数: | 10 | |
考试科目: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2数学二 ④822化工原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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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复试科目:普通化学957 |
西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化学工程与技术学术学位培养方案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或专业代码:0817)一、学科概况
“化学工程与技术”是一门研究以化学工业为代表的各类过程工业中有关化学过程与物理过程基本规律的应用技术学科。它融合了化学工程、化学工艺、生物化工、应用化学、工业催化、材料化学工程、制药与精细化工等工程和工艺学科以及相关的工程技术。本学科以过程工业为背景和研究对象,学科研究内容体现理论与应用并重,包括基础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实验技术、产品研制、工艺开发、过程设计、系统模拟与优化、操作控制等。
二、培养目标
(一)学术素养
1.热爱科学、崇尚科学。对化学工程与技术相关研究怀有浓厚的兴趣,并具有献身化学科学事业的职业理想;
2.掌握本学科的现代实验技能、研究方法和计算机技术;
3.具有坚实的化学、化学工程、化学工艺、生物化工、物理化学、材料科学等方面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以及多角度分析、解决化学问题的能力;
4.具有一定的使用计算机等现代科研手段快速获取科研信息的能力和使用英语进行学术交流的能力;
5.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阅读和翻译本专业外文资料,并具有较强的外语写作和交流能力。
6.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修养,有良好的科研团队合作精神,能胜任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高层次的化工专业的教学、科研、技术开发和管理工作。
7.身心健康,知识结构合理,有较强的适应能力。
(二)学术道德
本学科的硕士研究生在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学术道德规范: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以坚守学术道德为己任;
2.自觉维护知识产权,充分尊重他人的辛勤劳动、研究成果和学术贡献;
3.坚持以“严肃、认真、诚实、守信”的精神进行科研活动,自觉维护学术事业的神圣性、纯洁性与严肃性,主动维护科研集体的荣誉感。
4.恪守科学诚信,以负责任的态度对待自己的科研成果,对学位论文和其它自主发表的科研成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三、培养方式
本学科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主要采取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方式。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工作主要为导师负责制。在二级学科专业建立以导师为主要责任人的硕士指导小组,充分发挥集体指导的优势,由硕士生导师和指导小组共同负责硕士生的培养工作。
学院、二级学科和硕士生导师指导小组在全面实施人才分层培养的理念下,鼓励、支持跨学科、跨专业的培养,在需要和可能的前提下,也可采取和国内外同行学者或学术单位联合培养的方式。
硕士生应以科学研究为主,重点培养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和进行创造性研究工作的能力。要根据科研课题和拓宽培养口径、扩大知识面的需要,学习必要的学位课程,包括跨门类、跨学科的学位课程。同时,还要注意培养严谨的科学作风。
四、学制及学习年限
实行弹性学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3年,最长学习年限5年。
五、研究方向
1.化学工程
2.化学工艺
3.生物化工
4.应用化学
5.工业催化
6.材料化学工程
7.制药与精细化工
六、学分要求
应修满不少于35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5学分,公共选修课1学分,专业基础课7学分,专业方向课和专业选修课20学分,其它培养环节2学分。
七、课程设置及教学计划(具体见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表)
本学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课程主要分三个模块:必修课模块(含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选修课模块(含专业选修课、荣誉课程、语言能力发展课程)、其它培养环节模块(含学术实践活动和专业实践活动)。
八、学位(毕业)论文
(一)规范性要求
本学科硕士学位(毕业)论文形式应以研究论文为主,论文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论文题目:应当简明扼要地概括和反映出论文的核心内容,如题名语意未尽,可加副标题。
2.中英文摘要与关键词:论文摘要重点概述论文研究的目的、方法、成果和结论,语言力求精练、准确,要突出本论文的创造性成果或新见解。
3.前言或绪论:前言应对论文的背景及工作内容作简要的说明,要求言简意赅。
4.文献综述:是对本研究领域国内外研究现状的评述和相关领域中已有研究成果的介绍。
5.正文部分:是学位论文的主体和核心部分,不同学科专业和不同的选题可有不同的写作方式;可以是对一个研究问题的实验方法的详细描述、实验结果的说明与讨论等;也可以由基于研究目的、多篇已发表的系列论文组成。
6.结论:是学位论文最终和总体的结论,是整篇论文的归宿。应精炼、准确、完整。着重阐述作者研究的创造性成果及其在本研究领域中的意义,还可进一步提出需要讨论的问题和建议。
7.参考文献:是作者撰写论文或论著而引用的有关期刊论文和图书资料等。凡有引用他人成果之处,均应按论文中所引用的顺序列于文末。所有文献格式按照ACS期刊标准列出。
8.撰写要求:本学科硕士论文一般用中文撰写,论文写作表达准确、条理清楚、层次分明、文字通顺、格式规范、数据准确、图表规范、结论可信。如特需用英文或其他文字撰写,则论文题目、摘要等必须有中文译注。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一般应不少于一年。
(二)质量要求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志。而取得创新成果和具备研究能力通常是衡量学位论文质量的两个重要指标。对于本学科硕士生学位论文,要求通过考察学位论文是否让研究生受到全面系统的研究训练,是否具备研究能力和实践能力来考察论文质量。
1.通过开题环节,对硕士生是否尽早确定研究领域、进入研究状态、文献收集、整理、综述能力和研究设计能力等进行考察;重点突出对硕士研究生的论文选题与综述能力、研究设计等能力的考察;
2.通过中期考核环节,对硕士生个人培养计划(应修课程及学分、其他必修环节及学分等)的执行情况、研究生入学以来思想品德、学业水平、科研能力、社会实践和身心健康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中期考核实行分流机制。中期考核通过者,可以正常进入研究生培养的下一阶段。中期考核不及格者,由考核专家小组提议,本人申请,经导师和学科组负责人同意后,可在至少间隔3个月后申请一次中期考核补考。如中期考核补考仍不及格者,应终止其学业,予以退学处理。
3.通过预答辩环节,重点考查硕士生课程学习情况、开题报告、中期考核以及完成学位论文的逻辑性和规范性、工作量等。
预答辩结果为“通过”的申请人,在符合学校规定的其他条件后,向学院申请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预答辩结果为“按要求修改后通过”的申请人,根据预答辩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在半个月内完成修改,在符合学校规定的其他条件后,经导师再次签字确认,向学院申请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预答辩结果为“不通过”的申请人,须在导师指导下修改至少半年,经导师签字确认后,向学院提交修改说明,再次申请学位论文预答辩。
4.通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考察硕士生学位论文的写作规范性和学术不端行为。硕士学位论文检测“去除引用文献复制比”>20%且≤30%的,可在导师指导下修改后申请复检,达到要求的可直接送审;复检仍不能达到送审标准者,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
(三)科研能力和水平要求
1.研读与所涉及的研究方向有关的主要经典著作和专业学术期刊上的有关文章,以及导师指定学习的相关领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并能够恰当分析学科前沿状况。
2.在导师的指导下,能够寻找或提出具有较重要学术意义和一定研究难度的课题。能够正确确立自己的突破方向、研究路线和工作方法。
3.明确所研究课题的重难点,能够实施和完成研究计划。论证严密,研究结果可靠,并能形成具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学位(毕业)论文应是系统完整的,有一定的创新性结果。硕士生在论文工作期间应在导师指导下及时将已取得的研究成果发表。研究生在论文答辩之前,其研究成果应作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当导师为第一作者时)至少提交SCIE或SCI或EI收录科研成果1项(包括含有DOI号正式接受的科研论文);或提交C或D类科研成果(载体为增刊、专辑、论文集不予认可)或发明专利(公开号已出)1项。对于具有突出创新性、保密性或新开拓领域,由导师提出书面申请,并集中向学位分委员会报告(每年一次),经学位分委员会批准可不受此限制。留学生(硕士)申请硕士学位的基本科研条件不做硬性要求,按学校文件执行。
4.能够围绕一个主攻方向有计划、分阶段地完成研究工作。能够完成导师布置的其他研究任务。能够熟练地检索、阅读本专业的中、外文资料,能够很好地分析、评价和利用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的中外文资料:在从事某项研究时(例如在完成学位论文时)不遗漏重要文献。
5.充分熟悉和掌握学术规范,熟悉相关的研究方法,掌握科研论文的写作规范,不把自己的研究结果与他人的发现、观点、数据、材料相混淆,尊重他人成果,实事求是地表达自己的研究成果。
6.具有一定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富于学术勇气和学术敏感性,敢于向有重要意义的难题挑战;具有较强的把握问题的能力,在研究中能够做到问题集中、突出,主题明确、具体;学术兴趣广泛,善于学习、吸收并综合各方面的知识;表达能力较强,能够最终将自己独立的发现与创造性总结出来,形成让同行专家乃至更广泛的范围理解的研究成果。
(四)学位论文评审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在答辩前聘请2位同行专家评阅论文,学院统一组织外单位专家进行盲审,评阅人对论文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供论文答辩参考。论文答辩由本专业及相关专业方向的5-7位专家组成答辩委员会,然后由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研究生学院对硕士学位答辩者进行审核把关后,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经批准,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理学硕士学位。
两位专家评审意见为“修改半年后答辩”者,在导师指导下修改半年后重新送审评阅。两位专家评阅意见均为“不同意答辩”者,本次学位申请程序中止。评阅专家中有一位的评阅结论为“修改半年后答辩”或“不同意答辩”者,可另送一位专家复审。盲审论文复审须按照盲审要求进行。复审结论为“同意答辩”或“同意修改后答辩” 者,视为评审通过;复审结论为“修改半年后答辩”或“不同意答辩”者,则在导师指导下修改至少半年后重新送审。
(五)学位论文答辩
经学院“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合格、专家评阅通过的硕士论文,进入答辩程序。论文答辩工作由学院统一安排,各二级学科点负责。根据学科、专业、申请人论文主题,组建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应由5 名或7 名委员组成,硕士论文答辩委员会至少要有1名外单位专家。硕士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应具备本学科(专业)或学位类别(领域)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以下简称:硕导资格),或本学科(专业)或学位类别(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答辩委员会设主席1 名,主持答辩程序。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 名,负责答辩具体安排。答辩委员会应履行下列职责:
1.审阅硕士论文,商定评价论文标准。
2.评定硕士论文,提出学术评语和答辩意见。
3.通过无记名投票,作出授予硕士学位、延期再答辩、不授予硕士学位的建议。
附件:化学工程与技术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表
附件: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表
课程 类别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开课 学期 |
周 学时 |
总学 时数 |
学 分 |
任课 教师 |
考核 方式 |
|
必 修 课 |
公 共 必 修 课 |
M0051001 | 中国特色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一 | 2 | 36 | 2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考试 |
M0050003 | 自然辩证法概论 | 一 | 1 | 18 | 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考试 | ||
M0101222 | 第一外国语 | 一、二 | 2 | 72 | 2 | 外国语学院 | 考试 | ||
专 业 基 础 课 |
M0182033 | 工程伦理 | 一 | 2 | 36 | 2 | 导师组 | 考试 | |
M0182034 | 工程数学 | 一 | 2 | 36 | 2 | 导师组 | 考试 | ||
M0182030 | 高等反应工程 | 一 | 2 | 36 | 2 | 导师组 | 考查 | ||
M0182021 | 材料分析与表征 | 二 | 4 | 72 | 4 | 导师组 | 考试 | ||
M0182023 | 化学化工实验室安全 | 一 | 3 | 54 | 3 | 导师组 | 考试 | ||
M0182020 | 有机波谱分析 | 一 | 4 | 72 | 4 | 导师组 | 考试 | ||
专 业 方 向 课 |
M0183047 | 现代分离技术 | 一 | 2 | 36 | 2 | 导师组 | 考查 | |
M0183048 | 催化原理 | 二 | 2 | 36 | 2 | 导师组 | 考查 | ||
M0183046 | 材料设计与制备 | 一 | 2 | 36 | 2 | 导师组 | 考查 | ||
选 修 课 |
专业 选修 课 |
M0184054 | 化工技术前沿讲座 | 一 | 2 | 36 | 2 | 导师组 | 考查 |
M0184063 | 化工实验方法及数据处理 | 一 | 2 | 36 | 2 | 导师组 | 考查 | ||
M0184064 | 化工过程分析与模拟 | 二 | 2 | 36 | 2 | 导师组 | 考查 | ||
公共 选修 课 |
MOOO7OOO | 语言能力提升课程 | 二 | 2 | 36 | 1 |
外国语学院 文学院 |
考查 | |
M0006000 | 荣誉课程 | 一、二 | - | - | 1 | 研究生院 | 考查 | ||
其他 培养 环节 |
参加学术报告、前沿讲座、学术研讨等(至少10次),并至少做1次学术报告 (1学分) | ||||||||
教学及社会实践活动(按照《西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教学及社会实践管理办法(试行)》执行)(1学分) | |||||||||
总学分 | 不低于35学分 |
化学工程与技术考研院校
基本信息
专业介绍
专业点分布
专业院校排名
序号 | 学校代码 | 学校名称 | 评选结果 |
1 | 10056 | 天津大学 | A+ |
2 | 10251 | 华东理工大学 | A+ |
3 | 10003 | 清华大学 | A |
4 | 10010 | 北京化工大学 | A |
5 | 10141 | 大连理工大学 | A |
6 | 10291 | 南京工业大学 | A |
7 | 10335 | 浙江大学 | A |
8 | 10213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A- |
9 | 10288 | 南京理工大学 | A- |
10 | 10337 | 浙江工业大学 | A- |
11 | 10561 | 华南理工大学 | A- |
12 | 10610 | 四川大学 | A- |
13 | 11414 | 中国石油大学 | A- |
14 | 10007 | 北京理工大学 | A- |
15 | 10080 | 河北工业大学 | B+ |
16 | 10112 | 太原理工大学 | B+ |
17 | 10248 | 上海交通大学 | B+ |
18 | 10286 | 东南大学 | B+ |
19 | 10290 | 中国矿业大学 | B+ |
20 | 10295 | 江南大学 | B+ |
21 | 10384 | 厦门大学 | B+ |
22 | 10426 | 青岛科技大学 | B+ |
23 | 10459 | 郑州大学 | B+ |
24 | 10490 | 武汉工程大学 | B+ |
25 | 10533 | 中南大学 | B+ |
26 | 10611 | 重庆大学 | B+ |
27 | 10615 | 西南石油大学 | B+ |
28 | 10697 | 西北大学 | B+ |
29 | 10698 | 西安交通大学 | B+ |
30 | 10005 | 北京工业大学 | B |
31 | 10148 |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 B |
32 | 10149 | 沈阳化工大学 | B |
33 | 10216 | 燕山大学 | B |
34 | 10220 | 东北石油大学 | B |
35 | 10285 | 苏州大学 | B |
36 | 10359 | 合肥工业大学 | B |
37 | 10386 | 福州大学 | B |
38 | 10427 | 济南大学 | B |
39 | 10488 | 武汉科技大学 | B |
40 | 10530 | 湘潭大学 | B |
41 | 10532 | 湖南大学 | B |
42 | 10593 | 广西大学 | B |
43 | 10708 | 陕西科技大学 | B |
44 | 11845 | 广东工业大学 | B |
45 | 10108 | 山西大学 | B- |
46 | 10110 | 中北大学 | B- |
47 | 10128 | 内蒙古工业大学 | B- |
48 | 10146 | 辽宁科技大学 | B- |
49 | 10183 | 吉林大学 | B- |
50 | 10190 | 长春工业大学 | B- |
51 | 10217 | 哈尔滨工程大学 | B- |
52 | 10259 |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 B- |
53 | 10292 | 常州大学 | B- |
54 | 10385 | 华侨大学 | B- |
55 | 10403 | 南昌大学 | B- |
56 | 10433 | 山东理工大学 | B- |
57 | 10755 | 新疆大学 | B- |
58 | 10759 | 石河子大学 | B- |
59 | 10011 | 北京工商大学 | C+ |
60 | 10057 | 天津科技大学 | C+ |
61 | 10058 | 天津工业大学 | C+ |
62 | 10060 | 天津理工大学 | C+ |
63 | 10082 | 河北科技大学 | C+ |
64 | 10142 | 沈阳工业大学 | C+ |
65 | 10256 | 上海电力大学 | C+ |
66 | 10280 | 上海大学 | C+ |
67 | 10299 | 江苏大学 | C+ |
68 | 10360 | 安徽工业大学 | C+ |
69 | 10422 | 山东大学 | C+ |
70 | 10462 | 郑州轻工业学院 | C+ |
71 | 10497 | 武汉理工大学 | C+ |
72 | 10589 | 海南大学 | C+ |
73 | 10081 | 华北理工大学 | C |
74 | 10188 | 东北电力大学 | C |
75 | 10255 | 东华大学 | C |
76 | 10298 | 南京林业大学 | C |
77 | 10361 | 安徽理工大学 | C |
78 | 10423 | 中国海洋大学 | C |
79 | 10424 | 山东科技大学 | C |
80 | 10558 | 中山大学 | C |
81 | 10657 | 贵州大学 | C |
82 | 10674 | 昆明理工大学 | C |
83 | 10705 | 西安石油大学 | C |
84 | 10730 | 兰州大学 | C |
85 | 10731 | 兰州理工大学 | C |
86 | 11072 | 江汉大学 | C |
87 | 10008 | 北京科技大学 | C- |
88 | 10145 | 东北大学 | C- |
89 | 10152 | 大连工业大学 | C- |
90 | 10166 | 沈阳师范大学 | C- |
91 | 10212 | 黑龙江大学 | C- |
92 | 10214 | 哈尔滨理工大学 | C- |
93 | 10270 | 上海师范大学 | C- |
94 | 10431 | 齐鲁工业大学 | C- |
95 | 10475 | 河南大学 | C- |
96 | 10564 | 华南农业大学 | C- |
97 | 10614 | 电子科技大学 | C- |
98 | 10616 | 成都理工大学 | C- |
99 | 10622 | 四川理工学院 | C- |
100 | 10712 |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 C- |
101 | 10732 | 兰州交通大学 | C- |
102 | 11065 | 青岛大学 | 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