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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科学学院

药学院

神经再生重点实验室

航海医学研究所

2021南通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是广大考研学子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招生专业目录包含了招生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学习方式等具体信息,以下是考研派为大家整理的2021南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点击下列链接即可查看:2021南通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南通大学2021年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南通大学2021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南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一览表
南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自命题初试科目复习大纲
南通大学各学院联系方式
 
    南通大学研究生教育始于1979年,1981年成为国务院批准的首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03年拥有联合培养博士点,2013年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经过四十多年的励精图治,学校学科建设水平全面提升,现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信息与通信工程3个博士后流动站,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信息与通信工程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0个硕士专业学位点。临床医学、神经科学与行为学、工程学、药理学与毒理学等4个学科进入ESI学科全球排名前1%。
    学校现有21个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3600余人,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
    有教职工3282人(含杏林学院),其中高级职称以上1627人,博士、硕士生导
    师1300余人。共有两院院士9人(含双聘院士8人),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
    2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3人,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4人,“973”
    项目首席科学家2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5人,奥运会冠军1人,
    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第一层次1人、第二层次14人,江苏省特聘教授17人。
    学校坚持科技强校与自主创新,拥有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中石化重点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一批高端科研平台。五年来,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973”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近500项,获发明专利授权1581件,荣获国家技术发明奖、全国创新争先奖、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教育部、省科学技术成果奖、中华医学成果奖、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在内的一批高层次奖励,连续多年被评为江苏省科技工作先进高校。
    学校强化研究生就业工作全程指导服务,不断提升就业质量。2019年10月出版的“江苏省毕业生就业情况调查报告”所列的10项研究生母校反馈指标,
    均好于同类高校,其中9项好于双一流建设高校。2019年12月底全省毕业生就业质量年报数据显示,学校研究生就业质量持续提高:就业充分性高,就业率达98.39%,持续保持高位运行;就业适配性强,工作与专业相关度达92.79%、与期
    待吻合度达83.36%、工作满意度达87.43%;就业稳定性强,履约率高、离职率低、享受“五险一金”比例高;待遇持续提高,薪酬大幅增长。
    热忱欢迎全国各地广大考生报考南通大学!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21年我校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2000名左右(不含留学生),实际招收人数根据国家下达计划数和生源情况作相应调整,免试推荐生名额占学校招生总指标。2021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8名,专项专用。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镜)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
    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修完本科相应专业主干课程(提供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我校不接收学制为四年制的大学三年级学生和学制为五年制的大学四年级学生报考,也不接收本科提前毕业的大学三年级学生(学制四年制)或本科提前毕业的大学四年级学生(学制五年制)报考。
    (二)我校临床(口腔)医学部分专业的报考条件:
    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对象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对于已经获得临床(口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医学院临床(口腔)医学各专业专业学位报考条件:1.临床医学(除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眼科学、麻醉学、临床检验诊断学、
    放射影像学、超声医学和核医学以外)各专业专业学位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医学学位)报考,且符合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条件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2.105105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精神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且符合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条件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3.105116眼科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眼视光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且符合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条件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4.10518麻醉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麻醉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且符合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条件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5.105120临床检验诊断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检验(医学学位)专业考生报考,且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6.105123放射影像学、105124超声医学、105125核医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专业考生报考,且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7.105200口腔医学只接收全日制五年西医口腔医学(医学学位)专业考生报考,且符合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以上专业均要符合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条件。特别提醒: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等专业研究生报考执
    业医师政策请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国家卫计委当年发布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等相关文件。
    (三)各招生专业要求详见南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南通大学2021年全日制学术学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内容。
    (四)接收推荐免试生
    欢迎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网址:http://yz.chsi.com.cn/tm)报考我校并参加复试。具体规定请查看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南通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的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1.网上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
    //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南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各专业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必须按网报要求认真、慎重填写所有信息项。特别强调:①请特别注意“报名点”、“考试方式”、“考试科目”的选择是否正确;②如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则只能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重新网报;③身份证号码不能填错,出生年月日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一致;④通讯地址应尽量写详细,并且到2021年7月10日之前不会变化,以免调档函、录取通知书投递错误;⑤网报截止后所有信息将无法修改。
    (9)通信地址和邮政编码的填写必须规范、详细,应写明省市区县街道单位部门或者家庭门牌号等,应届生必须按照***大学***校区***学院***年级***专业***班级。
    (10)毕业证书编号和学位证书编号填电子注册的证书编号或学校编号(未电子注册者填证书上的编号,不是证书上的流水号)。
    (11)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文)及“研招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特别注意查看所选择报考点以及相应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网报公告中的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以免错过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不能参加考试。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
    《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报名所填各种信息及相关证件必须真实,凡报名造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复试、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6.考生应按有关省网报公告要求,按时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三、报考资格审查
    1.我校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2.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3.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4.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四、初试
    (一)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日期和时间: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其中:
    12月26日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6日14:00-17:00外国语
    12月27日8:30-11:30业务课一
    12月27日14:00-17:00业务课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地点:按网报时选定并经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的报考点。
    (五)初试科目
    1.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各科
    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教育学、医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药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护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2.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二)、日语、数学(一、二、三)、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采用全国统考试题,具体考试范围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的考试大纲。
    (六)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
    (七)考生初试成绩由考生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http://www.jseea.cn/)查询。五、复试
    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根据国家录取政策、招生规模以及考生初试成绩等进行综合分析后确定参加复试名单。复试工作一般应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复试形式:现场面试(网络面试)。
    (一)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复试时所带材料:准考证(请保留准考证至2021年9月)、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复试形式:笔试与口试。复试内容:以大学本科主干课和基本技能的考核为主。具体为:①外国语口试测试;②专业课考试;③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察。复试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成绩单原件;往届生须提交原所在学校出具的成绩单原件或本人档案中《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二)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四)以同等学力(指大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六)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六、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
    七、录取
    (一)我校实行差额复试,有关复试组织、差额比例、复试形式、计分方法、调剂录取等问题详见《南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
    (二)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学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拟录取。
    (四)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八、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一)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主页网址:http://yjs.ntu.edu.cn
    (二)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南通市啬园路9号南通大学啬园校区逸夫楼6号楼202东1室
    邮政编码:226019
    咨询电话:0513-85012093电子邮件:yzb@ntu.edu.cn九、其它说明
    (一)学制、学费、住宿费
    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2-3年,具体以培养方案为准。
    按照国家和江苏省有关文件规定,凡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学术学位)8000元/年·生、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10000元/年·生。
    我校2021年录取的硕士生住宿收费标准将根据所在校区和住宿情况核算
    (一般为1000-1200元/年/生)。
    (二)奖助政策
    为吸引更多考生报考我校,我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规定设立各类奖学金,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学者奖学金、社会奖学金等。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为生均8600元/学年(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
    奖比例分别可达20%、50%、30%);
    入学当年,博士、硕士生获得的奖学金最高可分别达到4.2万元、3.2万元;在第二、三学年,根据学习、科研以及社会工作情况,博士、硕士生获得的奖学金最高可分别达到5万元、3.4万元。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按照1.35万元/年*博士生、0.6万元/年*硕士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学校建有完整的助学体系,帮助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完成学业,具体参照学校相关文件。
    (三)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
电话:南通大学研究生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513-85012093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啬园路9号
邮编:226019
各学院联系人:
1.啬园校区:
文学院 张老师0513-85012266
理学院 保老师0513-55003308
马克思主义学院 顾老师0513-85012585
经济与管理学院 蔡老师0513-85012556
教育科学学院 蔡老师0513-55003212
外国语学院 庄老师0513-85012382
化学化工学院 吴老师0513-85012944
生命科学学院 庄老师0513-85012812
机械工程学院 张老师0513-85012550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周老师、邓老师0513-85012512
电气工程学院 徐老师0513-85012186
纺织服装学院 吴老师0513-85012835
公共卫生学院 张老师0513-85012907
体育科学学院 钱老师0513-55003350
特种医学研究院 陈老师0513-55003370
交通与土木工程学院 付老师0513-85012930
2.启秀校区
医学院   羌老师、周老师 0513-85051558、85051586
药学院      戚老师 0513-85051726 
神经再生重点实验室 王老师  0513-85051817 
3.钟秀校区
艺术学院      顾老师 0513-85015684
地理科学学院    黄老师 0513-85015880
 

四、录取工作
1.复试合格的考生是否录取应以综合成绩排名为主要依据,招生单位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细则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2.各招生单位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了保障考生的生命健康安全,避免考生到医院、体检中心等人员密集高危险地点聚集,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我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4.“定向就业”硕士生在录取前须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入学后不转户口、人事档案等,毕业时按定向协议就业。
5.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四)调剂
我校生源不足的专业,将依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文件执行,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1.在省高校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我校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并对软件平台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等功能进行充分评估,确保满足远程复试要求。复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5月中旬启动。
2.各招生单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网络远程复试原则上应包括原招生目录公布的笔试科目覆盖范围(对网络远程方式难以实施的,院系可相应调整并提前在复试细则中说明和公布),同时对考生的既往学业情况、外语听说交流能力、专业素质和科研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和一贯表现等进行全面考查。
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对提升人才选拔质量,保证人才选拔的公平公正发挥着重要作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及江苏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复试工作,确保师生健康及复试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组织领导
1.各招生单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组长为院长(室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副主任)为直接责任人。
2.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须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制订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组织开展本单位复试工作,并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3.各招生单位根据学科、专业实际情况,下设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小组设专职秘书2人,其中1人负责考生资格审查及身份识别,另1人负责复试全程记录工作。每考场需单独设置视频监考员,全程监督考生“双机位” ,随时查看考生行为、眼神及主机位屏幕。
4.各招生单位成立复试监督检查工作小组,负责对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全程监督,以及对各类申诉的调查复议等。
5.各招生单位组织复试工作须按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复试小组的人员排查、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
6.各招生单位应成立技术支持小组,对复试平台使用进行调试和培训,及时解决复试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并做好相应预案工作。组织专人对远程复试小组进行培训,对远程复试的考查特点、提问技巧、能力考查等进行业务总结和指导,保证复试质量。
二、工作原则
1.复试工作是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确保安全性、科学性、公平性的基础上,坚持健康第一、立德树人、公平公正、质量为先的原则,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强化责任、科学选拔,确保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2.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统一领导复试工作。各招生单位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给各学院的2020年硕士生招生计划数进行录取。
3.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
4.所有拟录取的硕士生均须参加复试且复试合格。拟录取名单经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讨论通过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经教育部最终审定后,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复试工作
(一)基本要求
1.各招生单位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和招生计划数制定不低于学校基本要求的专业复试线,考生须达到报考招生单位专业复试线才能参加复试。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生源数量少于招生计划 120%的学科专业,一般安排全部合格生源参加复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复试分数线参照“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各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当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每个考生在仔细阅读《南通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后须签订《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3.招生单位严格按复试录取工作细则规定组织复试,应根据学科特点,认真研究复试的内容、方式和方法,事先制定考核的要求及评分规则等。要加强对学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
4. 根据学科、专业成立由研究生导师组成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组长由教授或相当职称,且无直系亲属参加本招生单位复试;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分数和考生作答情况任何人不得改动。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复试结束后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5.各招生单位复试工作全程监控,录音录像。复试结束后,各招生单位向所有复试考生公布复试结果。如考生有申诉或质疑,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应有专人对复试录取结果负责解释,复试细则中须公布申诉电话。
6.依据《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招生单位复试小组和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认为确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须报研究生院批准。
7.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重要组成部分,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保密管理规定,任何人员和机构(学校授权除外)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截屏或者网络直播,不得传播试题等复试内容,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3个月内,学校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8.网络远程复试系统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二)复试方式和内容
1.在省高校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我校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并对软件平台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等功能进行充分评估,确保满足远程复试要求。复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5月中旬启动。
2.各招生单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网络远程复试原则上应包括原招生目录公布的笔试科目覆盖范围(对网络远程方式难以实施的,院系可相应调整并提前在复试细则中说明和公布),同时对考生的既往学业情况、外语听说交流能力、专业素质和科研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和一贯表现等进行全面考查。
(三)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2.对进入复试名单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大专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本科结业生、成人应届毕业生),复试时由学院负责加试两门(加试需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视为不及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调剂
我校生源不足的专业,将依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文件执行,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四、录取工作
1.复试合格的考生是否录取应以综合成绩排名为主要依据,招生单位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细则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2.各招生单位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了保障考生的生命健康安全,避免考生到医院、体检中心等人员密集高危险地点聚集,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我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4.“定向就业”硕士生在录取前须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入学后不转户口、人事档案等,毕业时按定向协议就业。
5.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信息公开和监督制度
1.学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健全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公开机制,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对于应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并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2.各招生单位领导干部和招生考试工作人员要严格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相关规定,依法正确履行各自的职责。严明招生纪律,加强招生廉洁自律建设,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各招生单位加强人员管理,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加强对复试导师的培训,使导师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
3.学校加强对招生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投诉和举报,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本办法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南通大学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条件
 
各学科、专业按照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确定后的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
 
(2)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4)体检不合格;
 
(5)资格审核不合格。
 
我校拟录取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和非定向。全日制定向研究生不调档案,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南通大学研究生考研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入学考试总成绩 = 初试成绩×折算系数+复试成绩
 
(注:折算系数=复试满分÷初试满分)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南通大学研究生考研复试形式
复试的形式、内容与记分
 
1.复试形式分笔试和面试两种。
 
专业课笔试。专业课考试科目要与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科目相一致,满分15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加试与报考专业有关的2门本科生主干课程,每门课程满分100分,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加试内容不得与初试及专业课复试内容重复。加试成绩不记入复试成绩,不参加加试或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专业课笔试由各招生学院(室、中心)自行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考试的组织与监考要求严格按照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规定执行。
 
综合面试。面试由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综合素质面试两部分组成。其中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满分50分,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由各专业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及综合素质的面试。面试时间每位考生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综合面试主要包括:
 
1)专业素质和能力。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个人素养、职业伦理、相关法律法规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各复试小组应提前准备好反映以上指标的具体素材,避免面试时的随意性,同时应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录取。
 
面试开始前应检查考生是否进行过资格审查,未经资格审查者不得参加复试,杜绝冒名顶替。按照教育部要求,各学院要对笔试、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全景录像和录音,面试情况要有详细记录,现场应认真填写《南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面试成绩评定表》以备查。
 
部分专业可增加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实,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复试成绩(满分300分)=专业课笔试(满分150分)+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满分50分)+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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