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保研夏令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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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0《民法学与刑法学》考试大纲
一、考试的基本要求
本科目的考试目的在于考察有志于报考法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对法学专业中的核心基础学科《刑法学》、《民法学》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要求学生比较系统地理解和领会《刑法学》、《民法学》的基本概念,熟练掌握基本理论内容,具有较深刻的理论认识水平,能够运用相应的专业知识分析实践案例。
要求学生系统地理解和掌握民法的基本理论和知识,理解民法基本原则,掌握关于民事主体、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和民事责任的理论和知识。掌握物权法律制度、合同制度、人格权、婚姻家庭制度、继承制度、侵权责任的理论和知识。在此基础上特别关注我国《民法典》,了解我国《民法典》的制定过程,熟悉《民法典》的架构,深刻领会《民法典》的制度变化和完善及其意义。在全面掌握民法基本理论和知识的基础上,能较好的运用民法理论和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二、考试方式和考试时间
闭卷考试,总分15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
三、参考书目
1、《刑法学》(第九版),高铭暄、马克昌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8月版;
2、《刑法学(上册.总论)》,贾宇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7月版;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4、《民法总则》(第二版),王利明,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
5、《民法》(第五版),房绍坤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四、试题类型:
主要包括:名词解析、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等类型,并根据每年的考试要求做相应调整。
五、分值分配
《刑法学》、《民法学》各占50%。
六、考试内容及要求
第一部分民法学
第一编总则
掌握:民法的概念、调整对象、性质和基本原则;掌握民事主体的概念、种类、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掌握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种类、特征;掌握民事权利的概念、分类、内容、行使和保护;掌握民事法律行为概念、特征、形式、意思表示、成立与生效、有效条件、无效和可撤销行为、效力待定行为;掌握代理概念、特征、种类、终止、无权代理;掌握诉讼时效概念、分类、起算规则。
熟悉:民法的渊源和效力、《民法典》立法情况,民法的适用和解释;民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民法的沿革、民法的任务。《民法典》的制度完善。
第二编物权
掌握:物权的概念、特征、分类、内容、取得、效力、保护、变动规则。
熟悉:与债权的区别,《民法典》的制度完善。
第三编合同
掌握: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保全、转让、终止、违约责任等合同的一般规则;买卖合同、赠与合同、保证合同、保理合同、物业合服务同、合伙合同等19种典型合同。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制度。
熟悉:《民法典》的制度完善。
第四编人格权
掌握:人格权的概念、特征、分类、内容、保护。
熟悉:《民法典》的制度完善,与身份权关系。
第五编婚姻家庭
掌握:婚姻家庭的基本原则、结婚制度、离婚制度、收养制度。
熟悉:《民法典》的制度完善。
第六编继承
掌握:法定继承原则、继承人、继承顺序、遗产范围、遗嘱继承与遗赠、遗嘱的形式、遗产的处理。
熟悉:《民法典》的制度完善。
第七编侵权责任
掌握:侵权责任概念、特征、与违约责任的区别、分类、构成要件、责任形式。
熟悉:《民法典》的制度完善。
第二部分刑法学
第一章刑法概说
掌握:刑法的概念和性质;刑法的渊源;刑法解释的概念与分类。
熟悉:制定刑法的根据和刑法的任务;理解和把握我国刑法的体系;了解我国刑法的发展简史。
第二章刑法的基本原则
掌握: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及特点;深刻理解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内容及基本要求;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含义及司法适用要求。
熟悉:刑法基本原则的意义;我国刑法中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含义;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刑法立法中的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在立法上的体现。
第三章刑法的效力范围
掌握:刑法空间效力的概念;属地原则、属人原则、保护原则、普遍原则的含义;我国刑法关于刑法时间效力的规定。
熟悉:我国刑法的属地管辖权;我国刑法的属人管辖权;我国刑法的保护管辖权;我国刑法的普遍管辖权。
第四章犯罪概念
掌握:刑法中犯罪的概念;深刻理解我国刑法中犯罪的概念及特征。
熟悉:犯罪的形式概念、实质概念和实质与形式相统一的概念;我国刑法中犯罪概念的意义。
第五章犯罪构成
掌握:犯罪构成的概念、犯罪构成的基本要件。
熟悉: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的联系与区别;犯罪构成的特征;犯罪构成的意义。
第六章犯罪客体
掌握:犯罪客体的概念;犯罪客体的分类;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联系和区别。
熟悉:理解不同分类的犯罪客体的作用;犯罪客体分类及其意义;犯罪对象的概念。
第七章犯罪客观方面
掌握:犯罪客观方面的概念、特征和要件;理解危害行为的概念和特征;掌握危害行为的表现形式、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根据;理解危害结果的概念、特征、种类和地位。
熟悉:
理解刑法中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因果关系的概念、含义和意义;犯罪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在定罪量刑中的作用;如何理解刑法中的危害结果。
第八章犯罪主体
掌握:犯罪主体的概念、共同要件;刑事责任能力的概念、内容与程度;理解影响刑事责任能力的因素;掌握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阶段的划分;理解精神障碍、生理功能丧失与醉酒对刑事责任的影响;犯罪主体特殊身份的概念和作用;单位犯罪的概念和处罚;原因自由行为理论。
熟悉:自然人主体和单位主体;刑事责任能力的内容;我国刑法关于精神障碍、又聋又哑的人、醉酒人刑事责任能力的规定;犯罪主体特殊身分对定罪量刑的意义;单位犯罪的特征;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
第九章犯罪主观方面
掌握:犯罪主观方面的概念和要件;罪过的概念及构成;犯罪故意的概念及其类型;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的概念;法律认识错误的概念;事实认识错误的概念。
熟悉:研究犯罪主观方面的意义;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划分的区别;过于自信的过失与间接故意的异同;意外事件与不可抗力的概念;法律认识错误对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影响;事实认识错误对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影响;期待可能性理论;严格责任在我国刑法的处境。
第十章正当行为
掌握:正当行为的概念和种类;正当防卫的概念及构成条件;紧急避险的概念及构成条件。
熟悉:防卫过当的刑事责任;避险过当的刑事责任;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区别。
第十一章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掌握:犯罪停止形态的概念和特征及其存在的范围;犯罪既遂形态的概念、特征和类型;犯罪预备形态、犯罪未遂形态和犯罪中止形态的特征。
熟悉: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之间的区别;理解犯罪未完成形态负刑事责任的根据;预备犯、未遂犯和中止犯的处罚原则。
第十二章共同犯罪
掌握:共同犯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我国刑法关于共同犯罪的立法规定;理解理解共同犯罪的形式;掌握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
熟悉:共同犯罪成立的主体条件;共同犯罪成立的客观条件;共同犯罪成立的主观条件;一般共同犯罪与犯罪集团的含义;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的概念。
第十三章罪数
掌握:罪数的概念;继续犯的概念;想象竞合犯的概念;结果加重犯的概念;结合犯概念;惯犯的概念;连续犯的概念;牵连犯的概念;吸收犯的概念。
熟悉:罪数形态的判断标准;各罪数形态的处罚原则;连续犯与相关罪数形态的区别及其处断原则;牵连犯与继续犯的区别及其处断原则;吸收犯与相关罪数形态的区别及其处断原则。
第十四章刑事责任
本章内容只要求一般了解。
第十五章刑罚概说
掌握:刑罚的概念和特征;刑罚的功能;我国刑罚目的的内容和含义。
熟悉:刑罚与其他强制方法的区别;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的相互关系。
第十六章刑罚的体系和种类
掌握:我国刑罚的体系;我国刑法规定的各刑种的概念、内容和适用对象;我国刑法中限制死刑适用的规定。
熟悉:我国刑法规定的各种附加刑的基本概念;我国刑法中死刑适用标准、适用程序;非刑罚处理方法的概念、种类;死缓及其法律后果。
第十七章刑罚裁量
掌握:刑罚裁量的概念;理解刑罚裁量的原则的含义和基本要求;法定情节与酌定情节的概念。
熟悉:掌握刑罚裁量情节及其适用规则。情节的种类,法定情节与酌定情节的种类。
第十八章刑罚裁量制度
掌握:累犯的成立条件;自首的成立条件;数罪并罚的概念、原则;我国刑法中的数罪并罚的适用;缓刑的概念及适用条件。
熟悉:累犯法律后果;立功的概念和成立条件;坦白的概念。
第十九章刑罚执行制度
掌握:减刑、假释的概念;减刑、假释的适用条件和适用程序。
熟悉:假释犯的考验、考察及其法律后果。
第二十章刑罚消灭制度
掌握:时效的概念;我国刑法中关于追诉期限的规定和计算。
熟悉:我国的特赦制度。
据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消息,2015年南京工业大学030104刑法学考研专业目录及考试科目已发布,详情如下: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
拟招
人数 |
初 试 科 目 |
加试、复试科目 |
法律与行政学院
(025-58139620) |
50 |
|
|
030104 刑法学
01 中国刑法学
02 刑事政策学
03 犯罪学 |
|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③623 刑法学
④837 刑事诉讼法学 |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①法理学
②民法与刑法概要
复试科目:法学概论 |
刑法学 [030104] 学术学位
专业信息
-
所属院校:南京工业大学
-
招生年份:2020年
-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
所属学院:法学院
-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03]法学
-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01]法学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
(01)中国刑法学(02)刑事政策学(03)犯罪学 |
招生人数: |
4 |
考试科目: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33)法理学 ④(860)民法学与刑法学 |
备 注: |
各专业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实际录取的推免生人数及生源情况进行调整。 |
专业名称:刑法学
专业代码:030104
门类/类别:法学
学科/类别:法学
开设专业院校:
北京师范大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南开大学 天津商业大学 河北经贸大学 河北大学 河北师范大学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山西大学 辽宁大学 延边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吉林大学 黑龙江大学 上海政法学院 上海社会科学院 上海海事大学 复旦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 扬州大学 苏州大学 南京工业大学 南京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浙江工商大学 浙江大学 安徽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 厦门大学 江西财经大学 江西理工大学 华东交通大学 烟台大学 山东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郑州大学 河南大学 武汉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湖南工业大学 中南大学 湘潭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广东财经大学 中山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深圳大学 广西大学 海南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西南民族大学 四川大学 西南科技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贵州师范大学 贵州民族大学 云南大学 西北政法大学 兰州大学 甘肃政法学院 青海民族大学
专业解析:
刑法学是法学专业二级学科之一,在整个法学学科体系中具有比较重要的作用。刑法学学科主要以社会中存在的犯罪现象为基础,研究犯罪产生的原因,探讨治理犯罪的对策,寻找减少犯罪的方法、措施,为国家治理犯罪问题献计献策。该学科主要研究内容包括中、外刑法学、犯罪学、刑事政策学等。
(01)中国刑法学
(02)外国刑法学
(03)犯罪学
(04)监狱法学
(05)司法精神病学
(注:各大院校的研究方向略有不同,以北京大学为例)
2、培养目标
本学科旨在培养具有坚实、广博的理论基础与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能够适应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具有独立从事法学研究、教学和法律实务能力的专门人才。要求具有坚实的刑法学及相关学科理论基础、全面的部门法知识和基本的人文、社科知识,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良好的理论素养,有较强的从事科研以及司法实务工作的能力。
3、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40)法语或(241)德语 (643)刑法学 (886)法学综合卷
(注:以上以北京大学为例,各院校在考试科目中也有所不同)
此专业大学排名:
0301 法学
本一级学科中,全国具有“博士授权”的高校共 40 所,本次参评38 所;部分具有“硕士授权”的高校 也参加了评估;参评高校共计 144 所(注:评估结果相同的高校排序不分先后,按学校代码排列)。
序号 |
学校代码 |
学校名称 |
评选结果 |
1 |
10002 |
中国人民大学 |
A+ |
2 |
10053 |
中国政法大学 |
A+ |
3 |
10001 |
北京大学 |
A |
4 |
10003 |
清华大学 |
A |
5 |
10276 |
华东政法大学 |
A |
6 |
10486 |
武汉大学 |
A |
7 |
10652 |
西南政法大学 |
A |
8 |
10036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
A- |
9 |
10183 |
吉林大学 |
A- |
10 |
10248 |
上海交通大学 |
A- |
11 |
10284 |
南京大学 |
A- |
12 |
10335 |
浙江大学 |
A- |
13 |
10384 |
厦门大学 |
A- |
14 |
10520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A- |
15 |
10611 |
重庆大学 |
B+ |
16 |
10726 |
西北政法大学 |
B+ |
17 |
10006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B+ |
18 |
10027 |
北京师范大学 |
B+ |
19 |
10055 |
南开大学 |
B+ |
20 |
10140 |
辽宁大学 |
B+ |
21 |
10246 |
复旦大学 |
B+ |
22 |
10285 |
苏州大学 |
B+ |
23 |
10319 |
南京师范大学 |
B+ |
24 |
10422 |
山东大学 |
B+ |
25 |
10530 |
湘潭大学 |
B+ |
26 |
10533 |
中南大学 |
B+ |
27 |
10558 |
中山大学 |
B+ |
28 |
10610 |
四川大学 |
B+ |
29 |
10034 |
中央财经大学 |
B |
30 |
10041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
B |
31 |
10151 |
大连海事大学 |
B |
32 |
10212 |
黑龙江大学 |
B |
33 |
10247 |
同济大学 |
B |
34 |
10272 |
上海财经大学 |
B |
35 |
10357 |
安徽大学 |
B |
36 |
10421 |
江西财经大学 |
B |
37 |
10423 |
中国海洋大学 |
B |
38 |
10459 |
郑州大学 |
B |
39 |
10532 |
湖南大学 |
B |
40 |
10542 |
湖南师范大学 |
B |
41 |
10589 |
海南大学 |
B |
42 |
10651 |
西南财经大学 |
B |
43 |
11066 |
烟台大学 |
B |
44 |
10052 |
中央民族大学 |
B- |
45 |
10353 |
浙江工商大学 |
B- |
46 |
10386 |
福州大学 |
B- |
47 |
10475 |
河南大学 |
B- |
48 |
10487 |
华中科技大学 |
B- |
49 |
10559 |
暨南大学 |
B- |
50 |
10561 |
华南理工大学 |
B- |
51 |
10590 |
深圳大学 |
B- |
52 |
10592 |
广东财经大学 |
B- |
53 |
10673 |
云南大学 |
B- |
54 |
10698 |
西安交通大学 |
B- |
55 |
10730 |
兰州大学 |
B- |
56 |
11406 |
甘肃政法学院 |
B- |
57 |
11835 |
上海政法学院 |
B- |
58 |
10007 |
北京理工大学 |
C+ |
59 |
10030 |
北京外国语大学 |
C+ |
60 |
10075 |
河北大学 |
C+ |
61 |
10108 |
山西大学 |
C+ |
62 |
10126 |
内蒙古大学 |
C+ |
63 |
10254 |
上海海事大学 |
C+ |
64 |
10273 |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
C+ |
65 |
10280 |
上海大学 |
C+ |
66 |
10385 |
华侨大学 |
C+ |
67 |
10511 |
华中师范大学 |
C+ |
68 |
10657 |
贵州大学 |
C+ |
69 |
10755 |
新疆大学 |
C+ |
70 |
11078 |
广州大学 |
C+ |
71 |
11646 |
宁波大学 |
C+ |
72 |
11846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
C+ |
73 |
10004 |
北京交通大学 |
C |
74 |
10028 |
首都师范大学 |
C |
75 |
10065 |
天津师范大学 |
C |
76 |
10125 |
山西财经大学 |
C |
77 |
10166 |
沈阳师范大学 |
C |
78 |
10173 |
东北财经大学 |
C |
79 |
10251 |
华东理工大学 |
C |
80 |
10294 |
河海大学 |
C |
81 |
10394 |
福建师范大学 |
C |
82 |
10484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
C |
83 |
10524 |
中南民族大学 |
C |
84 |
10656 |
西南民族大学 |
C |
85 |
10674 |
昆明理工大学 |
C |
86 |
11117 |
扬州大学 |
C |
87 |
11832 |
河北经贸大学 |
C |
88 |
10009 |
北方工业大学 |
C- |
89 |
10011 |
北京工商大学 |
C- |
90 |
10079 |
华北电力大学 |
C- |
91 |
10270 |
上海师范大学 |
C- |
92 |
10327 |
南京财经大学 |
C- |
93 |
10346 |
杭州师范大学 |
C- |
94 |
10378 |
安徽财经大学 |
C- |
95 |
10497 |
武汉理工大学 |
C- |
96 |
10574 |
华南师范大学 |
C- |
97 |
10593 |
广西大学 |
C- |
98 |
10602 |
广西师范大学 |
C- |
99 |
11065 |
青岛大学 |
C- |
100 |
11482 |
浙江财经大学 |
C- |
刑法学专业考研科目:
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40)法语或(241)德语 (643)刑法学 (886)法学综合卷
刑法学考研参考书:
一、《法理学(第二版)》
这本书的作者是张文显,2003年11月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本书紧紧围绕“法理学是法学的基础”展开论述。首先从法理学的基本论题诸如,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法学的研究方法、法的本体、法的起源和发展、法的作用和价值等,着手探讨;接着,对贯穿整个法学体系的基本范畴,例如法、权利、义务、法律行为、法律关系、法律责任、法律价值等进行了解析;而且对当前法学建设的前沿问题,例如法治国家、法与知识经济、法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法的局限性与法治的代价等,进行了有意义的探索。本书对法理学的许多传统论题或从内容上加以扩展,或从理论上加以深化;说理性极强,论证严谨透彻,语言精密,而且在观念更新、体系建构、文风改善、技术规范等方面,亦有新的进展和突破。本书被称为法理学的考研“红宝书”。
二、《宪法学》
这本书作者张千帆,于2004年9月由法律出版社出版。本书主要谈到宪法学通常涉及的各个方面,大致包括总论(概念、历史、方法等)、国家机构(中央与地方关系、立法、行政和司法机构、政党制度)和基本权利(理论和实施)。本书大体上分四个部分:共12章。第一部分为概论,共三章,主要包括宪法的基本概念与方法、宪法的制定与修改以及宪法的实施与解释。第二部分为基本权利,分为两章,分别论述权利的基本理论和各国权利保障的宪法实践。第三部分是国家基本制度,在简要探讨国家性质问题后分四章介绍了政党、议会、行政和法院。第四部分是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分为三章,包括中央和地方关系的一般理论、中国1949年以后的中央和地方关系时间以及特别行政区的基本法。
三、《中国刑法论(第二版)》
本书分为上编总论和下编各论两部分、由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杨春洗教授和杨敦先教授主编,是具有较为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的五位教授、三位副教授和刑法学专业新秀组成的一个实力雄厚的集体共同编写的。于2001年1月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本书的体系结构是总论、各论合而为一的体系,大家在看书的过程中容易明确掌握总论和各论之间的界限、并容易理解两者间的内在的或法意的融合性。这本书的基本和主要的内容,一方面是关于刑法规范的叙述和阐明,这主要是关于刑法学总论的范畴;另一方面是关于刑法专条及其罪状的文理解释,这主要是关于刑法各论的范畴。只有这两方面才构成刑法论结构的整体,没有刑法规范解释就不能称为刑法论。本书从总体上说是中国刑法现行的适用解释论。对刑事法律、犯罪、刑罚、行刑措施以至各种主要犯罪及其刑法等诸多必要序列都严肃地作了明确的实用解释,但并不烦琐。
四、《民法》
这本书由魏振瀛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和高等教育出版社于2000年9月联合出版。本书以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继承法》等现行民事法律法规为依据,紧密结合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借鉴外国与我国台湾地区的民事立法与司法实践,吸收国内外民法学研究的新成果,理论联系实际,系统论述了民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和基本知识。本书不拘泥于现行民事立法分散的具体的规定,而是根据现实与发展的需要,在内容上作了补充,具体包括民法总论、物权、债权、继承权、人身权、侵权行为,共6编42章。
五、《刑事诉讼法学概论》
本书是汪建成先生在多年从事刑事诉讼法教学基础上结合香港、澳门、台湾等地读者学习情况而写的一本教材性专论,于2001年7月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书中对中国诉讼法的基本规定、基本制度和基本理论进行了全面的介绍和分析。为了提高学习效果,本书在写作风格和体例上有如下特点:(1)文字简洁,通俗易懂,重点突出,层次分明;(2)内容新颖,对刑事诉讼法修订后的司法解释当中的一些重要内容都作了介绍;(3)每一节之前写了一段小引子,以启发思考,提高学习兴趣;(4)在每章之后,除了一些测试题和思考讨论题,以检验学习质量;(5)全书最后附上了中英文对照词汇表,以加深英语基础比较好的读者对书中有关内容的理解。
六、《民事诉讼原理》
本书是一本系统研究民事诉讼基本问题的著作。作者潘剑峰,于2001年11月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作者在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相结合的基础上,阐释了司诉讼的基本原理,对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基本程序以及其他制度作了较为全面的讨论。结合民事诉讼司法实践说明民事诉讼的基本原理是本书的特色之一,作者结合教学心得对民事诉讼一些基本问题的说明对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和教学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本书既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参考用书,也可以作为大学业本科的教材使用。本书一共三十七章。
七、《经济法》(第二版)
本书是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和高等教育出版社于2006年1月联合出版,作者杨紫烜。该教材分为5编32章,系统地论述了经济法学的基本理论,全面阐释了经济法主体、市场管理法、宏观调控法、社会保障法的制度、理论与实务问题。该教材注意吸纳国内外经济法学和相关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以及经济法制建设的新鲜经验,注重开阔学生视野、提高学生的经济法理论水平和从事经济法实务的能力,从整体上反映了经济法的理论研究与教材编写的最新水平。
八、《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二版)
这本书也是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和高等教育出版社联合出版,作者姜明安。书中全面、系统、深入地阐释了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研究的范围主要包括行政法的一般原理、原则及以行政法、行政法学的历史发展;行政法主体的一般理论及行政主体的职责、职权、管理手段与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行政行为的一般理论及行政行为的性质、特征、构成要件、合法要件于各种类别行政行为的运作程序;行政救济的一般理论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性质、功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管辖、程序与裁判标准;行政赔偿的一般理论及行政赔偿责任构成要件、归责原则、赔偿范围、方式、标准与程序等。本书主要以我国行政法治实践和行政法学说为基本研究素材,同时吸收、借鉴了国外行政法学研究的大量成果。本书在继承、批判和扬弃国外行政法学的控制权论、管理论、行政权力本位论、相对人权利本位论等各种学术流派的基础上,初步形成和建立了有中国特色的行政法学理论体系框架。
九、《国际法》(第二版)
这本书的第二版是法律出版社于1995年8月出版发行的。本书对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以及国际法上其他制度作了较为全面的讨论。结合各国在国际交往中的实践说明国际法的基本问题是本书的特色之一,作者结合自身心得对国际法一些基本问题的说明对国际法学的研究和教学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本书的目的是引导学生分析国际法的本质和意义,并加深对国际法的理解和运用。本书是国际法领域十分经典的教材之一。
十、《国际经济法》
这本教材也是由北京大学出版社与高等教育出版社于2000年3月联合出版的。作者余劲松和吴志攀。本教材共6篇29章,系统深入地阐述了国际经济法的核心问题。第一篇导论讨论国际经济法的概念、体系以及国际经济法主体等基本理论问题。第二篇论述国际贸易法律制度,主要包括国际货物贸易、国际技术贸易、国际服务贸易法律与制度。第三篇介绍国际投资法律制度,包括资本输入国法制、资本输出国法制与保护投资的国际法制。第四篇探讨国际金融法律制度,着重论及国际私人融资、国际证券、国际支付、国际金融监管等方面的法律制度。第五篇研究国际税收法律制度,涉及税收管辖权、国际重复征税及避免方法、防止国际逃税与避税等法律问题。第六篇阐述国际经济争议解决法律制度,如国际商事仲裁、世界贸易组织的争议解决机制、国家与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议的解决等。
十一、《国际私法学》
本书是教育部按照“高等教育面向21世纪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计划”为高等法学教育规划的14门核心课程教材之一。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和高等教育出版社于2003年1月联合出版。作者韩德培。它是目前我国内容最丰宫体例最新颖的一本国际私法新著。该书以适应我国对外开放进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为宗旨,力求准确地阐述国际私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法则,以便公平合理地解决国际民商事关系中的法律问题,保护中外当事人的正当权益。该书共分五编:第一编是“总论”;第二编是“冲突法”;第三编是“统一实体法”;第四编是“国际民事诉讼法”;第五编是“国际商事仲裁法”。在第二编内,除传统的各种冲突法外,还增加了海事的冲突法、票据的冲突法、破产的冲突法、知讯产权的冲突法和区际冲突法。在第三编内,将有关国际民商事关系的一些国际统一实体法集中在一起加以论述,并且将“统一实体法”编与“冲突法”编平行并列,具有一定的开拓性和创造性,也符合我国教育部门最近倡导的“拓宽二级学科”的原则。
刑法学研究生就业方向:
(1)总体来说,本专业毕业生适合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特别是在高中等学校从事法学教学与科研工作。
(2)法律专业的学生可以考取相应的证件从而为成功就业奠定基础,主要相关证件有以下几种:
法律职业资格证(通过司法考试获得)
律师执业资格证(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实习完毕,向司法部申请)
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有专门的考试,一经合格既有执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