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国际法学研究生考试科目和考研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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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国际法学教材,也叫湖南师范大学国际法学考研参考书、指定书目等等,是考验专业课复习过程中最重要的资料。考研是一种针对性很强的考试项目,参考书目由报考院校的研究生院制定,考试内容基本上围绕着参考书目展开,而绝大多数专业课都是由院校自行出题,因而就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和指定性。另外将参考书目与真题结合使用可以分析出出题人的风格和倾向,反复研究之后考生完全可以自行划出重点内容和必考内容。许多考生不重视院系公布的参考书目而把全部精力放在笔记和其他参考资料上,不按照湖南师范大学国际法学考研指定的书目进行复习,那么即使复习的再好,实力再强,也很有可能会在专业课上栽跟头。【手机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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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购买参考书时应当注意公布的参考书的年份和版本,如果版本过旧找不到原书,使用新版本也是可以的,但是应当注意将旧版本与新版本不同的内容进行补充。考研派的考研频道内含有大量优质的课堂讲义资源,欢迎考生前去查询和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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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国际法学研究生分数线

湖南师范大学国际法学考研大纲的时候需要对该专业以及该学校进行全方位的了解,国际法学的考研大纲就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考研大纲是由各院校的研究生院制定并公布的,包括考试的内容、参考书目、研究方向等等内容,直接决定了考生在复习期间的主要内容和侧重点。通过对湖南师范大学国际法学考研参考书目进行分析可以大致了解该专业的考研试题设置方向,考生应当认真阅读考试大纲中公布的考试科目,选择合适的复习资料,有针对性得进行复习,防止出现事倍功半的无用劳动。考生也可以对开设该专业的不同院校考试大纲进行横向比较,对比选择最适合自己的院校和专业。许多考生在备考期间不重视考试大纲的内容,往往会将许多重要的信息遗漏或是导致复习的方向出现偏差,这都是不应该出现的失误以及错误。考研派的小编提醒各位考研的小伙伴们一定要重视考研大纲的内容哦。

考试科目代码:[701]考试科目名称:法学综合1
沈宗灵主编:《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魏振瀛主编:《民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第4版。
考试科目代码:[]考试科目名称:法学综合7
[1]周埂生:《国际法》,法律出版社1983年。
[2]王铁崖主编:《国际法》,法律出版社2003年。
[3]邵津主编:《国际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
[4]李双元主编:《国际私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
[5]李双元等:《国际私法学案例教程》,知识产权出版社2012年。
[6]李双元等:《国际私法教学参考资料》,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
[7]黄进主编:《国际私法》,法律出版社2005年。
[8]蒋新苗、杨翔主编:《国际私法学》,湖南人民出版社2012年。
考试科目代码:[×××]考试科目名称:国际经济法学
[1]余劲松、吴志攀主编:《国际经济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
[2]陈安主编:《国际济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
[3]韩立余编:《国际经济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中国人民出版社,2010年
考试科目代码:[×××]考试科目名称:宪法学
周叶中主编:《宪法》(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
考试科目代码:[×××]考试科目名称:刑事诉讼法
陈光中主编,《刑事诉讼法》,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年6月第4版
湖南师范大学国际法学考研的各位同学,2020年湖南师范大学国际法学研究生录取名单终于公布了,湖南师范大学国际法学是一个不错的专业,希望各位今年的考研分数线能过湖南师范大学国际法学2020年的录取分数线,下面是2020年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公布的湖南师范大学国际法学2020年研究生录取分数线和湖南师范大学国际法学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湖南师范大学国际法学2020年研究生复试分数线(或称考研分数线)和湖南师范大学国际法学的研究生录取分数线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是进入湖南师范大学国际法学研究生复试的基本要求线,后者是湖南师范大学国际法学研究生的录取分数线,包含了初试复试的综合成绩。本文是湖南师范大学国际法学2020年研究生录取分数线,内容来自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相关网站,如有出入请以湖南师范大学官方网站公布的湖南师范大学国际法学2020年研究生录取分数线为准。
 
以下是2020年湖南师范大学的研究生录取名单,成绩从高到底,供准备报考该专业研究生的同学参考:
湖南师范大学国际法学2020年研究生录取分数线
2016年湖南师范大学国际法学考研分数线
湖南师范大学秉承“仁、爱、精、勤”的优良传统,遵循立足湖南、服务全国、走向世界、注重内涵、强化特色、跻身一流的基本发展理念,朝着具有教师教育特色、国内一流、国际上有一定影响的综合型大学的目标奋力迈进。这是考研分数线,欢迎收藏~
专业:国际法学
招生计划:14
复试分数线:328
湖南师范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国际法学)培养方案(2019年)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4日 15:51 点击: 64
一、学科简介
国际法学是以国际法律制度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律科学。国际法学主要包括国际公法学、国际私法学和国际经济法学三个方向。本学科在冲突法理论、国际私法统一实体法、国际民商事程序法、世界贸易组织法、国际金融法、现代商人法、比较合同法、政府采购法制与跨国收养法等领域有独到的研究,成果显著,师资力量雄厚。
本学科1998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为湖南省第一个国际法学硕士学位授权点,2006年获得国际法学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被批准为湖南省重点学科,2008年WTO与现代国际法学研究中心入选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本学科有专职教学研究人员16人,其中博导5人,硕导12人(另有兼职硕导2人),教授5人,副教授5人,法学博士12人,博士后4人,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法学组成员1人、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1人、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省优秀社会科学专家1人、省“121人才工程”入选者4人,具有国外半年以上留学访问经历者7人。有被誉为新中国国际私法奠基人之一的李双元教授,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教育部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蒋新苗等一批专家和学者,形成了一支职称比例协调、年龄结构合理、崇尚学术的师资队伍。学科带头人为蒋新苗教授。
二、培养目标
本学科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高尚品德和健全人格、有扎实的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基础,掌握比较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比较系统扎实的专业知识,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言,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独立分析和处理相关国际纠纷的能力,并能承担国际法学理论研究、教学和相关法律实务工作的高层次法学人才。
三、研究方向及简介
(一)国际公法学
本研究方向主要研究国际法的基本理论、国际组织法、国际海洋法、国际条约法和国际人权法等。
(二)国际私法学
本研究方向主要研究冲突法、统一实体法、国际民事诉讼和国际商事仲裁制度等。
(三)国际经济法学
本研究方向主要研究国际经济法基本理论、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国际税法、国际经济争议解决法律制度。
(四)世界贸易组织法
本研究方向主要研究WTO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WTO货物贸易法律制度、WTO知识产权法律制度、WTO服务贸易法律制度和WTO争端解决机制。
(五)国际民商法
本研究方向主要研究国际知识产权法、国际合同和侵权法、国际商法、国际破产法和国际婚姻家庭法。
(六)国际民商事程序法
本研究方向主要研究外国人在民事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国家豁免、民事管辖权、国际民事司法协助、国际民商事争议解决、国际商事仲裁协议和仲裁程序、外国判决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四、学制与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要求参见《湖南师范大学关于研究生提前毕业及延长学习年限的有关规定》。
休学创业的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可延长1-2年。
五、培养方式
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并接受导师组的集体指导。导师需同时对硕士研究生的业务和思想进行指导和教育。
六、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毕业最低学分要求
毕业
总学分
课程学分 学术
活动
学分
实践
环节
学分
总学分 公共必修课学分 学科必修课学分 方向限选课学分 任意选修课学分
39.0 35.0 6.0 17.0 6.0 6.0 2.0 2.0
 
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
类别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
学期
考核形式 备注
公共必修课程 00001000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6 2.0 2 笔试 必修
000010002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18 1.0 2 笔试 必修
300010001 硕士学位英语课程 48 3.0 2 笔试 必修
学科必修课程 301020001 法学研究方法 18 1.0 1 笔试 至少选17.0学分
301020002 法学论文写作 18 1.0 1 笔试
301020901 国际法学前沿问题研究 18 1.0 1 笔试
301020902 国际法学中的法学方法论研究 54 3.0 1 笔试
301020903 国际公法基本理论专题研究 54 3.0 1 笔试
301020904 国际私法基本理论专题研究 54 3.0 2 笔试
301020905 国际经济法基本理论专题研究 54 3.0 2 笔试
301020906 国际法学英语 36 2.0 2 笔试
方向限选课 301030901 条约法专题研究 36 2.0 2 考查 至少选6.0学分
301030902 冲突法专题研究 36 2.0 1 考查
301030903 国际贸易法基本理论专题研究 36 2.0 2 考查
任意选修课程 301040901 国际组织法基本理论专题 36 2.0 2 考查 至少选6.0学分
301040902 海洋法专题研究 36 2.0 4 考查
301040903 国际环保法学理论专题研究 36 2.0 4 考查
301040904 比较民商法 36 2.0 1 考查
301040905 现代商人法与统一私法专题研究 36 2.0 2 考查
301040906 国际民事诉讼法与国际商事仲裁制度专题研究 36 2.0 1 考查
301040907 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专题研究 36 2.0 1 考查
301040908 涉外婚姻家庭继承法专题研究 36 2.0 1 考查
301040909 国际保险法律制度专题研究 36 2.0 2 考查
301040910 国际投资法专题研究 36 2.0 1 考查
301040911 国际金融法专题研究 36 2.0 2 考查
301040912 wto法专题研究 36 2.0 1 考查
301040913 海商法专题研究 36 2.0 2 考查
301040914 国际税法专题研究 36 2.0 2 考查
301040915 国际法学(含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原著选读与成案研 36 2.0 2 考查
必修环节 sj0000001 实践环节 36 2.0 2 考查 必修
xs0000001 学术活动 48 2.0 2 考查 必修
补修课程 301070101 法理学 51 3.0 2 考查 至少选10.0学分,跨学科及同等学力考生必选
301070301 宪法学 51 3.0 2 考查
301070501 民法学 68 4.0 2 考查
必修
环节
xs0000001 学术活动   2.0   考查 必修
sj0000001 实践环节   2.0   考查 必修
说明:1)英语免修免考要求见《湖南师范大学(非外国语专业)研究生英语学习管理办法》;2)任意选修课可选择非本培养方案内课程(含全校互通互选课程、微型课程、创新创业课程等);3)补修课不计入总学分,成绩需及格。
 
港澳台侨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同上。
国际硕士研究生公共必修课为汉语(3学分)和中国概况(3学分),其他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同上。国际硕士研究生若在本科阶段已修过中国概况,可申请免修,但不免考,通过考试后获得学分。
港澳台侨硕士研究生及国际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其他要求由研究生院另行规定。
七、其他培养环节
1.个人培养计划
硕士研究生应在入学1个月内,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个人培养计划应包括课程学习、实践环节和学位论文等计划。个人培养计划由导师组审查通过后报学院及研究生院备案。
2.学术活动
在读期间,硕士研究生应听取不少于10场由学校、学院、实验室、学位点组织的高水平学术讲座;应公开主讲不少于1次有关文献阅读、学术研究等内容的学术报告。学术活动占2学分,根据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的考勤和主讲的学术报告质量进行考核。
3.实践环节
实践环节包括科研实践、教学实践与社会实践等类别。实践环节占2学分,其中科研实践占1学分,教学实践或者社会实践占1学分。
4.中期考核。
硕士研究生在论文开题前(第四学期初)进行中期考核。具体要求参见《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管理办法》。。
八、学术论文发表
研究生在硕士论文送审评阅前应在国内公发行的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
九、学位论文
1.论文开题报告
硕士研究生一般应于第四学期初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的时间与论文答辩的时间间隔原则上不少于10个月。开题报告具体要求参见《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实施管理办法》。
2.论文预审
论文预审是指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初稿进行的预评审,具体要求参见《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管理办法(试行)》。
3.论文评阅与答辩
论文评阅与答辩的具体要求参见《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实施办法》、《湖南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国际法学 [030109] 学术学位

专业信息

所属院校:湖南师范大学
招生年份:2020年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所属学院:法学院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03]法学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01]法学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01国际私法
02国际经济法
03国际公法
04世界贸易组织法
05国际民商法
06国际民商事程序法
招生人数:
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或202俄语
或203日语
或244德语
③701法学综合课1(含法理学、民法学)
④899法学综合课7(含国际公法学、国际私法学)
备  注: 复试笔试科目:
国际经济法学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
①宪法学
②刑事诉讼法
专业名称:国际法学     专业代码:030109     门类/类别:法学     学科/类别:法学

开设专业院校:

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外交学院 北京工商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南开大学 天津财经大学 河北经贸大学 山西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 辽宁大学 沈阳工业大学 东北大学 吉林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黑龙江大学 上海政法学院 上海社会科学院 上海海事大学 复旦大学 同济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扬州大学 苏州大学 南京工业大学 南京财经大学 南京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宁波大学 浙江工商大学 浙江大学 安徽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 福州大学 厦门大学 烟台大学 山东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郑州大学 武汉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湖南工业大学 中南大学 湘潭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广东财经大学 中山大学 暨南大学 深圳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 广西师范大学 广西大学 海南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重庆大学 四川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贵州民族大学 云南大学 西北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西北政法大学 兰州大学 甘肃政法学院 青海民族大学 新疆大学

专业解析:

1、学科简介
国际法学是法学类的一个专业。本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建设需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良好、熟悉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门知识,具有严谨科学学风和良好职业道德的国际法专门人才。
在业务素质方面,要求熟悉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等的基本原理与专业知识,系统掌握各相关领域的基本理论、知识及法律规则,具有较强的运用本专业理论、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科研能力和法律实务工作能力,具有良好国内法基础和深度国际法知识的创新性、复合型实用人才。
2、研究方向
01国际公法(含国际人权法、国际环境法)
02国际私法(含国际民事诉讼与仲裁)
03国际经济法(含WTO法律制度)
04航空法与空间法
3、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40德语或241法语
③601法学综合一
④801法学综合二
(注:各院校在考试科目、研究方向等有所不同,以上以中国政法大学为例)

此专业大学排名:

0301 法学
本一级学科中,全国具有“博士授权”的高校共 40 所,本次参评38 所;部分具有“硕士授权”的高校 也参加了评估;参评高校共计 144 所(注:评估结果相同的高校排序不分先后,按学校代码排列)。
序号 学校代码 学校名称 评选结果
1 10002 中国人民大学 A+
2 10053 中国政法大学 A+
3 10001 北京大学 A
4 10003 清华大学 A
5 10276 华东政法大学 A
6 10486 武汉大学 A
7 10652 西南政法大学 A
8 10036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A-
9 10183 吉林大学 A-
10 10248 上海交通大学 A-
11 10284 南京大学 A-
12 10335 浙江大学 A-
13 10384 厦门大学 A-
14 10520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A-
15 10611 重庆大学 B+
16 10726 西北政法大学 B+
17 10006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B+
18 10027 北京师范大学 B+
19 10055 南开大学 B+
20 10140 辽宁大学 B+
21 10246 复旦大学 B+
22 10285 苏州大学 B+
23 10319 南京师范大学 B+
24 10422 山东大学 B+
25 10530 湘潭大学 B+
26 10533 中南大学 B+
27 10558 中山大学 B+
28 10610 四川大学 B+
29 10034 中央财经大学 B
30 10041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B
31 10151 大连海事大学 B
32 10212 黑龙江大学 B
33 10247 同济大学 B
34 10272 上海财经大学 B
35 10357 安徽大学 B
36 10421 江西财经大学 B
37 10423 中国海洋大学 B
38 10459 郑州大学 B
39 10532 湖南大学 B
40 10542 湖南师范大学 B
41 10589 海南大学 B
42 10651 西南财经大学 B
43 11066 烟台大学 B
44 10052 中央民族大学 B-
45 10353 浙江工商大学 B-
46 10386 福州大学 B-
47 10475 河南大学 B-
48 10487 华中科技大学 B-
49 10559 暨南大学 B-
50 10561 华南理工大学 B-
51 10590 深圳大学 B-
52 10592 广东财经大学 B-
53 10673 云南大学 B-
54 10698 西安交通大学 B-
55 10730 兰州大学 B-
56 11406 甘肃政法学院 B-
57 11835 上海政法学院 B-
58 10007 北京理工大学 C+
59 10030 北京外国语大学 C+
60 10075 河北大学 C+
61 10108 山西大学 C+
62 10126 内蒙古大学 C+
63 10254 上海海事大学 C+
64 10273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C+
65 10280 上海大学 C+
66 10385 华侨大学 C+
67 10511 华中师范大学 C+
68 10657 贵州大学 C+
69 10755 新疆大学 C+
70 11078 广州大学 C+
71 11646 宁波大学 C+
72 11846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C+
73 10004 北京交通大学 C
74 10028 首都师范大学 C
75 10065 天津师范大学 C
76 10125 山西财经大学 C
77 10166 沈阳师范大学 C
78 10173 东北财经大学 C
79 10251 华东理工大学 C
80 10294 河海大学 C
81 10394 福建师范大学 C
82 10484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C
83 10524 中南民族大学 C
84 10656 西南民族大学 C
85 10674 昆明理工大学 C
86 11117 扬州大学 C
87 11832 河北经贸大学 C
88 10009 北方工业大学 C-
89 10011 北京工商大学 C-
90 10079 华北电力大学 C-
91 10270 上海师范大学 C-
92 10327 南京财经大学 C-
93 10346 杭州师范大学 C-
94 10378 安徽财经大学 C-
95 10497 武汉理工大学 C-
96 10574 华南师范大学 C-
97 10593 广西大学 C-
98 10602 广西师范大学 C-
99 11065 青岛大学 C-
100 11482 浙江财经大学 C-
 
 
国际法学专业考研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40德语或241法语
③601法学综合一
④801法学综合二
 
国际法学考研参考书:
《国际法原理》 张乃根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新编国际经济法导论》张乃根 复旦大学出版社
《国际经济法》 董世忠 复旦大学出版社
《国际私法》 杜涛 复旦大学出版社
《国际私法新论》 韩德培 武汉大学出版社 
《国际法》 王铁崖 法律出版社
《法理学导论》 张光杰 复旦大学出版社
《民法总论》 王全弟 复旦大学出版社
《中国法律概论》 张光杰 复旦大学出版社
 
国际法学研究生就业方向:
相对于经济类、财经类等一些专业就业难度来说,国际法学就业出路较窄。甚至是重点大学的毕业生,也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进入法律系统的。究其原因主要还是社会对法律人员素质要求非常高,再加上法院、律师事务所等相关法治部门无法接受这样大批的学生涌入,多数学生毕业后只能转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