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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河南大学考研分数线(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文件规定,依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我校设定的学科门类自命题科目单科最低要求,结合各学院(实验室、中心)生源和计划等情况,划定各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见附件)。
现予公布。
现予公布。
单位代码 | 招生单位名称 | 复试分数线 |
001 | 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 001.pdf |
002 | 经济学院 | 002.pdf |
003 | 环境与规划学院 | 003.pdf |
004 | 法学院 | 004.pdf |
005 | 文学院 | 005.pdf |
006 | 教育科学学院 | 006.pdf |
007 | 体育学院 | 007.pdf |
008 | 外语学院 | 008.pdf |
009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009.pdf |
010 | 文化产业与旅游管理学院 | 010.pdf |
011 | 历史文化学院 | 011.pdf |
012 | 土木建筑学院 | 012.pdf |
013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013.pdf |
014 |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 014.pdf |
015 | 物理与电子学院 | 015.pdf |
016 | 化学化工学院 | 016.pdf |
017 | 生命科学学院 | 017.pdf |
018 | 基础医学院 | 018.pdf |
019 | 药学院 | 019.pdf |
020 | 商学院 | 020.pdf |
021 | 天然药物与免疫工程重点实验室 | 021.pdf |
022 | 特种功能材料重点实验室 | 022.pdf |
023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23.pdf |
024 | 黄河文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 | 024.pdf |
026 | 护理与健康学院 | 026.pdf |
027 | 软件学院 | 027.pdf |
029 | 纳米材料工程研究中心 | 029.pdf |
030 | 省部共建作物逆境适应与改良国家重点实验室 | 030.pdf |
032 | 音乐学院 | 032.pdf |
033 | 美术学院 | 033.pdf |
034 | 口腔医学院 | 034.pdf |
035 | 光伏材料省重点实验室 | 035.pdf |
036 | 临床医学院 | 036.pdf |
037 | 武术学院 | 037.pdf |
038 | 棉花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河南大学) | 038.pdf |
051 | 黄河文明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 | 051.pdf |
052 | 纳米功能材料及其应用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 | 052.pdf |
053 | 新型城镇化与中原经济区建设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 | 053.pdf |
054 | 作物逆境生物学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 | 054.pdf |
2021年河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2021河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是广大考研学子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招生专业目录包含了招生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学习方式等具体信息,以下是考研派为大家整理的2021河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点击下列链接即可查看:2021河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河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代码 | 招生单位名称 | 专业目录 | |
001 | 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 学术学位 | 专业学位 |
002 | 经济学院 | 学术学位 | 专业学位 |
003 | 环境与规划学院 | 学术学位 | 专业学位 |
004 | 法学院 | 学术学位 | 专业学位 |
005 | 文学院 | 学术学位 | 专业学位 |
006 | 教育科学学院 | 学术学位 | 专业学位 |
007 | 体育学院 | 学术学位 | 专业学位 |
008 | 外语学院 | 学术学位 | 专业学位 |
009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学术学位 | 专业学位 |
010 | 文化产业与旅游管理学院 | 学术学位 | 专业学位 |
011 | 历史文化学院 | 学术学位 | 专业学位 |
012 | 土木建筑学院 | 学术学位 | 专业学位 |
013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学术学位 | 专业学位 |
014 |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 学术学位 | 专业学位 |
015 | 物理与电子学院 | 学术学位 | 专业学位 |
016 | 化学化工学院 | 学术学位 | 专业学位 |
017 | 生命科学学院 | 学术学位 | 专业学位 |
018 | 基础医学院 | 学术学位 | |
019 | 药学院 | 学术学位 | 专业学位 |
020 | 商学院 | 学术学位 | 专业学位 |
021 | 天然药物与免疫工程重点实验室 | 学术学位 | |
022 | 特种功能材料重点实验室 | 学术学位 | 专业学位 |
023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学术学位 | 专业学位 |
024 | 黄河文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 | 学术学位 | |
026 | 护理与健康学院 | 学术学位 | 专业学位 |
027 | 软件学院 | 专业学位 | |
029 | 纳米材料工程研究中心 | 学术学位 | 专业学位 |
030 | 省部共建作物逆境适应与改良国家重点实验室 | 学术学位 | |
032 | 音乐学院 | 学术学位 | 专业学位 |
033 | 美术学院 | 学术学位 | 专业学位 |
034 | 口腔医学院 | 专业学位 | |
035 | 光伏材料省重点实验室 | 学术学位 | 专业学位 |
036 | 临床医学院 | 学术学位 | 专业学位 |
037 | 武术学院 | 学术学位 | 专业学位 |
038 | 棉花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河南大学) | 学术学位 | |
051 | 黄河文明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 | 学术学位 | |
052 | 纳米功能材料及其应用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 | 学术学位 | |
053 | 新型城镇化与中原经济区建设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 | 学术学位 | |
054 | 作物逆境生物学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 | 学术学位 |
河南大学2021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河南大学始建于1912年,目前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省部共建高校。学校现有文、史、哲、经、管、法、理、工、医、农、教育、艺术等12个学科门类, 20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7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河南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按学位类别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术学位招收全日制研究生,专业学位招收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研究生。具体的招生专业及学习方式详见《河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我校2021年共有39个招生培养单位在65个学术学位专业、27种专业学位类别招收硕士研究生,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4500人左右(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100人左右、非全日制研究生400人左右)。“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实际录取推免生的数量和各学科(专业)的上线情况做适当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符合我校专业目录中各培养单位或学科(专业)提出的其它相关要求。
三、报名
考生报名前须认真学习《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报考点的各项公告,充分了解掌握相关政策;同时,考生须认真查看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充分了解招生专业、初试科目、报考条件等关键信息。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具体采用网上确认还是现场确认,详见各省及报考点公告。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者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报考费缴纳方式按照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方式执行,详见各省网报公告。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的报名、录取等相关事宜见河南大学2021年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简章。
四、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审查考生的报考信息,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考生填报的报考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然后再确定是否可以参加考试。
五、初试
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日期和时间
初试日期: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我校确定,不超过14:30)。
(二)初试科目
12月26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8日上午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科目代码:510、511)
温馨提醒:美术专业学位(135107)的业务课二“造型基础(510)”、艺术设计专业学位(135108)的业务课二“专业基础(511)”的考试时间在12月28日上午8:30-12:30(共4小时)。
(三)考生初试成绩在“研招网”或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不再邮寄纸质成绩通知单。
六、复试
(一)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在2021年3月公布。复试的有关具体要求,请考生及时关注河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关于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最新动态。
(二)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除外),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毕业2年以上高职高专考生,没有学士学位的成人往届本科、自考本科、普通全日制本科考生,普通全日制本科结业生均被视为同等学力。
(三)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四)符合加分政策(具体加分项目及分值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考生请在参加我校复试前联系我校研究生院提供相关材料,以供我校进一步核实。
七、调剂
我校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照教育部政策在复试前确定并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河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关于2021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的最新动态。
八、体检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我校体检工作具体安排待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公布。
九、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招生培养单位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录取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河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一、学制、学费与学习方式
(一)学制、学费: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制、学费见附件。
(二)学习方式: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不享受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等奖励政策,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
十二、奖助政策
类别 | 名称(比例) | 博士 | 硕士 | |
奖 学 金 项 目 |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 30000 元/生/年 | 20000 元/生/年 | |
研究生学业 奖学金(100%) |
一等(40%) | 18000 元/生/年 | 12000 元/生/年 | |
二等(30%) | 14000 元/生/年 | 8000 元/生/年 | ||
三等(30%) | 10000 元/生/年 | 4000 元/生/年 | ||
河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 | 1000元/生/年 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总人数的10% | |||
河南大学侯镜如奖学金 | 3000元/生/年 100人 | |||
资 助 项 目 |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 13000元/生/年 | 6000元/生/年 | |
研究生助研岗位 | 不低于每小时20元 | 不低于每小时12元 | ||
研究生助教岗位 | 不低于每小时12元 | |||
研究生助管岗位 | 不低于每小时12元 | |||
研究生辅导员岗位 | 不低于1000元/月 | |||
研究生应急困难补助 | 1000—10000元 |
(一)建议考生登陆河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电子版招生专业目录。请考生及时关注河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s.henu.edu.cn),有关我校研究生招生的各种信息均在河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二)使用微信扫一扫,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收藏我校手机网站,有关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会在公众号和手机网站发布。
(三)咨询方式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 址:河南省开封市金明大道河南大学(金明校区)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 编:475004
咨询电话:0371-22867269 、22869091
网 址:http://grs.henu.edu.cn
邮 箱:zsgl@vip.henu.edu.cn
本简章内容若与教育部、河南省有关2021年招生政策(含相关时间节点)不一致的,以教育部、河南省相关政策为准。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2021年最新研究生招生动态信息。
2020年河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通知
我校2020年部分学科(专业)需要接收调剂生源,相关要求如下:一、开通调剂服务系统的时间
我校将于5月21日上午8:00至22日上午8:00开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n)”,请考生登录系统,慎重选报相关专业及研究方向。
二、调剂考生的基本要求
1.符合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调剂”相关要求及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相关要求。
2.调入学科(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初试科目与调入学科(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4.调剂考生单科分数和总分均需达到调入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5.调剂考生的学历(学籍)等信息不存在问题或疑问;在以往的考试中无违规和作弊记录。
6.调剂考生应符合各学院(实验、中心)提出的初试报考专业、初试成绩(含单科成绩)、学科背景、学业水平等学术性、择优性要求。
三、接收调剂程序
1.调剂开通后,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n”,即可在调剂系统报考我校接收调剂的相关专业。
2.各学院(实验室、中心)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向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3. 考生接受复试通知并按照各学院(实验室、中心)公布的复试方案参加复试。
4.各学院(实验室、中心)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n”向拟录取的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
5.考生接受拟录取通知。
四、复试和调剂工作办法
各学院(实验、中心)的复试和调剂工作办法详见各学院(实验、中心)网站。
五、咨询电话
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371-22867269,22869091
各学院(实验、中心)咨询电话请见《河南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http://henugrs.henu.edu.cn/info/1028/3274.htm)。
河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5月19日
2020年河南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两批进行: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2020年5月1日至5月20日。其中,线上复试于5月1日至15日进行,现场复试于5月7日至20日进行。
调剂考生复试:2020年5月20日至6月30日。
具体时间见各学院(实验室、中心)复试方案。
2020年河南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条件
录取1. 各学院(实验室、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对复试合格的考生提出拟录取建议,并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2. 各单位到学校研究生院领取思想政治考核表与调档函,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必要时,派人进行外调。函调和外调有关材料需由考生所在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加盖印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我校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我校将慎重考虑是否予以录取。
4. 考生体检采取由线上提供体检报告的方式进行。考生于拟录取后提供近期(三个月内)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即可,体检报告的核查由各学院(实验室、中心)的“考生资格核查小组”负责。
2020年河南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形式与成绩构成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测试、专业知识面试、学术学位复试专业考试(此项考试仅学术学位研究生设置)。对实践(实验)能力有特殊考核需要的学科(专业)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环节。
1.外语测试
外语测试均采取口语测试的方式进行,原则上应安排在每一位考生专业复试前进行,单独打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所占权重为复试成绩的10%。
2.复试专业考试
学术学位研究生应单独设置“学术学位复试专业考试”(此项考试仅学术学位研究生设置),内容为2020年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笔试科目”内容。采取线上复试的,可以口试方式进行,成绩以百分计,考试成绩计入总成绩。
同等学力考生应单独设置“同等学力加试”(此项考试仅同等学力考生设置),内容为2020年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内容。采取线上复试的,可以口试方式进行,成绩以百分计。同等学力加试属于资格考试,不计入总成绩。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我校对同等学力考生的认定标准为:成人教育应届本科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毕业2年以上高职高专考生,没有学士学位的成人往届本科、自考本科、普通全日制本科考生,普通全日制本科结业生均被视为同等学力。
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应单独设置“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此项考试仅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设置)。采取线上复试的,可以口试方式进行,成绩以百分计,考试成绩计入总成绩。
3.专业知识面试
专业知识面试由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负责。采取线上复试的,应优化复试内容,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
4.成绩构成
考生总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者按权重相加,得出总成绩。复试成绩原则上占总成绩权重的30-50%,由各学院(实验室、中心)自定。复试的所有科目中只要有一项不合格,不予录取。
2020年河南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 教育厅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的精神和要求,切实保障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扎实做好2020年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1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和《关于印发河南省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组织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教疫防办〔2020〕 48 号)等文件要求,依据“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和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一.复试工作的原则
学校以“确保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基本前提,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和要求部署下开展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各类政策透明、程序公平公正、信息公开公示、监督、申诉机制健全,确保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1. 确保安全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 确保公平性,无论采取何种复试方式,都必须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
3. 确保科学性,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二.复试方式
学校研究生复试采取线上复试为主、线上复试和现场复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由各学院(实验室、中心)结合本单位各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自定。
线上复试是指考生和复试小组通过网络开展的远程复试形式。具体形式为各学科(专业)组织复试教师在河南大学相关培养单位视频室举行线上复试,考生在家或方便进行视频操作的场地参加复试。
现场复试是指考生和复试小组面对面开展的复试形式。对实践(实验)能力有特殊考察需要的学科(专业)可以实施现场复试。
对于线上复试,统一采用WeLink视频会议平台。各学院(实验室、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按照学校统一要求使用指定软件,并购买相关硬件设备,确保本单位线上复试顺利进行;同时,各单位应加强参与复试人员技术培训,使复试人员熟练掌握线上复试技能和流程。各学院(实验室、中心)应提前告知考生线上复试软件平台,逐一确认考生网络、设备等是否具备复试条件,遇到问题逐一解决。考生应提前测试线上复试软件平台能否正常使用,若无法正常进行,应及时向各学院(实验室、中心)反馈。
对于现场复试,将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定开封市复试地点开展,各学院(实验室、中心)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错峰组织考生开展现场复试。
三.复试与录取的组织管理
疫情防控期间,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组织开展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
学校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行二级管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主要职责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研究生招生的领导机构,全面负责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指导各学院(实验室、中心)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开展本单位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2.各学院(实验室、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主要职责
各学院(实验室、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组织成立本单位 “考生资格核查小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和“线上复试服务小组”(采取线上复试时设置),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能够胜任复试任务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购置复试相关硬件设备,对参加复试的所有人员进行培训,使相关人员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
四.复试比例、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和复试方案
1.复试比例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2020年我校所有招生学科(专业)复试比例原则上均为 1:1.2。
2.复试分数线
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已在河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河南大学微信公众号同时公布。
3.复试名单
复试名单由各学院(实验室、中心)于复试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
4.复试方案
各学院(实验室、中心)的复试方案由各单位于复试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考生应及时关注我校各学院(实验室、中心)官方网站,认真查看各学院(实验室、中心)复试方案,并按照相关要求提前准备复试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我校不接受破格复试考生。
五.复试时间
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两批进行: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2020年5月1日至5月20日。其中,线上复试于5月1日至15日进行,现场复试于5月7日至20日进行。
调剂考生复试:2020年5月20日至6月30日。
具体时间见各学院(实验室、中心)复试方案。
六.复试通知
复试通知方式同时采用以下方式进行:
(1)网络通知:各学院(实验室、中心)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再寄发复试通知书。
(2)电话通知:各单位应提前通知考生参加复试。采取线上复试的,应告知考生网上复试软件平台,逐一确认考生网络、设备等是否具备复试条件,并逐一解决。
没有及时接到学院(实验室、中心)电话复试通知的考生,只要达到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请及时联系招生学院(实验室、中心)了解复试相关情况。
七.复试报到
各学院(实验室、中心)按照确定的复试方案组织考生进行线上或现场报到。考生报到时,应签“诚信考试承诺书”。
八.报考资格复查
资格复查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进行。
九.复试内容、形式与成绩构成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测试、专业知识面试、学术学位复试专业考试(此项考试仅学术学位研究生设置)。对实践(实验)能力有特殊考核需要的学科(专业)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环节。
1.外语测试
外语测试均采取口语测试的方式进行,原则上应安排在每一位考生专业复试前进行,单独打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所占权重为复试成绩的10%。
2.复试专业考试
学术学位研究生应单独设置“学术学位复试专业考试”(此项考试仅学术学位研究生设置),内容为2020年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笔试科目”内容。采取线上复试的,可以口试方式进行,成绩以百分计,考试成绩计入总成绩。
同等学力考生应单独设置“同等学力加试”(此项考试仅同等学力考生设置),内容为2020年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内容。采取线上复试的,可以口试方式进行,成绩以百分计。同等学力加试属于资格考试,不计入总成绩。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我校对同等学力考生的认定标准为:成人教育应届本科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毕业2年以上高职高专考生,没有学士学位的成人往届本科、自考本科、普通全日制本科考生,普通全日制本科结业生均被视为同等学力。
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应单独设置“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此项考试仅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设置)。采取线上复试的,可以口试方式进行,成绩以百分计,考试成绩计入总成绩。
3.专业知识面试
专业知识面试由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负责。采取线上复试的,应优化复试内容,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
4.成绩构成
考生总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者按权重相加,得出总成绩。复试成绩原则上占总成绩权重的30-50%,由各学院(实验室、中心)自定。复试的所有科目中只要有一项不合格,不予录取。
十.调剂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将于5月20日左右开通,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最新下达《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开展调剂工作。具体调剂政策请于近期关注河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十一.录取
1. 各学院(实验室、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对复试合格的考生提出拟录取建议,并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2. 各单位到学校研究生院领取思想政治考核表与调档函,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必要时,派人进行外调。函调和外调有关材料需由考生所在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加盖印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我校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我校将慎重考虑是否予以录取。
4. 考生体检采取由线上提供体检报告的方式进行。考生于拟录取后提供近期(三个月内)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即可,体检报告的核查由各学院(实验室、中心)的“考生资格核查小组”负责。
十二.复试的信息公开、监督、复议
1. 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招办要求,各学院(实验室、中心)应及时在本单位网站公布相关信息,研究生院应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布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
2.监督。各学院(实验室、中心)的所有研究生复试相关工作安排必须经过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本单位纪检人员全程参与。各学院(实验室、中心)的复试工作受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巡视监督,并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复试期间,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监督小组”,督导各学院(实验室、中心)复试情况,对在复试过程中未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招办和学校相关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学院(实验室、中心),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问责有关责任人,核减其招生计划直至取消其招生资格。
3.申诉及复议。 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有关单位进行复议。纪委电话:0371- 22866053;研究生院电话:0371-22867269/22869091;邮箱:zsgl@vip.henu.edu.cn。
十三.违规处理
1. 各学院(实验室、中心)应制定严格的复试程序和规范,加强复试过程管理。复试过程中,对有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我校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我校在校生,我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外校在校生,我校通知其所在学校并上报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对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我校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及考生所在单位的上级管理部门要求对其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2. 对在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学院(实验室、中心),我校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在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的同时,核减其招生计划直至取消其招生资格。
3. 对在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我校工作人员,由我校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不得参与任何与研究生相关的工作。非我校人员,我校通知有关部门要求对其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十四.疫情防控要求
各学院(实验室、中心)应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部署,将老师和考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动机制,全力做好防控,有效预防、及时控制疫情,维护学校和社会的安全稳定。
河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5月1日
河南大学2020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河南大学创办于1912年,初名河南留学欧美预备学校,是当时我国承担海外预备留学生教育任务的三所学校之一。2017年,河南大学进入“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学校现有文、史、哲、经、管、法、理、工、医、农、教育、艺术等12个学科门类, 20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6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河南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和规模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我校2020年共有38个招生单位在99个学术学位专业、25种专业学位(60个领域)招收全日制研究生,预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000人左右(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我校2020年共有17个招生单位在15种专业学位(32个领域)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预计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400人左右(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5. 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人员,原则上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原则上招生对象为“第一学历为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且获得临床医学学士学位”)”,并且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考生。对于已经获得(或已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6. 报考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的人员,原则上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原则上招生对象为“第一学历为五年制全日制口腔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获得医学学士学位”。
7. 符合我校各培养单位或学科(专业)提出的相关条件。
(三)推荐免试研究生
有意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项目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我校的相关学科(专业)填报志愿、网上缴费,并参加我校复试。推免生通过复试并被待录取后,我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待录取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待录取考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
已被我校待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列为统考生。
有关推免生的相关信息请参阅河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s. henu.edu.cn/)“河南大学2020年面向全国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章程”。
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在入校后的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待遇,且可同时申请其他奖学金;热烈欢迎广大优秀应届本科生踊跃报考我校2020年推免生!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为确保报考信息的正确性和完整性,考生网上报名时要认真填写各个栏目,特别是学院代码、专业代码、研究方向代码、考试科目代码等。为了确保我校能将考生录取通知书(每年7月初发放)等及时寄到考生手中,请考生务必在“通讯地址”栏内写准确本人的详细地址。
3.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8.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自行确定和公布。
2.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3.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包括复试、录取和入学后均不可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我校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然后再确定是否可以参加考试。
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考生伪造证件或伪造相关报考材料将通知相关单位及部门严肃处理。
六、初试
(一)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初试科目
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
(四)考生初试成绩在“研招网”或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不再邮寄纸质成绩通知单。
七、复试
(一)考生复试时需交验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需交验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并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等,以供资格审查。骗取考试资格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复试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进行处理。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考生伪造证件或伪造相关报考材料将通知相关单位及部门严肃处理。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在2020年3月公布。复试的有关具体要求,请考生及时关注河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关于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最新动态。
(三)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除外),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毕业2年以上高职高专考生,没有学士学位的成人往届本科、自考本科、普通全日制本科考生,普通全日制本科结业生均被视为同等学力。
(四)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申请加分项目考生请在参加我校复试前亲自到我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供我校进一步核实。
八、调剂
我校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在复试前确定。
九、体检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我校体检工作具体安排待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公布。
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校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十一、录取
(一)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二、学制、学费与学习方式
(一)学制、学费: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制、学费见附件。
(二)学习方式: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请考生报考前认真查阅我校2020年专业目录,慎重填写报考专业、学习方式、就业方式等信息。
十三、奖助政策
我校奖助相关政策见下表:
类别 | 名称 | 博士 | 硕士 |
奖 学 金 项 目 |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 30000 元/生/年 | 20000 元/生/年 |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一等 | 18000 元/生/年 40% | 12000 元/生/年 40% | |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二等 | 14000 元/生/年 30% | 8000 元/生/年 30% | |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三等 | 10000 元/生/年 30% | 4000 元/生/年 30% | |
河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 | 1000元/生/年 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总人数的10% | ||
河南大学侯镜如奖学金 | 3000元/生/年 100人 | ||
资 助 项 目 |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 13000元/生/年 | 6000元/生/年 |
博士研究生专项助学金 | 5000元/生/年 | ||
研究生助研岗位 | 不低于每小时20元 | 不低于每小时12元 | |
研究生助教岗位 | 不低于每小时12元 | ||
研究生助管岗位 | 不低于每小时12元 | ||
研究生辅导员岗位 | 不低于1000元/月 | ||
研究生应急困难补助 | 1000—10000元 |
学校所有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均有申请硕博连读的权利,具体选拔办法请参阅《河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办法》(校发[2015]13号)。
十五、其它
(一)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招生人数后期可能会因正式招生计划下达、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或因具体生源情况和学科建设发展需要发生变动,特向广大考生说明。
(二)建议考生登陆河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电子版招生专业目录。请考生及时关注河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s.henu.edu.cn),有关我校研究生招生的各种信息均在河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三)使用微信扫一扫,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和我校手机网站,随时随地了解我校相关的研究生招生信息。
(四)咨询方式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 址:河南省开封市金明大道河南大学(金明校区)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 编:475004
咨询电话:0371-22869091、22867269
网 址:http://grs.henu.edu.cn
邮 箱:zsgl@vip.henu.edu.cn
(五)本简章内容若与教育部、河南省有关2020年招生政策(含相关时间节点)不一致的,以教育部、河南省相关政策为准。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2020年最新研究生招生动态信息。
河南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及教育部推免工作相关文件要求和河南大学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河南大学面向全国接收2019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公布如下。
一、接收推免生的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取得所在学校的推免资格;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其中外语水平应达到大学公共英语四级以上水平(不低于425分);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因违法违纪而受处分记录。
二、接收推免生的种类
1.普通类推免生(面向全国接收2019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只接收本校2019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推免生(只接收本校2019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接收推免生的学科、专业(领域)
1. 我校2019年接收的推免生均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专业(除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旅游管理专业学位、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均可接收学术学位推免生或专业学位推免生;
3.申请推荐免试的学科专业须与申请人本科所学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法律硕士<非法学>除外)。
四、申请程序
1.取得所在学校推荐资格;
2.注册: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注册填写相关基本信息;
3.网上报名:选择我校的相关学科(专业)填报志愿,并网上缴费;
4.我校审核通过后向申请人发出复试通知,申请人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
5.申请人到我校各基层招生单位网站查看或电话咨询各基层招生单位复试时间、地点等,并按照规定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
五、复试时间、方案
1.复试时间在9月28日—10月25日之间,具体时间由各基层招生单位自行确定,基层招生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多次复试;
2.各基层招生单位参照“河南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中相关办法,结合本次复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复试方案,并将复试方案发布到本单位网站。报考各基层招生单位的推免生可到各基层招生单位网站进行查看。
六、申请人复试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2.英语等级证书(成绩单)复印件,大学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种奖励证书复印件;
3.学校教务管理部门提供的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4.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者,请提供复印件;
5.无论是申请学术型还是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都须提交个人陈述(见附件)。
申请人参加复试时,需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交予报考的基层招生单位进行审核,审核结束后原件由申请人本人取走,复印件留存基层招生单位以备学校检查。
七、录取
1.各基层招生单位按照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学科(专业)进行录取;
2.各学科(专业)按照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3.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待录取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待录取考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负。
八、学费
我校接收的全日制推免生学费均为8000元/人/年。
九、奖助学金
河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河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河南大学侯镜如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以及各基层培养单位设置的奖学金等。
1.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获得者20000元/人/年;
2.学业奖学金(见下表):
3.国家助学金:为每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基本修业年限内的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发放国家助学金6000元/人/年;
4.侯镜如奖学金:依据学业成绩每年评出100名研究生,每生奖励3000元。
十、硕博连读
学校所有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均有申请硕博连读的权利,详细规定请参阅《河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办法》(校发[2015]13号)。
十一、其它事项
1.凡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在入校后的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待遇,且可同时申请其他奖学金;
2.申请人在推荐免试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我校不予录取;
3.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须模范遵守各项法规制度,违法违规违纪者,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能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录取资格,列为统考生;
6.其他未尽事宜参见《河南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7.监督与申诉渠道
地址:开封市金明大道河南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河南大学研招办电话: 0371-22867269、22869091
河南大学研招办邮箱: hndxyzb@126.com
河南大学纪委信访举报电话:0371-22866053
河南大学纪委信访举报邮箱:xfjb@henu.edu.cn
河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8年9月9日
附件一:《河南大学2019年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登记表》
附件二:河南大学有关招生单位联系人与联系电话
一、接收推免生的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取得所在学校的推免资格;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其中外语水平应达到大学公共英语四级以上水平(不低于425分);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因违法违纪而受处分记录。
二、接收推免生的种类
1.普通类推免生(面向全国接收2019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只接收本校2019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推免生(只接收本校2019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接收推免生的学科、专业(领域)
1. 我校2019年接收的推免生均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专业(除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旅游管理专业学位、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均可接收学术学位推免生或专业学位推免生;
3.申请推荐免试的学科专业须与申请人本科所学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法律硕士<非法学>除外)。
四、申请程序
1.取得所在学校推荐资格;
2.注册: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注册填写相关基本信息;
3.网上报名:选择我校的相关学科(专业)填报志愿,并网上缴费;
4.我校审核通过后向申请人发出复试通知,申请人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
5.申请人到我校各基层招生单位网站查看或电话咨询各基层招生单位复试时间、地点等,并按照规定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
五、复试时间、方案
1.复试时间在9月28日—10月25日之间,具体时间由各基层招生单位自行确定,基层招生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多次复试;
2.各基层招生单位参照“河南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中相关办法,结合本次复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复试方案,并将复试方案发布到本单位网站。报考各基层招生单位的推免生可到各基层招生单位网站进行查看。
六、申请人复试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2.英语等级证书(成绩单)复印件,大学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种奖励证书复印件;
3.学校教务管理部门提供的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4.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者,请提供复印件;
5.无论是申请学术型还是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都须提交个人陈述(见附件)。
申请人参加复试时,需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交予报考的基层招生单位进行审核,审核结束后原件由申请人本人取走,复印件留存基层招生单位以备学校检查。
七、录取
1.各基层招生单位按照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学科(专业)进行录取;
2.各学科(专业)按照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3.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待录取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待录取考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负。
八、学费
我校接收的全日制推免生学费均为8000元/人/年。
九、奖助学金
河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河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河南大学侯镜如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以及各基层培养单位设置的奖学金等。
1.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获得者20000元/人/年;
2.学业奖学金(见下表):
层次 | 等级 | 获奖比例 | 奖励标准(元/人/年) |
硕 士 生 |
一等 | 40% | 12000 |
二等 | 30% | 8000 | |
三等 | 30% | 4000 |
4.侯镜如奖学金:依据学业成绩每年评出100名研究生,每生奖励3000元。
十、硕博连读
学校所有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均有申请硕博连读的权利,详细规定请参阅《河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办法》(校发[2015]13号)。
十一、其它事项
1.凡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在入校后的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待遇,且可同时申请其他奖学金;
2.申请人在推荐免试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我校不予录取;
3.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须模范遵守各项法规制度,违法违规违纪者,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能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录取资格,列为统考生;
6.其他未尽事宜参见《河南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7.监督与申诉渠道
地址:开封市金明大道河南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河南大学研招办电话: 0371-22867269、22869091
河南大学研招办邮箱: hndxyzb@126.com
河南大学纪委信访举报电话:0371-22866053
河南大学纪委信访举报邮箱:xfjb@henu.edu.cn
河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8年9月9日
附件一:《河南大学2019年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登记表》
附件二:河南大学有关招生单位联系人与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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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0371-22867269、22869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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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地址:河南省开封市金明大道河南大学(金明校区)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