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保研夏令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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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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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保研夏令营
经济法学 [030107] 学术学位

专业信息

所属院校:甘肃政法大学
招生年份:2018年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所属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03]法学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01]法学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01经济法基础理论  
02市场管理法 
03宏观调控法 
招生人数:
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1法学综合课(法理学100分、宪法学50分) 
④801刑法学75分、民法学75分
备  注: 复试科目: 
①外国语听说测试 
②复试笔试科目:经济法学 
   本科是否是本专业的学生,对于报考经济法并没有太大的影响,这一点从已考上的学生所学专业分布可以看出。报考本专业一般需要一年的准备时间,考生前1/4的时间可以广泛的接触相关的教材和论文,以对当前国内经济法学的情况有一个大致了解,这对加强您的专业理论知识很有帮助(如1999年就有一道题,叫你评析当前国内的经济法学派别,分值为20分)。这些材料包括北大的《中外法学》,人大的复印资料,社科院的《法学研究》等,特别要注意北大本专业老师所写的文章。当然考生最主要的还是要读懂和掌握以上的专业课教材,在读的过程中特别要注意一些大的理论和制度设计,因为本专业一般只考6至7道大题,所以对小的知识点不太要求。从近几年的考题来看,本专业一般第一道20分值的题是理论知识题(如1999年的”当前国内经济法派别评析"),最后有一道结合当前国内外一些重大事件的题目(如1998年分析亚洲金融危机,谈我国经济法的对策;1999年是讲防洪,对经济法的要求等)。对了,本专业还非常重视每年新法律知识的考查(如1998年考了合伙企业法中有关合伙企业同第三人关系的规定)。而对于涉外经济法方面的考试,每年都有,1999年较多。
  关于前一年的考题一般可在本院的行政办公室购买,考生可以以此作为复习参考。对于答题技巧和注意事项,我认为由于考试时间较为充足,题数较少,分值大,考生在答每一题时都不宜急于下笔,而应先有一个整体思考,争取做到逻辑结构严谨,知识覆盖全面,考点完整明确,因为实际上判卷时是按“点”给分的。总之考研学生应尽可能的将自己知道的东西写出来,不要怕写得太多,争取不遗漏考点,作到十拿十稳。总结上面所说,我总认为报考本专业,考生应该注重知识的全面性和系统性,做到“抓大放小”,突出重点。
学科、专业名称(代码)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名称(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复试科目) 同等学力加试
002民商经济法学院 ◆民商法学(030105) 01民法学 02商法学 03合同法学 04婚姻家庭法学 05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1法学综合课(法理学100分、宪法学50分) ④801刑法学75分、民法学75分
复试科目: ①外国语听说测试 ②复试笔试科目:商法学
加试: ①中国法制史 ②国际法
002民商经济法学院 ◆诉讼法学(030106) (民事诉讼法学) 01民事诉讼法基础理论 02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03仲裁法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1法学综合课(法理学100分、宪法学50分) ④801刑法学75分、民法学75分
复试科目: ①外国语听说测试 ②复试笔试科目:民事诉讼法学
加试: ①中国法制史 ②国际法
002民商经济法学院 ◆经济法学(030107) 01经济法基础理论 02市场管理法 03宏观调控法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1法学综合课(法理学100分、宪法学50分) ④801刑法学75分、民法学75分
复试科目: ①外国语听说测试 ②复试笔试科目:经济法学
  加试: ①中国法制史 ②国际法
002民商经济法学院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030108) 01环境法基础理论 02污染防治法 03自然资源与能源法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1法学综合课(法理学100分、宪法学50分) ④801刑法学75分、民法学75分
复试科目: ①外国语听说测试 ②复试笔试科目: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加试: ①中国法制史 ②国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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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政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前身为成立于1985年的法律系和经济法系, 2001年5月,为了适应学校发展的需要,学校在原法律系和经济法系的基础上,组建了法学院。为进一步加快学科建设与发展步伐,2010年12月学校在整合原法学院民法教研室、商法教研室、经济法教研室、诉讼法教研室师资队伍的基础上成立了民商经济法学院。全院现有本科生1200名,研究生109名。

  学院现有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民事诉讼法学4个硕士学位点和一个法学本科专业(下设民商法、经济法、财经法务3个方向)。法学专业被教育部评选为 “第二类特色专业建设点”,并入选教育部“法学应用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民商法学科为省级重点学科,经济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为校级重点学科;民法学、商法学、民事诉讼法学为省级精品课程,经济法、知识产权法为校级精品课程。学院建有法律实验实训中心、模拟审判法庭、司法流程实验室、案件研究室、法律援助中心、法律诊所等实验室,在全省公检法司系统建有18个专业实习基地。

  学院现设有民法学、商法学、经济法学、民事诉讼法学4个教研室,甘肃省经济法制研究中心、甘肃省地方立法研究中心、甘肃省情调研中心等科研机构。现有专任教师44人,其中教授7人,副教授22人,讲师11人,硕士生导师14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5人,具有硕士学位的39人。其中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员2人,“甘肃省级领军人才”2人,“甘肃省555创新人才人选”2人, “全国优秀教师”1人, “甘肃省园丁奖”1人,“陇原青年创新人才扶持计划资助人选” 1人,“省高校青年教师成才奖” 4人次。同时还有多名教师在国家级和省级学会中担任重要职务。
  我院恪守“崇德明法,弘毅致公”的校训,围绕“创品牌、显特色”的发展目标,立足本科教育,发展研究生教育,积极创新探索人才培养模式,以面向基层为着眼点,大力培养复合型与应用型法律人才;以规范的法学教育为指导,以教育部特色专业点和民商法省级重点学科建设为突破口,建设西北地区优势明显,特色鲜明的品牌专业和学科,服务地方经济法制建设;整合教学科研团队,以项目促进科研,加强学术交流与合作;打造甘肃省最大的司法考试培训基地和法学专业自学考试辅导基地;凝心聚力,创建和谐的民商经济法学院
民商经济法学院简介
 
      民商经济法学院前身为成立于1985年的法律系和经济法系。2010年12月,学校为进一步加快学科建设与发展步伐,发挥服务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功能,培养我国经济发展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在整合原法学院民法教研室、商法教研室、经济法教研室、诉讼法教研室部分师资队伍的基础上成立了民商经济法学院。
      学院下设有民法、商法、经济法、民事诉讼法、知识产权5个教研室,学院目前拥有专任教师共57人,其中教授18人,副教授26人,讲师13人,硕士生导师25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14人,在读博士9人。其中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学者1人,“甘肃省级领军人才”1人,“甘肃省555创新人才人选”2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甘肃省园丁奖”1人,“陇原青年创新人才扶持计划资助人选”1人,“省高校青年教师成才奖”6人,甘肃省高校“飞天学者”3人,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1人。同时还有多名教师在国际、国家和省级学术研究机构中兼任学术职务。
      学院现有法学和知识产权两个本科专业,法学本科专业下设民商法、经济法、财经法务三个培养方向。2007年学院的法学专业被评选为教育部“第二类特色专业建设点”,商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等课程先后成为为省级精品课程;知识产权法学、经济法学、合同法学为校级精品课程。2009年入选教育部“法学应用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2012年入选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成为全国12个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之一,2013年获批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和国家“本科教学工程”地方高校第一批综合改革试点本科专业。学院于2009年建成“法律实验实训中心”,拥有2个模拟审判法庭、1个司法流程实验室、1个案件研究室、1个法律援助中心、1个法律诊所等实验室,现有21个专业实习基地。
      学院拥有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和民事诉讼法学等3个硕士学位二级授权学科,并于2010年成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法学一级学科和民商法学二级学科为省级重点学科,经济法学为校级重点学科。学院有甘肃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甘肃省经济法制研究中心”和“甘肃省地方立法研究中心”、“甘肃省情调研中心”等科研机构。
      学院现有本科生1518名,研究生219名,学生就业范围广,前景乐观,对已经毕业学生的就业情况初步调查,大多在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公检法机关、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大型国企、证券公司、保险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就职工作。         

经济法学 [030107] 学术学位

专业信息

所属院校:甘肃政法大学
招生年份:2021年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所属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03]法学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01]法学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01)经济法基础理论(02)市场管理法
(03)宏观调控法
招生人数: 14
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1)法学综合课
④(801)刑法学、民法学
或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2)俄语
③(611)法学综合课
④(801)刑法学、民法学
或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3)日语
③(611)法学综合课
④(801)刑法学、民法学
备  注:
专业名称:经济法学     专业代码:030107     门类/类别:法学     学科/类别:法学

开设专业院校:

北京师范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北方工业大学 北京工商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中央民族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天津工业大学 南开大学 天津师范大学 天津商业大学 天津财经大学 天津大学 河北经贸大学 河北大学 山西财经大学 山西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 辽宁大学 沈阳工业大学 延边大学 吉林财经大学 吉林大学 哈尔滨商业大学 黑龙江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 上海政法学院 上海社会科学院 上海海事大学 复旦大学 同济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扬州大学 苏州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南京工业大学 常州大学 南京财经大学 南京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中国计量大学 浙江财经大学 宁波大学 浙江工商大学 浙江大学 安徽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福州大学 厦门大学 江西财经大学 江西理工大学 华东交通大学 烟台大学 山东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山东科技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郑州大学 河南大学 河南师范大学 武汉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武汉工程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 中南民族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中南大学 湘潭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广东财经大学 中山大学 暨南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深圳大学 广西大学 海南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重庆大学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四川大学 西南科技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贵州师范大学 贵州民族大学 云南民族大学 云南财经大学 云南大学 西北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西北政法大学 西安财经学院 兰州大学 兰州财经大学 甘肃政法学院 青海民族大学 新疆财经大学

专业解析:

 1、学科简介
经济法学是一级学科法学下设的二级学科。此学科在法学体系中是一门新兴的、独立的学科主要研究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新中国的经济法学是改革开放的产物,是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需要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与国外同类学科相比,我国经济法学的研究,无论是在发展速度还是在研究的广度和深度,从总体上来说,都是处于领先的地位,因此举世瞩目。经济法的研究成果,对于推动我国经济立法、经济守法和经济执法起着巨大的作用。在中国未来的法制和法治发展中,经济法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
2、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能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较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较深厚的经济法理论知识,能胜任经济法学教学研究、经济行政司法工作和企、事业法律实务,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品学兼优的高层次专门人才。且能较好地掌握马列主义理论,有较扎实的经济法、商法理论基础;重视理论与社会实践结合;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和从事经济法律实务工作能力的专业人才。
3、考试科目
① 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 20 1 英语一或 203 日语
③ 607 经济法学
④ 802 法学综合
4、研究方向
01 经济法
02 商法
03 金融法
(注:以上以华东政法大学为例,各院校在考试科目、研究方向上均有中也有所不同)

此专业大学排名:

0301 法学
本一级学科中,全国具有“博士授权”的高校共 40 所,本次参评38 所;部分具有“硕士授权”的高校 也参加了评估;参评高校共计 144 所(注:评估结果相同的高校排序不分先后,按学校代码排列)。
序号 学校代码 学校名称 评选结果
1 10002 中国人民大学 A+
2 10053 中国政法大学 A+
3 10001 北京大学 A
4 10003 清华大学 A
5 10276 华东政法大学 A
6 10486 武汉大学 A
7 10652 西南政法大学 A
8 10036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A-
9 10183 吉林大学 A-
10 10248 上海交通大学 A-
11 10284 南京大学 A-
12 10335 浙江大学 A-
13 10384 厦门大学 A-
14 10520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A-
15 10611 重庆大学 B+
16 10726 西北政法大学 B+
17 10006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B+
18 10027 北京师范大学 B+
19 10055 南开大学 B+
20 10140 辽宁大学 B+
21 10246 复旦大学 B+
22 10285 苏州大学 B+
23 10319 南京师范大学 B+
24 10422 山东大学 B+
25 10530 湘潭大学 B+
26 10533 中南大学 B+
27 10558 中山大学 B+
28 10610 四川大学 B+
29 10034 中央财经大学 B
30 10041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B
31 10151 大连海事大学 B
32 10212 黑龙江大学 B
33 10247 同济大学 B
34 10272 上海财经大学 B
35 10357 安徽大学 B
36 10421 江西财经大学 B
37 10423 中国海洋大学 B
38 10459 郑州大学 B
39 10532 湖南大学 B
40 10542 湖南师范大学 B
41 10589 海南大学 B
42 10651 西南财经大学 B
43 11066 烟台大学 B
44 10052 中央民族大学 B-
45 10353 浙江工商大学 B-
46 10386 福州大学 B-
47 10475 河南大学 B-
48 10487 华中科技大学 B-
49 10559 暨南大学 B-
50 10561 华南理工大学 B-
51 10590 深圳大学 B-
52 10592 广东财经大学 B-
53 10673 云南大学 B-
54 10698 西安交通大学 B-
55 10730 兰州大学 B-
56 11406 甘肃政法学院 B-
57 11835 上海政法学院 B-
58 10007 北京理工大学 C+
59 10030 北京外国语大学 C+
60 10075 河北大学 C+
61 10108 山西大学 C+
62 10126 内蒙古大学 C+
63 10254 上海海事大学 C+
64 10273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C+
65 10280 上海大学 C+
66 10385 华侨大学 C+
67 10511 华中师范大学 C+
68 10657 贵州大学 C+
69 10755 新疆大学 C+
70 11078 广州大学 C+
71 11646 宁波大学 C+
72 11846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C+
73 10004 北京交通大学 C
74 10028 首都师范大学 C
75 10065 天津师范大学 C
76 10125 山西财经大学 C
77 10166 沈阳师范大学 C
78 10173 东北财经大学 C
79 10251 华东理工大学 C
80 10294 河海大学 C
81 10394 福建师范大学 C
82 10484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C
83 10524 中南民族大学 C
84 10656 西南民族大学 C
85 10674 昆明理工大学 C
86 11117 扬州大学 C
87 11832 河北经贸大学 C
88 10009 北方工业大学 C-
89 10011 北京工商大学 C-
90 10079 华北电力大学 C-
91 10270 上海师范大学 C-
92 10327 南京财经大学 C-
93 10346 杭州师范大学 C-
94 10378 安徽财经大学 C-
95 10497 武汉理工大学 C-
96 10574 华南师范大学 C-
97 10593 广西大学 C-
98 10602 广西师范大学 C-
99 11065 青岛大学 C-
100 11482 浙江财经大学 C-
 
 
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2017年)0301 法学排名:
本一级学科中,全国具有“博士授权”的高校共 40 所,本次参评38 所;部分具有“硕士授权”的高校 也参加了评估;参评高校共计 144 所(注:评估结果相同的高校排序不分先后,按学校代码排列)。
序号 学校代码 学校名称 评选结果
1 10002 中国人民大学 A+
2 10053 中国政法大学 A+
3 10001 北京大学 A
4 10003 清华大学 A
5 10276 华东政法大学 A
6 10486 武汉大学 A
7 10652 西南政法大学 A
8 10036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A-
9 10183 吉林大学 A-
10 10248 上海交通大学 A-
11 10284 南京大学 A-
12 10335 浙江大学 A-
13 10384 厦门大学 A-
14 10520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A-
15 10611 重庆大学 B+
16 10726 西北政法大学 B+
17 10006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B+
18 10027 北京师范大学 B+
19 10055 南开大学 B+
20 10140 辽宁大学 B+
21 10246 复旦大学 B+
22 10285 苏州大学 B+
23 10319 南京师范大学 B+
24 10422 山东大学 B+
25 10530 湘潭大学 B+
26 10533 中南大学 B+
27 10558 中山大学 B+
28 10610 四川大学 B+
29 10034 中央财经大学 B
30 10041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B
31 10151 大连海事大学 B
32 10212 黑龙江大学 B
33 10247 同济大学 B
34 10272 上海财经大学 B
35 10357 安徽大学 B
36 10421 江西财经大学 B
37 10423 中国海洋大学 B
38 10459 郑州大学 B
39 10532 湖南大学 B
40 10542 湖南师范大学 B
41 10589 海南大学 B
42 10651 西南财经大学 B
43 11066 烟台大学 B
44 10052 中央民族大学 B-
45 10353 浙江工商大学 B-
46 10386 福州大学 B-
47 10475 河南大学 B-
48 10487 华中科技大学 B-
49 10559 暨南大学 B-
50 10561 华南理工大学 B-
51 10590 深圳大学 B-
52 10592 广东财经大学 B-
53 10673 云南大学 B-
54 10698 西安交通大学 B-
55 10730 兰州大学 B-
56 11406 甘肃政法学院 B-
57 11835 上海政法学院 B-
58 10007 北京理工大学 C+
59 10030 北京外国语大学 C+
60 10075 河北大学 C+
61 10108 山西大学 C+
62 10126 内蒙古大学 C+
63 10254 上海海事大学 C+
64 10273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C+
65 10280 上海大学 C+
66 10385 华侨大学 C+
67 10511 华中师范大学 C+
68 10657 贵州大学 C+
69 10755 新疆大学 C+
70 11078 广州大学 C+
71 11646 宁波大学 C+
72 11846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C+
73 10004 北京交通大学 C
74 10028 首都师范大学 C
75 10065 天津师范大学 C
76 10125 山西财经大学 C
77 10166 沈阳师范大学 C
78 10173 东北财经大学 C
79 10251 华东理工大学 C
80 10294 河海大学 C
81 10394 福建师范大学 C
82 10484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C
83 10524 中南民族大学 C
84 10656 西南民族大学 C
85 10674 昆明理工大学 C
86 11117 扬州大学 C
87 11832 河北经贸大学 C
88 10009 北方工业大学 C-
89 10011 北京工商大学 C-
90 10079 华北电力大学 C-
91 10270 上海师范大学 C-
92 10327 南京财经大学 C-
93 10346 杭州师范大学 C-
94 10378 安徽财经大学 C-
95 10497 武汉理工大学 C-
96 10574 华南师范大学 C-
97 10593 广西大学 C-
98 10602 广西师范大学 C-
99 11065 青岛大学 C-
100 11482 浙江财经大学 C-

数据来源: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2007年经济法学专业全国排名

排名 学校名称 等级 排名 学校名称 等级 排名 学校名称 等级
1 西南政法大学 A+ 8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A 15 西南财经大学 A
2 中国政法大学 A+ 9 湖南大学 A 16 吉林大学 A
3 中国人民大学 A+ 10 厦门大学 A 17 长春税务学院 A
4 华东政法大学 A+ 11 安徽大学 A 18 中山大学 A
5 武汉大学 A 12 重庆大学 A 19 安徽财经大学 A
6 北京大学 A 13 辽宁大学 A      
7 南京大学 A 14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A      
 
B+等(30个):清华大学、浙江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中南大学、西北政法学院、东北财经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山西财经大学、南昌大学、山东大学、西北工业大学、郑州大学、云南财经大学、天津大学、深圳大学、北京工商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云南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甘肃政法学院、复旦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南开大学、暨南大学、山西大学、兰州大学、南京农业大学、河南师范大学
 
 
B等(29个):华中师范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方工业大学、兰州商学院、华中农业大学、浙江财经大学、四川大学、湘潭大学、中国青年政治学院、西南科技大学、西北大学、河南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中央民族大学、河北经贸大学、天津财经大学、青海民族学院、中国农业大学、山东科技大学、黑龙江大学、上海海事大学、福州大学、贵州民族学院、长安大学、新疆财经学院、宁波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天津师范大学
 
 
C等(20个):名单略
 
    2015-2016年经济法学专业全国排名
排 名
学校名称
星 级
开此专业学校数
1 中国政法大学 5★ 132
2 西南政法大学 5★ 132
3 中国人民大学 5★ 132
4 北京大学 5★ 132
5 华东政法大学 5★ 132
6 南京大学 5★ 132
7 武汉大学 5★ 132
8 重庆大学 4★ 132
9 西南财经大学 4★ 132
10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4★ 132
11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4★ 132
12 厦门大学 4★ 132
13 清华大学 4★ 132
14 山东大学 4★ 132
15 吉林大学 4★ 132
16 上海交通大学 4★ 132
17 中南大学 4★ 132
18 安徽大学 4★ 132
19 同济大学 4★ 132
20 中央财经大学 4★ 132

经济法学专业考研科目:
① 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 20 1 英语一或 203 日语
③ 607 经济法学
④ 802 法学综合
 
经济法学考研参考书:
701法学综合一:
法理学(40分):法理学导论。
宪法学(40分):中国宪法。
国际法学(40分):国际经济法(国际贸易法[含WTO]、国际投资法、国际技术转让、国际金融法、国际税法);国际公法(国际公法基本理论);国际私法(国际私法理论与制度、法律适用、国际民事诉讼、国际商事仲裁)。
行政法学(30分):行政法、行政诉讼法。
801法学综合二:
民法学(50分):民法总论、物权法、债法总论、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继承法;
刑法学(50分):刑法学;
刑事诉讼法学(25分):刑事诉讼法学(含刑事证据);
民事诉讼法学(25分):中国民事诉讼法。
 
经济法学研究生就业去向:
随着国家经济、科技和社会的发展,我国法制建设也处在一个迅速发展和逐步完善的时期,特别是我国“入世”以来,社会对法律专门人才的需求急剧增加,各经济组织、律师事务所对法律专门人才的需求尤为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