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药科大学药学院药学保研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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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药学院2014年招收推免生招生简章
热诚欢迎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报“广东药学院推免生”攻读硕士学位!一、招生对象
1、国内重点院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占用申请者母校推免指标)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本科阶段学习成绩、特别是专业成绩突出,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招生院系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提高要求。
二、申请材料
1、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2、本科成绩单1份(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后须在封口处骑缝加盖教务处公章);
3、英语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
4、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学术科研成果复印件(如发表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等)。
(申请人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责任自负)
三、申请和选拔程序
1、申请人可在广东药学院研究生学院网页上参阅招生专业目录、下载《201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备齐全部申请材料后,10月10日前寄送至广东药学院研究生学院。所有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280号广东药学院教学C区三楼研究生学院办公室(510006)
2、研究生学院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资格初审;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前来我校参加复试。
3、复试合格的拟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须持我校的接收函,到所在学校教务处领取《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省市高招办盖章)和推荐免试硕士生网报号码,并按照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的规定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
4、我校根据教育部下发的网报信息,确定推荐免试硕士生的录取名单。
5、《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省市高招办盖章)须于2013年11月10日前寄(送)至研究生学院。
6、申请人若未能取得推荐免试资格、或未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我校考点实行网上确认),将取消其推免硕士生录取资格。
7、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合格后,于2014年6月上旬寄发。
广东药学院100102免疫学考研参考书目及考试科目
据广东药学院研究生院消息,2015年广东药学院免疫学考研参考书目及考试科目已发布,详情如下:考试科目 | 参考书目 | |
医学免疫学 | 《医学免疫学》金伯泉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第五版 | |
分子生物学 | 《分子生物学》查锡良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第七版 |
广东药学院接收外校推荐研究生申请表
姓名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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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政治面貌 | ||||||||||||
民族 | 身份证号 | ||||||||||||
通信地址 | |||||||||||||
及邮政编码 | |||||||||||||
所在学校及院、系 | 入学时间 |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
本科学习专业 | 毕业时间 | ||||||||||||
申请项目 | 申请学院(所) | ||||||||||||
申请专业及代码 | |||||||||||||
何时获得 | 获 奖 名 称 | 排 名 | 时 间 | ||||||||||
何种奖励 | |||||||||||||
发表论文和获得的其它科研成果情况: | |||||||||||||
申请人所学专业的同年级总人数为________人, | |||||||||||||
申请人本科前三学年总评成绩在本专业(同年级)排名为_____名, | |||||||||||||
申请人英语六级成绩________分。 | |||||||||||||
申请人个人陈述(限1000字以内) | |||||||||||||
(请介绍:你的学习背景、参与过的科研工作、科研及学术兴趣、今后学习和研究计划、其它特长以及你认为对申请免试攻读研究生有参考价值的内容) | |||||||||||||
本人保证,以上所填一切内容(包括本人所提供的所有申请材料)均为本人的真实情况,本人对此承担一切责任。 | |||||||||||||
申请人签字: | |||||||||||||
年 月 日 |
广东药学院考研问答:学信档案
问:老师,学信档案是什么,报考本校要不要注册学信档案的
答:"学信档案"是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各类学生个人信息档案的总称,涉及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数据库中各类学生的学籍、学历、招生录取、助学贷款等信息。目前开通学籍、学历、图像校对审核服务,招生录取、助学贷款等服务将后期完善。学生本人通过实名注册,利用手机短信(免短信费)或邮箱获得注册校验码的方式,将自己的实际身份与数据库中的高考、学籍、学历、学生资助等信息实现绑定,实现免费注册和免费查询所有的个人档案信息,并使自己拥有一份完整的学信电子档案。
报考本校需注册学信档案
广东药学院临床医学院导师介绍:肖兰凤
一、基本个人资料肖兰凤 女 出生地:湖北省武汉市
出生日期:1953.5.8 入党时间:1973.07
职称:教授 主任医师 参加工作时间:1971.2
身份证号码:420106530508446
家庭住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光汉直街46号201房
联系电话:020-34055212
家庭:020-34074597
邮箱:shulhuang@sina.com
招生专业:内科学
主要研究方向:肿瘤基因治疗
1975—1978 武汉大学医学院医疗系学习
1978—1983 湖北中医学院附院外科工作
1984—1985 武汉大学医学院师资班学习
1986—1993 湖北中医学院附院外科工作
1994—1995 美国马里兰大学医学院疼痛中心学习
1995—1997 湖北中医学院附院外科肿瘤生物治疗研究室工作
1997—2008 广东药学院 临床学院
二、任现职以来完成教学工作情况
(一)专业课
1.1995.9-12,93级本科外科学理论及见习,学生数为54,周学时数为16,共192学时。
2.1996.3-7,94级本科外科学理论及见习,学生数为56,周学时数为8,共96学时。
3.1996.9-12,94级本科外科学理论及见习,学生数为108,周学时数为10,共120学时。
4.1997.3-7,95级本科、专科外科学理论及见习,学生数为108,周学时数为16,共192学时。
以上为湖北中医附院教学工作情况。
5.1998.9-12,96级本科外科学理论及见习,学生数为108,周学时数为10,共120学时。
6.1999.3-7,97级本科外科学理论及见习,学生数为64,周学时数为12,共144学时。
7.1999.9-12,97级本科外科学理论及见习,学生数为64,周学时数为8,共96学时。
8.2000.3-7,98级本科外科学理论及见习,学生数为62,周学时数为12,共144学时。
9.2000.9-12,98级本科外科学理论及见习,学生数为65,周学时数为12,共144学时。
10.2001.3-7,99级本科、专科外科学理论及见习,学生数为108,周学时数为15,共180学时。
11.2001.9-12,99级本科、专科外科学理论及见习,学生数为108,周学时数为12,共144学时。
12.2002.3-7,00级本科外科学理论及见习,学生数为60,周学时数为10,共120学时。
13.2002.9-12,00级本科外科学理论及见习,学生数为158,周学时数为14,共168学时。
14.2003.3-12,01级本科、专科外科学理论及见习,学生数为158,周学时数为16,共168学时。
15.2004.3-12,02级本科、专科外科学理论及见习,学生数为400,周学时数为14,共168学时。
16.2005.3-7,03级本科、专科外科学理论及见习,学生数为56,周学时数为8,共96学时。
广东药学院研究生专业介绍:免疫学
学科概况免疫学是一门重要的基础医学学科,它主要研究免疫系统的结构与功能,理解其对机体有益的防卫功能和有害的病理作用及其机制;以发展有效的免疫学措施,实现防病、治病的目的。相关学科尤其是分子生物学技术的发展,推动了免疫学分子水平、基因水平的研究,使免疫学进展迅速,同时免疫学渗透到其他学科,形成了诸如生殖免疫学、免疫遗传学等交叉学科。
专业培养目标
(1)德智体全面发展,在免疫学专业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熟悉科学研究的基本环节,能够从事免疫学专业教学和科学研究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并为进一步深造打下基础。
(2)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敬业精神;注重知识、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
(3)掌握一门外语,有较强的听说读写能力并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4)身心健康。
就业方向
免疫学专业是一个冷门专业,此专业的毕业生主要去药监局、检验检疫局从事相关工作,再有就是到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从事相关的教学和研究工作。
2015年广东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广东药学院是一所以药为主、医药结合,融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等学科门类于一体的多学科医药院校,是我国独立建制的三所药科大学之一,是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优秀大学和广东省热门高校。学校由广州大学城校区、赤岗校区、宝岗校区和中山校区4个部分组成,校本部坐落在风光旖旎的广州大学城。研究生教育现有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中药学等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内科学等1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共22个硕士招生专业(学术型),以及中药学、药学、公共卫生、护理4个专业硕士授权点。热忱欢迎全国符合条件的考生踊跃报考。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或往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于入学报到时需交验本科毕业证书,未获毕业资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4、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生,毕业后在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岗位上工作不少于两年(计算年限截止日期为2015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已取得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报名现场确认后一周内须向我校研招办提供有关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5、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或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报考。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7、我校面向全国招收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等院校所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报名办法: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2014年10月(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yz.chsi.com.cn/),在选择招生单位及报名点过程中对弹出的重要公告信息,务必要认真阅读。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2014年11月(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地点:考生所在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
现场确认手续:凭本人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凭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确认报考资格,并办理交费和现场照相等手续。
三、入学考试
(一)初试:具体日期由教育部统一规定,地点:由考生所在报名点安排。
(二)复试
1、复试由我校组织,一般采取差额复试。
2、复试包括:1.专业课笔试;2.面试:包括综合素质、业务能力、英语水平(含专业英语)等。
3、同等学力考生(即报考条件中的3、4项)复试时还须加考相关专业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能与初试、复试科目相同)。
4、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均需在我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四、注意事项
1、考生网上报名时请仔细阅读网上报名公告,必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一律取消报考及录取资格。
2、考生报名时务必准确填写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联系邮箱,以便联系,因信息填报错误而造成通知书不能及时到达者,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我校2015年最终计划招生人数以国家实际下达的计划为准。
4、研究生学院电话号码:020-39352060,E-mail:gyyjsc@126.com。考生可登陆我校研究生学院网页,了解相关招生信息。
5、招生信息如有变化,以报名期间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请密切关注。
2015年广东药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须知
我校今年的复试总体上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为各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及部分预先接到通知的调剂考生(名单由研究生学院通知),时间为4月1-3日;第二批为相关专业的调剂考生,时间为4月13-16日。获得复试资格的调剂考生应在收到复试通知后的48小时内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回复确认,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复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一)考生报到
1、报到时间:4月1日(第一批)/4月13日(第二批)上午(8:30-15:30),进行资格审查,领取体检表并安排体检。体检地点:广东药学院宝岗校区门诊部。(注:报到地点在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的考生在该医院体检,内科学的考生在广东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体检)。
凡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包括调剂考生),必须按规定日期准时到我校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不再保留复试资格。
2、报到地点:
专业 | 地点 | 联系人 |
100101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100102免疫学、100103病原生物学、100104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100106放射医学 |
大学城校区基础学院二楼学院办公室 |
汪洁 范颖文 02039352187 18924252595 |
100201内科学 | 农林下路19号广东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办公楼三楼科教科 |
孙慧琳 张艺能 02061325337 15919608439 |
100401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100402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100403营养与食品卫生学、100405卫生毒理学、1004Z1公共卫生信息学、1004Z2化妆品卫生学 105300 公共卫生 |
赤岗校区公共卫生学院三楼学院办公室 |
罗祥智 13802437955 范锦华 02034055355 |
100701药物化学、100702药剂学、100703生药学、100704药物分析学、100705微生物与生化药学、100706药理学、1007Z1社会与管理药学、1007Z2医药经济学 105500药学 |
大学城校区药科学院一楼畅学厅 |
王健壮 02039352128 谢蓉蓉 15920466608 |
100800中药学、105600中药学专业硕士 | 大学城校区中药学院二楼多媒体会议室 |
戴玉强 李伟 02039352174 |
15018768237 | ||
105400 护理 | 赤岗校区护理学院会议室(临床医学院大楼7楼) | 冯建玲020-34055935 |
13719486362 |
(1)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上须写明考生编号、报考专业)、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原件(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广东药学院招收硕士研究生政审表(由所在基层党委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加盖公章)、本人一寸近照2张(其中一张用于复试体检表)。
(2)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上须写明考生编号、报考专业)、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广东药学院招收硕士研究生政审表(由所在基层党委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加盖公章)、本人一寸近照2张(其中一张用于复试体检表)。
(3)同等学力的考生还须提供大专毕业证书、大专毕业后参加本科学习阶段8门以上主干课程成绩单原件,以及证明自己学业水平、科研能力或工作实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4)广东药学院招收硕士研究生政审表下载地址:http://branch.gdpu.edu.cn/yjs/biaoge(xuesheng).htm
证件不齐全或验证不符合规定者不能参加复试。
二、复试形式及安排
1、笔试时间:4月2日(第一批)/4月14日(第二批)上午9:30~11:30。
2、面试时间:4月2日(第一批)/4月14日(第二批)下午13:30开始进行分组面试。招生较多的专业可安排在4月3日(第一批)/4月15日(第二批)上午继续面试。
三、复试项目:
包括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二部分。
1、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有些科目可能有计算题,请考生自带计算器。
2、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还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时间2小时,具体另行安排。
3、面试:包括专业素质与能力、专业英语水平、政治思想素质等综合素质考核。
四、复试体检
考生在报到点领取体检表(体检表须贴本人照片,并经研究生学院盖章,否则,体检无效),在广东药学院宝岗校区门诊部进行体检。体检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注意:体检须空腹抽血,体检前不要喝酒、不要吃油腻食物。体检费由考生自行到门诊部交纳。
(注:报到地点在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的考生在该医院体检,内科学的考生在广东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体检)。
五、其他
经复试合格后,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研究生,在录取前需签订相关协议书,若不按规定签订有关协议书者,视为自动放弃,将不予以录取。
特别提醒:近年来,有些社会不法分子冒充高校老师进行欺诈活动,请考生提高警惕,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凡以导师名义约请考生外出吃饭或其他活动者,多为骗子所为,请勿轻信。如遇有可疑情况,请及时与研究生学院联系。
研究生学院地址: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280号广东药学院校区教学C区3楼(邮编:510006)电话:02039352060联系人:刘太胜
广东药学院研究生学院
2015年3月25日
广东药科大学研究生专业介绍:药学
专业信息
- 所属院校:广东药科大学
- 招生年份:2019年
-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 所属学院:不区分院系
-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10]医学
-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07]药学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
_01 药物化学 _02 天然药物化学 _03 药剂学 _04 生药学 _05 药物分析学 _06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_07 药理学 _08 社会与管理药学 _09 医药经济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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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人数: | ||
考试科目: |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③705 药学综合 ④--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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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复试含综合能力面试+实 验技能测试(或实践能力 测试);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药物 化学、波谱解析、药剂学 (三选二)。 |
广东药科大学药学105500考研科目及参考书目
专业信息
- 所属院校:广东药科大学
- 招生年份:2020年
-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 所属学院:药学院
-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10]医学
-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55]药学硕士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 (01)制药工程与技术(02)药物研发与转化(03)药品检验与分析(04)临床药学与应用(05)药品流通与管理 | |
招生人数: | 116 | |
考试科目: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49)药学综合 ④(--)无 或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49)药学综合 ④(--)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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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广东药科大学中药学105600考研科目及参考书目
专业信息
- 所属院校:广东药科大学
- 招生年份:2020年
-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 所属学院:中药学院
-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10]医学
-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56]中药学硕士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 (01)中药制剂研究与开发(02)中药质量分析与评价(03)中药化学成分的研究与应用(04)中药药效评价与应用研究(05)中药资源开发与品质评价(06)中药炮制原理与饮片质量标准研究 | |
招生人数: | 97 | |
考试科目: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50)中药专业基础综合 ④(--)无 或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50)中药专业基础综合 ④(--)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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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广东药学院临床医学院导师介绍:邝小枫
1、基本情况姓名:邝小枫 性别:女 出生年月:1962.11 学历(学位):本科(学士)
工作部门:消化内科 职务:主任医师 教授 职称:主任医师 从事专业:消化内科
招生专业:内科学
主要研究方向:胃黏膜癌前病变 胃肠动力
电子邮箱:kuangxiaofeng62@126.com
2、学习、工作经历
1981.09~1986.07于东南大学医学院(原南京铁道医学院)本科医疗系学习,获学士学位
1986.07~1992.11广州铁路中心医院内科 住院医师
1992.12~1998.12广州铁路中心医院消化内科 主治医师
1994.01~1995.01中山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消化科 进修医师
1998.12~2006.11 广药附一院(原广州铁路中心医院)消化内科 副主任医师 副教授
2006.11至今广药附一院消化内科主任医师 教授
(2002.03~2005.12兼医务科副主任医师;2003.12~2005.12于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医疗法律研究生课程班的学习,并获得了中国政法大学颁发的证书。)
3、主要社会任职
中华医学会广东分会消化专业会员 大肠学组委员
广东省、广州市医疗技术鉴定委员会专家库成员
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库成员
广东药学院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广东药学院是一所融医、理、工、管、经等学科门类于一体,医药与医药类相关专业并举的高等医药院校,是我国独立建制的三所药科大学之一,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优秀大学,广东省热门高校。学校由广州大学城校区、赤岗校区、宝岗校区和中山校区四个部分组成,本部坐落在风光旖旎的广州大学城。2011年我校计划在药剂学、药物化学、药物分析、中药学、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病原生物学、内科学和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八个学科专业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约160名(含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和定向生、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培养研究生),面向全国招生,热情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踊跃报考。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或往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于入学报到时需交验本科毕业证书,未获毕业资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3、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生,毕业后在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岗位上工作不少于两年(计算年限截止日期为2011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已取得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报名现场确认后一周内须向我校研招办提供有关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或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报考;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6、年龄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
7、我校面向全国招收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等院校所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研究生一经录取,录取类别均为计划内非定向。
二、报名办法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2010年10月(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yz.chsi.com.cn),在选择招生单位及报名点过程中对弹出的重要公告信息,务必要认真阅读。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2010年11月(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地点:考生所在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
现场确认手续:凭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凭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确认报考资格,并办理交费和现场照相等手续。
三、入学考试
(一)初试:具体日期由教育部统一规定,地点:由考生所在报名点安排。
(二)复试
1、复试由我校组织,一般采取差额复试。
2、复试包括:1.专业课笔试;2.面试:包括综合素质、业务能力、英语水平(含听力和口语)等。
3、同等学力考生(即报考条件中的3、4项)复试时还须加考相关专业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能与初试科目相同)。
4、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均需在我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四、注意事项
1、考生网上报名时请仔细阅读网上报名公告,必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一律取消报考及录取资格。
2、考生报名时务必准确填写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联系邮箱,以便联系,因信息填报错误而造成准考证、通知书不能及时到达者,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我校2011年最终计划招生人数以国家实际下达的的计划为准。
4、要求考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均以委托培养录取,委托单位须交纳培养费。
5、研究生处电话号码: 020-39352613, E-mail:gyyjsc@126.com 。考生可登陆我校研究生处网页,了解相关招生信息。
6、招生信息如有变化,以报名期间我处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广东药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广东药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广东药学院是一所以药为主、医药结合,融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等学科门类于一体的多学科医药院校,是我国独立建制的三所药科大学之一,是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优秀大学和广东省热门高校。学校由广州大学城校区、赤岗校区、宝岗校区和中山校区四个部分组成,校本部坐落在风光旖旎的广州大学城。研究生教育现有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中药学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以及临床医学中的内科学,共20多个硕士招生专业(学术型),另外,中药学还招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热忱欢迎全国符合条件的考生踊跃报考。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或往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于入学报到时需交验本科毕业证书,未获毕业资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3、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生,毕业后在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岗位上工作不少于两年(计算年限截止日期为2013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已取得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报名现场确认后一周内须向我校研招办提供有关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或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报考;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6、年龄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
7、我校面向全国招收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等院校所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研究生一经录取,录取类别均为计划内非定向。
二、报名办法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2012年10月(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yz.chsi.com.cn/),在选择招生单位及报名点过程中对弹出的重要公告信息,务必要认真阅读。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2012年11月(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地点:考生所在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
现场确认手续:凭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凭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确认报考资格,并办理交费和现场照相等手续。
三、入学考试
(一)初试:具体日期由教育部统一规定,地点:由考生所在报名点安排。
(二)复试
1、复试由我校组织,一般采取差额复试。
2、复试包括:1.专业课笔试;2.面试:包括综合素质、业务能力、英语水平(含专业英语)等。
3、同等学力考生(即报考条件中的3、4项)复试时还须加考相关专业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能与初试科目相同)。
4、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均需在我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四、注意事项
1、考生网上报名时请仔细阅读网上报名公告,必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一律取消报考及录取资格。
2、考生报名时务必准确填写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联系邮箱,以便联系,因信息填报错误而造成通知书不能及时到达者,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我校2013年最终计划招生人数以国家实际下达的计划为准。
4、毕业后拟回原单位工作的,均以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考试录取,定向、委托单位须交纳培养费。
5、研究生处电话号码: 020-39352613, E-mail:gyyjsc@126.com 。考生可登陆我校研究生处网页,了解相关招生信息。
6、招生信息如有变化,以报名期间我处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请密切关注。
广东药学院2013年硕士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加强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管理,促进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以及广东省研究生招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广东药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一、组织管理与要求
1、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处)负责制订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协调组织全校复试工作,各相关二级单位及学位点根据学校的统一部署负责具体组织及实施。
2、四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及内科学学位点所在二级学院应成立以主管领导为组长的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各学位点制定面试方案,确定面试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及面试程序,并组织实施。
3、各学位点按要求成立以研究生导师为主体的面试小组,每个面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并指定一名组长,负责组织本小组面试工作。另可设专(兼)职秘书一名,负责记录面试情况。
4、各二级学院应组织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标准,明确复试人员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尤其要注意以下几点:
(1)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应严格自律、认真负责,并签署复试工作责任书,自觉遵守上级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2)有直系亲属报考或调剂本专业的教师应执行回避制度,不得参加复试工作。
(3)参加复试的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考生泄露复试内容或透露复试情况。
对在复试工作中出现徇私舞弊或其他违规行为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暂停其招生资格。
5、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由研究生处根据有关规定统一审定后通知考生及各学位点所在二级单位,复试时间由研究生处统一安排。各二级单位须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将面试的具体安排上报研究生处。
6、拟录取的考生均应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或未参加复试者不得录取。根据规定,参加复试考生人数原则上按招生名额的120%~150%确定。
二、复试安排
我校今年的复试总体上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为各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及部分预先接到通知的调剂考生(名单由研究生处通知),时间为4月9-11日;第二批为相关专业的调剂考生,时间为4月16-18日。获得复试资格的调剂考生应在收到复试通知后的48小时内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回复确认,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复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生报到
1、报到时间:4月9日(第一批)/4月16日(第二批)上午(8:30分开始),进行资格审查,领取体检表并安排体检。体检地点:广东药学院宝岗校区门诊部,具体安排见复试须知。
凡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包括调剂考生),必须按规定日期准时到我校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不再保留复试资格。
2、报到地点:
(1)广东药学院大学城校区行政楼南楼4楼研究生处:联系电话:39352060
(2)广东药学院赤岗校区公共卫生学院办公室:联系电话:34055355,联系人:罗祥智
说明:报考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除化妆品卫生学外)各专业的考生在报到地点(2)报到,其他学科专业考生在报到地点(1)报到。
(二)复试形式及安排
1、笔试时间:4月10日(第一批)/4月17日(第二批)上午8:40~11:00。
2、面试时间:4月10日(第一批)/4月17日(第二批)下午13:30开始进行分组面试。招生较多的专业可安排在4月11日(第一批)/4月18日(第二批)上午继续面试。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除化妆品卫生学外)各专业笔试和面试地点均在赤岗校区公共卫生学院大楼,其他各学科专业复试地点均在大学城校区。
笔试和面试的具体地点请注意报到时的现场通知。
(三)复试项目:包括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总分200分。
1、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2、面试:包括专业素质与能力、专业英语水平、政治思想素质等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00分。面试时间一般每名考生20分钟左右。
(四)面试具体要求
1、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内容、方式、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尽可能一致。面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专业英语水平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2、面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面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面试结束后应将面试记录连同《广东药学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登记表》经面试小组组长及成员签字后报研究生处。
3、各学位点及面试小组应将面试试题及其他相关材料交二级单位妥善保存备查。
(五)第一志愿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还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加试成绩必须合格(60分以上,含60分)才具备录取资格,但不计入考试总成绩。调剂考生原则上不接受同等学力报考者。
三、成绩计算
(一)复试成绩由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00分)X5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X50%组成。
(二)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即折算为百分制低于60分),原则上不予录取。
(三)总成绩计算: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各按50%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各科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办法
优先录取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不得调剂录取。调剂考生原则上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凡有以下任何情况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复试成绩不合格(即折算为百分制低于60分)的;
2.加试科目不合格(低于60分)的;
3.体检不合格的;
4. 调剂考生考试档案未按时寄达我校研招办的;
5.经核实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通过弄虚作假或考试作弊取得录取资格者,一经发现核实,按规定取消录取资格。
拟录取的调剂考生(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应在确认待录取通知之后尽快与第一志愿报考学校研究生招生部门联系调取初试试卷事宜并将结果告知我校研究生处,电话02039352060。录取工作截止时间之前仍未收到考生考试档案材料的一律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关于破格复试线下生
根据上级规定,应严格执行复试基本要求,原则上不安排线下考生参加复试。对个别第一志愿因上线考生少、难以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可适当安排在某一方面的成绩特别突出或具有较强科研创新潜质的本校第一志愿优秀考生破格参加复试。
破格复试必须以保证质量为前提,按规定破格复试人数不得超过总招生规模的3%,破格分数为国家公布的复试基本线总分10分之内,或单科5分之内(只允许其中一种破格情况,不能“双破”),同时,破格复试申请只限于报考专业内,不得调剂,同等学力考生不得申请破格复试。
拟进行线下生破格复试的考生,须填写《广东药学院硕士生破格复试审批表》,并有两名导师推荐,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方可安排参加复试。并通过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并须通过全国研究生录取联检合格后,才可以录取。
六、其他
1、本校第一志愿生源过多的考生参加复试成绩合格者,在本校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内进行调剂的可不再参加调剂专业复试;跨学科专业调剂的,一般须重新参加拟调剂专业的复试;不同类别的学科专业之间原则上不能相互调剂。
2、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弄虚作假、考试违纪者,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本细则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广东药学院研究生处
2013年3月26日
广东药科大学中药学院(105600中药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广东药学院研究生院联系方式
广东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电话号码:020-3935613,
E-mail:gyyjsc@126.com、yjsc@gdpu.edu.cn
主页:http://branch.gdpu.edu.cn/yjs
广东药学院1007Z2医药经济学考研专业目录及考试科目
据广东药学院研究生院消息,2015年广东药学院医药经济学考研专业目录及考试科目已发布,详情如下:一级学科 | 学科、专业名称代码及研究方向代码、名称 | 考试科目 | 备 注 |
1007 药学 |
1007Z2医药经济学 _01医药产业经济 _02医药经济政策与法规 |
①101政治 ②201英语 ③702药学综合一 ④无 |
复试科目: 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 |
2015年广东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管理,促进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以及广东省研究生招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广东药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实施方案》。一、组织管理与要求
1、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研究生学院负责制订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协调组织全校复试工作,各一级学科学位点所在二级学院(以下简称二级学院)及学位点根据学校的统一部署负责具体组织及实施。
2、各二级学院应成立以主管领导为组长的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各学位点制定面试方案,确定面试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及面试程序,并组织实施。各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于3月27日报研究生学院备案。
3、各学位点按要求成立以研究生导师为主体的面试小组,每个面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并指定一名组长,负责组织本小组面试工作。另可设专(兼)职秘书一名,负责记录面试情况。面试小组名单于3月27日前由二级学院汇总报研究生学院备案。
4、各二级学院应组织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标准,明确复试人员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尤其要注意以下几点:
(1)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应严格自律、认真负责,并签署复试工作责任书,自觉遵守上级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2)有直系亲属报考或调剂本专业的教师应执行回避制度,不得参加复试工作。
(3)参加复试的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考生泄露复试内容或透露复试情况。
对在复试工作中出现徇私舞弊或其他违规行为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暂停其招生资格。
5、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由研究生学院根据有关规定统一审定后通知考生及各二级学院,复试时间由研究生学院统一安排。各二级学院须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将面试的具体安排上报研究生学院。
6、拟录取的考生均应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或未参加复试者不得录取。根据规定,参加复试考生人数原则上按招生名额的120%~150%确定。
二、复试安排
我校今年的复试总体上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为各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及部分预先接到通知的调剂考生(名单由研究生学院通知),时间为4月1-3日;第二批为相关专业的调剂考生,时间为4月13-16日。获得复试资格的调剂考生应在收到复试通知后的48小时内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回复确认,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复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生报到
1、报到时间:4月1日(第一批)/4月13日(第二批)上午(8:30-15:30),进行资格审查,领取体检表并安排体检。体检地点:广东药学院宝岗校区门诊部(注:报到地点在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的考生在该医院体检,内科学的考生在广东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体检),具体安排见复试须知。
凡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包括调剂考生),必须按规定日期准时到我校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不再保留复试资格。
2、报到地点:
专业 | 地点 | 联系人 |
100101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100102免疫学、100103病原生物学、100104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100106放射医学 |
大学城校区基础学院二楼学院办公室 |
汪洁 范颖文 02039352187 18924252595 |
100201内科学 | 农林下路19号广东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办公楼三楼科教科 |
孙慧琳 张艺能 02061325337 15919608439 |
100401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100402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100403营养与食品卫生学、100405卫生毒理学、1004Z1公共卫生信息学、1004Z2化妆品卫生学 105300 公共卫生 |
赤岗校区公共卫生学院三楼学院办公室 |
罗祥智 13802437955 范锦华 02034055355 |
100701药物化学、100702药剂学、100703生药学、100704药物分析学、100705微生物与生化药学、100706药理学、1007Z1社会与管理药学、1007Z2医药经济学 105500药学 |
大学城校区药科学院一楼畅学厅 |
王健壮 02039352128 谢蓉蓉 15920466608 |
100800中药学、105600中药学专业硕士 | 大学城校区中药学院二楼多媒体会议室 |
戴玉强 李伟 02039352174 |
15018768237 | ||
105400 护理 | 赤岗校区护理学院会议室(临床医学院大楼7楼) | 冯建玲020-34055935 |
13719486362 |
1、笔试时间:4月2日(第一批)/4月14日(第二批)上午9:30~11:30。
2、面试时间:4月2日(第一批)/4月14日(第二批)下午13:30开始进行分组面试。招生较多的专业可安排在4月3日(第一批)/4月15日(第二批)上午继续面试。
笔试和面试的具体地点请注意报到时的现场通知。
(三)复试项目:包括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总分200分。
1、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2、面试:包括专业素质与能力、专业英语水平、政治思想素质等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00分。面试时间一般每名考生20分钟左右。
(四)面试具体要求
1、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内容、方式、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尽可能一致。面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l专业英语水平
l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l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
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l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l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l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2、面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面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面试结束后应将面试记录连同《广东药学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登记表》经面试小组组长及成员签字后报研究生学院。
3、各学位点及面试小组应将面试试题及其他相关材料交二级学院妥善保存备查。
(五)第一志愿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还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加试成绩必须合格(60分以上,含60分)才具备录取资格,但不计入考试总成绩。调剂考生原则上不接受同等学力报考者。
三、成绩计算
(一)复试成绩由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00分)X5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X50%组成。
(二)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即折算为百分制低于60分),原则上不予录取。
(三)总成绩计算: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各按50%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各科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办法
优先录取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不得调剂录取。调剂考生原则上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凡有以下任何情况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复试成绩不合格(即折算为百分制低于60分)的;
2.加试科目不合格(低于60分)的;
3.体检不合格的;
4.经核实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通过弄虚作假或考试作弊取得录取资格者,一经发现核实,按规定取消录取资格。
拟录取的调剂考生(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应在确认待录取通知之后尽快与第一志愿报考学校研究生招生部门联系调取初试试卷事宜并将结果告知我校研究生学院,电话02039352060。
五、关于破格复试线下生
根据上级规定,应严格执行复试基本要求,原则上不安排线下考生参加复试。对个别第一志愿因上线考生少、难以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可适当安排在某一方面的成绩特别突出或具有较强科研创新潜质的本校第一志愿优秀考生破格参加复试。
破格复试必须以保证质量为前提,按规定破格复试人数不得超过总招生规模的3%,破格分数为国家公布的复试基本线总分10分之内,或单科5分之内(只允许其中一种破格情况,不能“双破”),同时,破格复试申请只限于报考专业内,不得调剂,同等学力考生不得申请破格复试。
拟进行线下生破格复试的考生,须填写《广东药学院硕士生破格复试审批表》,并有两名导师推荐,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方可安排参加复试。并通过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并须通过全国研究生录取联检合格后,才可以录取。
六、其他
1、本校第一志愿生源过多的考生参加复试成绩合格者,在本校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内进行调剂的可不再参加调剂专业复试;跨学科专业调剂的,一般须重新参加拟调剂专业的复试;不同类别的学科专业之间原则上不能相互调剂。
2、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弄虚作假、考试违纪者,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本方案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广东药学院研究生学院
2015年3月25日
广东药学院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广东药学院是一所融医、理、工、管、经等学科门类于一体,医药与医药类相关专业并举的高等医药院校,是我国独立建制的三所药科大学之一。学校坐落在风光旖旎的岭南历史文化名城、改革开放的前沿----广州市,由位于广州的广州大学城校区、赤岗校区、宝岗校区和位于孙中山故乡的中山校区四个部分组成。2010年我校计划在药剂学、药物化学、药物分析、中药学、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病原生物学、内科学和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八个学科专业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约160名(含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和定向生、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培养研究生),面向全国招生,热情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踊跃报考。一、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或往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于入学报到时需交验本科毕业证书,未获毕业资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3、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生,毕业后在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岗位上工作不少于两年(计算年限截止日期为2010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已取得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报名现场确认后一周内须向我校研招办提供有关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或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报考;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6、年龄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
7、我校面向全国招收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等院校所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研究生一经录取,录取类别均为计划内非定向。
二、报名办法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2009年10月(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yz.chsi.com.cn),在选择招生单位及报名点过程中对弹出的重要公告信息,务必要认真阅读。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2009年11月(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地点:考生所在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
现场确认手续:凭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凭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确认报考资格,并办理交费和现场照相等手续。
三、入学考试
(一)初试时间:具体日期由教育部统一规定,地点:由考生所在报名点安排。
(二)复试
1、复试由我校组织,一般采取差额复试。
2、复试包括:1.专业课笔试;2.面试:包括综合素质、业务能力、英语水平(含听力和口语)等。
3、同等学力考生(即报考条件中的3、4项)复试时还须加考相关专业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能与初试科目相同)。
4、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均需在我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四、注意事项
1、考生网上报名时请仔细阅读网上报名公告,必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一律取消报考及录取资格。
2、我校2010年最终计划招生人数以国家实际下达的的计划为准。
3、凡要求考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均以委托培养录取,委托单位须交纳培养费。
4、我校研究生处电话号码: 020-39352613, E-mail:gyyjsc@126.com、yjsc@gdpu.edu.cn
5、招生信息如有变化,以报名期间我处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药学考研院校
基本信息
专业介绍
专业点分布
专业院校排名
序号 | 学校代码 | 学校名称 | 评选结果 |
1 | 10023 | 北京协和医学院 | A+ |
2 | 10316 | 中国药科大学 | A+ |
3 | 10001 | 北京大学 | A |
4 | 10163 | 沈阳药科大学 | A |
5 | 10335 | 浙江大学 | A |
6 | 10246 | 复旦大学 | A- |
7 | 10248 | 上海交通大学 | A- |
8 | 10422 | 山东大学 | A- |
9 | 10558 | 中山大学 | A- |
10 | 10610 | 四川大学 | A- |
11 | 90030 | 第二军医大学 | A- |
12 | 10025 | 首都医科大学 | B+ |
13 | 10226 | 哈尔滨医科大学 | B+ |
14 | 10251 | 华东理工大学 | B+ |
15 | 10285 | 苏州大学 | B+ |
16 | 10423 | 中国海洋大学 | B+ |
17 | 10486 | 武汉大学 | B+ |
18 | 10487 | 华中科技大学 | B+ |
19 | 10533 | 中南大学 | B+ |
20 | 90032 | 第四军医大学 | B+ |
21 | 10055 | 南开大学 | B |
22 | 10062 | 天津医科大学 | B |
23 | 10159 | 中国医科大学 | B |
24 | 10183 | 吉林大学 | B |
25 | 10312 | 南京医科大学 | B |
26 | 10337 | 浙江工业大学 | B |
27 | 10366 | 安徽医科大学 | B |
28 | 10459 | 郑州大学 | B |
29 | 10573 | 广东药科大学 | B |
30 | 10698 | 西安交通大学 | B |
31 | 12121 | 南方医科大学 | B |
32 | 10089 | 河北医科大学 | B- |
33 | 10162 | 辽宁中医药大学 | B- |
34 | 10184 | 延边大学 | B- |
35 | 10228 |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 B- |
36 | 10315 | 南京中医药大学 | B- |
37 | 10343 | 温州医科大学 | B- |
38 | 10384 | 厦门大学 | B- |
39 | 10559 | 暨南大学 | B- |
40 | 10631 | 重庆医科大学 | B- |
41 | 10760 | 新疆医科大学 | B- |
42 | 10063 | 天津中医药大学 | C+ |
43 | 10161 | 大连医科大学 | C+ |
44 | 10291 | 南京工业大学 | C+ |
45 | 10295 | 江南大学 | C+ |
46 | 10299 | 江苏大学 | C+ |
47 | 10313 | 徐州医科大学 | C+ |
48 | 10344 | 浙江中医药大学 | C+ |
49 | 10541 | 湖南中医药大学 | C+ |
50 | 10598 | 广西医科大学 | C+ |
51 | 10660 | 贵州医科大学 | C+ |
52 | 10730 | 兰州大学 | C+ |
53 | 10057 | 天津科技大学 | C |
54 | 10114 | 山西医科大学 | C |
55 | 10403 | 南昌大学 | C |
56 | 10441 | 山东中医药大学 | C |
57 | 10560 | 汕头大学 | C |
58 | 10570 | 广州医科大学 | C |
59 | 10633 | 成都中医药大学 | C |
60 | 10661 | 遵义医学院 | C |
61 | 10678 | 昆明医科大学 | C |
62 | 11066 | 烟台大学 | C |
63 | 10010 | 北京化工大学 | C- |
64 | 10247 | 同济大学 | C- |
65 | 10369 | 安徽中医药大学 | C- |
66 | 10427 | 济南大学 | C- |
67 | 10472 | 新乡医学院 | C- |
68 | 10507 | 湖北中医药大学 | C- |
69 | 10572 | 广州中医药大学 | C- |
70 | 10613 | 西南交通大学 | C- |
71 | 11065 | 青岛大学 | C- |
72 | 11079 | 成都学院 | C- |
药学考研院校
基本信息
专业介绍
专业点分布
专业大学排名
序号 | 学校代码 | 学校名称 | 评选结果 |
1 | 10023 | 北京协和医学院 | A+ |
2 | 10316 | 中国药科大学 | A+ |
3 | 10001 | 北京大学 | A |
4 | 10163 | 沈阳药科大学 | A |
5 | 10335 | 浙江大学 | A |
6 | 10246 | 复旦大学 | A- |
7 | 10248 | 上海交通大学 | A- |
8 | 10422 | 山东大学 | A- |
9 | 10558 | 中山大学 | A- |
10 | 10610 | 四川大学 | A- |
11 | 90030 | 第二军医大学 | A- |
12 | 10025 | 首都医科大学 | B+ |
13 | 10226 | 哈尔滨医科大学 | B+ |
14 | 10251 | 华东理工大学 | B+ |
15 | 10285 | 苏州大学 | B+ |
16 | 10423 | 中国海洋大学 | B+ |
17 | 10486 | 武汉大学 | B+ |
18 | 10487 | 华中科技大学 | B+ |
19 | 10533 | 中南大学 | B+ |
20 | 90032 | 第四军医大学 | B+ |
21 | 10055 | 南开大学 | B |
22 | 10062 | 天津医科大学 | B |
23 | 10159 | 中国医科大学 | B |
24 | 10183 | 吉林大学 | B |
25 | 10312 | 南京医科大学 | B |
26 | 10337 | 浙江工业大学 | B |
27 | 10366 | 安徽医科大学 | B |
28 | 10459 | 郑州大学 | B |
29 | 10573 | 广东药科大学 | B |
30 | 10698 | 西安交通大学 | B |
31 | 12121 | 南方医科大学 | B |
32 | 10089 | 河北医科大学 | B- |
33 | 10162 | 辽宁中医药大学 | B- |
34 | 10184 | 延边大学 | B- |
35 | 10228 |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 B- |
36 | 10315 | 南京中医药大学 | B- |
37 | 10343 | 温州医科大学 | B- |
38 | 10384 | 厦门大学 | B- |
39 | 10559 | 暨南大学 | B- |
40 | 10631 | 重庆医科大学 | B- |
41 | 10760 | 新疆医科大学 | B- |
42 | 10063 | 天津中医药大学 | C+ |
43 | 10161 | 大连医科大学 | C+ |
44 | 10291 | 南京工业大学 | C+ |
45 | 10295 | 江南大学 | C+ |
46 | 10299 | 江苏大学 | C+ |
47 | 10313 | 徐州医科大学 | C+ |
48 | 10344 | 浙江中医药大学 | C+ |
49 | 10541 | 湖南中医药大学 | C+ |
50 | 10598 | 广西医科大学 | C+ |
51 | 10660 | 贵州医科大学 | C+ |
52 | 10730 | 兰州大学 | C+ |
53 | 10057 | 天津科技大学 | C |
54 | 10114 | 山西医科大学 | C |
55 | 10403 | 南昌大学 | C |
56 | 10441 | 山东中医药大学 | C |
57 | 10560 | 汕头大学 | C |
58 | 10570 | 广州医科大学 | C |
59 | 10633 | 成都中医药大学 | C |
60 | 10661 | 遵义医学院 | C |
61 | 10678 | 昆明医科大学 | C |
62 | 11066 | 烟台大学 | C |
63 | 10010 | 北京化工大学 | C- |
64 | 10247 | 同济大学 | C- |
65 | 10369 | 安徽中医药大学 | C- |
66 | 10427 | 济南大学 | C- |
67 | 10472 | 新乡医学院 | C- |
68 | 10507 | 湖北中医药大学 | C- |
69 | 10572 | 广州中医药大学 | C- |
70 | 10613 | 西南交通大学 | C- |
71 | 11065 | 青岛大学 | C- |
72 | 11079 | 成都学院 | C- |
药学考研院校
基本信息
专业介绍
专业点分布
专业院校排名
序号 | 学校代码 | 学校名称 | 评选结果 |
1 | 10023 | 北京协和医学院 | A+ |
2 | 10316 | 中国药科大学 | A+ |
3 | 10001 | 北京大学 | A |
4 | 10163 | 沈阳药科大学 | A |
5 | 10335 | 浙江大学 | A |
6 | 10246 | 复旦大学 | A- |
7 | 10248 | 上海交通大学 | A- |
8 | 10422 | 山东大学 | A- |
9 | 10558 | 中山大学 | A- |
10 | 10610 | 四川大学 | A- |
11 | 90030 | 第二军医大学 | A- |
12 | 10025 | 首都医科大学 | B+ |
13 | 10226 | 哈尔滨医科大学 | B+ |
14 | 10251 | 华东理工大学 | B+ |
15 | 10285 | 苏州大学 | B+ |
16 | 10423 | 中国海洋大学 | B+ |
17 | 10486 | 武汉大学 | B+ |
18 | 10487 | 华中科技大学 | B+ |
19 | 10533 | 中南大学 | B+ |
20 | 90032 | 第四军医大学 | B+ |
21 | 10055 | 南开大学 | B |
22 | 10062 | 天津医科大学 | B |
23 | 10159 | 中国医科大学 | B |
24 | 10183 | 吉林大学 | B |
25 | 10312 | 南京医科大学 | B |
26 | 10337 | 浙江工业大学 | B |
27 | 10366 | 安徽医科大学 | B |
28 | 10459 | 郑州大学 | B |
29 | 10573 | 广东药科大学 | B |
30 | 10698 | 西安交通大学 | B |
31 | 12121 | 南方医科大学 | B |
32 | 10089 | 河北医科大学 | B- |
33 | 10162 | 辽宁中医药大学 | B- |
34 | 10184 | 延边大学 | B- |
35 | 10228 |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 B- |
36 | 10315 | 南京中医药大学 | B- |
37 | 10343 | 温州医科大学 | B- |
38 | 10384 | 厦门大学 | B- |
39 | 10559 | 暨南大学 | B- |
40 | 10631 | 重庆医科大学 | B- |
41 | 10760 | 新疆医科大学 | B- |
42 | 10063 | 天津中医药大学 | C+ |
43 | 10161 | 大连医科大学 | C+ |
44 | 10291 | 南京工业大学 | C+ |
45 | 10295 | 江南大学 | C+ |
46 | 10299 | 江苏大学 | C+ |
47 | 10313 | 徐州医科大学 | C+ |
48 | 10344 | 浙江中医药大学 | C+ |
49 | 10541 | 湖南中医药大学 | C+ |
50 | 10598 | 广西医科大学 | C+ |
51 | 10660 | 贵州医科大学 | C+ |
52 | 10730 | 兰州大学 | C+ |
53 | 10057 | 天津科技大学 | C |
54 | 10114 | 山西医科大学 | C |
55 | 10403 | 南昌大学 | C |
56 | 10441 | 山东中医药大学 | C |
57 | 10560 | 汕头大学 | C |
58 | 10570 | 广州医科大学 | C |
59 | 10633 | 成都中医药大学 | C |
60 | 10661 | 遵义医学院 | C |
61 | 10678 | 昆明医科大学 | C |
62 | 11066 | 烟台大学 | C |
63 | 10010 | 北京化工大学 | C- |
64 | 10247 | 同济大学 | C- |
65 | 10369 | 安徽中医药大学 | C- |
66 | 10427 | 济南大学 | C- |
67 | 10472 | 新乡医学院 | C- |
68 | 10507 | 湖北中医药大学 | C- |
69 | 10572 | 广州中医药大学 | C- |
70 | 10613 | 西南交通大学 | C- |
71 | 11065 | 青岛大学 | C- |
72 | 11079 | 成都学院 | 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