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建筑工程学院考研复试要求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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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建筑工程学院考研复试要求2025: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文件及河北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复试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二)坚持科学选拔的原则,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
(三)增强复试录取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完善创新拔尖人才培养选拔机制。
(四)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复试形式
复试工作采取网络远程形式开展。
三、复试录取组织机构及工作分工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督查组负责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检查。研究生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全校研究生复试工作进行统一组织和管理。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研究生招生日常事务,具体职责如下:
1.做好复试调剂政策宣传及信息发布工作;
2.做好对参与复试工作的导师和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3.做好拟录取考生的资格审查、政审及入学复检工作;
4.做好相关院系开展网络远程复试的指导和服务工作。
(二)各相关院系成立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由院长(主任)任组长,主要成员包括相关学科、专业领域的导师和教师(一般应有副教授以上职称)若干名。具体职责如下:
1.在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的框架下,结合本单位的情况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内容应包括网络远程复试考核的原则、办法、程序、评分标准等,并组织实施。该细则是复试录取工作的依据,须报研究生处审核备案。并在本单位公开和公示,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学校网页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开公示。
2.根据各专业特点组织成立复试工作组。复试工作组应不少于5名教师,成员必须是该专业硕士生导师或担任该专业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的教师。各复试工作组配备秘书1人(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学位)。
3.各复试工作组负责实施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在采用网络远程复试考核中,需遵循“三随机”原则,即“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4.各复试工作组在学校安排的时间内对考生进行网络远程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5.各复试工作组在面试结束后给出综合评语和分数,并按总成绩对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各院系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原则,研究确定待录取名单,并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领导小组审核。
6.建立健全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机制,对有争议的学生,各院系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复试录取方案集体议定,严禁以复试录取方案以外的理由确定是否录取,严禁以个人意志确定是否录取。
7.各院系应在复试结束后,尽快将以下材料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复试情况表》
(2)《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21年研招复试综合排序及待录取情况汇总表》
(3)《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面试无记名评分表》
(4) 复试录音录像资料
(5) 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在完成招生计划的基础上,可从复试合格但未能待录取的考生中选报适量的备选考生(按成绩高低排序)。当有待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或本专业招生计划调整增加时,从备选考生中递补待录取。
四、复试资格及调剂工作
(一)复试基本条件
1.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要求;
2.调剂普通志愿的考生,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剂考生,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调剂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各院系可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对于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自主确定进入复试的业务课初试成绩要求。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200分。
(二)调剂程序
1.国家复试分数线公布后,考生务必在规定的调剂时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调剂信息。享受初试加分政策或报名专项计划的调剂考生需在调剂志愿的备注栏声明。
2.学校对申请人的调剂信息进行审核并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定后统一公布,并通过调剂系统向审核合格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确认。
五、复试内容及要求
(一)复试内容
1.资格审查。
考生在线上综合面试之前,通过网络远程复试系统上传以下材料:
(1)考生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如:学位学历证书、学生证、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2)其它能证明考生特长和能力的材料原件,如:加盖公章的本(专)科成绩单、四六级成绩单、计算机等级证书、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
(3)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本人签名的诚信考试承诺书。
凡未接受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2.线上综合面试。
3.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4.体检
体检在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合格者,方可进行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学籍注册;不合格者,可按学籍规定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若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5.政治审查
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政审表可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政治工作(或人事)部门提供须加盖印章。审查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定向就业人员
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需提供与定向就业单位签定的保证全日制学习的定向就业培养协议。
(二)线上综合面试
1.线上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评分细则及合格要求由相关院系制定。
2.线上综合面试的目的是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英语听说和应用能力、专业知识掌握、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工程意识、职业能力、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大局观念和团队合作意识等),学术型与专业型考查重点要有所区别,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线上综合面试成绩由各复试工作组成员分别评分,按平均值计算线上综合面试成绩。
3.同等学力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同但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采用网络远程笔试形式,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共计2小时。难易程度应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三)复试比例
各学科(专业)计划招生人数与参加复试人数比例不低于1:1.5,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可适当放大比例。
六、成绩认定
(一)总成绩为初试成绩(权重为70%)和复试成绩(权重为30%)之和。
(二)初试成绩按100分制折算,即:初试成绩=总分/5
(三)线上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中任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复试不合格。
(四)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违纪作弊、资格审查及政审不合格等,均视为复试不合格。
(五)对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相关院系写出书面报告,由院系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盖章后,报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七、录取办法
(一)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分别排序,优先录取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生源不足时,录取调剂考生。
(三)所有定向就业考生需与学校、工作单位(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培养协议,不签订培养协议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页公示复试及待录取结果,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结果,待录取结果发出后,考生需在12小时内回复确认,未在12小时内回复确认的,我校有权取消其待录取资格。
(五)学校其它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提前向考生泄露任何复试录取相关信息,由此影响招生录取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一经查实,追究其责任。
(六)对所有录取考生开学后入学后3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破格复试原则
对于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在同时满足以下规定的情况下,可破格允许参加复试。
1.第一志愿报考本单位且拟录取的专业是第一志愿报考的专业;
2.分专业招生计划调整前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
3.总分不低于国家分数线,公共课(只能有一科)单科成绩与国家分数线单科成绩要求相差不超过5分(含5分);
4.破格录取的人数不超过学校招生总数的3%;
5.线下考生排名原则按照报考专业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列;
6.参加破格复试的考生,须经学校招生录取领导小组审定,报省考试院审批。未经批准的考生不能参加破格复试,破格复试的考生须在网上公示,接受监督。
九、复试录取工作纪律
(一)所有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执行教育部和省考试院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二)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三)督察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安排巡视员对各学院复试组织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领导小组报告。
(四)实行信息公开制度。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考生名单、录取名单、申诉渠道等信息要及时公开。公开的范围和方式按教育部要求在学校网站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信息公开平台上公示。
(五)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的时限为复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申诉工作组责成相关学科复试工作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领导小组。
申诉电话:0313-4187718
(六)督察组负责对招生、录取全过程监督,受理举报、投诉。
投诉电话:0313-4187629、0313-4187630
投诉邮箱:jyjiwei@163.com
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将视情节轻重对违反规定的部门和当事人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以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十、其它未尽事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2024年研招复试综合排序及待录取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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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2024年研招复试综合排序及待录取情况公示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2024年研招复试综合排序及待录取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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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建筑工程学院能源工程系2024年研招复试综合排序及待录取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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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建筑工程学院能源工程系2024年研招复试综合排序及待录取情况公示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市政与环境工程系2024年研招复试综合排序及待录取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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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市政与环境工程系2024年研招复试综合排序及待录取情况公示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考生进复试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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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考生进复试名单公示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机械工程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一、指导思想
1、按照学校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2、录取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坚持择优录取。
二、领导与组织
1、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学校要求组织成立机械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
2、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
复试工作组由至少5名该专业硕士生导师或担任该专业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的教师组成。复试工作组配备复试秘书1人(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学位)。具体职责包括:
(1)根据要求确定复试笔试科目、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命题、阅卷人员,并按照相关程序及保密要求组织复试自命题相关工作。
(2)负责确定考生综合面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考试程序、评分标准和面试顺序等,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的范围、办法及评分标准需报研究生处审核备案。
(3)在学校安排的时间内对考生进行综合面试,派专人核对考生身份真实性,保存好面试原始记录,全程录音录像。面试结束给出综合评语和分数。
(4)复试工作完成后,按要求向研究生处报送相关材料。
三、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要求。
2、调剂普通计划的考生,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调入专业所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初试科目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如下表所示。
一级学科、专业类别 | 专业 | 研究方向 | 调剂接收专业范围 | 调剂接收初试科目 | |||
思想政治理论 | 外国语 |
业务 课一 |
业务课二 | ||||
0855机械 | 085500机械 |
1.机械结构优化设计及可靠性分析 2.机电一体化技术 3.先进制造技术 |
080201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080202机械电子工程、080203机械设计及理论、080204车辆工程、085501机械工程、085502车辆工程、085509智能制造技术、085510机器人工程、081101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081102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
思想政治理论 |
英语一、英语二 | 数学一、数学二。 | 机械设计基础、自动控制理论、控制工程基础、结构力学、材料力学、理论力学、材料科学基础、汽车理论、机械设计、机械原理相同相近科目。 |
4.金属材料及先进连接技术 | 080503材料加工工程、085601材料工程。 | 思想政治理论 | 英语一、英语二 | 数学一、数学二。 | 金属学热处理、结构力学、材料力学、理论力学、材料科学基础、材料分析方法、材料科学与工程基础、金属材料学、工程热力学、工程流体力学相同相近科目。 |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计划机械(085500)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总分要求为:不低于178分。
四、调剂程序
1、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调剂信息。享受初试加分政策或报名专项计划的调剂考生需在调剂志愿的备注栏声明。
2、学校对申请人的调剂信息进行审核并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定后统一公布,并通过调剂系统向审核合格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确认。
五、复试
1、复试形式
复试工作方式采取现场复试形式。
2、资格审查
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如:学历学位证书、居民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本(专)科成绩单、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其它能证明考生特长和能力的材料,如:四六级成绩单、计算机等级证书、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考生根据自身实际自愿提供)
(3)初试准考证、本人签名的诚信考试承诺书。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还应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5)政治审查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政审表可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政治工作(或人事)部门提供须加盖印章。
凡未接受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3、复试内容
(1)专业课考试(笔试),考试科目参照复试笔试大纲。
(2)综合面试。
(3)同等学力考生在专业课考试的基础上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具体考试科目参照复试笔试大纲。
4、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采取自述和问答相结合的面试方式,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综合面试成绩包括:
(1)综合素质考查内容(40%)
1)思想道德与社会责任感:考生应拥护党的领导,关心社会,具有合作精神和大局意识,讲文明懂礼貌。
2)考察考生的语言组织和表达能力。
3)专业课外其它知识技能:是否具有本专业以外领域的优势或特长。
4)身心健康状况:身体健康,无心理、性格等方面的严重问题。
5)总体印象。
(2)外语口语、听力及应用能力考查内容(10%)
1)听说:采用问答方式。
2)外语等级:通过四级、六级、托福、GRE等(验证)。
(3)基础及专业知识考查内容(30%)
1)大学学习状况:了解考生在本科期间学过的课程、擅长的科目、专业排名,是否获得过奖学金、参加学科知识竞赛及获奖(获奖证书)等;
2)基础与专业知识:考生随机抽题并作答,主要考查本学科及相关专业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及实践技能等。
(4)科研能力考查内容(20%)
科研基础与创新能力:通过对考生毕业设计或从事过的科学研究、项目开发等工作的阐述,了解其研究思路和创新能力;复试过程中询问考生是否参加过科技创新及获奖情况;是否发表过论文等(核对证书、论文)。
5、复试成绩构成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两部分构成:(1)复试专业课考试成绩,权重为30%;(2)综合面试成绩,权重为70%。
6、复试比例
一志愿合格考生100%参加复试。调剂考生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为200%,生源不足专业差额比例可以按实际人数组织复试。注:初试分数相同的考生,同时进入复试。
六、考生成绩认定
1、考生总成绩为100分,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具体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所有科目卷面总分×100)×70%+复试成绩×30%,保留两位小数。
2、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复试成绩高低排序,复试成绩再相同的按初试业务课一(数学)成绩高低排序。
3、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复试不合格。
4、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违纪作弊、资格审查及政审不合格等,均视为复试不合格。
七、其他说明
其它未尽事宜,请参考《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3-4187749
联系人:宋老师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考生进复试名单公示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考生进复试名单公示是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公布的重要考研复试调剂文件,考研派小编收集整理,下载地址: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考生进复试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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