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政法大学考研复试录取比例
更新时间:08-02 14:27:26 编辑:考研派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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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政法大学考研复试录取比例预计会在20%~30%左右,也就是12个人复试,会淘汰最后的2个人。可能实际情况有些差异,但总的来说就是这样的情况。甘肃政法大学考研复试录取比例跟其他同档次的大学复试情况是接近的,都采用差额复试的形式,因此必定会有人被淘汰。甘肃政法大学考研复试过程中,除了不要让自己的总分成为排名后几位以外,还要特别注意一点,也就是一票否决。一旦适用一票否决,哪怕分数再高,也不与录取。不过一票否决很少被实行,只有复试时和导师发生极大冲突或者表现出极恶劣的行为,才会被一票否决。
为全面做好我校 2021 年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根据《2021 年全国硕 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 生复试工作的通知》 (教学司〔2021〕 2 号) 和《关于做好甘肃省 2021 年全国 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甘招委发〔2021〕 4 号) 等文件要求,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 2021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校硕士研 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统筹协调。各学院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本 学院的复试工作。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成立录音录像组,负责各二级学院复试工 作录音录像设备器材和技术人员的配备以及综合素质考核录音录像工作。
复试期间选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研招办工作人员 组成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督查组,负责全校复试录取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监督 和检查,以保证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二、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 用多样化的方式方法进行考核,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 宁缺毋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2.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 督机制健全,充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重点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对于按规定必 须公开的信息要及时主动公开。
3.坚持全面考核,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全面考查的基础
上,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
4.坚持客观评价,量化考核。各环节考核全部量化,按既定客观标准计分考 核。
三、复试批次及时间
学校复试分两批进行。第一批复试时间为 4 月上旬,复试对象为一志愿考生; 第二批复试时间为 4 月中旬,复试对象为调剂考生。
四、初试成绩要求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 2021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校硕士研 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统筹协调。各学院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本 学院的复试工作。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成立录音录像组,负责各二级学院复试工 作录音录像设备器材和技术人员的配备以及综合素质考核录音录像工作。
复试期间选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研招办工作人员 组成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督查组,负责全校复试录取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监督 和检查,以保证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二、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 用多样化的方式方法进行考核,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 宁缺毋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2.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 督机制健全,充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重点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对于按规定必 须公开的信息要及时主动公开。
3.坚持全面考核,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全面考查的基础
上,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
4.坚持客观评价,量化考核。各环节考核全部量化,按既定客观标准计分考 核。
三、复试批次及时间
学校复试分两批进行。第一批复试时间为 4 月上旬,复试对象为一志愿考生; 第二批复试时间为 4 月中旬,复试对象为调剂考生。
四、初试成绩要求
1.除会计硕士外第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执行国家 B 区 《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
2.会计硕士第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总成绩 189 分(含 189
分) 以上,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外国语成绩要求执行国家 B 区《2021 年全国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
3.调剂考生的分数在符合《甘肃政法大学 2021 年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 中 规定的调剂考生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根据报名情况择优准予复 试。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及其调剂考生进入复试 的初试成绩要求为总成绩不低于 240 分,政治理论、外国语成绩分别不低于 30 分,业务科一、二成绩分别不低于 40 分。
5.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进入复试初试的成绩要求执行《2021 年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国家 B 区关于少数 民族照顾分数线要求。
五、调剂工作
第一志愿上线人数达不到我校复试人数要求的专业,接受调剂,详见《甘肃政法大学 2021 年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 。
六、复试报名资格审查
复试前研招办统一组织对考生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核查。对准 予复试的考生报名资格进行核查时,主要核查考生的报名信息、准考证、学历证 书原件、学生证、学籍学历验证报告和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应届本科毕业生核查 学生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入学时交验)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 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所在单位主管人事部门的证明材料。报考“退 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 和 《退出现役证》 。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学校加强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的核查,强化对考生的诚信要求。 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名资格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不予重新安排复试。
七、复试方式和内容
2.会计硕士第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总成绩 189 分(含 189
分) 以上,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外国语成绩要求执行国家 B 区《2021 年全国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
3.调剂考生的分数在符合《甘肃政法大学 2021 年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 中 规定的调剂考生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根据报名情况择优准予复 试。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及其调剂考生进入复试 的初试成绩要求为总成绩不低于 240 分,政治理论、外国语成绩分别不低于 30 分,业务科一、二成绩分别不低于 40 分。
5.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进入复试初试的成绩要求执行《2021 年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国家 B 区关于少数 民族照顾分数线要求。
五、调剂工作
第一志愿上线人数达不到我校复试人数要求的专业,接受调剂,详见《甘肃政法大学 2021 年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 。
六、复试报名资格审查
复试前研招办统一组织对考生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核查。对准 予复试的考生报名资格进行核查时,主要核查考生的报名信息、准考证、学历证 书原件、学生证、学籍学历验证报告和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应届本科毕业生核查 学生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入学时交验)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 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所在单位主管人事部门的证明材料。报考“退 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 和 《退出现役证》 。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学校加强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的核查,强化对考生的诚信要求。 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名资格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不予重新安排复试。
七、复试方式和内容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的 120%发放复试通知。 生源充足的专业可以适当扩大参加复试人数比例。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综 合素质考核、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同等学力考生(含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 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 加试等。复试总成绩 为 200 分。
1.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笔试主要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试时间为 3 小时,试题满 分 100 分,考试科目按招生简章所规定的科目进行。
2.综合素质考核
综合素质考核采用面试方式进行。考核内容应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 品质,考生的专业素质和科研状况,社会工作情况和实践经历,考生的事业心、 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素质,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生的举止、 礼仪和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核满分 70 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 10—20 分 钟。
综合素质考核小组由各培养单位导师组成员组成,人数不少于 5 人,另配秘 书 1 名。考核成绩由每位成员独立打分后交秘书统一核算。考核记录要现场填写, 考核小组和各二级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于面试结束 后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
3.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
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为 5—10 分钟,内容为英语。各二 级学院聘请相关专业人员组成测试小组,人文学院积极配合做好测试人员选派工 作。每组测试专家为 2 人,另配秘书 1 人。测试成绩由每位成员独立打分后交秘 书统一核算。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满分 30 分,其中,听力 9 分,口语 21 分。
4.同等学力加试
对符合复试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含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 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 ,复试时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 干课程,由导师组组织命题和评卷,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 严格按照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时间为每门 3 小时,试卷满分为 100 分, 考试由研招办统一组织。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成绩计算及录取
1.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笔试主要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试时间为 3 小时,试题满 分 100 分,考试科目按招生简章所规定的科目进行。
2.综合素质考核
综合素质考核采用面试方式进行。考核内容应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 品质,考生的专业素质和科研状况,社会工作情况和实践经历,考生的事业心、 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素质,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生的举止、 礼仪和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核满分 70 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 10—20 分 钟。
综合素质考核小组由各培养单位导师组成员组成,人数不少于 5 人,另配秘 书 1 名。考核成绩由每位成员独立打分后交秘书统一核算。考核记录要现场填写, 考核小组和各二级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于面试结束 后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
3.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
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为 5—10 分钟,内容为英语。各二 级学院聘请相关专业人员组成测试小组,人文学院积极配合做好测试人员选派工 作。每组测试专家为 2 人,另配秘书 1 人。测试成绩由每位成员独立打分后交秘 书统一核算。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满分 30 分,其中,听力 9 分,口语 21 分。
4.同等学力加试
对符合复试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含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 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 ,复试时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 干课程,由导师组组织命题和评卷,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 严格按照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时间为每门 3 小时,试卷满分为 100 分, 考试由研招办统一组织。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成绩计算及录取
1.成绩计算
普通专业考生的复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相应权重计算得出。其 中初试成绩权重 A=0.5,复试成绩权重 B=0.5。计算公式为: 复试总成绩=初试 成绩总分÷5×初试成绩权重(A) + 复试成绩总分(专业笔试成绩+综合素质考 核成绩+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 ÷2×复试成绩权重(B) 。
管理类联考相关专业考生的复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相应权重 计算得出。其中初试成绩权重 A=0.5,复试成绩权重 B=0.5。计算公式为: 复 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3×初试成绩权重(A) + 复试成绩总分(专业笔试成 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 ÷2×复试成绩权重(B) 。
2.录取
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复试合格的考
生,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复试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 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 审核、人事档案审查不 合格、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加试成 绩等两项成绩中有一项不合格(未达到 60 分) 的考生不予录取。
九、复试考试费
复试考生应缴纳复试考试费,根据甘发改收费[2010]1915 号收费标准,每 位考生应交纳复试报名费 90 元; 同等学力考生(含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 需另交纳加试考试费用 60 元。复试考试费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按学校财务管理要求统一收取, 专款专用。
十、体检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在拟录取后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提交近期自行 在三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体 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 意见》 (教学〔2003〕 3 号) 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
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 〔2010〕 2 号) 规定执行。
十一、信息公开和监督
按照教育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我校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 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调剂办法、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咨询申诉渠 道将分别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甘肃政法大学研究生处网页公开。咨询电 话: 0931—7601383、7602158。普通专业考生的复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相应权重计算得出。其 中初试成绩权重 A=0.5,复试成绩权重 B=0.5。计算公式为: 复试总成绩=初试 成绩总分÷5×初试成绩权重(A) + 复试成绩总分(专业笔试成绩+综合素质考 核成绩+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 ÷2×复试成绩权重(B) 。
管理类联考相关专业考生的复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相应权重 计算得出。其中初试成绩权重 A=0.5,复试成绩权重 B=0.5。计算公式为: 复 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3×初试成绩权重(A) + 复试成绩总分(专业笔试成 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 ÷2×复试成绩权重(B) 。
2.录取
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复试合格的考
生,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复试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 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 审核、人事档案审查不 合格、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加试成 绩等两项成绩中有一项不合格(未达到 60 分) 的考生不予录取。
九、复试考试费
复试考生应缴纳复试考试费,根据甘发改收费[2010]1915 号收费标准,每 位考生应交纳复试报名费 90 元; 同等学力考生(含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 需另交纳加试考试费用 60 元。复试考试费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按学校财务管理要求统一收取, 专款专用。
十、体检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在拟录取后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提交近期自行 在三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体 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 意见》 (教学〔2003〕 3 号) 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
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 〔2010〕 2 号) 规定执行。
十一、信息公开和监督
我校纪检监察部门为受理复试结果投诉/申诉的机构,投诉/申诉电话: 0931-7601566。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责成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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