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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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5: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和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统筹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和复试组织工作,规范开展调剂工作,将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努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确保我校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二、组织机构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学校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统筹领导和组织管理。
2.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全面指导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疫情防控、宣传舆论、后勤保障等方面工作,切实保障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3.学校研究生院招生管理办公室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复试和录取各项工作按国家招生考试有关规定进行,并做好复试材料归档工作,对录取考生的复试材料按相关规定进行保存,对未录取考生的复试材料保存一年。
4.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机构包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学院领导小组)、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简称学院监督小组)与研究生招生工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简称思政考核小组),并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和具体招生学科(专业)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命题小组和若干面试小组。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机构及复试实施方案应报研究生院招生管理办公室备案,必要时报学校领导小组批准。
学院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统筹领导和组织管理。
学院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按国家招生考试有关规定进行。
思政考核小组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南京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办法(试行)》(南财研字〔2020〕9号)负责开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
复试命题小组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开展复试命题工作。
每个复试面试小组由不少于5位老师组成,并指定1位教授为组长。组员中至少有2位英语水平较高的专业教师负责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至少有1位思政考核小组成员。思政考核小组成员负责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并与其他面试小组成员一起开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每个复试面试小组应至少配备2位秘书(候考秘书、主考秘书),候考秘书负责联络沟通、学生端设备测试等工作;主考秘书负责文字记录、录音录像、材料整理等工作。同一学科(专业)各面试小组成员的人数、结构等配备应具有等效性。各学院对复试面试结果负总责。
三、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复试对象
1.学校执行《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简称《招生管理规定》)和《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简称国家分数线),在国家分数线基础上,综合考虑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确定并公布各学科(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简称复试分数线)和其他学术要求。
复试人数根据《招生管理规定》、各学科(专业)特点以及招生计划统筹考虑确定。复试名单将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
2.所有拟录取考生均应参加复试。已录取的推免生不需要再次参加复试。
3.各学科(专业)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生源不足时,可接受考生调剂。调剂工作由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管理办公室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1)调剂政策与要求
调剂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调剂相关规定。
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国家分数线。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即经济学类只能调剂经济学类专业,管理学类只能调剂管理学类专业)。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调剂考生初试科目的外国语考试语种仅限英语。调剂外国语言文学专业考生的二外必须为日语、法语或英语。
我校学科(专业)考试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统考科目的,调剂考生的初试科目必须有数学统考科目。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环节。
(2)调剂流程
所有符合条件的调剂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简称调剂系统)开通后填报调剂志愿。
学校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向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复试结束后,学校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确认,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我校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
(二)资格审查
复试前,学院应指定专人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详见《南京财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须知》(简称《复试考生须知》)。
(三)复试时间
我校复试工作将在2021年3月21日之后有序开展。
(四)复试形式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和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我校在确保公平公正、平稳有序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考生和涉考教师健康,所有复试环节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采用统一的软件平台,具有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人脸识别”和“人证识别”的功能,通过“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等违纪违规行为。操作说明详见《复试考生须知》。
(五)复试内容
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四舍五入取整后≥180分为合格),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组成如下:
学科(专业) |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 专业课测试 | 综合测试 |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 总分 |
工商管理硕士 公共管理硕士 旅游管理硕士 工程管理硕士 |
30 | —— | 220 | 50 | 300 |
会计硕士 | 30 | 150 | 70 | 50 | 300 |
其余学科(专业) | —— | 150 | 100 | 50 | 300 |
2.专业课测试。专业课测试科目应严格按照《南京财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可访问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公布的复试科目进行,不得更改科目名称。命题内容不应超出《南京财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参考书目(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可访问研究生院网站下载)所涉范围。测试采用随机抽题,面试小组提问,考生作答的方式进行。
3.综合测试。为提高综合测试的有效性,各学院可以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办学特色决定面试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测试采用随机抽题,面试小组提问,考生作答的方式进行。
(2)综合素质和能力。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测试采用面试小组提问,考生作答的方式进行。
(3)对跨学科(专业)考生和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还可进一步考查某些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4)对在职人员或有工作经历的考生,还应考查其工作期间的实绩或测试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面试小组成员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对考生的外语基础能力和口语表达能力进行测试。测试采用面试小组提问,考生作答的方式进行;也可以采用随机抽题,面试小组提问,考生作答的方式进行。
5.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须严格复试,除参加正常的复试以外,须单独加试。加试科目详见《南京财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学术学位、专业学位)》,重点是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取整后≥60分为合格),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和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六)复试要求
1.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在面试过程中要做到“三随机”。
2.调剂考生复试办法与第一志愿考生相同。
3.同一学科(专业)各面试小组的面试方式、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4.每位考生的复试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5.每个面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全程录音录像,并由研究生院和各学院分别妥存备查。
6.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所有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在复试面试中进行,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及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相关要求按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南京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办法(试行)》(南财研字〔2020〕9号)执行。考核结论为合格或者不合格,不计入复试总成绩。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院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论负总责。
(八)其他
涉及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的考生、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的复试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转寄或索取调剂考生材料均由学校研究生院招生管理办公室统一对外联系。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予办理。
四、成绩计算办法
入学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并按照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各自占比进行计算。
1.一志愿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100×70%+(复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满分)×100×30%
2.调剂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入学考试总成绩=(国家统考科目考试成绩总和/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满分)×100×70%+(复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满分)×100×30%
五、录取
学校研究生院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教育主管部门的补充规定,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以学科(专业)为单位,按照入学考试总成绩的顺序,参照初、复试成绩,报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拟录取名单须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未经核准或审核不通过的,一律不得录取。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研究生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及时处理审核中出现的问题。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应根据有关规定办理手续,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需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根据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办理相关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六、心理测试及体格检查
1.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都必须在复试前参加心理测试。操作说明详见《复试考生须知》。
2.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已录取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入学,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作其他学籍处理。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七、监督及复议
1.实行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按照《招生管理规定》,按时、准确、规范地公开有关招生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督导组以及研究生招生监察工作小组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监督,通过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3.实行复议制度。在复试录取期间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领导小组责成学院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4.实行回避制度。
凡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当年复试的人员,不得参与当年复试录取各个环节的工作。
5.学校领导小组有权对复试过程和录取结果核查,一旦发现违法、违纪和违规问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25-86718705(纪检监察),025-86718872(研究生院)。
八、工作纪律
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学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参加复试的相关人员必须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发扬优良作风,坚持原则,不徇私舞弊。对违纪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九、本办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并报省教育厅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同意后,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并组织实施。
南京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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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年工程管理硕士(MEM)调剂复试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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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须知
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办法等有关要求,现将考生须知发布如下:
一、复试形式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一志愿全日制专业(MBA除外)采用线下方式,一志愿非全日制专业、所有调剂批次采用线上方式。MBA(全日制、非全日制)专业招生考试复试一志愿、调剂志愿全部采用线上方式。
二、复试时间、地点
一志愿复试时间:工商管理(MBA)2023年3月25日,其余所有专业2023年3月28日-31日
线下复试地点: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3号南京财经大学仙林校区(南门进出)
线上复试(含调剂复试)平台:中国移动(云考场)
调剂复试时间:2023年4月6日起
线下复试考生详细安排参见复试报到地点安排表(附件1)和复试日程安排表(附件2)。请在规定时间内来我校复试,逾期不参加复试者责任自负。
三、复试资格审查
我校各招生学院将在复试前对考生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请考生提前做好相应准备。
1.《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3.学历(学籍)、学位信息核验相关材料:
(1)应届生提供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原件(所有页面)和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网址http://xjxl.chsi.com.cn/index.do);
(2)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考生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
(3)国(境)外学历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报考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提交省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4.《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3),须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单位填写并盖章。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供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6.拟录取为在职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须提交由定向就业单位出具的《同意在职定向就业公函》(附件4)。
7.享受加分政策且加分后能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须提供完整的佐证材料原件。
8.其他能反映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的材料,如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在校期间历年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可依据个人实际情况提供。
以上材料请线下复试考生复(打)印后与原件一并于报到当天携带至复试学院,验明原件,交复(打)印件。
线上复试考生除以上材料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9.线上复试考生同时还需提供一张考生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见下图示例:
10.《诚信网络远程复试承诺书》(附件5),须考生手写签名。
11.宣读《诚信网络远程复试承诺书》的视频。
线上复试考生以上材料(1-11)均通过移动云考场平台中“考生信息审核”模块上传。每项材料以“材料名称”命名,每项材料大小不超过50M,材料数量不超过10个,若超过10个,考生需自行合并并在文件名中清楚体现。
请考生务必保证所有提交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提交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责任由考生自负。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复试缴费
1.收费标准:根据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每位考生须缴纳复试费80元。
2.缴费方式:进入复试的考生请于2023年3月24日10:30之后使用支付宝扫描下方二维码,登录我校网上缴费平台进行复试费缴纳,详细流程见附件6。
3.未缴纳复试费者不得参加复试;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缴纳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五、网络远程复试流程
1.复试前准备工作
(1)复试环境要求
① 考生应选择在安静、无干扰、光线适宜、网络信号好、相对封闭的场所独自参加复试。不得选择网吧、商场、广场、考试培训机构等影响音视频效果和有损复试严肃性的场所。
② 复试前,需检查复试环境光线,保持明亮,不能过于昏暗,也不要逆光,可提前通过摄像头检查亮度是否合适。
③ 复试过程中,复试场所内除考生本人外不能有其他任何人员。考生须提前关闭移动设备及其他任何电子设备录像、录屏、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正常复试的应用程序,不得出现其他声音。
④ 复试期间不得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包括不得使用滤镜及美颜等),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
(2)复试设备要求
① 硬件要求。我校采用双机位进行复试,考生需准备电脑1台和符合复试要求的智能手机1部,使用过程中要确保设备运行顺畅、电源电量充足、网络稳定。
主机位(面试机位):因手机屏幕小、来电阻断等影响面试进程,原则上要求考生使用电脑进行面试。复试全程不可以使用耳机。如果电脑本身配置的摄像头、话筒、音响且效果较好,可直接使用;如无配置或效果不佳则需要另外配备高清摄像头、高品质麦克风、音箱,可正常进行视频软件视频通话功能。
辅机位(环境机位):一部具有高质量视频通话功能的智能手机,建议准备手机支架。复试过程中,建议考生将手机设置为“飞行模式”连接到无线网,屏幕锁定设置成“永不”,并开启勿扰模式(如有)。
机位摆放要求:主机位摆放于考生正面;辅机位摆放于考生侧后,横屏成45°拍摄,监控考生周边环境(如下图)。
②软件要求。
我校网络远程复试平台采用中国移动“云考场”。
“云考场”地址为:https://exam.yunkaoai.com/。
考生电脑须安装Windows10及以上操作系统或最新版本苹果系统,浏览器需使用Chrome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地址:https://www.google.cn/chrome/)。
(3)网络要求。使用宽带(WiFi)网络、4G、5G网络,信号质量满足视频通话需求,电脑建议使用有线网络。考生须提前进行网络测试,检查网络是否畅通,建议使用宽带网络和流量两种模式,若一种方式断网后可及时转换另一种方式复联,尽量避免使用多人共享的无线网络,以防面试过程中断网,如使用流量模式,确保手机流量及话费余额充足。
(4)考生形象姿态要求。衣着得体,全程面部清晰可见,正面免冠面对摄像头,上半身及双手应处于视频画面正中间,不佩戴口罩,头发不遮挡耳朵,不戴耳饰。复试全程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
为保证远程复试顺利进行,考生须提前准备好参加远程复试所需环境和设备。若考生在场地、设备准备方面确有困难,应在模拟测试前向所报考学院说明情况并发送邮件,邮件中需包含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照片(正反面)、准考证、本人手写签名的说明(含联系方式)和相关证明材料,电子邮件的主题格式为:特殊情况+考生编号+姓名。
2.模拟测试
(1)测试时间
我校将于正式复试前进行模拟测试,届时将与考生进行模拟流程演练,具体测试时间由各报考学院通知各位考生。请考生务必保证手机联系畅通。
我校拥有的考生联系方式是考生在研招网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此号码将用于“云考场”复试系统登录及学院与考生联络。在此期间,若有考生更换联系电话的,请立即与报考学院联系老师取得联系,及时更正。
(2)测试对象
取得我校复试资格且以线上形式参加复试的硕士研究生考生。
(3)测试相关要求
① 任何考生和机构不得对模拟测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截屏或者网络直播,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② 考生模拟测试的环境需与复试环境要求相同;
③ 模拟测试前,考生须认真阅读《南京财经大学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附件7),提前准备相关软硬件环境。
原则上要求考生使用电脑作为主机位进行面试,请仔细阅读“云考场考生使用手册(web_windows_mac)”(附件8-1)。如考生使用移动设备作为主机位进行面试,请仔细阅读“云考场考生使用手册(APP)”(附件8-2)。考生务必要提前学习、熟悉操作流程,观看学习视频资料(观看地址:https://zbc223m9b9.feishu.cn/drive/folder/fldcn0MlagnWqGcNNdxi8Ioeszc)。
④ 模拟测试将采取模拟复试方式组织(无复试考官参与),各学院将组织考务秘书(候考秘书和主考秘书)与考生连线,帮助考生体验面试场景,告知考生面试相关技术要求,向考生宣读《南京财经大学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但不负责对学校复试政策进行咨询和解读。每个考生模拟测试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如遇多人排队模拟测试,请考生耐心等待。
⑤ 考生需要在报考学院导入考生信息后方能登录,若不能登录,请耐心等待。
3.正式复试流程
(1)考生须提前准备好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以备查验。
(2)提前登录远程复试系统。
(3)有序候场。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根据要求调整好双机位设备,自觉遵守考试秩序,确保考试环境安全。
(4)复试开始后,保持过程顺畅。考生按抽取顺序进入面试间进行复试。考试开始后,考生双手在可视范围内,不得触碰视频设备。
(5)复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将考生退出复试界面。收到 “复试结束”指令后,考生方能结束复试和解除考场纪律。
4.突发情况处理
复试过程中若信号不好或者出现其他突发情况导致网络断网或面试过程中视频停顿等导致复试中断的情况,考生应第一时间打开手机信号,确保与工作人员及时取得联系。为避免出现突发情况,有条件的考生可多准备一部应急联络手机,以便在不离开网络复试界面的情况下,及时与工作人员取得联系。
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经工作人员电话或短信提醒后,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如有其他情形,将按上级部门及学校有关要求进行处理。
5.其他事项
考生应诚信复试。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南京财经大学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以及南京财经大学和报考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任何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复试过程和内容保密,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截屏或者网络直播,不得传播试题等复试内容,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心理测试
一志愿考生须于2023年3月28日前、调剂考生须于收到复试通知后当天,登录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网站完成相关测评(http://36.153.137.163:58080/),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9。
七、咨询方式
1.研究生院
联系电话:025-86718661
邮箱:yzb@nufe.edu.cn
2.各学院联系电话
http://yjsc.nufe.edu.cn/jgsz/yxyjsgzlxr.htm
研究生院招生管理办公室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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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和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确保我校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二、组织机构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学校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统筹领导和组织管理。
2.学校研究生院招生管理办公室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复试和录取各项工作按国家招生考试有关规定进行,并做好复试材料归档工作,对考生的复试材料按相关规定进行妥善保存。
3.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机构包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学院领导小组)、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简称学院监督小组)与研究生招生工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简称思政考核小组),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和具体招生学科(专业)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命题小组和若干面试小组。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机构及复试实施方案应报研究生院招生管理办公室备案,必要时报学校领导小组批准。
学院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统筹领导和组织管理。
学院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按国家招生考试有关规定进行。
思政考核小组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南京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办法(试行)》(南财研字〔2020〕9号)负责开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
复试命题小组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开展复试命题工作。
每个复试面试小组由不少于5位老师组成,原则上指定1位教授为组长。线下复试的专业,组员中至少有2位英语水平较高的专业教师,负责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至少有1位思政考核小组成员,与其他面试小组成员一起开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每个面试小组应同时确定1名秘书,负责文字记录、材料整理及联络等工作。线上复试的专业,组员中至少有2位英语水平较高的专业教师,负责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至少有1位思政考核小组成员,负责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审计硕士等),并与其他面试小组成员一起开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每个复试面试小组应至少配备2位秘书(候考秘书、主考秘书),候考秘书负责联络沟通、学生端设备测试等工作;主考秘书负责文字记录、录音录像、材料整理等工作。同一学科(专业)各面试小组成员的人数、结构等配备应具有等效性。各学院对复试面试结果负责。
三、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复试对象
1.学校执行《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简称《招生管理规定》)和《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简称国家分数线),并在国家分数线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确定并公布各学科(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简称复试分数线)和其他学术要求。
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复试人数根据《招生管理规定》、各学科(专业)特点以及招生计划统筹考虑确定。复试名单将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
2.所有考生均应参加复试才可被拟录取。已录取的推免生不需要再次参加复试。
3.各学科(专业)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生源不足时,可接受考生调剂。调剂工作由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管理办公室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1)调剂政策与要求
调剂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调剂相关规定。
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即经济学类只能调剂经济学类专业,管理学类只能调剂管理学类专业)。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我校学科(专业)考试初试科目第三单元设有数学统考科目的,调剂考生的初试科目必须有数学统考科目。调剂考生初试科目为数学(一)的可申请调剂数学(二)或数学(三)的招生专业;调剂考生初试科目为数学(二)的可申请调剂数学(三)的招生专业。
我校学科(专业)考试初试科目第三单元设有“396经济类综合能力”统考科目的,调剂考生的初试科目可为“396经济类综合能力”、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
调剂考生初试科目第二单元的外国语考试语种仅限英语。调剂考生初试科目为英语(一)的可申请调剂英语(二)的招生专业。调剂外国语言文学所属学科(专业)考生的二外必须为日语、法语或英语。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环节。
(2)调剂流程
所有符合条件的调剂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简称调剂系统)开通后填报调剂志愿。
学校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向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复试结束后,学校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确认,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我校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
(二)资格审查
复试前,学院应指定专人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扫描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详见《南京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须知》(简称《复试考生须知》)。
(三)复试时间
我校复试工作将在2023年3月24日之后有序开展,具体安排详见《复试考生须知》。
(四)复试形式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一志愿全日制专业(MBA除外)采用线下方式,一志愿非全日制专业、所有调剂批次采用线上方式。MBA(全日制、非全日制)专业招生考试复试一志愿、调剂志愿全部采用线上方式。线下复试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复试考生须知》附件2 —《南京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线下复试日程表》,线上复试具体时间安排请关注招生学院通知。线上复试采用统一的软件平台,具有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人脸识别”和“人证识别”的功能,通过“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等违纪违规行为。操作说明详见《复试考生须知》。
(五)复试内容
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复试总成绩≥180分为合格),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组成如下:
111.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硕士和审计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满分为30分(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12分为合格),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采用线下复试形式的专业(会计、旅游管理),考试以笔试方式进行,试卷卷面分满分为60分(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卷面成绩/2,计入复试总成绩);采用线上复试形式的专业,考试以随机抽题,面试小组提问,考生作答的方式进行。
2.专业课测试。专业课测试科目应严格按照《南京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学术学位)》和《南京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学位)》(可访问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公布的复试科目进行,不得更改科目名称。命题内容不应超出《南京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参考书目(学术学位)》和《南京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参考书目(专业学位)》(可访问研究生院网站下载)所涉范围。采用线下复试形式的专业,考试以笔试方式进行;采用线上复试形式的专业,考试以随机抽题,面试小组提问,考生作答的方式进行。
3.综合测试。为提高综合测试的有效性,各学院可以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办学特色决定面试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测试以随机抽题,面试小组提问,考生作答的方式进行。
(2)综合素质和能力。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测试以面试小组提问,考生作答的方式进行。
(3)对跨学科(专业)考生和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还可进一步考查相关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4)对在职人员或有工作经历的考生,还应考查其工作期间的实绩或测试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面试小组成员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对考生的外语基础能力和口语表达能力进行测试。测试以面试小组提问,考生作答的方式进行;也可以采用随机抽题,面试小组提问,考生作答的方式进行。
(六)复试要求
1.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面试过程要做到“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2.统筹安排参加不同复试方式的考生,确保考试流程、导师组组成人员、选拔标准等的一致性和公平性。
3.每位考生的复试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4.每个面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全程录音录像,并由研究生院和各学院分别妥存备查。
5.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所有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在复试面试中进行,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及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相关要求按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南京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办法(试行)》(南财研字〔2020〕9号)执行。考核结论为合格或者不合格,不计入复试总成绩。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院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论负总责。
(八)其他
涉及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的考生、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的复试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转寄或索取调剂考生材料均由学校研究生院招生管理办公室统一对外联系。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予办理。
四、成绩计算办法
入学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并按照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各自占比进行计算。
1.一志愿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100×70%+(复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满分)×100×30%
2.调剂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入学考试总成绩=(国家统考科目考试成绩总和/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满分)×100×70%+(复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满分)×100×30%
五、录取
学校研究生院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教育主管部门的补充规定,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以学科(专业)为单位,按照入学考试总成绩的顺序,参照初、复试成绩,报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拟录取名单须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未经核准或审核不通过的,一律不得录取。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研究生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及时处理审核中出现的问题。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应根据有关规定办理手续,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需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根据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办理相关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六、心理测试及体格检查
1.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都必须在复试前参加心理测试。操作说明详见《复试考生须知》。
2.考生在拟录取后自行前往任意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须于规定时间前提交体检合格报告。检查项目必须包括内科体检(含血压)、肝功能、肾功能、全胸片;体检报告中必须有如上检查项目的检查结果;须有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贴上本人照片,同时加盖体检单位的体检专用章,采用EMS或顺丰等方式邮寄至各招生学院,相关学院汇总后送至校医院审查。各招生学院在考生拟录取公示结束前将体检报告审核结论送至研究生院。
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依据相关规定取消拟录取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七、监督及复议
1.实行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按照《招生管理规定》,按时、准确、规范地公开有关招生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督导组以及研究生招生监察工作小组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监督,通过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3.实行复议制度。在复试录取期间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领导小组责成学院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4.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当年复试的人员,不得参与当年复试录取各个环节的工作。
5.学校领导小组有权对复试过程和录取结果核查,一旦发现违法、违纪和违规问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25-86718705(纪检监察),025-86718872(研究生院)。
八、工作纪律
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学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参加复试的相关人员必须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发扬优良作风,坚持原则,不徇私舞弊。对违纪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九、本办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并组织实施。
南京财经大学财政与税务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公告
各位考生: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南京财经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https://yjsc.nufe.edu.cn/info/1011/3771.htm)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我院复试安排发布如下:
一、复试形式
网络远程复试
二、复试时间
1. 模拟测试
应用经济学:2022年3月25日14:00-16:00
2. 正式复试
应用经济学:2022年3月26日上午9:00正式开始
三、复试要求
请大家按以下要求做好场所、设备的准备工作,且手机务必保持畅通:
1. 所有考生务必仔细查阅《南京财经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须知》(https://yjsc.nufe.edu.cn/info/1011/3772.htm),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完成复试各项准备工作;
2. 考生请于3月25日12:00前将准备好的复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上传至云考场系统;
3. 考生请于3月25日19:00前登录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网站http://36.153.137.163:58080/,按照《南京财经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须知》要求完成测评;
4. 所有考生请提前登录云考场熟悉系统。云考场系统https://v2-ykc-exam.yunkaoai.com/user/login/NUFEEdu,选择“我是考生”,输入手机号和验证码,点下一步,选择“南京财经大学”,“财政与税务学院”登录;
5. 提前做好场所、设备等准备工作。
四、特别提醒
按往年经验,请各位考生抓紧时间完成《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及成绩单的准备
南京财经大学网址:http://www.nufe.edu.cn
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c.nufe.edu.cn
研究生院招生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25-86718661
财政与税务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25-86718253 殷老师
预祝各位考生诚信迎考,取得佳绩!
南京财经大学财政与税务学院
2022年3月24日
南京财经大学外国语学院2022年复试通知
各位考生: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办法等有关要求,现将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安排发布如下:
一、复试形式
网络远程复试
二、复试时间
我院将在2022年3月25日上午10:30开始考试系统模拟测试,在2022年3月25日下午2:00开始正式复试工作。
三、复试安排
请大家按以下考生须知做好场所、设备的准备工作,手机务必保持可联系状态。
特别提醒,请考生在复试前完成以下准备工作:
1.查阅学校《南京财经大学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须知》,http://yjsc.nufe.edu.cn/info/1011/3772.htm,完成复试各项准备工作;
2.至我校缴费平台进行复试费缴纳,缴费标准:80元/人;
3.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准备;
4.登录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网站完成相关测评;
南京财经大学经济学院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通知
各位考生: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南京财经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https://yjsc.nufe.edu.cn/info/1011/3771.htm)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我院复试安排发布如下:
一、复试形式
网络远程复试
二、复试时间
1. 模拟测试
理论经济学:2022年3月24日下午16:00开始
应用经济学:2022年3月24日下午16:00开始
统计学:2022年3月25日上午9:00开始
应用统计:2022年3月25日分批次进行,具体时间以各考生收到的通知为准
2. 正式复试
理论经济学:2022年3月25日上午9:00开始
应用经济学:2022年3月25日上午9:00开始
统计学:2022年3月25日下午14:00开始
应用统计:2022年3月26日上午9:00开始
三、复试要求
请大家按以下要求做好场所、设备的准备工作,且手机务必保持畅通:
1. 所有考生务必仔细查阅《南京财经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须知》(https://yjsc.nufe.edu.cn/info/1011/3772.htm),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完成复试各项准备工作;
2. 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统计学考生请于3月24日15:00前将准备好的复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上传至云考场系统;应用统计考生请于3月25日17:00前将准备好的复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上传至云考场系统;
3. 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统计学考生请于3月24日19:00前登录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网站http://36.153.137.163:58080/,按照《南京财经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须知》要求完成测评;应用统计考生请于3月25日19:00前登录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网站http://36.153.137.163:58080/,按照《南京财经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须知》要求完成测评;
4. 所有考生请提前登录云考场熟悉系统。云考场系统https://v2-ykc-exam.yunkaoai.com/user/login/NUFEEdu,选择“我是考生”,输入手机号和验证码,点下一步,选择“南京财经大学”,“经济学院”登录;
5. 提前做好场所、设备等准备工作。
四、特别提醒
按往年经验,请各位考生抓紧时间完成《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及成绩单的准备。
南京财经大学网址:http://www.nufe.edu.cn
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c.nufe.edu.cn
研究生院招生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25-86718661
经济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25-86718201 吕老师
预祝各位考生诚信迎考,取得佳绩!
南京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202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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