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事大学考研复试刷人

更新时间:08-02 13:43:13 编辑:考研派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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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海事大学考研复试刷人的是差额复试的方式,也就是如果录取名额是10个人,那会让排名前12~13的考生参加复试。所以只要你进了大连海事大学的考研复试,被刷的几率会在20%左右,也就是会淘汰总分排名最后的2~3个人。相比于大连海事大学复试刷人是否严重,更应该考虑如何在短时间内提升复试成绩。初试成绩一般在2月中下旬发布,而大连海事大学复试时间预计在3月中下旬到4月中下旬,所以也就1个月左右的复习时间。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时间,提高复习效率,才是王道,不要让春节打乱你的节奏。

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 径, 关系广大考生切身利益, 关系教育公平, 关系国家经济社会 发展。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保证生 源质量的基础环节。根据 《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 年全国硕士研 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 号)、《教育 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 4 号)、《关于做好 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教学司〔2021〕2 号) 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 制定 本办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落实教育 部、辽宁省的有关工作部署, 保证参加复试的广大师生生命安全 和身体健康, 学校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 的复试笔试内容将通过面试进行考察。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安全、公平、科学的原则。
2.坚持全面考查, 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 全面考察基础上, 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3.坚持按计划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4.复试采取差额形式。
5.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与学术学位研究生属同一层次、不 同类型, 应 “分类复试,各有侧重”。
6.同一学科(专业) /类别(领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 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二、 复试组织管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复试工作、相关的 疫情防控工作以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考试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学校研究生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复试工作实 施细则》 和 《调剂原则》,领导和组织本单位复试工作、调剂工 作、相关疫情防控工作以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等,并对复试 结果负责。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一般不参加各学科(专业) /类别(领域) 复试小组的具体复试工作,主要负责巡查、 监督本单位各考场的复试工作。
3.学院按学术学位学科(专业)或者专业学位类别(领域) 成立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 5 人,由经验丰富、业 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构成。
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 按照 《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的规定, 具体实施相关复试工作。
4.外语口语、外语听力、综合面试以及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 复试笔试(含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笔试)均以网络远程面试的形式 进行考核,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指导复试小组确定考 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 并具体实施。
5.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在《评分表》上打分, 并签字确 认,分数原则上不得更改。
6.复试小组成员须严肃纪律,严格执行研究生招生相关规 定。坚决抵制乱招生,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
7.对违反招生录取规定, 弄虚作假的学院,将根据不同情况 和性质严肃处理, 并扣减招生计划。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个人, 视 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8.研究生复试为国家考试, 考试过程中所涉及的事项应按国 家秘密事项管理,其中复试试题及答案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机密 级事项管理。
三、进入复试的第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考生名单 的确定
1.学校各学科(专业) /类别(领域)或研究方向进入复试 的初试成绩首先须满足《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 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线”)。
学校按分专业招生计划的 120%确定各学科(专业)/类别(领
域) 或研究方向的 “复试基本人数”(非整数采用进 1 法),依据 复试基本人数和满足“国家线”的第一志愿考生初试总成绩排序, 确定各学科(专业) /类别(领域)或研究方向进入复试的初试 总成绩要求(学校总分线)。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单 科成绩与国家线的单科成绩要求相同。 2021 年进入学校复试的 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详见附件 1。
注: 同一专业学位类别(领域) 或研究方向的分专业招生计 划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计划总和。
2.满足学校相应学科(专业) /类别(领域) 进入复试的初 试成绩基本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如果进入复试的初试 成绩基本要求的总分对应多名第一志愿考生, 则这些考生均进入 复试。
3.当第一志愿初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人数少于分专业招生计 划时, 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 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国家调剂网”)进行调剂。
四、调剂工作
(一) 接收调剂考生条件
调剂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 A 类地区的全国初 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 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 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 A 类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 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 入照顾专业, 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 A 类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 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 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 在满足调入 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 可申请相互调剂, 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 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 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 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到该计划录取。
2.满足学院 《调剂原则》中规定的报名条件。
(二) 调剂考生遴选原则
调剂工作开始前, 学院、学科根据实际情况, 在学院 《调剂 原则》中公布遴选原则。
调剂考生复试通知发放最大数量不超过招生计划余额的 3
倍。如果末位遴选条件相同,则均进入复试。
(三) 调剂名额、调剂报名及复试程序
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余额情况、 国家调剂网开通时间等, 结 合学校实际, 在《大连海事大学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 作方案》中公布调剂名额、调剂报名程序等信息,复试程序等相 关信息见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五、复试工作日程
各学科(专业) /类别(领域) 于 3 月 20 日后开展网络远程 复试工作,单列计划的学科(专业) /类别(领域)或研究方向 的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同批次复试,具体时间由学院安排,4 月底前完成所有复试工作,具体复试日程见各学院 《复试工作实 施细则》。
六、复试方式及内容
(一)复试方式及工作要求
外语口语、外语听力、综合面试以及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 试笔试(含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笔试) 内容均以网络远程面试的形 式进行考核,按照学院 《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组织和实施。 具体 要求如下:
1.每生累计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
2.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笔试(含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笔 试)科目结合已公布的《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科 目考试大纲》,主要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进行考核。
3.考生在面试过程中的作答情况须全程录音、录像,由学院 保存一年备查,并在复试后 5 天内将副本交研究生院。
4.考生面试成绩一般取复试小组成员评分的平均值,也可取 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其他成员评分的平均值。学院应在复试前 确认并向考生公布,默认方式为取复试小组成员评分的平均值。
5.如果同一学科(专业) /类别 (领域)或研究方向的考生 人数较多, 可组织多个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确定后, 采用抽签方 式对考生进行分组。考生面试成绩计算公式: 考生最终面试成绩 =考生所得初始成绩× [各复试小组平均成绩÷考生所在复试小 组平均成绩]。
6.复试小组须将考生的面试情况(包括提出的问题, 考生回 答的情况等) 和成绩记录在《综合面试记录表》中, 连同复试小 组成员签字的《评分表》,交学院转研究生院保存。
(二)复试内容
1.外语交流能力:包含口语和听力。
2.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考生对本学科(专业) /类别(领域) 理论知识和应用 技能掌握程度; 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逻 辑思维能力; 对本专业领域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领域的发展潜 力。
(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2)本学科(专业) /类别(领域) 以外的学习、科研、社 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 以及实际工作表现 等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 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沟通能力和礼仪等。
4.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 /类别(领域)实际,设计专门 的网络远程面试考核形式, 完成复试笔试内容的考核。特别是针 对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要求,设计专门的复试内容。 还应 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5.身体健康状况
为避免考生体检时交叉感染新冠肺炎, 学校复试期间不要求 考生提交体检报告。但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原卫生 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 学〔2003〕3 号) 和 《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 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 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的要求,如有问题,须在复试 前联系学院。 入学后, 学校将按规定对学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检 查,不符合要求者按上述文件规定处理。
七、 网络远程复试软件平台操作指导及相关要求
学校统一订购网络远程复试软件平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 网    招    生    远    程    面    试    系    统 (https://bm.chsi.com.cn/ycms/stu/school/index)”,不收取 考生任何费用。 软件平台操作指导及对考生设备、场所要求见附 件 2。学院应提前熟悉平台使用办法, 固化复试流程,并在复试 前组织师生测试,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八、复试计分办法及合格标准
1.复试总分 215 分, 其中, 外语听力 20 分, 外语口语 5 分, 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专业课笔试(调整为网络远程面试形式进 行) 100 分,综合面试 90 分。分数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一位 小数。
2.考生总成绩为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总成绩之和。
3.复试总成绩 (满分 215 分) 合格标准 130 分,综合面试成 绩 (满分 90 分) 合格标准 55 分。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 (调整为网络远程面试形式进行) 满分各为 100 分,所得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单科成绩合格标准 60 分。
九、录取
1.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按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分别排序, 择优录取。如考生总成绩相同, 则录取初试总成绩优 者;如初试总成绩仍相同,则录取初试外国语成绩优者。
2.单列招生计划的同一学科(专业) /类别(领域)或研究 方向, 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如分专业招生计划有剩余, 再录取 调剂考生。
3.复试总成绩或综合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标准者,不予录 取。
4.对于同等学力考生, 加试科目成绩未达到合格标准者,不 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 但考 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同一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 排名、分别录取。
7.学校部分学科(专业) /类别(领域)或研究方向有“两 类”专项计划名额,详见附件 1 备注。按照本办法录取原则排序 从前至后依次获得申请资格, 如排序在前的考生无人申请,则分 专业招生计划内排序最后的考生自动确认为 “两类”专项计划。 如分专业招生计划内排序最后的考生放弃选择“两类”专项计划, 则该生自动失去录取资格,按排序依次递补。
十、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确定原则
1.全日制统考生: 根据各单列招生计划的同一学科(专业) /类别(领域)或研究方向的学业奖学金名额 (见附件 1)及总 成绩排名, 先确定第一志愿考生学业奖学金获得者名单, 如有剩 余名额,再确定调剂考生学业奖学金获得者名单。若总成绩相同,参照录取办法处理。                                     
2.推免生:第一学年均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待遇。      
3.被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第一学年均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待遇。
4.法律硕士和翻译硕士:由学院自行制定细则,如有疑问, 请咨询相关学院。
5.非全日制考生和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不享受学业奖学金 待遇。
十一、复试结果及拟录取结果的公布        
1.学校将以学院为单位分别公布复试结果。    
2.学校将根据总体复试进程,公示拟录取结果。
3.复试结果及拟录取结果公布地址: 学校研究生院网站 (http://grs.dlmu.edu.cn/ )和校园网主页“招生就业”栏 (http://www.dlmu.edu.cn/zsjy/yjszs.htm)。
十二、导师与学生的双向选择
1.各学科(专业) /类别(领域) 应将所有招生导师名单告 知录取的考生, 将所有录取考生名单和有关信息告知导师。综合 考虑考生志愿和导师意愿,进行双向选择。
2.一名导师年度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限额累计不超过 6 人,年度招收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超过 3 人,导师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总数不超过 18 人。导师招收专项 计划考生不受学科规定的名额限制。
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 对导师招生限额做进一步要求, 原则 上每名导师招生人数不超出以上规定的限额。如有特殊情况, 学 院需在招生前报研究生院,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 核。
十三、破格复试
我校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在国家线的基础上执行, 不进行破格复试。
十四、监督、 复议及考风考纪
1.监督制度。为保证复试工作全过程及复试结果的公平、公 正, 学校将组织巡视小组对复试进行监督。复试全过程在纪委的 监督下进行。 实行复试面试考场定点监督和巡视监督相结合的监 督制度。 监督举报电话 0411-84729225。
2.复议制度。 考生认为学校复试录取行为有违反本办法或其 他相关规定的, 可在复试结果公布二日内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 导小组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进 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将及时书面或口头 答复申诉人调查结果; 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 将组织纪检 监察等机构进行调查, 调查结果按有关规定及时答复申诉人。
3.考风考纪制度。 学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 严肃查处违规违 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 一经查实, 即按照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 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取消录取资格, 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 学校复查的主要项目有:
(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3)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 考生复试音频和视频材 料、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4)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 学习、生活;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参考《政审表》;
(6)视情况复查考生专业知识掌握情况。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 确定为 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 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 处理。
十五、复试录取工作政策咨询及宣传
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政策咨询方式及宣传途径见 附件 3。
十六、其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 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 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 职”等项目且符合教育部初试加分政策规定的考生, 按要求享受
加分政策。考生须在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 /类别(领域)开 展复试 (工作时间)前,与学院联系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参加复试的考生如需修改网报时填写的就业方式, 需在复 试前与报考学科(专业) /类别(领域)所在学院办公室联系, 提交修改申请。如果从非定向就业方式修改为定向就业方式, 考 生需提供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和单位所在地信息。
3.被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将本人人事档案等材料 在学校规定的入学时间前调转至大连海事大学, 否则不能注册学 籍。
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 须在学校规定的入学时间前, 向 录取学院提交学校、考生及考生定向单位签订的《定向培养协议 书》。如无法提供或提供不合格材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 承担。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定向就业方式的考生。
4.MBA、MPA 的复试录取工作参照本办法制定办法,经学校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公布并执行。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 基本要求见附件4;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 绩基本要求见附件 5,复试录取办法参照本办法执行,复试日程 与普通计划考生相同。
6.综合交通运输协同创新中心的考试招生及复试录取工作 由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负责;海底工程技术与装备国际联合研究 中心的考试招生及复试录取工作由轮机工程学院负责;工商管理
(MBA)的考试招生及复试录取工作由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负责; 公共管理(MPA)的考试招生及复试录取工作由公共管理与人文 艺术学院负责。
7.如教育部或者省教育主管部门下发新的政策文件, 以新文 件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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