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5

更新时间:2024-08-02 10:52:52 编辑:考研派小莉
浙江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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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5: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0〕8号)等文件要求,2021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将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做到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形式
我校原则上全日制各招生专业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少数非全日制招生专业如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等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二、复试时间
我校2021年研究生复试将于3月中旬正式启动,具体时间由各学院(系)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考生须及时登录学院(系)网站查询复试名单及复试安排。
三、复试录取方案
各学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要求,制订具体的复试录取方案并在网上提前公布。复试录取方案包括:本学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考生申诉受理联系人及电子邮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分专业招生计划、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准考证号、报考专业、初试各科目成绩和总分、专项计划考生和国家政策加分应在备注中注明)、总成绩排名计分办法等内容。
学院(系)综合考虑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在学校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之上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差额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四、复试平台
我校的网络远程复试主要采用钉钉(DingTalk)双机位视频形式。 具体要求详见《浙江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视频复试考生须知》。
五、资格审查
线上提交材料要求如下:
(1)所有考生须按照要求在钉钉(DingTalk)中上传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应届生上传学生证、中国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上传前置学历学位证书。
(2)退役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3)军队在职干部需提供《军队在职干部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4)网报后在中国学信网学历校验未通过校验考生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
(5)初试前上交承诺书的本科结业考生,严格按承诺书内容审核,不符合条件者不能参加复试。
(6)  学院(系)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六、复试
考生按照学院(系)要求参加复试。外语能力测试、管理类联考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院(系)在复试中安排。面试时间一般每生不少于20分钟。
七、调剂
拟申请校内调剂的考生请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和相关学院(系)网站发布的调剂方案。校内跨学院(系)调剂方案同时在学院(系)网上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院内调剂方案在学院(系)网上公布。工程师学院工程类硕士项目制等调剂招生纳入相应招生专业所属的专业学院统筹安排并公告。
我校执行教育部相关政策,对调剂考生的基本要求如下: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学校基本线);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考科目相同。
八、录取
学院(系)根据复试录取方案,综合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初试和复试成绩、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九、体检:
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4月15日前寄到拟录取院(系)研究生科,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报考学院(系)联系。
十、公示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于规定时间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及参加专项计划等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最终录取名单须经教育部审核批准。
十一、政审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系)的院级党组织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守规参加复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
研究生招生处联系方式:
电话:0571-87951349 邮箱:yjsy-zsb@zju.edu.cn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 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研究生教育综合楼7楼
各学院(系)联系方式:http://grs.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0015
一、复试安排表
艺术与考古学院复试日程安排(一志愿考生)
学 院 日 期 具体时间 内 容 地 点
艺术与考古学院    3月31日
(周日)
8:30-9:00 报到、
现场核验
浙大城市学院北校区文三教学楼—403(候考室)
9:00开始 综合面试 文三-411
 
 
注:如复试时间、地点后续发生变化,则另行通知。复试内容和要求详见“浙大城市学院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zucc.edu.cn/)《浙大城市学院艺术与考古学院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二、资格审查现场核验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初试准考证;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3.复试资格审查表;
4.诚信复试承诺书;
5.复试信息登记表;
6.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以及从学信网下载的电子版《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应届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电子版《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入学前可毕业自考生提供自考准考证,境外学历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境外应届生提供在读证明) ;
7.本人在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及GPA专业排名(盖公章);
8.如有已发表的科研成果或作品(集),或其他能如实反映学习及科研能力的材料,请提交相关清单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命名规则:考生准考证号+姓名+复试专业方向,如103370210000001张三工业设计。请将上述材料按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下),于3月29日17点前发送至gaojr@hzcu.edu.cn邮箱。
复试当天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或打印件)。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能进行复试。
 
三、进校
考生可通过支付宝“城院通”小程序申请进校码。仅限本人登记进校,不可使用他人登记信息。
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我院联系。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571-88285779
邮箱:gaojr@hzcu.edu.cn
 
四、心理素质测试
学校在复试前安排线上心理素质测试,请考生于3月29日17:00前完成测试。
心理素质测试链接:https://www.psy.com.cn/vue/school/172266
心理素质测试步骤详见附件。

四、艺术与考古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

准考证号 姓名 专业 政治理论成绩 外国语成绩 业务课一成绩 业务课二成绩 初试总成绩
130214330104014 郑洁 设计 73 80 104 138 395
130214330604036 杨梦婕 设计 70 83 115 125 393
130214330104008 俞泽霄 设计 74 56 115 138 383
130214330104020 阮新苗 设计 71 70 107 135 383
130214330104005 王宇博 设计 67 51 111 138 367
 
*此表仅作名单公布使用,复试顺序将在复试前抽签随机产生。
心理素质测试步骤.docx
根据《工程师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方案》要求,物理学院对非全日制能源动力(核能工程方向)专业学位硕士招生复试安排如下:
 
一、资格审查
2024年3月29日上午8:30,所有复试考生须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海纳苑8幢323完成复试前资格审查。签署复试承诺,未资格审查者不得参加复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时除出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供检查:
1.单独考试考生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2020年9月1日前毕业);个别往届生提供前置学历学位证书(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学院将单独联络通知。
2.专家推荐书(二位副高职以上专家,其中一名专家为浙江大学对应专业领域的专家)。
两份专家推荐信原件需提交至学院,其他材料核验后请考生自行取回保存。
所有复试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校园,建议从紫金港校区西2或者西3门进入。
 
二、复试形式
复试形式:线下(现场)复试。
面试时间一般每生不少于20分钟,包括8-10分钟PPT介绍及专家问答等主要环节。汇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英文自我介绍、个人业绩、工作经历、研究项目、荣誉奖项以及攻读硕士阶段的研究计划等。专家问答环节以中英文专业知识问答、思想政治水平考核等内容为主。
面试时考生向专家出示准考生和身份证,同时考生需自行准备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给复试专家小组(建议一式五份、递交面试老师,相关材料请考生复试后带回):
1.《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工程类在职硕士研修计划表》;
2.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等材料的清单及证明。
 
三、时间安排
1)3月18日,工程师学院在网上公布各专业复试名单和安排,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并发布手机号码更换通知并收集信息。
2)3月25日-27日,考生注册钉钉账号,耐心等待账号被加入钉钉群。账号默认为报考手机号,如有变化请务必及时联系工院任老师申请更改。
3)3月28日12:00前,考生通过钉钉提交复试PPT,为防止不同版本显示错乱,请同时提交一份pdf版本。
4)3月29日,复试。考生根据复试时间段及复试所在小组,提前做好复试准备,经资格审查后准时参加复试。
 
四、其他
招生计划及复试人员名单、体检、政审、协议书签署、专家推荐信补交等要求,请关注工程师学院网站通知。
物理学院研究生科联系方式:0571-87953304 邮箱:phyzll@zju.edu.cn。
各位考生:
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即将开始,请考生及时查看院网《外国语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方案》和本公告有关复试工作的具体安排。请复试考生看到本公告后及时回复邮件至:sxh@zju.edu.cn,告知已看到复试录取方案和本公告,信中请注明报考专业及姓名。


一、资格审查
复试前须进行考生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2.准考证。
  3.应届生提供中国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含有本学期注册章)(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往届生提供前置学历学位证书(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其中国(境)外获得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4.考生请在复试时带上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盖有红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应届生可以要求所在学校或院系教务管理部门提供并盖章,往届生可要求档案管理部门提供复印件并盖章);有各类外语资格证书、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请带上相关的清单和材料。
  请考生务必携带上述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准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
 
、各二级学科资格审查和面试具体安排
二级学科(方向) 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 面试地点 候考地点
050205日语语言文学 2024年3月25日
12:00,东6-405
2024年3月25日12:30 东6-405 东6-405
050204德语语言文学 2024年3月26日12:00,东6-226 2024年3月26日12:30 东6-222 东6-226
050202俄语语言文学 2024年3月28日12:30,东6-226 2024年3月28日13:00 东6-221 东6-226
0502Z2翻译学 2024年3月28日13:30,东6-327 2024年3月28日14:00 东6-324/东6-325 东6-327
05021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2024年3月29日8:00,东6-222 2024年3月29日8:30 东6-220/东6-221 东6-222
050201英语语言文学 2024年3月29日9:00,东6-207 2024年3月29日9:30 东6-206/东6-208 东6-207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请参加复试考生提前下载好钉钉(和系统报名手机号一致),方便后续邀请进钉钉群。
2.校外考生复试期间凭身份证、准考证进入校园。
3.请考生提前查好交通路线,住宿等自行安排。
4.面试地点可点击以下链接搜索https://map.zju.edu.cn/index
5.咨询电话:0571-88206251(外国语学院研究生科)
 
 
浙江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4年3月21日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将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确保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经我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顾  臻  胡富强  
副组长:张翔南  杨慧蓉 
成  员:盛  荣  袁  弘  余露山  刘雪松 应美丹 翁勤洁  王  毅
咨询联系人:袁老师(联系电话:0571-88208159 电子邮箱:hzczywj@zju.edu.cn)
申诉联系人:杨慧蓉(联系电话:0571-88208178 电子邮箱:yanghr@zju.edu.cn  通讯地址: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药学院大楼)
二、复试名单确定
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和实际招生计划等情况,满足学校药学(1055)门类学校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详见http://www.grs.zju.edu.cn/yjszs/2024/0314/c28498a2890520/page.htm)的考生均可进入复试。具体复试名单详见附件1。
 三、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人数如下:
专业代码及名称 招生人数 复试人数 备注
105500药学 129 169 含城院联培8名、新昌天姥实验室9名、金华研究院29名、智慧绿洲21名、科创中心1名
注:复试名单公布后,招生计划若有微调,复试名单将不作调整。
四、资格审查及提交材料要求
复试前须进行考生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于3月28日当天复试前至药学院大楼349会议室进行考生资格审查:
1.有效身份证件(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2.准考证。
3.应届生提供中国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含有本学期注册章)(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往届生提供前置学历学位证书(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其中国(境)外获得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4.考生请在复试时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盖有红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应届生可以要求所在学校或院系教务管理部门提供并盖章,往届生可要求档案管理部门提供复印件并盖章)。
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责任自负。
五、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
复试形式为现场复试,在复试中将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标准,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复试具体内容如下:
1.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内容包括思想品德、专业知识、英语能力(含听力与口语)及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生。
请考生将《浙江大学药学院报考硕士研究生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以及大学学习成绩单、大学英语六级(或雅思、托福)成绩单、科研成果及各类获奖材料合成为1个PDF文件,于3月24日(周日)24:00前发送到邮箱hzczywj@zju.edu.cn,发送后不得替换,逾期未提交材料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此次面试。
2.复试成绩构成:
复试成绩(百分制)=面试成绩
复试成绩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六、拟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每位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规定的复试环节,否则不予录取。
1.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成绩×50%)
2.拟录取: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拟录取(综合成绩并列时以初试总成绩、业务课成绩、英语成绩等为优先级进行排序)。其中: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体检
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浙江大学校医院(具体安排详见:(http://zdyy.zju.edu.cn/2024/0318/c37593a2891581/page.htm)提供考生体检,考生也可以到所在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扫描件于4月20日前发到22319144@zju.edu.cn邮箱,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残疾人教育条例》、《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袁老师联系(联系方式:0571-88208159)。
八、公示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研究生招生处统一于规定时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九、调档政审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审查不通过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守规参加复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
十、复试有关具体安排:
复试时间 复试小组 复试地点
                        3月28日(周四)上午8:30开始 复试1组 药学院127会议室
复试2组 药学院225会议室
复试3组 药学院229会议室
复试4组 药学院256会议室
复试5组 药学院338会议室
复试6组 药学院413会议室
资格审核及候场 药学院349报告厅
 
十一、其他
1.根据《浙江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将根据各校区资源等情况统筹安排住宿。
2.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规定及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商议决定。
 
 
浙江大学药学院
2024年3月20日
拟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每位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规定的复试环节,否则不予录取。
1.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初试总分/5×60%+复试成绩×40%
2.拟录取:
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拟录取(综合成绩并列时以复试成绩、初试业务课1成绩、初试业务课2成绩等为优先级进行排序)。
按招生简章要求,教育学科全日制学术学位、体育学科全日制学术学位均按照各自一级学科复试、排名,并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再在拟录取的考生中,以报考的二级学科方向优先为原则,结合报考志愿,根据二级学科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考生的二级学科。
其中: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具体安排 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人数如下:

注:复试名单公布后,招生计划若有微调,复试名单将不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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