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文理学院考研复试要求2025
更新时间:2024-08-02 10:52:39 编辑:考研派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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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文理学院考研复试要求2025: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和《绍兴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等,特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三)全面考查。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全面考查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考核。
(四)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五)统一组织实施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一)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审定《绍兴文理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指导和监督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学校成立2021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织组、信息技术组、后勤保障组、纪检组和宣传组,切实保障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安全性、科学性和公平性。
(二)招生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班子成员和学位点(或方向)负责人组成。负责制订《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组建学院复试小组、思想品德考核小组和督查小组,全面开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同时对各小组进行相应指导、培训、监督和考核。
1.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组长原则上由学位点或专业方向负责人担任,成员由指导教师代表组成,兼顾各二级学科或学科方向。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具体的复试工作,确定本学科(专业)复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内容、评分标准和程序等。每个复试小组均配备一名秘书负责记录。
2.学院思想品德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2人,组长由党委(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担任。
3.学院督查小组成员不少于2人,组长由二级学院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担任,负责复试、调剂、录取全过程的纪律检查与监督工作。
4.学院要高度重视复试录取工作人员的遴选和培训工作。参加人员必须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责任心强、专业水平高,熟悉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能自始至终参加复试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认真做好复试记录(复试过程必须全过程录音、录像和书面记录),提高复试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保证复试质量。凡当年本人或有直系亲属参加硕士研究生初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与复试工作。
5.学院应在复试开始前制定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报学校研究生处审核通过后方可公布实施。
三、复试调剂
调剂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满足考生多元选择,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渠道。
(一)基本原则
1.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须达到我校的复试分数线,并符合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相关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剂时,考生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数学(农)和化学(农)可视为相同。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时,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方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4.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5.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6.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或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二)具体要求
1.学院根据当年计划招生数及第一志愿考生上线情况,按调剂原则拟定调剂生名单,并及时公布。
2.学院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校外调剂考生和校内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各加分项目考生除外)。
3.学院拟调剂名单必须经研究生处审核后,才能发布复试通知。
四、组织实施
(一)基本原则
1.复试考生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符合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原则上按考生报考的学科专业进行复试。
2.综合考虑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强对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活动、工作业绩以及相关技能等的考察,作为录取工作的重要参考。
3.实行差额复试,一般不低于1:1.2,各专业根据自身特点确定差额比例。
4.同一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标准和分数线。
5.对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批进行复试。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参考《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各门类要求,满分500分总分降60分,单科(满分=100分)降10分,单科(满分>100分)降15分。满分300分总分降35分,单科(满分=100分)降10分,单科(满分>100分)降15分。
(二)资格审查
复试前须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审,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研究生处对考生的复试资格进行抽查。资格审查内容:
1.核查考生的《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并转学院思想品德考核小组,作为对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考核的必要依据之一。
2.核查考生的报考信息、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获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报告。
3.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由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经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毕业证书在入学时交验)。
4.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同时还需交户籍(户口)证明、定向就业意向书。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需为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提供《入伍批准书》和服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6.享受加分政策且加分后能达到国家线的考生,须提供完整的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于录取结束后返还)。
7.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明确工作单位,需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出具的意向书。
8.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必须满足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9.在读有研究生学籍的考生在参加复试前,必须联系所在院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在学信网上注销研究生学籍,否则不能参加复试。通过学籍审核的依据是:学籍学历审核下载数据中不再提示为“在校研究生”。
10.拟录取后一周内考生需提供体检证明。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考生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c.usx.edu.cn/info/1102/1777.htm)下载《绍兴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体检表》(正反面打印),可就近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我校认可复试前一个月内的体检证明。如因客观原因无法及时体检,需提前与招生学院联系,延后提交体检证明。如弄虚作假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按规定予以退学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11.复试前考生必须通过资格审查并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三)复试组织
1.根据教育部和浙江省考试院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2021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采用远程视频(钉钉平台为主)复试的形式。
2.复试前各学位点要提前逐一与考生取得联系,了解考生实际情况,确保考生在具备远程视频复试条件下再开展复试工作。对于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要提出有效的替代方案,进行技术兜底保障。积极落实好各项防护措施,做好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准备。
3.复试前组织二级学院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平台操作培训。各学位点做好网络远程复试软件平台的调试、运行、模拟演练等相关工作。采取分批复试方式,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4.视频复试包括专业知识、英语水平、综合能力、政治(会计专硕)和思想品德(详见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章节),时间不少于20分钟。采取远程复试的,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试题。
5.会计专业硕士政治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各二级学院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规范管理和监督管理,确保复试公平公正。考前要采用“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考中要采取“一平台”(远程复试原则上应统一复试平台)、“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作弊。采取远程复试的,一般应要求考生在独立、无干扰场所参加复试,同时要会同复试平台提供方积极运用“双机位”“防缩屏”等技术手段提高防范作弊水平。
7.相关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上述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需经校研究生处审核。
(四)工作要求
1.根据“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要求,学院结合专业计划数确定复试名单。
2.初试成绩占总成绩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30%。
3.复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包括专业知识、英语水平、综合能力和政治(会计专硕)。复试中的思想品德考核、体格检查和同等学力加试内容,不计入复试总分,其成绩计为合格与不合格。
4.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各学院可自主确定是否加试。
5.必要时对考生进行心理测试。
五、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二)强化对考生的诚信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三)学院思想品德考核小组成员与考生远程视频谈话,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也可要求现场出示相关材料。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六、考生录取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公开选拔的原则;坚持充分尊重考生志愿的原则。
2.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录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之间招生计划不得调整使用。
3.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
(二)具体要求
1.德、智、体诸方面全面衡量,对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考查、加权计分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应分开排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开排序。排序最后如果出现多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则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有以下情况者不予录取;
(1)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总分100分);
(2)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
(3)体检不合格;
(4)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
3.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在拟录取前必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4.严把资格审查关,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得修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和上报。
七、信息公开
对招生计划、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考生成绩、复试和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必须在学校或学院网站及时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八、其它
本细则由学校研究生处负责解释。如与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有不一致处,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绍兴文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研究生选拔质量的关键环节。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一、工作原则
(一)全面考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察,以德为先,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考核。
(二)科学选拔。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坚持综合评价,完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合理设计复试内容,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提高生源质量。
(三)公平公正。严格复试管理、调剂管理、录取管理,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四)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做实做细服务保障工作,优化考生服务。
(五)加强领导。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提高管理水平。统一实施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一)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定《绍兴文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切实保障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安全性、科学性和公平性。
(二)研究生院统一管理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统一审核学院复试、调剂、录取有关操作细则,统一发布调剂信息,统一监督巡查,统一审核调剂复试及录取名单,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三)招生学院(以下简称“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所在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并成立复试小组、思想品德考核小组和督查小组,全面开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1.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组长原则上由学位点或专业方向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专业方向导师库指导教师随机抽签组成。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确定本学科(专业)复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内容、评分标准和程序等。每个复试小组须配备一名秘书负责记录。
2.学院思想品德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2人,组长由党委(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担任。
3.学院督查小组成员不少于2人,组长由二级学院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担任。
4.学院必须高度重视复试录取工作人员的遴选和培训工作。参加人员必须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责任心强、专业水平高,熟悉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能自始至终参加复试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认真做好复试记录(复试过程必须全程录像、录音和书面记录),提高复试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凡当年本人或有直系亲属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
5.学院制定的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公布实施。实施细则一经发布,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三、组织实施
(一)基本原则
1.考生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A类考生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复试时加强对考生的学习成绩、科研活动、工作业绩以及相关技能等的考察。
3.实行差额复试,一般不低于1:1.2,生源不足的学位点可适当降低复试比例。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复试名单须经研究生院审核,学院公示无异后,方可开始复试。
4.同一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标准和分数线。
5.对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批进行复试。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参考《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各门类要求,满分500分总分降60分,单科(满分=100分)降10分,单科(满分>100分)降15分。满分300分总分降35分,单科(满分=100分)降10分,单科(满分>100分)降15分。
(二)资格审查
各学院复试前必须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少数民族和退伍军人身份等信息有疑问的,可以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资格审查内容如下:
1.《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交学院思想品德考核小组,作为对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考核的必要依据之一。
2.考生报考信息、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获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报告。
3.应届本科毕业生由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经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毕业证书在入学时交验)。
4.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同时还需交户籍(户口)证明、定向就业意向书。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需为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复试前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服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6.享受加分政策且加分后能达到国家线的考生,须提供完整的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于录取结束后返还)。
7.同等学力考生须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达到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具有所报考专业6门本科主干课程合格成绩单(需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8.在读有研究生学籍的考生在参加复试前,必须联系所在院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在学信网上注销研究生学籍,否则不能参加复试。通过学籍审核的依据是:学籍学历审核下载数据中不再提示为“在校研究生”。
9.拟录取后一周内考生需提供体检证明。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进行体检。考生可就近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我校认可复试前一个月内的体检证明。因客观原因无法及时体检,需提前与招生学院联系,延后提交体检证明。考生弄虚作假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按规定予以退学等处理后果的,责任自负。
10.复试前考生必须通过资格审查并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复试过程中有泄露考题、作弊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
(三)复试方式
复试可采取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原则上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选择复试录取方式,合理安排现场复试时间及场地。
(四)复试内容及分值
1.复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技能)、外语水平、综合能力。
2.会计专业硕士政治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复试中的思想品德考核和同等学力加试内容,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其成绩计为合格与不合格。
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各学位点可自主确定是否加试。
5.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占综合成绩60%,复试总成绩占综合成绩40%。
(五)复试程序及要求
1.各学院依据本细则制定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提交研究生院审核后公布。
2.学院复试名单公示无异后,由学院告知考生复试时间、形式、地点、复试内容。
3.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各学院要做好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准备,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规范管理和监督管理。要落实好试卷的制卷、保管、保密工作,提前准备好充足的试题,对于不同批次的考生要采用题目不同、难度相当的试卷,确保复试公平公正。考前要严格采用“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特别是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加分等有关考生的身份审核。坚持并进一步完善“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
4.由复试组秘书认真填写《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复试情况记录表》。校纪委、研究生院派人对复试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四、调剂
(一)基本条件
1.达到我校招生简章中调入专业所规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工学照顾专业、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硕士、体育学、体育硕士,教育部将根据国家战略需要、社会发展需求、考生报考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A类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7.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指标只能专项专用。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A类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初试成绩要求。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和普通计划之间的调剂,须严格按照调剂程序和要求组织,不得直接改变考生志愿、调整计划类型进行复试录取。
8.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二)调剂要求
1.各学位点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可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研究生院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官网http://yjsc.usx.edu.cn/yzw/sy.htm及时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严禁任何工作人员和学生未经研究生院授权擅自发布调剂信息。
2.各学位点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3.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要在调剂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向所有考生及时反馈是否接受其调剂复试申请。学校发布需考生确认拟录取或复试通知时,需充分考虑考生学习、工作、休息时间等因素作出合理安排,给考生预留充裕的确认时间。
4.调剂考生在系统上收到待复试(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具体参看学院复试细则)内确认是否参加调剂(同意录取)。对于没有按时确认的考生,各学位点应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联系确认,不得简单以“逾期不接受视为自行放弃”对待。
五、录取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公开选拔的原则;坚持充分尊重考生志愿的原则。
2.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录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之间招生计划不得调整使用。
3.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
(二)具体要求
1.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开排序,“退役士兵计划”考生单独排序,排序最后如果出现多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则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参加复试的考生按专业、领域或方向总成绩进行排名,依次录取。若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或因招生计划动态调整等原因增加招生指标,在新一轮调剂开始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复试合格考生,补录取考生如已被其他招生单位录取的则不予录取。
3.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在拟录取前必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4.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2)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总分100分);
(3)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
(4)体检不合格。
(三)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4.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各学位点应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严格核实。
(四)信息公开
对招生计划、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考生成绩、复试和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必须在学校或学院网站及时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五)时间安排
一般应于4月8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并及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传一志愿拟录取考生名单。“全国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中调剂意向采集模块将于3月28日开通,已完成一志愿录取的招生单位可发布调剂信息;调剂模块将于4月8日开通,调剂工作同步正式启动;应于4月28日前(含)完成所有录取工作。
六、联系方式和举报电话
研究生院:0575-88332732
邮箱:yzb@usx.edu.cn
纪检监察室:0575-88342357
七、其它
本办法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如与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有不一致处,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绍兴文理学院
2024年3月26日
绍兴文理学院关于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欢迎报考绍兴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根据教育部和浙江省安排,为方便考生提前准备,现将2024年我校硕士研究招生复试有关工作安排提示如下:
一、复试形式
各招生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前提下自主确定复试形式,可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同一专业原则上采用同一种复试形式。
二、复试时间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初定于3月底进行,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安排在4月8日以后。
三、复试分数
目前,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尚未下达,待正式计划下达后我校将第一时间公布复试分数线、复试考生名单,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网址:http://yjsc.usx.edu.cn/yzw/sy.htm)和各二级学院网(http://yjsc.usx.edu.cn/info/1216/4849.htm)。按照往年情况,我校部分专业尚有调剂名额,具体以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公告为准。
四、提交审核材料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学院规定时间内提交(提交方式请咨询各招生学院)以下材料:
(一)身份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正反面)。
2.准考证(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二)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应届生必须提供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获国外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其他材料
1.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1)。
2.大学成绩单;同等学力考生须出具所报考专业6门本科主干课程合格成绩单;自学考试考生须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成绩单须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加盖公章。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见附件2)。
4.个人简况表(含本科阶段成绩、外语水平、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等)(见附件3)。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6.报考或调剂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以及其他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需在拟录取公示期间上交定向就业协议书(见附件4)。
(四)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参加复试时需准备的用品
(一)现场复试
1.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准考证;
3.黑色签字笔和空白A4纸若干;
4.招生学院要求准备的其他考试用品。
(二)网络复试
网络远程复试要求请咨询各招生学院。
六、注意事项
1.诚信复试。复试前考生必须通过资格审查并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复试过程中有泄露考题、作弊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还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2.严守机密。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复试过程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等,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网络远程复试时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违者视同作弊。
3.提前安排。考生请提前安排好来校行程或者调试好网络复试设备,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参加复试请提前与招生学院联系,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参加复试视为放弃本次复试。
4.谨防诈骗。我校研究生复试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也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生务必保持高度警惕。
如考生有不清楚事宜,可来电咨询研究生院,联系电话:0575-88332732。
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院
2024年3月21日
欢迎报考绍兴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根据教育部和浙江省安排,为方便考生提前准备,现将2024年我校硕士研究招生复试有关工作安排提示如下:
一、复试形式
各招生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前提下自主确定复试形式,可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同一专业原则上采用同一种复试形式。
二、复试时间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初定于3月底进行,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安排在4月8日以后。
三、复试分数
目前,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尚未下达,待正式计划下达后我校将第一时间公布复试分数线、复试考生名单,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网址:http://yjsc.usx.edu.cn/yzw/sy.htm)和各二级学院网(http://yjsc.usx.edu.cn/info/1216/4849.htm)。按照往年情况,我校部分专业尚有调剂名额,具体以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公告为准。
四、提交审核材料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学院规定时间内提交(提交方式请咨询各招生学院)以下材料:
(一)身份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正反面)。
2.准考证(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二)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应届生必须提供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获国外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其他材料
1.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1)。
2.大学成绩单;同等学力考生须出具所报考专业6门本科主干课程合格成绩单;自学考试考生须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成绩单须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加盖公章。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见附件2)。
4.个人简况表(含本科阶段成绩、外语水平、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等)(见附件3)。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6.报考或调剂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以及其他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需在拟录取公示期间上交定向就业协议书(见附件4)。
(四)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参加复试时需准备的用品
(一)现场复试
1.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准考证;
3.黑色签字笔和空白A4纸若干;
4.招生学院要求准备的其他考试用品。
(二)网络复试
网络远程复试要求请咨询各招生学院。
六、注意事项
1.诚信复试。复试前考生必须通过资格审查并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复试过程中有泄露考题、作弊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还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2.严守机密。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复试过程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等,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网络远程复试时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违者视同作弊。
3.提前安排。考生请提前安排好来校行程或者调试好网络复试设备,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参加复试请提前与招生学院联系,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参加复试视为放弃本次复试。
4.谨防诈骗。我校研究生复试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也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生务必保持高度警惕。
如考生有不清楚事宜,可来电咨询研究生院,联系电话:0575-88332732。
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院
2024年3月21日
- 附件【附件5:绍兴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doc】已下载417次
- 附件【附件4:绍兴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2024年).doc】已下载222次
- 附件【附件2:绍兴文理学院2024年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doc】已下载487次
- 附件【附件3:研究生复试考生个人简况表.doc】已下载482次
- 附件【附件1:诚信复试承诺书(正反打印).docx】已下载400次
绍兴文理学院:码住!考研复试别忘提前准备这些内容!
码住!考研复试别忘提前准备这些内容!考研英语听力测试,主要是考察你对英语题目的单词、语法的掌握和理解能力,也就考察你是否听得懂。这就需要同学们在课下多做一些这方面的练习,多听一些英文原版的著作或看一些英文版的影视作品,增强自己的语感,以便能够在面试中正确回答相关问题。
2、专业课笔试
考研专业课笔试大部分学校不会指定参考书目,但考生在备考中可以结合初试指定的参考书,把初试的参考书作为基础,在这个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深化,掌握这个专业比较前沿的动态,延伸思维触角。
3、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综合素质)
(1)专业知识
考研面试中对专业知识的考察更灵活,例如老师可能会问一些行业内的一些热点新闻,要求你根据自己所学的知识,来谈谈对这些热点事件的理解。
(2)研究方向
很多专业在研究生阶段对于研究方向分的非常明确,考查的内容也大相径庭,对于研究方向上的准备,考生最好的参考就是导师的研究方向。导师的研究方向反映了这阶段他关注的焦点,面试的时候他的兴趣点,也很可能与他的研究方向有关。
(3)毕业论文
如果是考大学本科专业的研究生,那么很多老师都会问及考生本科的毕业论文。因为它是大学4年专业学习的一个总结,在一定程度上显示了考生的研究能力。
对于跨专业考生,本科毕业论文方向的选择会反映考生在论文上的敏感和专业上的偏好,也是导师关注的重点。
(4)发表论文及著作
有的导师在面试过程中会问考生是否有论文发表,尤其对于同等学力考生来说,可能是必须的,因此对于论文和著作这方面,也是有必要准备的。
(5)阅读的著作
请你介绍一本自己阅读过的专业书籍,这几乎是文科专业面试时的题。这是导师了解考生的一个窗口。
绍兴文理学院生命科学学院2023年“ 生物学 ”专业复试名单(第 一批)(复试名单公示)
绍兴文理学院生命科学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志愿复试名单,是根据我校《2023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符合要求的考生名单,绍兴文理学院生命科学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志愿复试名单见下面官网链接,请点击查看:http://life.usx.edu.cn/info/1102/3087.htm
绍兴文理学院土木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名单(持续更新)
根据教育部、浙江省相关文件精神和我校相关文件规定,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校研究生院审批,现将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名单予以公示,若对复试名单有异议,可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向我院研招办反映。请各位考生严格按照《绍兴文理学院土木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准备复试。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地点:浙江省绍兴市环城西路508号 绍兴文理学院河西校区志廉楼225B室
电子邮箱:zgsctmgcyjs@126.com
联系电话:0575-88341503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地点:浙江省绍兴市环城西路508号 绍兴文理学院河西校区志廉楼225B室
电子邮箱:zgsctmgcyjs@126.com
联系电话:0575-88341503
官网链接,请点击查看:http://tmgcxy.usx.edu.cn/info/1511/5366.htm
绍兴文理学院人文学院2023年人文学院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名单
根据教育部、浙江省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相关文件规定,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校研究生处审批,现将我院2023年一志愿研究生复试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若对复试名单有异议,可通过电话向我院研招办反映。请各位考生严格按照相关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准备复试。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地点:人文楼606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5-88341269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地点:人文楼606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5-88341269
- 附件【2023年“学科教学(语文)”专业复试名单(第一批).xls】
- 附件【2023年“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复试名单(第一批).xls】
- 附件【2023年“中国语言文学”专业复试名单(第一批).xls】
绍兴文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欢迎报考绍兴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根据教育部和浙江省安排,为方便考生提前准备,现将2023年我校硕士研究招生复试有关工作安排提示如下:
一、复试形式
各招生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前提下自主确定复试形式,可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同一专业原则上采用同一种复试形式。
二、复试时间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初定于3月底进行,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安排在4月6日以后。
三、复试分数
目前,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尚未下达,待正式计划下达后我校将第一时间公布复试分数线、复试考生名单,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网址:http://yjsc.usx.edu.cn/yzw/sy.htm)和各二级学院网(http://yjsc.usx.edu.cn/info/1186/4679.htm)。按照往年情况,我校部分专业尚有调剂名额,具体以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公告为准。
四、提交审核材料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学院规定时间内上传(上传方式请咨询各招生学院)以下材料(所有材料合成一个不大于25M的PDF文件,文件名命名规则为“准考证+姓名+专业或方向”):
(一)身份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准考证(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二)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应届生必须提供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获国外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其他材料
1.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1)。
2.大学成绩单;同等学力考生须出具所报考专业6门本科主干课程合格成绩单;自学考试考生须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成绩单须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加盖公章。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见附件2)。
4.个人简况表(含本科阶段成绩、外语水平、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等)(见附件3)。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6.报考或调剂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以及其他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需在拟录取公示期间上交定向就业协议书(见附件4)。
(四)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参加复试时需准备的用品
1.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准考证;
3.黑色签字笔和空白A4纸若干;
4.招生学院要求准备的其他考试用品。
六、网络远程复试要求
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复试前按各招生学院要求完成测试,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
1.硬件设备要求: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须配摄像头、麦克风和音箱或具有相应功能),1部智能手机。
2.网络要求:网络畅通,能满足视频要求(建议首选电脑+有线网络)。
3.环境要求:独立的复试房间,安静、灯光明亮、不逆光。可视范围内不得有与复试相关参考资料和可视电子屏幕。房间内不得有其它人,也不允许出现其它声音。远程网络面试环境及双机位如下图。
4.进入视频复试系统后,手持身份证向面试专家展示正面,再次确认本人身份。复试过程确保全程音频视频开启,考生本人正对设备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面部、上半身及双手在画面中清晰可见。不得戴帽子、墨镜、口罩、耳机等,不得用头发或其他饰品遮挡耳部。不得使用美颜及滤镜,本人全程出镜,不得中途离开座位。
5.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手机应设置好电话“免干扰模式”。设备调试完成后,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
6.复试中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应立刻与招生学院联系,服从统一安排。
7.今年我校网络远程复试平台以钉钉平台为主。
七、注意事项
1.诚信复试。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如在复试过程中发生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还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2.严守机密。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复试过程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等,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网络远程复试时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违者视同作弊。
3.提前安排。考生请提前安排好来校行程或者调试好网络复试设备,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参加复试请提前与招生学院联系,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参加复试视为放弃本次复试。
4.谨防诈骗。我校研究生复试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也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生务必保持高度警惕。
如考生有不清楚事宜,可来电咨询研究生院,联系电话:0575-88342707。
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院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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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2:绍兴文理学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doc】已下载72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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