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5

更新时间:2024-08-02 10:49:11 编辑:考研派小莉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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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5: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安排公布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点击查看
1、根据当前国内疫情防控情况和学校实际,为了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我校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具体复试安排由学院另行通知,请保持手机畅通,并及时关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及学院网站相关通知公告。
2、已考核通过的“萃英计划生”,初试成绩须达到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
 二、接收优秀生源调剂
我校办学历史悠久、底蕴深厚,积淀了我国近代高等教育史上最早的一批土木、建筑、市政类学科精华,我国著名的土木、建筑“老八校”之一,原冶金工业部直属重点大学。现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项目”和“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实施院校、陕西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教育部、陕西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建高校。真诚欢迎符合2020年国家A类地区分数线的考生优先选择调剂到我校。
(一)接收调剂专业:
安德学院 081400土木工程  
083000环境科学与工程
土木工程学院 082300交通运输工程 1.本科毕业专业:交通工程或交通运输专业或相关专业的考生。
2.考研分数满足:总分280,单科(满分=100分)≥40,单科(满分=150分)≥60
管理学院 120200工商管理  
025600(专业学位)资产评估
125100(专业学位)工商管理(非全日制)
125601(专业学位)工程管理(非全日制)
理学院 070200物理学  
080100力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  
085600(专业学位)材料与化工
冶金工程学院 080503材料加工工程  
080600冶金工程
085600(专业学位)材料与化工
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 081100控制科学与工程  
0811Z1智能建筑
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5400(专业学位)电子信息
机电工程学院 080200机械工程  
马克思主义学院 010100哲学  
文学院 130300戏剧与影视学  
050100中国语言文学
045300(专业学位)汉语国际教育
建筑设备科学与工程学院 081404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总分≥310
085900(专业学位)土木水利
公共管理学院 120400公共管理  
125200(专业学位)公共管理(非全日制)  
化学与化工学院 081700化学工程与技术  
085600(专业学位)材料与化工
资源工程学院 081900矿业工程  
083700安全科学与工程
085700(专业学位)资源与环境
学院 专业 调剂条件
 
(二)调剂基本条件
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2.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初试未考数学的考生,不得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
4.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以申请调剂到我校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管理(125601)、公共管理(125200)专业。
5.除125100125601125200专业学位外其他专业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
6.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他要求。
7.满足学院其他调剂条件。
(三)调剂办法
1320日左右研招网调剂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开通后,请考生登陆系统并按要求填报我校调剂志愿,不经调剂系统调剂无效。
2)学校初选后,确定合格考生,并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3)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调剂系统接收复试通知,并按照学院安排参加复试。
4)复试后学校通过调剂系统向被拟录取的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被拟录取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调剂系统接收拟录取,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三、奖助政策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十分重视提高我校研究生待遇,统筹国家和地方财政拨款、学校经费投入、导师资助经费和社会赞助等资源,加大对研究生的奖励与资助力度,不断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突出的全日制研究生,奖励标准为硕士每生每年 20000 元。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资助范围为国家招生计划内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非定向就业),硕士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每年按10个月计,每生每月600元,共发30个月)。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校设3个等级:特殊奖学金,用于奖励推荐免试研究生,奖励标准为当年学费额度;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约占参评人数的15%);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约占参评人数的25%)。
4.学校设有多项社会奖(助)学金。
5.学校设有专项基金,对优秀学位论文、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进行表彰奖励。
6.学校为研究生提供助教、助研、助管兼职岗位。
7.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学校开设入学绿色通道,并指导和协助办理助学贷款。
四、联系方式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招办电话:029-82202244  
联系人:胡老师  宋老师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13 
邮政编码:710055
E-mail:xjdyzb@xauat.edu.cn
研究生院网站:http://gs.xauat.edu.cn/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b.xauat.edu.cn/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等文件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为进一步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集体领导、集体决策,强化制度意识、程序意识,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和考生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复试考核,规范招录程序,深化信息公开,确保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平稳、科学规范、公平公正。
(一)公平公正公开。复试录取工作要求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良好信誉。
(二)科学选才。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统筹兼顾,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和生源结构,择优录取,确保生源质量。
(三)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能力等方面的全面考核。
(四)分类选拔。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合理设置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
(五)客观评价。量化考核成绩,综合素质考核要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六)以生为本,增强服务意识。
二、复试方式
2024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原则上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同一学科(专业)同一批次考生采用一种复试方式,具体以学院通知为准。
、复试内容
1.现场复试
现场复试由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组成(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面试中进行)。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一般情况下专业课笔试40分、面试60分,具体以学院通知为准。专业课笔试科目应与《202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科目一致。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创新意识、科研能力、外语听说能力以及综合素质能力。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质;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和创新意识;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工作、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现场如实记录考生回答问题情况并妥存备查。
2.网络远程复试
网络远程复试由专业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组成(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面试中一并进行)。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一般情况下专业能力考核40分、综合素质考核60分,具体以学院通知为准。专业能力考核内容应与《202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考核内容一致。综合素质考核内容与现场面试内容一致。每个考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至少需两台视频设备,其中一台视频设备架设在身后1米左右,用于复试监控,另一台设备用于复试面试;复试时桌面始终要保持整洁,不得放置与考试相关的任何材料,手机提前做好拒接电话和语音通话的设置,考试过程中不得接打电话,不得转换考试界面,视频监控设备不得中断。
四、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2024年3月28日—4月3日
调剂考生:2024年4月8日起
具体时间、地点以学院通知为准。
五、资格审查
所有考生须已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历、学籍校验或线下核验。复试期间各学院指定专人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全面审查。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资格审查利用线上平台进行。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四比对”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查核验。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复试报到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科毕业(结业)生: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本科毕业(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3.高职高专毕业生: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根据各学院要求提供相关补充材料。
复试时所有考生须出示证件原件、学历认证报告(境外学历)。
、调剂工作
(一)4月初“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该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二)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三)调剂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四)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工学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调剂需符合我校划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线。
9.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10.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11.调剂考生还须满足各学院制定的调剂政策。
、录取
(一)录取总成绩的计算办法一般为: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权重(一般为30%-50%)。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四)新生报到后,各学院应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信息公开公示
各学院在复试、录取阶段向考生公布学院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各学院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进行说明。
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研究生院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九、信息查询及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网站:http://gs.xauat.edu.cn/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b.xauat.edu.cn/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招办电话:
029-82202244
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安德学院 米老师 89025177
土木工程学院 陈老师 82202981
建筑学院 袁老师 82202742、82202041
艺术学院 王老师 82205431
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 郭老师 82202520
管理学院 李老师 82202994
理学院 刘老师 82205670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杜老师 82205328
冶金工程学院 刘老师 82202937
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 李老师 82205599、89011223
机电工程学院 聂老师 82201483
马克思主义学院 刘老师 82205446
文学院 刘老师 82202380
体育学院 王老师 82201431
建筑设备科学与工程学院 何老师 82203433
公共管理学院 全日制 范老师 82203303
非全日制 魏老师 82203307
化学与化工学院 顾老师 82203378、84891562
资源工程学院 孙老师 82203408
未来技术学院 左老师 82205376
、违规处理
(一)对在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过程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二)考生认为学校的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可向学校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学校应当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应当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请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应当组织纪检监察等机构进行调查,并按《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资源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拟录取名单(一志愿)公示是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公布的重要考研复试调剂文件,考研派小编收集整理,下载地址: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资源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拟录取名单(一志愿)公示
考研派还有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历年调剂信息即调剂专业名额和录取分数线,添加页面上微信号,即可免费查询。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2〕3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和《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技术方案(第七版)》的相关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为进一步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集体领导、集体决策,强化制度意识、程序意识,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和考生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复试考核,规范招录程序,深化信息公开,确保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平稳、科学规范、公平公正。
(一)公平公正公开。复试录取工作要求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良好信誉。
(二)科学选才。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统筹兼顾,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和生源结构,择优录取,确保生源质量。
(三)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能力等方面的全面考核。
(四)客观评价。量化考核成绩,综合素质考核要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五)以生为本,增强服务意识。
二、复试方式
2023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原则上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同一学科(专业)同一批次考生采用一种复试方式,具体以学院通知为准。
、复试内容
1.现场复试
现场复试由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组成(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面试中进行)。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一般情况下专业课笔试40分、面试60分,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专业课笔试科目应与《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科目一致。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创新意识、科研能力、外语听说能力以及综合素质能力。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质;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和创新意识;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工作、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现场如实记录考生回答问题情况并妥存备查。
2.网络远程复试
网络远程复试由专业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组成(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面试中一并进行)。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一般情况下专业能力考核40分、综合素质考核60分,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专业能力考核内容应与《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考核内容一致。综合素质考核内容与现场面试内容一致。每个考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至少需两台视频设备,其中一台视频设备架设在身后1米左右,用于复试监控,另一台设备用于复试面试;复试时桌面始终要保持整洁,不得放置与考试相关的任何材料,手机提前做好拒接电话和语音通话的设置,考试过程中不得接打电话,不得转换考试界面,视频监控设备不得中断。
四、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2023年3月28日—4月5日
调剂考生:2023年4月6日起
具体时间、地点以学院通知为准。
五、资格审查
所有考生须已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历、学籍校验或线下核验,复试期间各学院指定专人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全面审查。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复试报到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科毕业(结业)生: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本科毕业(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3.高职高专毕业生: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同等学历考生: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无毕业证须提供学信网学籍学历证明)
5.各学院根据复试考核的需要,可让考生提供大学成绩单、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
所有考生参加复试前必须按照要求签订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点此下载复试时须出示证件原件、学历认证报告(境外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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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剂工作
(一)4月6日“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该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二)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三)调剂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四)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调剂需符合我校划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线。
9.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10.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11.调剂考生还须满足各学院制定的调剂政策。
、体检及政审要求
1.体检:拟录取考生体检要求按照上级部门有关文件执行。考生须在入学报到前提交体检表至拟录取学院       (体检表点此下载)。凡体检结果不合格或无故不参加体检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扫描二维码下载《体检表
2.政审:在校学生的思想政治考察表由本科所在学院开具,在职人员由工作单位开具,无学习工作单位的考生政审材料由档案所在单位或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居委会开具。
所有复试考生须在拟录取前将《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录取思想政治考察表》         (点此下载)交至拟录取学院,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扫描二维码下载《思想政治考察表
、录取
(一)录取总成绩的计算办法一般为: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权重(一般为30%-50%)。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四)新生报到后,各学院应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信息公开公示
各学院在复试、录取阶段向考生公布学院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各学院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进行说明。
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研究生院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十、信息查询及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网站:http://gs.xauat.edu.cn/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b.xauat.edu.cn/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招办电话:
029-82202244
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十一、违规处理
(一)对在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过程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二)考生认为学校的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可向学校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学校应当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应当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请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应当组织纪检监察等机构进行调查,并按《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复试形式及平台
2022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复试平台选用腾讯会议,网络远程复试具体要求可参见《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远程网络复试指南
复试时间及安排
1.第一志愿考生:3月24日后陆续启动复试,具体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安排,具体复试安排由学院另行通知,请保持手机畅通,并及时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学院网站相关通知公告,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并按各学院要求参加复试。
2.调剂考生:预计3月底开始,具体调剂专业及通知要求以我校在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发布的相关通知为准。
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由专业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两部分组成。主要包括:专业能力考核、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素质能力考核等内容,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考核形式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

各位考生: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基础上,现将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形式及平台
2022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复试平台选用腾讯会议,网络远程复试具体要求可参见《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远程网络复试指南(附件1)。
二、复试时间及安排
1.第一志愿考生:3月24日后陆续启动复试,具体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安排,具体复试安排由学院另行通知,请保持手机畅通,并及时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学院网站相关通知公告,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并按各学院要求参加复试。
2.调剂考生:预计3月底开始,具体调剂专业及通知要求以我校在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发布的相关通知为准。
三、复试前材料准备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
2.《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
3.符合国家《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供参加相关项目的证明材料,经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
4.各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由专业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两部分组成。主要包括:专业能力考核、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素质能力考核等内容,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考核形式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
五、体检及政审要求
1.体检:拟录取考生将在入学时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要求按照上级部门有关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2.政审:所有复试考生须在4月25日前将政审结果交至所报考学院,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政审表可在附件4中下载)。
六、其他要求
1.诚信复试。考生须签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知晓《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可在附件3中下载);知晓《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2.试题保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已完成复试的考生不得将复试内容向其他考生泄露或在网络传播,一旦发现,取消相关考生复试成绩并根据泄密程度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提前测试。考生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需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
4.疫情防控。近日因疫情学校实行封闭管理,请各位考生安心居家,做好复试准备,提前调试软件平台,熟悉操作流程,如有困难及时与学校、学院联系。同时,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及研究生院网页通知。如因疫情防控政策变化,学校复试安排可能发生调整,以后续发布通知为准,敬请理解与配合。
七、联系方式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招办电话:029-82202244  
联系人:杜老师  宋老师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13号
E-mail:xjdyzb@xauat.edu.cn
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安德学院 米老师 89025533
土木工程学院 张老师 82207610
建筑学院 袁老师 82202742
艺术学院 王老师 82205431
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 郭老师 82202520
管理学院 李老师 82202994
理学院 刘老师 82205670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杜老师 82205328
冶金工程学院 刘老师 82202937
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 李老师 82205599
机电工程学院 王老师 82201483
马克思主义学院 刘老师 82205446
文学院 刘老师 82202380
体育学院 王老师 82201431
建筑设备科学与工程学院 何老师 82203433
公共管理学院 范老师 82203303
化学与化工学院 顾老师 82203378
资源工程学院 孙老师 82203408

八、温馨提示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严格遵照国家教育部的有关法规和政策实施规范招生,不会向任何考生做出保证录取的承诺,更不会以任何名义向考生收取所谓录取费或其他费用。任何单位、中介或个人非法盗用我校名义发布虚假复试录取信息都属违法行为,请社会各界、考生及家长监督并积极举报,一经查实我校将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我们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保持警惕,保护自身权益,仔细甄别,避免上当受骗!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2年3月23日  

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公开、公正、公平,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明招生纪律,加强监督管理,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三)充分发挥复试选拔作用,坚持科学选才,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客观评价。
二、组织机构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林波 马立建
副组长:李小明(常务)
成  员:张 佩 杨西荣 王快社 赵俊学 张朝晖 胡平
秘  书:刘漫博
工作职责和要求:负责制定和审议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负责成立面试小组,并对小组成员进行复试原则、政策、纪律等方面培训;负责落实线上复试工作;负责审核复试结果;负责确定拟录取名单;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予录取考生的问题处理。
(二)复试面试小组
复试面试小组按专业及方向统筹组建,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等考核工作。复试面试小组专家每组5人,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的具有本专业副教授以上职称或拥有2021年硕导岗位的教师担任,组长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定,每组配备1名秘书。
工作职责和要求:负责考生能力考核;面试小组成员在面试时需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应召开面试小组会议,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面试成绩须经面试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后有效。
三、复试
(一)复试方式
2021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方式采用网络远程复试进行。复试软件采用“腾讯会议”。
(二)设备要求
考生需要注册两个“腾讯会议”账号用于两台设备登录,将其中一台视频设备(可为智能手机)架设在身后1米左右,用于复试监控,另一台设备(可为智能手机或笔记本电脑)用于复试面试;复试时桌面始终保持整洁,不得放置与考试相关的任何材料,手机提前做好拒接电话和语音通话(如微信、QQ电话等)的设置,考试过程中不得接打电话,不得转换考试界面,视频监控设备不得中断。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由专业水平、外国语水平和综合素质三部分组成。复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水平考核40分、外国语水平考核20分,综合素质考核40分。每名考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1)专业水平考核。即复试中原笔试部分的考察内容,通过命制专业能力考核试题库以远程网络问答的形式进行。复试题库的试题根据难易程度分为A、B、C三档,每档设置一定数量难度相当的试题,考生面试时抽取3道不同档位的试题现场回答。
专业水平考核内容与《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考核内容一致。
(2)外国语水平考核。采用学生英语自我介绍及面试现场英语问答形式进行。
(3)综合素质考核。采用网络远程问答形式进行。
综合素质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质;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和创新意识;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四)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2021年3月26日8:00-18:00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2021年3月29日8:00-20:00
(五)考生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需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复试过程中,考生需面向镜头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考生诚信承诺书》,进行资格审查。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结束后,学院安排专人负责人证对比,并比对“报考库”等,对考生身份进行审查核验。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复试成绩,不予录取。
已考核通过的“萃英计划生”,初始成绩达到相关专业复试分数线即录取,不再参加复试。
(六)其他说明
1.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应满足对应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由学校自主确定复试分数线。
2.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生源不足的专业,满足复试条件考生全部进入复试环节。
3.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四、调剂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学术学位类工学照顾专业及专业学位类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工学照顾专业与专业学位照顾专业之间互调按照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调剂需符合我校划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线。
(二)调剂考生确定
学院根据调入专业的培养要求,参考考生一志愿报考专业、本科毕业专业、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
五、录取
(一)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70%)+复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综合成绩权重(30%)。
(二)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单独考试”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属于专项招生,单独录取。
(四)一志愿考生录取
“萃英计划生”直接录取至“萃英计划”考核合格专业。其他一志愿考生根据报考专业按总成绩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因专业计划满额无法录取考生,在征求考生意愿的基础上,调剂至相关专业录取。
(五)调剂考生录取
调剂考生按照拟调剂的专业,总成绩由高到低排队,在征求考生意愿的基础上,依次调剂至相关专业。
(六)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
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八)新生报到后,学院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考生分配方案
1.考生分配采用考生填报、导师选择的双向选择方式。
2.推免生每位导师不超过2人,合格考生超过此规定,由导师确定拟招收学生,其余学生重新选择导师。
3.院内导师,正高职称招生总人数不超过5人,其他职称招生总人数不超过4人,新增导师首次招生总人数不超过2人。
4.院外导师,正高职称招生总人数不超过2人,其他职称招生总人数不超过1人,新增导师首次招生总人数不超过1人。
5.校外导师必须与校内导师联合招生,每位校外导师招生人数不超过1人。
6.拟录取考生中报考某位导师的人数超过上述规定,由导师确定拟招收学生,其余学生重新选择导师。
七、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方向 学位类型 招生计划
080503 材料加工工程   学术学位 40(6)
080600 冶金工程   学术学位 34(5)
085600 材料与化工 材料加工 专业学位 39
冶金工程 专业学位 39
合计 152
注:括号中数字为推免生
八、信息公开公示
按照学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要求,复试工作结束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统一对拟录取考生进行公示和审核。
九、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过程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上报学校严肃处理。
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违反规定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考生认为学院的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可向学院、学校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
联系电话:02982202923            联系人:姚红红
冶金工程学院
2021年3月22日
为便于各位考生及时了解有关政策和进度,现将几个常见的问题一并答复如下:
一、问:如果单科没过的话,能破格复试吗?
答:我校不进行破格复试。
二、问:请问我在报考的本专业中的排名?
答: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录取,不提供考生的初试专业排名情况。
三、问:国家线什么时候能公布?
答:3月15日左右,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网。
四、问:什么时候复试?
答:复试会安排在国家线正式公布之后,预计三月下旬进行,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b.xauat.edu.cn/或研究生院官网http://gs.xauat.edu.cn/
五、问:上了国家线就有复试资格了吗?
答:根据往年的情况,我校部分专业会高于国家A类地区线,其他专业复试线执行国家A类地区线,我校会在国家线公布一周内发布我校复试线,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
六、问:贵校接受调剂生吗?
答:接受,具体名额需国家线公布后方可确定。
七、问:想调剂到贵校,怎么操作?
答: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调剂政策http://yzb.xauat.edu.cn/info/1001/4861.htm。具体调剂事项,请在全国调剂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开通后填写调剂申请。学校会根据申请调剂人员的情况,给学生本人发复试通知。
八、问:如何能查到导师的相关信息?
答:登录我校导师空间http://tutor.eol.cn/web/120,可查询导师信息。
九、问:报考时忘了填报报考导师信息,如何处理?
答:请于复试前联系学院,按照学院要求补报导师。
十、问:贵校的2019年学院是否重新调整?
答:为了进一步整合校内资源,强化学科优势,我校组建了建筑设备科学与工程学院、资源工程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四个学院,2019年新学院硕士研究生对应专业如下:
建筑设备科学与工程学院: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暖通)、智能建筑;
资源工程学院:安全科学与工程、安全工程、矿业工程;
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社会管理;
化学与化工学院: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工程、化学工艺。
十一、问:如何联系贵校各学院负责招生工作的部门?
答:各部门联系方式如下:
学院 联系人 电话
安德学院 米老师 18791980858
029-89025533
土木工程学院 张老师 029-82207610
建筑学院 陈老师 029-82202742
艺术学院 王老师 029-82205431
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 郭老师 029-82202520
管理学院 全日制 闫老师 029-82201563
非全日制 徐老师 029-82205742
理学院 刘老师 029-82205670
冶金工程学院 刘老师 029-82202937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杜老师 029-82205328
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 李老师 029-82205599
机电工程学院 郭老师 029-82202528
文学院 刘老师 029-82202380
体育学院 郑老师 029-82201431
*建筑设备科学与工程学院 何老师 029-82203401
*公共管理学院 范老师 029-82203303
*化学与化工学院 顾老师 029-82203378
*资源工程学院 于老师 029-82203408

十二、问:请问贵校的学费和奖助学金政策?
答:我校的学费和奖助学金政策如下:
(一)非全日制硕士生学费标准与相同专业全日制硕士生学费标准相同,详见下表。
培养类别及专业(领域) 学费标准(元/学年)
非定向就业 定向就业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8000
专业学位
硕士研究生



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 10000 12000
交通运输工程领域 10000 12000
环境工程领域 10000 12000
其他领域 8000 12000
资产评估硕士 8000 12000
建筑学硕士 12000
城市规划硕士 12000
风景园林硕士 12000
艺术硕士 12000 15000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10000 12000
工商管理硕士 15000
工程管理硕士 15000
安德学院 土木工程 40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40000
(二)全日制非定向学生奖(助)学金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资助范围为国家招生计划内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非定向就业),硕士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每年按10个月计,每生每月600元,共发30个月)。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突出的全日制研究生,奖励标准为硕士每生每年 20000 元。奖励名额以国家当年下达指标为准。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校设3个等级:特殊奖学金,用于奖励推荐免试研究生,奖励标准为当年学费额度;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约占参评人数的15%);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约占参评人数的25%)。
4.学校设有多项社会奖(助)学金。
5.学校设有专项基金,对优秀学位论文、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进行表彰奖励。
6.学校为研究生提供“助教、助研、助管”兼职岗位。
7.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学校开设入学“绿色通道”,并指导和协助办理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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