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工学院考研复试淘汰率
更新时间:08-02 13:17:10 编辑:考研派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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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工学院考研复试淘汰率预计会在20%~30%左右,也就是12个人复试,会淘汰最后的2个人。可能实际情况有些差异,但总的来说就是这样的情况。盐城工学院考研复试淘汰率跟其他同档次的大学复试情况是接近的,都采用差额复试的形式,因此必定会有人被淘汰。盐城工学院考研复试过程中,除了不要让自己的总分成为排名后几位以外,还要特别注意一点,也就是一票否决。一旦适用一票否决,哪怕分数再高,也不与录取。不过一票否决很少被实行,只有复试时和导师发生极大冲突或者表现出极恶劣的行为,才会被一票否决。
为做好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2019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 知》(教学厅〔2019〕2号)及2019年江苏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 议精神,结合我校今年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以质量为核心,坚持 “公平公正、科学选 拔、全面考查、突出重点、择优录取”的原则,充分发挥导师群体在复试 选拔中的作用,确保招生选拔质量。
二、组织与职责
(一)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复试录取工作。工作职责为:
1.贯彻执行教育部及省教育考试院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和办法。
2.统筹和协调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开展,指导各学位点建立复试录取组织管理机构和制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等。
3.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 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各学位点依托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纪检员及招生专业负责人任组员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位点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工作职责为:
1.负责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
2.负责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含复试比例、分数线、综合能力面试实施方案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实施方案),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须经研究生处审核后方可上网公布。
3.负责复试科目(含加试科目)的命题、考试组织与评卷工作。复试科目名称及命题范围应依据《盐城工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以下简称“《招生简章》”)所公布的内容确定,复试科目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命题人员信息对外保密。
4.负责面试题库命题、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题命题和组织工作。
5.负责填报复试结果汇总表(含考生复试科目成绩、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同等学力或其他考生加试科目成绩等)。
6.负责对复试小组、资格审查小组、招生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和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严格过程监管,对复试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平稳、顺利。
(三) 复试小组
学院可根据学科和专业等具体情况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各复试小组由包括指导教师在内的5人以上(含5人)、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且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该小组复试的教师组成,另配备秘书一名。复试小组应集体研究复试具体办法和程序,结合生源特点,根据不同类型的研究生培养目标和专业特色,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确保复试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公平性。工作职责为:
1.负责考生综合能力面试工作。同一专业复试小组试题的难易程度、面(测)试要求和成绩评定标准要明确统一,以保证整个面(测)试过程的一致性、连贯性和公正性。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复试组的成员不少于2名教师。
2.负责当场评出考生的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并由秘书填写《盐城工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情况表》,复试小组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
(四) 资格审查小组
各学位点依托学院成立资格审查小组,组长由学院负责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担任,组员由负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教师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秘书构成,不少于3人。负责考生资格审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及心理健康考核工作。工作职责为:
1.负责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负责建立考生个人复试档案,包括考生报考资格审查材料和各项复试考试材料,以备核查和存档,对录取考生的复试材料保留至考生毕业,对未录取考生的复试材料保存一年。
三、调剂工作
(一) 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6.其他可参详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文件中调剂条件内容执行。
(二) 调剂程序
1.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简称调剂系统),填报调剂盐城工学院志愿(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
2.我校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简称研招办)工作人员登录调剂系统选择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调剂复试通知。
3.考生参加复试,各学位点报送拟录取名单。
4.研招办在调剂系统向拟录取的调剂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5.考生登录调剂系统接受待录取。
四、复试工作
(一)复试分数线
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各学位点研究生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在不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各学位点依托学院拟定所属招生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分数线。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二)复试内容
1.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复试满分为300分,其中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200分。
(1)笔试: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每门专业课闭卷考试时间为2小时,考试科目按招生专业目录要求确定;
(2)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每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低于20分钟,其中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为50分,采取测试教师与考生问答或对话的形式进行,测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专业综合考查满分150分,重点考查考生的科研能力及创新意识;
(3)面试不合格者(面试成绩低于120分者)一律不予录取;
(4)面试要有详细的提纲和评分标准,并在《盐城工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情况表》上做好详细记录;
(5)复试完毕后,各学位点应及时将复试录取情况表报研究生处。
2.加试。达到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前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重点考查其所报考学科相关本科主干课程知识和实验技能的掌握情况;加试科目及考试范围,应在通知考生参加复试时告知。
(1)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每门3小时,每门成绩满分为100分;
(2)部分初试科目中未设置数学的考生,申请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在复试中须加试数学;
(3)加试成绩不记入复试成绩,但加试每门成绩原则上应在60分以上方可参加复试,加试工作由各学位点负责组织。
(三)复试流程
1.研究生处根据教育厅下达的2019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及考生的初试成绩,拟定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布;同时根据社会需求、学科发展、师资力量、生源情况等因素下达各学院招生指标数。
2.各学位点依托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办法制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3.各学位点依托学院组织复试题库命题,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题、专业课测试题、同等学力或其他加试试题和心理素质测试题等。试卷要有评分标准,笔试部分采用密封方式阅卷,考试前要有严格的保密措施。
4.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应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2019年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规定以及我校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的业务要求进行。各学位点依托学院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核结果负责。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含心理健康)。资格审查小组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学习态度、个人诚信、遵纪守法、心理健康等方面进行考核。各学位点依托学院在考核时应参阅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盐城工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资格审查小组在面试前对拟参加复试考生进行心理测评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笔试。各学位点依托学院要认真组织,选派符合要求的监考人员,并培训工作人员,严肃考场纪律,做好专业课考试、英语听说能力测试、同等学力或其他加试等工作。
7.面试。各复试小组成员要明确工作职责,对每位考生的面试记录由复试小组秘书当场填写,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给出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材料经所有复试小组成员签字后妥善保存。
8.体检。所有复试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规定执行。
9.复试材料存档。各学位点依托学院在复试过程中需做好全程录音录像及记录工作。复试结束后,须将复试笔试考试答卷、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统一交研究生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10.各学位点依托学院在复试结束后尽快将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排序后报研究生处审核通过后方可公示。
(四)复试费用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需缴纳复试费:80元、体检费:20元,由财务处统一收取。
(五)其他工作
1.学术学位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到学术学位使用。学校将根据各学位点实际复试(含调剂)人数与录取进展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2.各学位点应将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各招生专业复试小组名单、资格审查小组名单、专业课命题人员、考试地点、监考人员等名单,以及有关专业课考试工作安排于复试前报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者,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享受加分政策,具体要求及加分值参照《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在复试前须向研究生处出具参加相关项目的证明材料。
五、录取工作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进行复试,复试合格方可录取。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人签章并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确定。
(一)录取类别
我校拟录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和非定向。
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须调取考生人事档案(含学籍档案,下同)、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全日制学习,人事关系转入我校,且无固定工资收入);全日制定向研究生不调取人事档案,全日制学习,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二)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60%+复试成绩÷3×40%
(三)录取原则
1.各学位点按复试专业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排定名次;其中:一志愿考生、调剂生顺序分类排列。
2.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体检、加试成绩及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公示与监督渠道
为充分体现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本复试办法、分专业招生计划、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等信息均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jsc.ycit.cn/)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必须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的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有关疑问做出必要的解释。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监督电话: 0515-8829866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515-88168027(纪委监督)。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盐城工学院研究生处
2019年3月20日
一、基本原则
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以质量为核心,坚持 “公平公正、科学选 拔、全面考查、突出重点、择优录取”的原则,充分发挥导师群体在复试 选拔中的作用,确保招生选拔质量。
二、组织与职责
(一)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复试录取工作。工作职责为:
1.贯彻执行教育部及省教育考试院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和办法。
2.统筹和协调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开展,指导各学位点建立复试录取组织管理机构和制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等。
3.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 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各学位点依托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纪检员及招生专业负责人任组员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位点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工作职责为:
1.负责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
2.负责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含复试比例、分数线、综合能力面试实施方案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实施方案),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须经研究生处审核后方可上网公布。
3.负责复试科目(含加试科目)的命题、考试组织与评卷工作。复试科目名称及命题范围应依据《盐城工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以下简称“《招生简章》”)所公布的内容确定,复试科目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命题人员信息对外保密。
4.负责面试题库命题、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题命题和组织工作。
5.负责填报复试结果汇总表(含考生复试科目成绩、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同等学力或其他考生加试科目成绩等)。
6.负责对复试小组、资格审查小组、招生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和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严格过程监管,对复试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平稳、顺利。
(三) 复试小组
学院可根据学科和专业等具体情况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各复试小组由包括指导教师在内的5人以上(含5人)、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且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该小组复试的教师组成,另配备秘书一名。复试小组应集体研究复试具体办法和程序,结合生源特点,根据不同类型的研究生培养目标和专业特色,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确保复试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公平性。工作职责为:
1.负责考生综合能力面试工作。同一专业复试小组试题的难易程度、面(测)试要求和成绩评定标准要明确统一,以保证整个面(测)试过程的一致性、连贯性和公正性。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复试组的成员不少于2名教师。
2.负责当场评出考生的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并由秘书填写《盐城工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情况表》,复试小组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
(四) 资格审查小组
各学位点依托学院成立资格审查小组,组长由学院负责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担任,组员由负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教师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秘书构成,不少于3人。负责考生资格审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及心理健康考核工作。工作职责为:
1.负责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负责建立考生个人复试档案,包括考生报考资格审查材料和各项复试考试材料,以备核查和存档,对录取考生的复试材料保留至考生毕业,对未录取考生的复试材料保存一年。
三、调剂工作
(一) 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6.其他可参详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文件中调剂条件内容执行。
(二) 调剂程序
1.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简称调剂系统),填报调剂盐城工学院志愿(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
2.我校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简称研招办)工作人员登录调剂系统选择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调剂复试通知。
3.考生参加复试,各学位点报送拟录取名单。
4.研招办在调剂系统向拟录取的调剂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5.考生登录调剂系统接受待录取。
四、复试工作
(一)复试分数线
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各学位点研究生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在不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各学位点依托学院拟定所属招生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分数线。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二)复试内容
1.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复试满分为300分,其中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200分。
(1)笔试: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每门专业课闭卷考试时间为2小时,考试科目按招生专业目录要求确定;
(2)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每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低于20分钟,其中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为50分,采取测试教师与考生问答或对话的形式进行,测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专业综合考查满分150分,重点考查考生的科研能力及创新意识;
(3)面试不合格者(面试成绩低于120分者)一律不予录取;
(4)面试要有详细的提纲和评分标准,并在《盐城工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情况表》上做好详细记录;
(5)复试完毕后,各学位点应及时将复试录取情况表报研究生处。
2.加试。达到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前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重点考查其所报考学科相关本科主干课程知识和实验技能的掌握情况;加试科目及考试范围,应在通知考生参加复试时告知。
(1)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每门3小时,每门成绩满分为100分;
(2)部分初试科目中未设置数学的考生,申请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在复试中须加试数学;
(3)加试成绩不记入复试成绩,但加试每门成绩原则上应在60分以上方可参加复试,加试工作由各学位点负责组织。
(三)复试流程
1.研究生处根据教育厅下达的2019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及考生的初试成绩,拟定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布;同时根据社会需求、学科发展、师资力量、生源情况等因素下达各学院招生指标数。
2.各学位点依托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办法制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3.各学位点依托学院组织复试题库命题,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题、专业课测试题、同等学力或其他加试试题和心理素质测试题等。试卷要有评分标准,笔试部分采用密封方式阅卷,考试前要有严格的保密措施。
4.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应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2019年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规定以及我校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的业务要求进行。各学位点依托学院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核结果负责。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含心理健康)。资格审查小组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学习态度、个人诚信、遵纪守法、心理健康等方面进行考核。各学位点依托学院在考核时应参阅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盐城工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资格审查小组在面试前对拟参加复试考生进行心理测评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笔试。各学位点依托学院要认真组织,选派符合要求的监考人员,并培训工作人员,严肃考场纪律,做好专业课考试、英语听说能力测试、同等学力或其他加试等工作。
7.面试。各复试小组成员要明确工作职责,对每位考生的面试记录由复试小组秘书当场填写,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给出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材料经所有复试小组成员签字后妥善保存。
8.体检。所有复试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规定执行。
9.复试材料存档。各学位点依托学院在复试过程中需做好全程录音录像及记录工作。复试结束后,须将复试笔试考试答卷、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统一交研究生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10.各学位点依托学院在复试结束后尽快将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排序后报研究生处审核通过后方可公示。
(四)复试费用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需缴纳复试费:80元、体检费:20元,由财务处统一收取。
(五)其他工作
1.学术学位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到学术学位使用。学校将根据各学位点实际复试(含调剂)人数与录取进展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2.各学位点应将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各招生专业复试小组名单、资格审查小组名单、专业课命题人员、考试地点、监考人员等名单,以及有关专业课考试工作安排于复试前报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者,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享受加分政策,具体要求及加分值参照《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在复试前须向研究生处出具参加相关项目的证明材料。
五、录取工作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进行复试,复试合格方可录取。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人签章并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确定。
(一)录取类别
我校拟录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和非定向。
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须调取考生人事档案(含学籍档案,下同)、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全日制学习,人事关系转入我校,且无固定工资收入);全日制定向研究生不调取人事档案,全日制学习,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二)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60%+复试成绩÷3×40%
(三)录取原则
1.各学位点按复试专业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排定名次;其中:一志愿考生、调剂生顺序分类排列。
2.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体检、加试成绩及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公示与监督渠道
为充分体现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本复试办法、分专业招生计划、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等信息均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jsc.ycit.cn/)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必须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的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有关疑问做出必要的解释。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监督电话: 0515-8829866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515-88168027(纪委监督)。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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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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