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考研复试
更新时间:03-09 09:50:04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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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微信,为你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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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往年经验,上海大学考研复试主要包括2个方面:笔试和面试。上海大学考研复试笔试的科目都会提前公布在招生目录或者单独发在上海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通知中,可以多多关注笔试的题目难度还是比较适中的,也就是说不会特别难,但与初始时相比,会更加开放,更考验学生的思维灵活能力。。上海大学考研复试中的面试的话一般在笔试结束之后,按报考专业不同,有些专业需要提前准备英语自我介绍,有些不用,所以可以准备下。介绍完后,面试老师会向你提很多问题,有专业性问题也有开放性问题。实在不会回答也没有关系,直接说不知道就好,绝对不要不懂装懂,但一定要自己对这个问题的看法。知识面弱没事,但要展现自己的思维方式和思维能力才是最重要的。
2020年上海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
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满足考生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渠道。我校调剂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中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及我校公布的调剂工作办法实施。
二、组织和管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统一领导。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本校调剂工作的管理。
2.各院(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系)研究生招生的调剂工作,负责本院(系)调剂工作方案、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的制定和具体实施,并对结果负责。
三、信息公开
学校调剂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上海市相关文件精神要求,根据“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进行。
学校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在学校研招网站和“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公布。
各院(系)在本办法规定内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院(系)的具体调剂工作办法,并在院(系)网站公开。调剂工作办法包括但不限于调剂细则、调剂要求、调剂人数、调剂时间。
四、调剂工作要求
1.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不低于我校相关专业复试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领域等相对应的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考生不得调入该计划录取。
(8)我校不接收报考外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调剂。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9)我校与部分中科院长三角地区科研院所开展联合培养项目,被该项目录取的考生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调剂进入我校相关专业,其调剂要求、复试安排以及拟录取工作由中科院相关院所负责,该项目不接受其他考生调剂,请未参加该项目的考生不要填报,以免耽误考生调剂到其他院校。
2.调剂工作流程:
我校接收调剂考生(包括外单位调剂考生和本校调剂考生)均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除外)。
调剂系统每次开放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各院(系)应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学校设定,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各院(系)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各院(系)应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及时向研究生院提交调剂申请报告,并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服务。
五、调剂复试
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以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具体调剂复试安排及要求以院(系)通知为准。
网络远程复试注意事项请参见《2020年上海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远程网络复试考生须知》,网址:http://yjszs.shu.edu.cn/info/1004/5193.htm。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1.各院(系)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调剂复试安排,并提前向调剂考生公布。
2.调剂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由各院(系)组织进行。
3.各院(系)按照本单位招生计划、调剂复试录取规则、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排名、思想政治和品德、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录取规则见各招生院(系)调剂工作办法。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180分以下)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两门课程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调剂复试结束后,各院(系)要将复试结果及时通知考生,并做好未通过复试考生的解释工作。
6.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六、调剂录取
调剂录取工作必须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进行,否则无效。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七、收费
上海大学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信息查询栏下的收费公示。
八、监督和复议
调剂工作实行回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各院(系)要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及上海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文件精神,切实维护调剂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为及时处理调剂工作中出现的争议,各院(系)在公布相关信息时,要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当参加调剂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疑义时,各院(系)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咨询与申诉电话:021-66133763,021-66134020
监督举报邮箱:yzb@oa.shu.edu.cn
九、其他
1.我校及相关院(系)以研招网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本办法由上海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上海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5月13日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
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满足考生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渠道。我校调剂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中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及我校公布的调剂工作办法实施。
二、组织和管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统一领导。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本校调剂工作的管理。
2.各院(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系)研究生招生的调剂工作,负责本院(系)调剂工作方案、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的制定和具体实施,并对结果负责。
三、信息公开
学校调剂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上海市相关文件精神要求,根据“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进行。
学校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在学校研招网站和“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公布。
各院(系)在本办法规定内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院(系)的具体调剂工作办法,并在院(系)网站公开。调剂工作办法包括但不限于调剂细则、调剂要求、调剂人数、调剂时间。
四、调剂工作要求
1.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不低于我校相关专业复试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领域等相对应的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考生不得调入该计划录取。
(8)我校不接收报考外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调剂。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9)我校与部分中科院长三角地区科研院所开展联合培养项目,被该项目录取的考生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调剂进入我校相关专业,其调剂要求、复试安排以及拟录取工作由中科院相关院所负责,该项目不接受其他考生调剂,请未参加该项目的考生不要填报,以免耽误考生调剂到其他院校。
2.调剂工作流程:
我校接收调剂考生(包括外单位调剂考生和本校调剂考生)均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除外)。
调剂系统每次开放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各院(系)应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学校设定,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各院(系)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各院(系)应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及时向研究生院提交调剂申请报告,并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服务。
五、调剂复试
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以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具体调剂复试安排及要求以院(系)通知为准。
网络远程复试注意事项请参见《2020年上海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远程网络复试考生须知》,网址:http://yjszs.shu.edu.cn/info/1004/5193.htm。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1.各院(系)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调剂复试安排,并提前向调剂考生公布。
2.调剂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由各院(系)组织进行。
3.各院(系)按照本单位招生计划、调剂复试录取规则、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排名、思想政治和品德、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录取规则见各招生院(系)调剂工作办法。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180分以下)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两门课程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调剂复试结束后,各院(系)要将复试结果及时通知考生,并做好未通过复试考生的解释工作。
6.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六、调剂录取
调剂录取工作必须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进行,否则无效。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七、收费
上海大学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信息查询栏下的收费公示。
八、监督和复议
调剂工作实行回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各院(系)要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及上海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文件精神,切实维护调剂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为及时处理调剂工作中出现的争议,各院(系)在公布相关信息时,要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当参加调剂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疑义时,各院(系)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咨询与申诉电话:021-66133763,021-66134020
监督举报邮箱:yzb@oa.shu.edu.cn
九、其他
1.我校及相关院(系)以研招网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本办法由上海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上海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5月13日
2020年上海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远程网络复试考生须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复试要求,结合目前疫情防控形势,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复试时间预计在5月中下旬,具体以各院(系)发布时间为准,请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一、复试网络平台
我校网络远程复试采用主平台+备用平台方案,主平台推荐使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https://bm.chsi.com.cn/),备用平台推荐使用 “Zoom”远程会议系统。复试前学生需根据报考院(系)复试办法对使用平台提前测试,具体相关操作流程请参见(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及上海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Zoom平台操作手册。
二、设备及环境要求
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远程复试所需的软硬件设备,复试前按报考院(系)通知要求进行测试,以确保复试正常进行。
1、用于面试的设备【主机位】: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电脑(需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功能)。
2、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辅机位】:1部手机或笔记本电脑或台式电脑或pad等平板设备(需带有摄像头功能)。
3、网络通畅、流量充足,能满足复试要求;建议主机位使用有线网络,使用谷歌Chrome最新浏览器。
4、独立、无干扰的复试房间,光线适宜,安静,不逆光。可视范围内不能有任何复试相关资料,不得有其他人在场。
5、因环境、条件所限,网络复试确有困难的考生,需提前向报考院(系)反映,与之沟通确认,听从院(系)安排。
三、考生需准备的用品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2、黑色签字笔和空白A4纸若干。
3、报考院(系)要求准备的其他考试用品。
四、提交复试相关材料
1、资格审查相关材料提交请参见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上海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通知》。
2、其余复试材料,包括《2020年上海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签字扫描件或清晰照片版,必须提交)、本科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设计)摘要、科研成果、获奖证明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材料等。请考生依据个人实际情况及院系要求登录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121.199.142/Other/ZS/)提交。登录名为考生本人准考证号,密码为考生身份证号。提交时间及要求以院(系)通知为准。
五、考生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注意事项
1、诚信复试
a) 考生须提前认真阅读《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以及上海大学和报考院(系)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清楚了解相关规定,及时填写《2020年上海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并提交。
b) 研究生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2、面试设备调试
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考生端两台设备均开启摄像头。
【主机位】:考生本人正对设备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面部、上半身及双手在画面中清晰可见。不得遮挡面部、耳朵等部位,不得戴帽子、墨镜、口罩等,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不得中途离场。
【辅机位】:设备摄像头从考生后方成45°拍摄,要保证考生主机位屏幕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关闭该设备通话、录音、录屏、直播、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并保持平台软件静音。
3、突发情况
若遇网络或信号等原因造成的通信效果不佳时,考生须立即联系院系复试工作人员,根据情况进行缓考或重考。请保持本人联系手机及紧急联系人手机的畅通。
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一、复试网络平台
我校网络远程复试采用主平台+备用平台方案,主平台推荐使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https://bm.chsi.com.cn/),备用平台推荐使用 “Zoom”远程会议系统。复试前学生需根据报考院(系)复试办法对使用平台提前测试,具体相关操作流程请参见(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及上海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Zoom平台操作手册。
二、设备及环境要求
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远程复试所需的软硬件设备,复试前按报考院(系)通知要求进行测试,以确保复试正常进行。
1、用于面试的设备【主机位】: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电脑(需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功能)。
2、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辅机位】:1部手机或笔记本电脑或台式电脑或pad等平板设备(需带有摄像头功能)。
3、网络通畅、流量充足,能满足复试要求;建议主机位使用有线网络,使用谷歌Chrome最新浏览器。
4、独立、无干扰的复试房间,光线适宜,安静,不逆光。可视范围内不能有任何复试相关资料,不得有其他人在场。
5、因环境、条件所限,网络复试确有困难的考生,需提前向报考院(系)反映,与之沟通确认,听从院(系)安排。
三、考生需准备的用品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2、黑色签字笔和空白A4纸若干。
3、报考院(系)要求准备的其他考试用品。
四、提交复试相关材料
1、资格审查相关材料提交请参见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上海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通知》。
2、其余复试材料,包括《2020年上海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签字扫描件或清晰照片版,必须提交)、本科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设计)摘要、科研成果、获奖证明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材料等。请考生依据个人实际情况及院系要求登录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121.199.142/Other/ZS/)提交。登录名为考生本人准考证号,密码为考生身份证号。提交时间及要求以院(系)通知为准。
五、考生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注意事项
1、诚信复试
a) 考生须提前认真阅读《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以及上海大学和报考院(系)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清楚了解相关规定,及时填写《2020年上海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并提交。
b) 研究生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2、面试设备调试
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考生端两台设备均开启摄像头。
【主机位】:考生本人正对设备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面部、上半身及双手在画面中清晰可见。不得遮挡面部、耳朵等部位,不得戴帽子、墨镜、口罩等,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不得中途离场。
【辅机位】:设备摄像头从考生后方成45°拍摄,要保证考生主机位屏幕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关闭该设备通话、录音、录屏、直播、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并保持平台软件静音。
3、突发情况
若遇网络或信号等原因造成的通信效果不佳时,考生须立即联系院系复试工作人员,根据情况进行缓考或重考。请保持本人联系手机及紧急联系人手机的畅通。
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上海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调剂信息
调剂我校个别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可接受调剂,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我校相关专业的复试分数线方可参加调剂复试。考生调剂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复试的方式和要求与我校一志愿考生相同。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
2020年上海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方式及时间
复试方式和时间我校2020年研究生招生复试以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复试时间预计为5月中下旬。因受疫情影响,2020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相关规定内容会有一定调整,具体复试安排及要求以院(系)后续通知为准。
2020年上海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各招生院(系)要结合本市和我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各招生院(系)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采用多样化的考核方式方法;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宁缺毋滥;要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加强诚信考核,强化考生的诚信意识。复试过程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
二、复试方式和时间
我校2020年研究生招生复试以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复试时间预计为5月中下旬。因受疫情影响,2020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相关规定内容会有一定调整,具体复试安排及要求以院(系)后续通知为准。
三、复试组织和管理
1.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负责、指导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2. 各招生院(系)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系)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并对复试结果负责。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书记)或负责研究生教学的主管领导担任,组员由系(所)负责人、学科负责人、学生工作负责人、院(系)纪检委员等组成,负责制定考生复试的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和录取办法,并具体组织实施;负责遴选责任心强、公道正派、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及外语水平较高的人员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 5 人。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各招生院(系)应做好文字记录,并全程录音录像。
3. 各招生院(系)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对复试过程的规范管理,加强对复试工作人员的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要发挥和规范复试小组成员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并提高其运用新技术、新手段及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4. 各招生院(系)要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考生提交的材料真实,复试过程诚信;要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加强对复试过程的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5. 学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复试违规违纪行为,对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复试前准备工作
1. 复试分数线
各招生院(系)在不低于国家教育部公布的最低复试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报考生源和招生名额等情况精准划定本单位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和其他学术要求,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
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我校实施差额复试,原则上各招生院(系)的复试比例不低于1:1.2,部分院(系)可根据学科特点、专业需要及上线考生情况适度上浮复试比例。各招生院(系)的复试分数线经学校审定批准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公布。
2. 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复试前必须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审查工作由各招生院(系)组织进行。
各招生院(系)要严把复试入口关。在复试前要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 各招生院(系)须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五、复试
1. 各招生院(系)要针对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注重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外语口语及听力等方面,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复试总分300分,复试考核形式、内容及各部分的成绩比例由各招生院(系)根据专业、学科情况确定,并在复试前向考生公布。复试过程中,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如遇特殊情况,经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议可对考生组织多次复试。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2. 同等学力考生除上述复试外还需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满分15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90分以下)不予录取。
3. 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物流工程与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该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4. 为确保复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复试过程需全程录音、录像。
六、调剂
我校个别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可接受调剂,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我校相关专业的复试分数线方可参加调剂复试。考生调剂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复试的方式和要求与我校一志愿考生相同。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七、录取
1. 各招生院(系)按照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规则、考生总成绩排名(=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思想政治和品德、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录取规则见各招生院(系)复试工作办法。
2. 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180分以下)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两门课程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复试结束后,各招生院(系)要将复试结果及时通知考生,并做好未通过复试考生的解释工作。
4.已录取的推免生不再参加此次复试。
5. 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八、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政治素质的重要环节,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对考生政治情况全面审查,做好思想政治品德函调(含档案)接收等工作。
九、体检
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由学校医院组织。体检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信息公开
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十一、收费
上海大学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信息查询栏下的收费公示。
十二、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 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本次复试的人员,不得参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2.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各招生院(系)要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3. 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布相关信息时,要保证考生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当参加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各招生院(系)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咨询及申诉电话:021-66133763,021-66134020
申诉和举报邮箱:yzb@oa.shu.edu.cn
十三、复试工作疫情防控
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统一采取网络远程复试,不组织学生进校复试。复试工作人员及复试工作场所的疫情防控按照上海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四、其他
1、我校及相关招生院(系)以研招网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本办法由上海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上海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5月2日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各招生院(系)要结合本市和我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各招生院(系)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采用多样化的考核方式方法;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宁缺毋滥;要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加强诚信考核,强化考生的诚信意识。复试过程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
二、复试方式和时间
我校2020年研究生招生复试以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复试时间预计为5月中下旬。因受疫情影响,2020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相关规定内容会有一定调整,具体复试安排及要求以院(系)后续通知为准。
三、复试组织和管理
1.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负责、指导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2. 各招生院(系)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系)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并对复试结果负责。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书记)或负责研究生教学的主管领导担任,组员由系(所)负责人、学科负责人、学生工作负责人、院(系)纪检委员等组成,负责制定考生复试的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和录取办法,并具体组织实施;负责遴选责任心强、公道正派、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及外语水平较高的人员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 5 人。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各招生院(系)应做好文字记录,并全程录音录像。
3. 各招生院(系)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对复试过程的规范管理,加强对复试工作人员的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要发挥和规范复试小组成员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并提高其运用新技术、新手段及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4. 各招生院(系)要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考生提交的材料真实,复试过程诚信;要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加强对复试过程的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5. 学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复试违规违纪行为,对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复试前准备工作
1. 复试分数线
各招生院(系)在不低于国家教育部公布的最低复试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报考生源和招生名额等情况精准划定本单位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和其他学术要求,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
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我校实施差额复试,原则上各招生院(系)的复试比例不低于1:1.2,部分院(系)可根据学科特点、专业需要及上线考生情况适度上浮复试比例。各招生院(系)的复试分数线经学校审定批准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公布。
2. 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复试前必须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审查工作由各招生院(系)组织进行。
各招生院(系)要严把复试入口关。在复试前要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 各招生院(系)须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五、复试
1. 各招生院(系)要针对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注重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外语口语及听力等方面,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复试总分300分,复试考核形式、内容及各部分的成绩比例由各招生院(系)根据专业、学科情况确定,并在复试前向考生公布。复试过程中,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如遇特殊情况,经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议可对考生组织多次复试。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2. 同等学力考生除上述复试外还需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满分15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90分以下)不予录取。
3. 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物流工程与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该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4. 为确保复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复试过程需全程录音、录像。
六、调剂
我校个别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可接受调剂,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我校相关专业的复试分数线方可参加调剂复试。考生调剂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复试的方式和要求与我校一志愿考生相同。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七、录取
1. 各招生院(系)按照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规则、考生总成绩排名(=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思想政治和品德、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录取规则见各招生院(系)复试工作办法。
2. 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180分以下)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两门课程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复试结束后,各招生院(系)要将复试结果及时通知考生,并做好未通过复试考生的解释工作。
4.已录取的推免生不再参加此次复试。
5. 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八、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政治素质的重要环节,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对考生政治情况全面审查,做好思想政治品德函调(含档案)接收等工作。
九、体检
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由学校医院组织。体检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信息公开
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十一、收费
上海大学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信息查询栏下的收费公示。
十二、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 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本次复试的人员,不得参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2.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各招生院(系)要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3. 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布相关信息时,要保证考生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当参加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各招生院(系)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咨询及申诉电话:021-66133763,021-66134020
申诉和举报邮箱:yzb@oa.shu.edu.cn
十三、复试工作疫情防控
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统一采取网络远程复试,不组织学生进校复试。复试工作人员及复试工作场所的疫情防控按照上海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四、其他
1、我校及相关招生院(系)以研招网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本办法由上海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上海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5月2日
上海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所需材料
上海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所需材料
一、资格审查内容
1、应届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
2、往届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
3、同等学力考生:须携带身份证、专科毕业证书、本科阶段八门主干课程成绩单;
上述证件均为原件(复印件无效)。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除必须携带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外,还必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上海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形式
上海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形式
复试形式
复试由笔试和面试(可含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部分组成。复试满分300分。
1. 专业笔试:主要是专业综合测试,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笔试满分一般为100分。
复试试题及其标准答案均系国家机密材料,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做好保密工作,确保复试的公平、公正、科学、有效。
2.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及外语口语及听力等方面,实现对能力与知识的有效考核,特别要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每个复试小组必须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参加复试的教师须现场独立评分;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条件许可的院(系)可单独组织对考生的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 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除上述复试外还需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满分15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90分以下)不予录取。
4. 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在复试中加试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 该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5. 为确保复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复试过程需全程录音、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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