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考研复试歧视

更新时间:03-09 09:38:31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上海师范大学考研复试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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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微信,为你答疑

据我所知,带有上海师范大学考研复试歧视疑问的人还是挺多的。上海师范大学考研复试还是比较公正的,对于外校考生,对于来自于较差学校的考生都没有什么偏见。但同样的,不管上海师范大学考研复试歧视是多么公平公正的学校,导师在面试时也会更希望能够招收到更优秀的学生。打个比方,如果两个考生的总分和表现都比较接近,但一个来自于985,另一个来自于三本,那会录取谁?相信肯定会选985的考生,好学校的学生大概率会有更好的学术思维和学术基础。所以,假如你来自于普通的院校,那么请一定要让自己在成绩总分方面领先其他人一截,这样才能在复试中保证优势,不因本科院校而受到影响。

  1. 所有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均须访问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s://gr.shnu.edu.cn/ksxt),按页面提示登录,在录取情况查询(开通时间另行通知)中下载“调档通知”(根据档案单位要求可能需要彩色打印)和“现实表现函调表”给到原档案单位,并主动与其联系将相应材料于6月30日前按调档通知的要求寄送到考生拟录取学院分党委。其中,《考生现实表现函调表》可由考生所在单位填写也可由所在街道或其他相关单位填写;应届本科生可以暂时不寄送人事档案,待毕业时归齐后再一起寄送,但是《考生现实表现函调表》需要按规定寄送;定向就业录取考生不必寄送人事档案。为保证能按时收到材料不遗失,请以机要或邮政EMS方式邮寄
  2. 需转党团组织关系者,应在入学报到时将相关材料(注意有效期)交给学院辅导员,其中:外省市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开至“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组干处”,所往单位填“上海师范大学”,本市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开至“上海师范大学党委”,党员凭介绍信到录取学院辅导员处报到;团员只需由原单位团组织在团员证中组织关系转出栏填写完整并加盖原单位团委的印章,入学报到时将团员证交至相关学院。
  3. 所有录取考生均需要缴纳学费,学费标准见我院网站。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者需签相应的合同请联系相关学院,由学院通过网络发送给考生自行打印后填写(请双面打印到A4纸上或将两页合同合并复印到一张A3大纸上,一式三份,少民骨干计划协议书另行寄发)。请将所有合同填妥带回到原档案单位,由人事部门签字盖章后在6月30日前寄回到学院研究生教务老师处。
  4. 本次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开学时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入学体检。
  5. 推免生须办理上述现实表现、调档等事宜;保留资格者也须办理上述现实表现、调档、合同等事宜,并提交保留资格申请,详询学院。
  6. 邮寄通知书地址为研招网报名信息中的通讯地址,通过邮政速递EMS方式邮寄。如需要修改地址请关注我院网站通知,届时可在网上登记修改。
  7. 我们将于7月中旬左右寄发录取通知书,请随时关注我院网站,届时可以通过上述系统查询材料审核情况和通知书寄发情况,有问题可以到时再联系,此前请勿来人来电查询档案、函调表、合同等资料是否收到等问题。


上海师范大学研招办
2020年5月
 
一、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五)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领域等相对应的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六)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及非全日制教育硕士我校不接收调剂。


二、调剂程序
1.欲调剂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并准确填写信息;
2.学院审查调剂考生资格,并通过研招网发送接受复试通知;
3.考生须在我校复试通知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确认同意接受我校复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并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复试;
4.我校将根据学院提供的复试合格拟录取名单,通过研招网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我校待录取通知发出后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过时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5.我校最后审查确定是否录取。


三、注意事项
1.各学院具体调剂专业、特别要求等信息,请见研招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或各学院网站(网址附后)。我校招生专业、学科简介及各学院联系电话等,请见我院网上招生简章。我校最新招生信息,也会及时在我院网站(http://yjsc.shnu.edu.cn)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上述官方网站,并按上述程序进行调剂,不必来人来电来函至研招办询问。
 2.对于部分优秀高校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录取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将提供一次性生源奖学金(录取类别为非定向)(详见我校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办法)。
 3.以上事项若因上级政策而改变,以新政策为准,恕不另行通知。


附:各学院网址:
学院 网址
人文与传播学院 http://renwen.shnu.edu.cn
外国语学院 http://waiyu.shnu.edu.cn
教育学院 http://ec.shnu.edu.cn
音乐学院 http://music.shnu.edu.cn
影视传媒学院 http://xiejin.shnu.edu.cn
商学院 http://fb.shnu.edu.cn
美术学院 http://fineart.shnu.edu.cn
数理学院 http://mathsc.shnu.edu.cn
旅游学院 http://www.sitsh.edu.cn
体育学院 http://tiyu.shnu.edu.cn
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 http://xxjd.shnu.edu.cn
哲学与法政学院 http://fazheng.shnu.edu.cn
建筑工程学院 http://jiangong.shnu.edu.cn
生命科学学院 http://cls.shnu.edu.cn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http://ccms.shnu.edu.cn
环境与地理科学学院 http://segs.shnu.edu.cn
对外汉语学院 http://iccs.shnu.edu.cn
马克思主义学院 http://marx.shnu.edu.cn

四、调剂工作
我校研究生调剂工作按照教育部规定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根据国家分数线,及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缺额信息。
2、利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开展调剂工作。
3、对调剂考生的资格及相关情况,全面了解、审慎挑选。
4、及时给予考生回复,安排相关复试事宜。
(一)资料准备
(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若遗失提供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2)准考证(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3)《诚信复试承诺书》下载后手写签名;
(4)学籍学历证明;
①应届毕业生提供经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已毕业者提供经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③境外学历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需提供相关成绩证明;
(5)其他证明材料;
①报考暑期教育硕士的考生须按简章要求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6)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资料需拍照或扫描,WORD、PDF或者JPG格式均可。提交时间和方式由各学院决定,请关注学院相关通知。
(二)资格审查
学院在复试前要公布具体复试办法或实施细则。在复试前时,要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复试时间
我校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预计在5月中旬左右。
具体复试时间、复试要求等由学院安排,详见学院有关通知。
(二)复试内容
各学科可以根据各专业特点和学科(专业)特色确定复试内容,主要是对考生专业素质与能力、综合素质及培养潜质进行考核。
1、专业情况。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应用技能、学科发展动态的掌握程度;考核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
2、综合素质情况。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社会实践情况,包括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实际工作表现情况等;社会责任感;团队协作能力、心理健康状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礼仪行为规范等。
3、对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4、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因为是网络远程复试,2020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相关内容经学院讨论后可做相应调整。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一)复试形式
鉴于目前疫情防控情况,我校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复试平台为ZOOM,具体信息及软硬件准备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以下复试办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调责任规范
1、学校成立由校领导任组长、纪委人员参与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监察小组,加大招生录取工作的统筹协调力度,进行巡视指导。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全面负责整个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
2、严肃招生纪律,按学科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加强对复试教师的培训,规范复试工作人员的行为。
3、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保证复试工作落实到每个环节,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人。
二、复试形式、内容与时间
(一)复试形式
鉴于目前疫情防控情况,我校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复试平台为ZOOM,具体信息及软硬件准备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二)复试内容
各学科可以根据各专业特点和学科(专业)特色确定复试内容,主要是对考生专业素质与能力、综合素质及培养潜质进行考核。
1、专业情况。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应用技能、学科发展动态的掌握程度;考核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
2、综合素质情况。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社会实践情况,包括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实际工作表现情况等;社会责任感;团队协作能力、心理健康状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礼仪行为规范等。
3、对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4、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因为是网络远程复试,2020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相关内容经学院讨论后可做相应调整。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时间
我校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预计在5月中旬左右。
具体复试时间、复试要求等由学院安排,详见学院有关通知。
三、复试组织管理
(一)资料准备
(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若遗失提供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2)准考证(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3)《诚信复试承诺书》下载后手写签名;
(4)学籍学历证明;
①应届毕业生提供经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已毕业者提供经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③境外学历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需提供相关成绩证明;
(5)其他证明材料;
①报考暑期教育硕士的考生须按简章要求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6)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资料需拍照或扫描,WORD、PDF或者JPG格式均可。提交时间和方式由各学院决定,请关注学院相关通知。
(二)资格审查
学院在复试前要公布具体复试办法或实施细则。在复试前时,要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成立复试小组
按照学科成立复试小组,每个小组一般不少于五人,设组长一人,由业务能力高、责任心强、政治素质好以及外语水平较好的教师组成。
我校复试由学院组织,差额比例根据生源情况由学院学科决定。复试后学院及时向考生告知复试结果并按规定公布。
四、调剂工作
我校研究生调剂工作按照教育部规定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根据国家分数线,及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缺额信息。
2、利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开展调剂工作。
3、对调剂考生的资格及相关情况,全面了解、审慎挑选。
4、及时给予考生回复,安排相关复试事宜。
五、体检工作
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了保障考生的生命健康安全,避免考生到人员密集的地点聚集,我校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已录取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执行。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工作与信息公开
1、全部录取工作均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集体领导下进行。
2、录取人数严格遵守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
3、根据全面考核的原则,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4、录取名单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八、违规处理
1、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性,诚信守规参加复试。考生在复试要前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在复试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关考试规定。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
2、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5月

 

 
 
 

 
 

上海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内容
(二)全面安排复试内容
 
1、专业情况。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应用技能、学科发展动态的掌握程度;考核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
 
2、综合素质情况。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社会实践情况,包括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此前从业情况等;社会责任感;团队协作能力、心理健康状况;其他关于表达能力、行为规范等。
 
(三)多种形式开展复试考核
 
1、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对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时间每科3小时,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主要对考生运用外语进行学术交流、专业研究、社会交往的能力以及专业和人文综合素质能力的考核。
 
3、学科根据专业需要可以单独组织对考生实践(实验)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即低于18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上海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以下办法。
 
一、加强领导,强调规范
 
1、学校领导高度重视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成立由校领导任组长、校纪委人员参与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监察小组,加大招生录取工作的统筹协调力度并进行现场巡视指导。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个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
 
2.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加强对复试教师的培训,严肃招生纪律,规范复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严格执行责任追究,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保证复试工作每个环节责任到人。
 
二、复试工作做到各环节严格把关
 
加强对复试考生相关科目的考查,按照学科成立一般不少于五人的复试小组,由业务性强、责任心强、政治素质高以及外语水平较好的教师组成,加大外国语以及专业基础知识的考核。我校复试由学院分别组织,等额或者差额复试由学院学科决定,具体复试时间、地点、科目等要求见校研究生院网站的具体安排或学院通知。
 
(一)严格遵守复试程序
 
要求学院在复试前公布具体复试办法和实施细则。在复试报到时,要核查考生的《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和身份证,同时收取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盖章的三个月内的体检报告(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中有体检表供下载,如果不能用此表,则所交报告中的体检项目应与之相同,其中须含有本人照片,姓名、出生日期、报我校学院专业、联系电话等信息填写完整),对于报考暑期教育硕士的考生还需要审查其单位出具的证明,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复试过程中严把验证关、体检关、政审关、笔试关、面试关,把好学术能力和综合素养审查关。
 
复试后及时向考生告知复试结果并按规定公布。
 
(二)全面安排复试内容
 
1、专业情况。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应用技能、学科发展动态的掌握程度;考核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
 
2、综合素质情况。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社会实践情况,包括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此前从业情况等;社会责任感;团队协作能力、心理健康状况;其他关于表达能力、行为规范等。
 
(三)多种形式开展复试考核
 
1、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对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时间每科3小时,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主要对考生运用外语进行学术交流、专业研究、社会交往的能力以及专业和人文综合素质能力的考核。
 
3、学科根据专业需要可以单独组织对考生实践(实验)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即低于18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积极开展调剂工作
 
1、根据国家分数线,及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缺额信息。
 
2、利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开展调剂工作。
 
3、对调剂考生的资格及相关情况,全面了解、审慎挑选。
 
4、及时给予考生回复,安排相关复试事宜。
 
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成绩略低于国家分数线,专业科目成绩较为优秀、在科研创新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以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的第一志愿专业复试。考生需要向招生学院提出破格复试申请,学院根据本专业培养要求对考生专业素养、创新能力、一贯表现以及培养前景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和评判,同意破格复试后向学校提出破格复试申请,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由学校报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参加院系组织的复试,复试合格后给予拟录取,可以作为拟录取名单公示并上报教育部审核,上海市考试院或者教育部审核未通过者不能录取。
 
三、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1、全部录取工作均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集体领导下进行。
 
2、录取人数严格遵守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
 
3、根据全面考核的原则,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4、录取名单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上海师范大学考研分数线 历年考研国家线
2020上海师范大学考研分数线(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2019上海师范大学考研复试研究生分数线
2018上海师范大学考研复试研究生分数线
2017上海师范大学考研复试研究生分数线
2016上海师范大学考研复试研究生分数线

2021考研国家线
2020考研国家线
考研国家线[2006-2021]
2019考研国家线
2018考研国家线
2017考研国家线
2016考研国家线
2015考研国家线
2014考研国家线
2013考研国家线
2012考研国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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