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复试
更新时间:03-09 09:43:16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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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微信,为你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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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往年经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复试主要包括2个方面:笔试和面试。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复试笔试的科目都会提前公布在招生目录或者单独发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院网站的通知中,可以多多关注笔试的题目难度还是比较适中的,也就是说不会特别难,但与初始时相比,会更加开放,更考验学生的思维灵活能力。。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复试中的面试的话一般在笔试结束之后,按报考专业不同,有些专业需要提前准备英语自我介绍,有些不用,所以可以准备下。介绍完后,面试老师会向你提很多问题,有专业性问题也有开放性问题。实在不会回答也没有关系,直接说不知道就好,绝对不要不懂装懂,但一定要自己对这个问题的看法。知识面弱没事,但要展现自己的思维方式和思维能力才是最重要的。
中国药科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调剂工作
1、符合国家相关招生调剂政策。
2、我校接收调剂考生的学科,仅限于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符合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上线考生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或第一轮复试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科。
3、调入学科与第一志愿报考学科原则上应属于相同的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申请调剂考生的初试科目与调入学科的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4、申请调剂药学一级学科下相关二级学科(学术学位)的考生,初试自命题科目原则上应为“710药学基础综合(一)”,且考生在研招系统中填写的本科专业应为药学类下设主干专业。
申请调剂中药学一级学科下相关二级学科(学术学位)的考生,初试自命题科目原则上应为“710药学基础综合(一)”,且考生在研招系统中填写的本科专业应为中药学类下设主干专业。
申请调剂药学(专业学位)的考生,初试自命题科目原则上应为“349药学综合”或“710药学基础综合(一)”,且考生在研招系统中填写的本科专业应为药学类下设主干专业。
鉴于我校药学(专业学位)在不同招生学院都有调剂计划,请考生务必在国家调剂报名系统中的“备注”栏中填写拟申请调剂的学院。
申请其他专业调剂的相关资格要求详见“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信息。
5、对申请我校同一学院相同学科、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照调剂指标数与调剂人数约1:1.8比例,依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二)调剂流程
1、我校接收调剂考生将通过全国统一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填报调剂志愿。
2、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并在收到我校复试通知起8小时内确认复试信息,未按时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调剂复试资格。
中国药科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确定拟录取名单及奖学金评定
研究生院按照考生最终录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各学科实际招生人数确定1:1拟录取名单。学院组织各学科开展录取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导师签字后的拟录取名单送交研究生院审核。审核后的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对外公布。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各学科专业的考生,达到复试最低分数线者优先录取。
如果1:1拟录取名单最后一名有相同分数时,则初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进入1:1拟录取名单的考生须在本学科录取。
按照《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方案(试行)》(药大研〔2013〕173号)文件规定,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根据奖学金名额按照考生入学考试成绩确定。所有调剂录取的考生第一学年不享受学业奖学金。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考生第一学年最低享受二等学业奖学金。
考生录取入校后,第二学年起学业奖学金评定比例及标准按照学校最新文件执行。
中国药科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成绩计算方法
最终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中国药科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内容与方式
复试总分400分,分为两大部分。(一)专业课笔试,满分为200分,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
专业课笔试时间:3月30日(周六)上午9:00-12:00。各学科复试的专业课笔试考试科目见《中国药科大学二○一九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目录》。
(二)综合测试(含技能考核、专业英语测试、面试),满分为200分。
1、综合测试原则:技能考核分值占比不低于50%,着力考查考生动手能力、实验操作能力。学术学位实验类学科不能用笔试考查代替实践操作,专业学位实验类学科由各学院自主确定专业实践考核形式,人文社科类专业可根据学科特点安排相关技能考核;专业英语测试+面试分值占比不超过50%(两部分比重由各学科自行确定),学术学位考生着力考查考生创新潜质和专业素养,专业学位考生主要考查学生专业应用能力。
2、综合测试时间:
综合测试具体时间由各学院自行确定,请各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附件6格式上报综合测试安排。
考生届时请登录研究生院及各学院网站查询。
3、综合测试具体要求:
(1)按照《中国药科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药大研函[2019]2号)文件要求开展。综合测试要加强对学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兼顾学业知识考核、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重视考生现场表现,也要重视考生本科期间学业表现以及潜在的能力素质。该部分测试由各学院组织安排,各学科的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综合测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考核形式,要充分发挥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
(2)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需在综合测试环节进行,具体分值及测试方式由各学院自行拟定。
(3)测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学术学位综合测试小组成员由研究生导师或参与本科教学的骨干教师组成;专业学位综合测试小组成员由研究生导师、校级示范基地导师或行业专家组成。
(4)每位考生综合测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其中在面试环节中应对考生逐一考核,且必须确保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
(5)严格过程监管,对复试全程进行全景录音录像,视频录音资料由各学院保存,并上报研究生院一份。
(6)复试小组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应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确定评分标准与细则。
(7)各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考核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如实填写《硕士复试情况记录表》,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研究生院招生办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8)综合测试成绩计算方法:取复试小组全体成员对考生评价成绩的平均分,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9)复试小组须将最后的平均分填在《综合测试成绩汇总表》(格式见附件7)中,并在规定时间内交回研究生院。
中国药科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工作时间安排
复试、录取工作时间安排3月29日-4月4日,进行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具体安排详见附件4: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日程安排表.pdf
鉴于我校多个学院均招收药学专业学位统考生,考试科目不同,具体复试、调剂工作实施细则详见附件5:2019年药学专业学位复试、调剂工作实施细则.pdf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工作
1.总成绩是录取和奖学金评定的依据。总成绩=(初试总分/系数)×(1-权重)+复试成绩×权重
其中,系数按初试卷面:满分值为500的为5、满分值为300的为3;权重为30%—50%,由各学院自定,须提前予以公布。
2.录取基本要求和顺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第一志愿考生分专业(方向)
按总成绩择优录取。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若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考生的复试成绩、初试成绩。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报研招办。
3.院(部)于3月29日前网上公示复试结果,4月9日前将各类拟录取名单(含候补名单)、复试录取登记表、复试录取工作责任书、定向就业协议书等有关纸质表格及音像材料报研招办,并提交复试专家信息材料、所有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和录取信息等。
4.院(部)应认真答复考生质询。考生申诉问题经查属实的,应责成复试小组复议,并由院(部)通知考生复议结果。
5.4月19日前,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综合审查,确定拟录取名单(含专项计划、单独考试等特殊类型信息),提交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公示10个工作日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6.录取名单经上级录检通过后,学校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内容与工作要求
1.复试主要内容:含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含外语听力以及口语测试)等;各环节纪律以及阅卷要求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2.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占40%、面试占60%,实行百分制。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MBA、会计硕士考生复试办法由经管学院制定报研招办审核后公布。
4.素质测试:考生本人登录指定系统完成测试并按时提交。
5.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笔试时间 | 专业课笔试地点 | ||
日期 | 具体时间 | ||
会计硕士专业 学位考生 |
3 月 22 日 |
14:00-16:00 | 青岛校区 南教 |
其他考生 |
3 月 22 日 |
19:00-21:00 | 青岛校区 讲堂群 |
文学院考生 |
3 月 29 日 |
19:00-21:00 | 报到时 由学院通知 |
6.政治理论科目笔试:参加人员:会计硕士、工程管理、MBA等专业的考生时间:3月22日晚上19:00-21:00,地点:讲堂群(考务组在南堂106)。由经济管理学院组织实施并安排具体考场。考生凭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和盖审核章的《复试通知书》参加笔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由院(部)负责,加试方式为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不录取。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7.面试:由院(部)负责,要求如下:
(1)按学科领域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2)精心设计面试内容和形式,每位考生面试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面试中进行,每生一般不少于5分钟,满分100分,占复试面试成绩比例不少于10%。
面试内容要侧重对专业能力及逻辑分析、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的深度考查,专业学位还应注重考查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并应审核考生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院校教务处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作为复试参考)。
面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各院(部)应严格规范执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各院(部)应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3)面试前评委名单严格保密;同一学科有多个复试小组的要求及标准一致,评委在复试前抽签分组,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进入面试现场;评委在面试当场独立打分,不在现场的评委不得打分;面试全程录音录像,记录每位考生的复试情况,填写复试录取登记表并完备签署意见,复试材料应妥存备查,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待复试结束后交研招办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修改;音像材料由院部复试领导小组负责人、督查小组负责人、复试组长签字后交研招办封存,存放时间不少于三年。
(4)组织学工干部或导师等对复试考生进行政审和面谈,考核内容包括品德修养、治学态度、诚信记录、遵纪守法、心理素质等方面。思想品德政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各院(部)再次核查考生信息和报考条件,核对考生本人与准考证、身份证件,不相吻合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复试录取。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工作安排
1.3月18日下午16点前,院(部)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报研招办审核(含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名单、招生计划安排、复试线及要求、差额比例、复试名单、录取及评定奖学金办法、复试安排、考生报到及面试要求、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随后在单位公告栏及网页公布并通知考生。另需报送:
(1)各复试小组成员名单。
(2)生源余缺及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2.考生报到
报到时间 |
报到地点 |
||
日期 | 具体时间 | ||
非文学院考生 |
3 月 22 日 |
8:30-11:30 | 青岛校区 南教 100 号教室 |
14:30-17:00 | |||
文学院考生 |
3 月 29 日 |
8:30-11:30 | 青岛校区 文理楼 358 房间 |
14:30-16:00 |
未在规定时间报到又未请假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
报到流程:进入复试的考生网上缴费--资格审查--基本素质测试--凭加盖研招办审核章的《复试通知书》到学院报到。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考生须在3月22日上午8:30-11:30办理报到手续,下午进行专业课笔试。
未在规定时间报到又未请假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
报到流程:进入复试的考生网上缴费--资格审查--基本素质测试--凭加盖研招办审核章的《复试通知书》到学院报到。
3.网上缴费
所有考生3月20日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查阅本人是否进入复试(http://stu.upc.yanzhao.edu.cn/),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3月21日下午16:00之前网上缴费,缴费通道将于3月21日下午16:00关闭。复试费一旦缴纳,不再退还,已缴费者校内调剂复试不再收费。
4.资格审查: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查验考生证件、审核考生报考条件。
考生须交验以下材料:
(1)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应届生为完整注册的有效学生证)。
(2)网上报名时被系统提示学历、学籍未通过教育部审核的,需提供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不能提供上述机构认证证明的不允许参加复试。
(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应按规定提交报考登记表。
(4)同等学力考生:符合招生目录要求的其他材料送交报考学院。
(5)政审表(加盖人事、组织、或档案所在部门公章)送交报考学院。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做修改。
5.体检:由校医院负责,体检每人缴纳现金60元,自备零钱;
体检时间 | 体检人员 | |
日期 | 具体时间 | |
3 月 24 日 | 7:30-12:00 | 报考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石油工程学 院、化学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计算机与通信工程 学院、理学院的考生 |
13:00-17:00 |
报考机电工程学院、储运与建筑工程学 院、经济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 育教学部的考生 |
|
3 月 31 日 | 7:30-12:00 | 文学院考生 |
(2)体检前注意休息、不要喝酒、清淡饮食。
(3)体检不合格者,一周内复检,复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我校应届毕业生参加毕业体检即可。
2019年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依据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和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顺利完成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细则。一、复试工作安排
1.3月18日下午16点前,院(部)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报研招办审核(含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名单、招生计划安排、复试线及要求、差额比例、复试名单、录取及评定奖学金办法、复试安排、考生报到及面试要求、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随后在单位公告栏及网页公布并通知考生。
另需报送:
(1)各复试小组成员名单。
(2)生源余缺及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2.考生报到
报到时间 |
报到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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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具体时间 | ||
非文学院考生 |
3 月 22 日 |
8:30-11:30 | 青岛校区 南教 100 号教室 |
14:30-17:00 | |||
文学院考生 |
3 月 29 日 |
8:30-11:30 | 青岛校区 文理楼 358 房间 |
14:30-16:00 |
未在规定时间报到又未请假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
报到流程:进入复试的考生网上缴费--资格审查--基本素质测试--凭加盖研招办审核章的《复试通知书》到学院报到。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考生须在3月22日上午8:30-11:30办理报到手续,下午进行专业课笔试。
未在规定时间报到又未请假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
报到流程:进入复试的考生网上缴费--资格审查--基本素质测试--凭加盖研招办审核章的《复试通知书》到学院报到。
3.网上缴费
所有考生3月20日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查阅本人是否进入复试(http://stu.upc.yanzhao.edu.cn/),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3月21日下午16:00之前网上缴费,缴费通道将于3月21日下午16:00关闭。复试费一旦缴纳,不再退还,已缴费者校内调剂复试不再收费。
4.资格审查: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查验考生证件、审核考生报考条件。
考生须交验以下材料:
(1)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应届生为完整注册的有效学生证)。
(2)网上报名时被系统提示学历、学籍未通过教育部审核的,需提供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不能提供上述机构认证证明的不允许参加复试。
(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应按规定提交报考登记表。
(4)同等学力考生:符合招生目录要求的其他材料送交报考学院。
(5)政审表(加盖人事、组织、或档案所在部门公章)送交报考学院。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做修改。
5.体检:由校医院负责,体检每人缴纳现金60元,自备零钱;
体检时间 | 体检人员 | |
日期 | 具体时间 | |
3 月 24 日 | 7:30-12:00 | 报考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石油工程学 院、化学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计算机与通信工程 学院、理学院的考生 |
13:00-17:00 |
报考机电工程学院、储运与建筑工程学 院、经济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 育教学部的考生 |
|
3 月 31 日 | 7:30-12:00 | 文学院考生 |
(2)体检前注意休息、不要喝酒、清淡饮食。
(3)体检不合格者,一周内复检,复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我校应届毕业生参加毕业体检即可。
二、复试内容与工作要求
1.复试主要内容:含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含外语听力以及口语测试)等;各环节纪律以及阅卷要求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2.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占40%、面试占60%,实行百分制。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MBA、会计硕士考生复试办法由经管学院制定报研招办审核后公布。
4.素质测试:考生本人登录指定系统完成测试并按时提交。
5.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笔试时间 | 专业课笔试地点 | ||
日期 | 具体时间 | ||
会计硕士专业 学位考生 |
3 月 22 日 |
14:00-16:00 | 青岛校区 南教 |
其他考生 |
3 月 22 日 |
19:00-21:00 | 青岛校区 讲堂群 |
文学院考生 |
3 月 29 日 |
19:00-21:00 | 报到时 由学院通知 |
6.政治理论科目笔试:参加人员:会计硕士、工程管理、MBA等专业的考生时间:3月22日晚上19:00-21:00,地点:讲堂群(考务组在南堂106)。由经济管理学院组织实施并安排具体考场。考生凭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和盖审核章的《复试通知书》参加笔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由院(部)负责,加试方式为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不录取。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7.面试:由院(部)负责,要求如下:
(1)按学科领域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2)精心设计面试内容和形式,每位考生面试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面试中进行,每生一般不少于5分钟,满分100分,占复试面试成绩比例不少于10%。
面试内容要侧重对专业能力及逻辑分析、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的深度考查,专业学位还应注重考查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并应审核考生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院校教务处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作为复试参考)。
面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各院(部)应严格规范执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各院(部)应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3)面试前评委名单严格保密;同一学科有多个复试小组的要求及标准一致,评委在复试前抽签分组,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进入面试现场;评委在面试当场独立打分,不在现场的评委不得打分;面试全程录音录像,记录每位考生的复试情况,填写复试录取登记表并完备签署意见,复试材料应妥存备查,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待复试结束后交研招办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修改;音像材料由院部复试领导小组负责人、督查小组负责人、复试组长签字后交研招办封存,存放时间不少于三年。
(4)组织学工干部或导师等对复试考生进行政审和面谈,考核内容包括品德修养、治学态度、诚信记录、遵纪守法、心理素质等方面。思想品德政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各院(部)再次核查考生信息和报考条件,核对考生本人与准考证、身份证件,不相吻合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复试录取。
三、录取
1.总成绩是录取和奖学金评定的依据。
总成绩=(初试总分/系数)×(1-权重)+复试成绩×权重
其中,系数按初试卷面:满分值为500的为5、满分值为300的为3;权重为30%—50%,由各学院自定,须提前予以公布。
2.录取基本要求和顺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第一志愿考生分专业(方向)
按总成绩择优录取。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若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考生的复试成绩、初试成绩。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报研招办。
3.院(部)于3月29日前网上公示复试结果,4月9日前将各类拟录取名单(含候补名单)、复试录取登记表、复试录取工作责任书、定向就业协议书等有关纸质表格及音像材料报研招办,并提交复试专家信息材料、所有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和录取信息等。
4.院(部)应认真答复考生质询。考生申诉问题经查属实的,应责成复试小组复议,并由院(部)通知考生复议结果。
5.4月19日前,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综合审查,确定拟录取名单(含专项计划、单独考试等特殊类型信息),提交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公示10个工作日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6.录取名单经上级录检通过后,学校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