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考研复试刷人

更新时间:03-09 09:31:22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考研复试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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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考研复试刷人的是差额复试的方式,也就是如果录取名额是10个人,那会让排名前12~13的考生参加复试。所以只要你进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考研复试,被刷的几率会在20%左右,也就是会淘汰总分排名最后的2~3个人。相比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复试刷人是否严重,更应该考虑如何在短时间内提升复试成绩。初试成绩一般在2月中下旬发布,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复试时间预计在3月中下旬到4月中下旬,所以也就1个月左右的复习时间。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时间,提高复习效率,才是王道,不要让春节打乱你的节奏。

根据武汉市疫情防控和教育部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校于5月12日至19日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开展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各招生学院(中心)复试细则和具体时间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及各学院(中心)网站公布。
一、网络远程复试所需的设备及网络环境
(一)复试设备:网络远程复试采用“双机位”视频模式,考生需准备2台手机,选择固定机位进行拍摄,使用手机支架或能稳定固定手机的方式,避免遇到来电、震动等情况,致使手机跌落。
1.主机位要求。主机位手机用于面试时考生与复试专家互动,考生本人正对手机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面部、上半身及双手在画面中清晰可见。
2. 辅机位要求。辅机位手机从考生后方成45°拍摄,要保证考生及主机位屏幕被复试专家组清晰看到。
(二)网络环境
考生使用4G/5G的手机流量或稳定的WIFI网络完成考试全过程。考生须事先用手机访问www.speedtest.cn网址进行网络测速,上传、下载网速应稳定在5 Mbps以上。如使用WIFI有线网考试,请特别注意网速的情况,避免太多人员共享一个WIFI路由器而导致网络不稳定。
(三)复试环境
复试环境相对独立、无干扰,考试期间不得有其他人在场;复试环境光线明亮,确保复试专家能够清楚看见考生。考生可以自行选择考场,但不得在研考机构或其他相关辅导机构提供的场所进行复试。
二、考生网上报到
考生按以下流程完成网上报到:
(一)网上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详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关于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网上资格审查的通知》。
(二)登录考试系统。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通过手机微信扫描二维码,凭身份证号、姓名登录考试系统。(注:二维码于5月8日在本须知中补充公告。)
(三)考生身份核验。进行人脸识别及人证识别比对。
(四)下载准考证。院系复试前2天起,考生可登录考试系统下载准考证,了解具体复试时间安排。
三、考生完成模拟测试
考生应于5月11日前完成考试系统模拟测试。
系统测试地址于5月8日在本须知中补充公告。
四、考生面试
(一)登录考试系统。微信扫描准考证上的二维码进入考试小程序,点击开始远程考试,即可进入考试页面。
(二)考生身份核验。进入系统后,进行身份核验,认真按照要求拍摄一张本人头像照片,系统会自动进行人脸识别比对,通过后可进入考试界面。如2次核验都没通过,页面将出现提示,提交人工审核申请。
(三)完成面试。选择要参加的考试,仔细阅读考试须知后,即可开始考试。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自觉服从学校和学院(中心)的统一安排,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参加各项复试环节。若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确存在特殊困难,请提前与报考学院联系。考生无故失联造成无法完成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复试。
(二)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
(三)严格按照准考证要求的时间参加考核,考生候考期间应当自觉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查验、管理,遵从考试指令。
(四)考试前务必保持手机电量充足,考试期间最好保持充电状态,避免因手机电量不足影响考试。手机需退出除微信之外的其他应用程序,例如闹钟、QQ、录屏录音、音乐、视频、在线课堂等,避免在考试过程中被干扰。建议考前重启手机,清理内存。
(五)考试期间,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中途不得离场;不得手持手机进行考试;不得使用蓝牙耳机或外接耳机;不得接听电话;不得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不得遮挡面部、耳朵等部位;不得佩戴耳饰、帽子、墨镜、口罩等;不得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或接收其他信息。
(六)考生如在考试时因误操作或其他原因退出考试,应尽快从微信小程序回到考试流程,考试倒计时不会因退出考试而暂停。若因网络或信号等原因造成的通信效果不佳或中断等故障时,须第一时间联系招生学院复试工作人员。
(七)特别提醒: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根据相关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录取
(一)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入学考试总成绩相等,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成绩相等,按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相等,按业务课一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二)非专项计划考生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复试成绩低于50分为不合格。
(三)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未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信息公开公示
各学院(中心)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本单位复试实施细则、复试具体安排、调剂公告、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咨询申诉的联系方式等。请考生密切关注各学院(中心)网站。
拟录取名单在学院(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考生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报考学院(中心)提出申诉,学院(中心)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学院(中心)公示结束后,学校统一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学校咨询电话:027-88386706;监督电话:027-88386196;申诉邮箱:jw@znufe.edu.cn。学院咨询和监督电话详见各学院(中心)复试细则。
调剂
(一)我校全日制各专业不接收调剂;非全日制专业可根据生源情况决定是否接收调剂。不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考生调剂。
(二)调剂时间:2020年5月20日—30日。具体时间以接受调剂的学院(中心)发布的调剂公告为准。
(三)申请调剂考生须同时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国家分数线和调剂单位调剂专业复试分数线;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当相同。
(四)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五)在达到调剂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学院(中心)按照接收调剂计划数乘以200%—300%的比例的方式确定调剂复试人数。
(六)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均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接收调剂的学院(中心)将提前在单位网站公布调剂工作办法。调剂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接收学院(中心)负责。已经向我校缴纳复试费的第一志愿考生,参加我校调剂复试不再重复收费。第一志愿报考其他学校的考生,参加我校调剂复试,需缴纳复试费。
缴纳复试费
考生在资格审查通过后,须在网上资格审查系统中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100元。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
成绩计算方法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标准化处理后的百分制初试总成绩×70%+复试成绩×30%。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非管理类联考专业: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成绩×30%。
2.管理类联考专业: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70%+复试成绩×30%。
  1. 复试时间
2020年5月12日—19日。具体时间和要求详见各学院(中心)复试细则。
按照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的要求以及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为确保我校复试录取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相关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持安全有序、科学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灵活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突出学科特色和需求,确保复试录取质量;严格规范考核流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安全平稳有序完成2020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领导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具体工作的布置、指导、审查及监督等。
各学院(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制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遴选参加复试工作的专家和工作人员,并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组织考生进行复试考核,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各学院(中心)成立由院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复试监督巡视组,负责对本单位复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及巡视检查,公开有关信息,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
校纪委办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在招生录取工作中对国家招生政策、法规、制度和纪律的贯彻执行情况,对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保证招生任务顺利完成。
三、招生计划
非专项计划各专业招生人数、复试比例、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详见各学院(中心)复试细则。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学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为: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
考四门 325 45 75
考两门 195 45 100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复试分数线由各学院(中心)依据招生计划自行划定。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与非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同时参加复试。
学校分配各学院(中心)的招生计划如出现生源不足,学校统一收回进行再次分配。
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形式及平台
为有效防范疫情蔓延,防止大规模人员聚集,学校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开展复试。网络远程复试采用统一的软件平台,具有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人脸识别”和“人证识别”的功能,严防“替考”等违纪违规行为。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和操作规程等另行通知。
  1. 复试时间
2020年5月12日—19日。具体时间和要求详见各学院(中心)复试细则。
(三)复试分值及考核内容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综合能力80分,外语听说能力10分,综合素质考查10分。因受疫情影响,对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中规定的复试科目内容,网络远程方式难以实施的,各学院(中心)可进行一定调整。
1.面试考核。面试考核分值为90分,考核内容包含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综合能力(80分)、外语听说能力(1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综合素质考查。综合素质考查分值为10分。各专业面试小组审查考生提交的《复试素质和能力考核登记表》及相关支撑材料,还可以在面试考核环节结合考生提交的综合素质材料进行提问,全面考查考生的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等综合素质。考生提交综合素质考查材料的有关要求详见《关于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网上资格审查的通知》。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各学院(中心)党委负责,通过审查考生《复试政审函调表》等方式,全面考核考生思想政治品德情况。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4.管理类联考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面试考核中进行,成绩计入面试成绩。管理类联考专业的面试考核内容分值构成可由相关学院(中心)另行规定。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进入复试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网络远程笔试,应安排专人全程在线监考,并对考试全程录音录像,具体由相关学院(中心)组织实施。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成绩低于满分的60%者,不予录取。
(四)成绩计算方法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标准化处理后的百分制初试总成绩×70%+复试成绩×30%。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非管理类联考专业: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成绩×30%。
2.管理类联考专业: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70%+复试成绩×30%。
(五)资格审查
考生参加复试须按要求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学校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各学院(中心)可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工作要求,制定本单位复试资格审查的补充规定。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复试。具体要求详见《关于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网上资格审查的通知》。
(六)缴纳复试费
考生在资格审查通过后,须在网上资格审查系统中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100元。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
(七)心理健康测试及体检
心理健康测试及体检工作在9月份新生入学后统一组织进行。
五、调剂
(一)我校全日制各专业不接收调剂;非全日制专业可根据生源情况决定是否接收调剂。不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考生调剂。
(二)调剂时间:2020年5月20日—30日。具体时间以接受调剂的学院(中心)发布的调剂公告为准。
(三)申请调剂考生须同时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国家分数线和调剂单位调剂专业复试分数线;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当相同。
(四)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五)在达到调剂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学院(中心)按照接收调剂计划数乘以200%—300%的比例的方式确定调剂复试人数。
(六)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均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接收调剂的学院(中心)将提前在单位网站公布调剂工作办法。调剂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接收学院(中心)负责。已经向我校缴纳复试费的第一志愿考生,参加我校调剂复试不再重复收费。第一志愿报考其他学校的考生,参加我校调剂复试,需缴纳复试费。
六、录取
(一)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入学考试总成绩相等,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成绩相等,按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相等,按业务课一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二)非专项计划考生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复试成绩低于50分为不合格。
(三)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未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信息公开公示
各学院(中心)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本单位复试实施细则、复试具体安排、调剂公告、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咨询申诉的联系方式等。请考生密切关注各学院(中心)网站。
拟录取名单在学院(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考生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报考学院(中心)提出申诉,学院(中心)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学院(中心)公示结束后,学校统一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学校咨询电话:027-88386706;监督电话:027-88386196;申诉邮箱:jw@znufe.edu.cn。学院咨询和监督电话详见各学院(中心)复试细则。
八、复试录取纪律及违规处理
(一)复试工作应认真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准确把握客观标准,严格把好复试质量关。加强人员管理和培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营造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
(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各学院(中心)复试监督巡视组全程参与复试及录取过程的监督工作。对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的行为,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考生负有遵守报考条件的责任。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明确规定“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学校严格遵守执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凡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均视为已承诺遵守这些政策规定。
(四)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计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对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5月3日    


1.复试总成绩满分为220分,其中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70分。会计、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笔试中包含50分思想政治理论成绩。面试分值具体结构为:专业基础知识广度深度25分,外语听力口语25分,综合素质20分。非专项计划考生复试总成绩低于132分者为不合格,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复试总成绩低于108分者为不合格,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复试总成绩低于108分者为不合格。
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旅游管理硕士(MTA)可另行制定复试和录取办法,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心理健康测试作为复试录取参考,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总成绩(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会计、审计专业学位硕士除外),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未到学校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对复试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学院(中心)应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3.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教学、科研或与报考专业相关联的社会实践领域中表现卓越或做出突出贡献者,在复试中可适当加分。
4.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总成绩为复试总成绩与初试总成绩之和。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入学考试总成绩相等,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成绩相等,按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一)复试内容:1.资格审查;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3.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综合能力;4.综合素质和能力;5.外语听说;6.心理健康测试;7.体检。
(二)复试形式:包括笔试和综合面试
1.笔试:专业课考试须采用笔试形式,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试时间3小时。考试科目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9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公布的为准,考试内容由各学院(中心)自行确定。
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2.外语听说测试:外语听说测试一般应单独进行,具体做法由各学院(中心)确定。
3.综合面试:面试主要对考生的知识结构、综合素质和能力等进行测试。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为8-10分钟。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科目,试卷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具体由学院(中心)自行组织。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可以不加试。
5.资格审查、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心理健康测试及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完成。其中,资格审查、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心理健康测试由各学院(中心)组织进行;体检由研究生院牵头,各学院(中心)和校医院协助完成。
(三)资格审查工作要求
学院(中心)必须在复试前对考生报名材料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考信息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和学校规定者,不予复试。各学院(中心)特别要加大对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调剂录取等招生类型考生的审查力度。
1.在资格审查时,复试考生必须提交1份《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认证办法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取得国外大学文凭的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相关认证流程请查询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详细情况见“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及说明”。未提交或未按时提交《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取消复试资格。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应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未通过或者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的考生一律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上报。招生单位对考生提交的认证报告必须要在网上进行复核(国内学历在学信网,国外学历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复试阶段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四)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工作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工作须按“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重”的要求进行。各学院(中心)应充分考虑考生的生源特点,结合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要求,研究制定适合专业学位研究生选拔特点的复试方法和内容,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五)复试时间
复试工作安排在2019年3月23-24日前后进行(以研究生院最终通知时间为准),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由各学院(中心)负责通知考生本人。
(一)各学院(中心)录取计划数
各学院(中心)招生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招生计划,各专项计划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学校下达的名额。最终下达的全日制计划和非全日制计划不得调整使用。在全日制招生计划里,学术型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型专业使用。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专项招生计划单独下达,不得挪用。学院(中心)未使用的专项计划由学校收回,学院(中心)不得将其调整至其它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二)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1.在达到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学院(中心)以招生计划数(计算时必须先扣除推免生招生计划数,即学院(中心)已录取的2019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所占用的招生计划数不再纳入统考硕士生复试人数的计算基数)为基数,按照招生计划数乘以120%—130%的比例的方式确定复试人数;在此范围内各招生单位全日制学硕和专硕的复试比例可以一致,也可各自确定比例,但全日制学硕各专业和专硕各专业的复试比例须一致;并依据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划定复试分数线。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对复试比例有明文规定的,可执行国家教指委文件要求。
2.各学院(中心)应按《2019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的招生专业分别公布招生计划数和复试名单。
3.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划定公布相同的分数线,不得擅自突破或自行解释国家统一政策,确保与教育部、学校相关文件要求保持一致。
4.除成绩要求之外,招生单位还可以根据培养需要提出进入复试的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或者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复试分数线由各学院(中心)依据招生计划自行划定。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学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为: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
考四门 245 40 60
考两门 147 40 80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与非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同时参加复试。
(三)接收调剂原则
调剂工作严格执行国家调剂政策,调剂录取必须同时符合教育部《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和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非全日制招生简章等文件的相关报考录取要求。
1.我校全日制专业不接收调剂;非全日制专业可根据生源情况决定是否接收调剂。
2.申请调剂考生须同时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国家分数线和调剂单位调剂专业复试分数线;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当相同。
3.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4.在达到调剂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学院(中心)按照接收调剂计划数乘以200%—300%的比例的方式确定调剂复试人数。
5.学院(中心)要坚持以考生为中心,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单位网站公布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防止考生盲目报考。要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要及时解答考生咨询,确保信息沟通畅通,积极为考生调剂提供服务。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调剂复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
6.学校分配各学院(中心)的非全日制招生计划如出现生源不足,学校统一收回进行再次分配。
7.调剂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接收学院(中心)负责,调剂工作应重点吸收优质生源,严格控制质量,宁缺毋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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