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考研复试刷人

更新时间:03-09 09:30:22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沈阳师范大学考研复试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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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微信,为你答疑

沈阳师范大学考研复试刷人的是差额复试的方式,也就是如果录取名额是10个人,那会让排名前12~13的考生参加复试。所以只要你进了沈阳师范大学的考研复试,被刷的几率会在20%左右,也就是会淘汰总分排名最后的2~3个人。相比于沈阳师范大学复试刷人是否严重,更应该考虑如何在短时间内提升复试成绩。初试成绩一般在2月中下旬发布,而沈阳师范大学复试时间预计在3月中下旬到4月中下旬,所以也就1个月左右的复习时间。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时间,提高复习效率,才是王道,不要让春节打乱你的节奏。

各位考生:

  沈阳师范大学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拟录取工作现已结束,近期我校将在官网公示相关名单(含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复试各项成绩及录取成绩)。今年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目前正是全国各高校本科毕业生离校的高峰期,为做好我校2020级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修改通讯地址

  受疫情影响,部分考生现已离校,为确保考生顺利接收调档函、录取通知书及入学须知等材料,考生可通过“沈阳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邮寄地址信息采集系统”变更接收材料的地址、电话等信息。请各位考生于6月10日前,使用本人姓名与身份证号登录系统进行变更,网址为:http://cjcx.ywstudio.net/index.php?r=site/address-login。相关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信息修改,并及时提交。逾期未提交者,视为不变更,学校将按照各位考生报考时的通讯地址进行相关材料的邮寄。每名考生在“邮寄地址信息采集系统”中只能提交一次,请谨慎操作。

  二、党团组织关系的转接

  (一)党员组织关系

  通过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或纸质介绍信均转接名头:中共沈阳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团员组织关系(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1.通过智慧团建转接请选择:团辽宁省委→省管高校团委→沈阳师范大学团委。

  2.通过纸质介绍信转接名头:共青团沈阳师范大学委员会。

  注:以上党团组织关系仅限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无需转接;转接工作均于开学报到后自行办理,无需提前邮寄。

  三、调档函及录取通知书

  我校将于6月中旬向2020级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调档函(本校毕业生不邮寄调档函,无需考生本人办理档案转接手续;但录取通知书接收需更改地址的考生,亦需于6月10日前进行修改通讯地址的操作),具体调档或签订定向协议等问题请以接收的调档函通知为准。另外,录取通知书将在国家录检备案结束后才能发放,预计时间在7月中下旬,如有变动以国家最终通知为准。

  注:调档函与录取通知书将分别邮寄,通讯地址相同,中途不得修改。

  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6月2日

各位考生:
沈阳师范大学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复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平台及设备要求
我校远程复试选用平台为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主选平台)和钉钉(备选平台),复试前考生须提前学习、熟悉操作流程。考生以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请提前准备好网络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并下载安装相关软件,复试前按各学院通知要求进行测试,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
(一)软件要求
1.安装主选平台:学信网“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
系统支持Windows、Mac电脑以及安卓和苹果手机,请考生在主机位、辅助机位(二机位)设备上均安装以下软件。
(1)Windows 和Mac台式机及笔记本:需下载安装最新版Chrome 浏览器,其中台式机需提前准备外置摄像头。考生端系统登录地址为https://bm.chsi.com.cn/ycms/stu/ 。
(2)安卓手机:需下载安装最新版学信网APP(https://www.chsi.com.cn/wap/download.jsp),安装时请允许学信网App 使用摄像头、扬声器、存储空间、网络等权限,以保证正常进行实人验证。同时建议安装最新版Chrome 浏览器。建议安装支付宝(实人验证用)。
(3)苹果手机:需下载安装最新版学信网APP(https://www.chsi.com.cn/wap/download.jsp), 安装后请允许学信网App 使用摄像头、扬声器、存储空间、网络等权限,以保证正常进行实人验证。建议安装支付宝(实人验证用)。
考生首次登录系统,或每次进入考场之前均需要进行实人验证。系统提供支付宝App 和学信网App 两种验证方式。
2.安装备选平台:钉钉
参照钉钉官网的软件使用说明操作。请考生在主机位、辅助机位(二机位)设备上分别注册两个用户名,对应机位命名为:准考证号末四位+姓名+主机位、准考证号末四位+姓名+辅机位。
(二)硬件要求
主机位为智能手机或电脑,用于面试。辅助机位(二机位)为智能手机,用于监控面试环境。请提前为电脑、手机等相关硬件设备充电,确保复试期间各个设备电量充足。
复试前按要求安装调试好设备。考生端两台设备开启摄像头,考前逐一360°环绕展示考试房间内情况,电脑或手机作为主机位,自带或外接摄像头对准考生本人;另一部手机作为辅助机位(二机位),放在考生侧后方1-2米处,摄像头从考生后方成45°角拍摄,要保证考试全程中考生的考试屏幕能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看到。设备调试完成后,关闭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面试系统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
双机位摆放位置参考下图:




二、网络及复试环境
(一)登录软件
1.学信网“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用之前网报时的账号登录即可,不用重新注册。请提前在学信网测试账号密码是否能正常使用。
2.钉钉软件的使用参照钉钉官网的软件使用说明操作。
(二)网络环境
具备有线、无线(Wi-Fi)和畅通的4G网络中的两个以上,保证网络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如使用电脑,建议通过网线接入网络进行面试,并确保摄像头和麦克正常运行。
(三)复试环境
考生应选择独立安静房间(居家或者宿舍)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严禁在培训机构、网吧等进行。复试期间,复试场地要做到相对独立,环境要整洁、明亮、安静,不逆光。手机请设置为电话“免干扰模式”。 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等。复试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从考试工作人员关于网络远程复试考场入场、离场、打开视频等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网络远程复试考场及相关场所的秩序。
(二)考生必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并主动配合身份验证核查等工作。
(三)面试时要注意个人仪表,仪容仪表干净整洁、言语礼貌等,应保证面部清晰可见,不得佩戴帽子、耳饰、口罩等,头发不可遮挡耳朵。面试时,考生应全程正面朝向摄像头并保持坐姿端正,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面试过程中不得随意转换视频连接界面。
(四)复试前考生应提供相关资格审查材料的全部扫描电子版,无需在学信网“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中提交。按照之前官网发布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要求,在各学院(部、所)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中(具体发送时间及邮箱地址会在考试前1-2天由学院通知)。考生应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不得由他人替考,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等以任何方式助考。复试过程中,严禁拍照、截屏、录音、录屏、录像和网络直播等,禁止以任何形式泄露或对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若有违反,视同作弊。对复试过程私自违规录音、录屏、录像等获得的内容在监督复议时不予采纳。
(五)在复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存在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六)复试期间,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请立即调整手机设置,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并及时联系工作人员。
                       
                          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5月8日
各位考生:
    根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我校有部分专业将接收调剂考生。为方便考生提前了解我校调剂相关专业信息,现将网上调剂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质量为核心,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调剂服务工作规范透明、公平公正、周到细致。严格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开展调剂工作。
二、调剂时间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服务系统将于5月20日左右开通(最终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三、调剂接收条件
(一)初试成绩符合《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对A类考生要求的调剂考生,均可申请调剂。
(二)符合调剂专业的报考条件。
(三)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不允许夸学科门类(或专业学位)调剂。
(四)初试科目与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外国语科目调剂的语种应与我校招生目录中所要求的初试报考的外国语科目的语种一致,非目录中列出的外国语的语种不可调剂。
(五)第一志愿报考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剂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剂以上2个专业。本科专业所学为非法学专业(专业代码不是0301)的考生,第一志愿可以报考法学学术型专业,但调剂时就不能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剂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剂该专业。
四、拟接收调剂专业
2020年我校拟接收调剂专业及调剂咨询方式详见下表(表中专业名称前带“Δ”为专业学位):    

    五、调剂遴选规则
(一)学位类型为学术学位的研究生可以调剂专业学位研究生(本科为非法学报考法学的除外),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可调剂学术学位研究生。
(二)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的研究生可以调剂非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亦可调剂全日制研究生。
(三)各专业将在一定时间内,根据思想品德素质、申请时间、初试分数、学科专业背景、学术科研能力、获奖情况、社会实践能力、第一志愿报考情况等方面综合选拔调剂考生,最终确定复试资格。
(四)部分专业将在“调剂服务系统”中设置接收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五)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原则上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六、调剂程序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http://yz.chsi.com.cn/yztj/,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正式开通后,我校将及时并精准发布各专业的调剂缺额信息。调剂中及时更新缺额信息,及时关闭无需调剂的相关专业,避免考生盲目报考。
(二)所有调剂考生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通过“调剂服务系统”申请。
(三)考生调剂志愿系统锁定时间设定为12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招生单位未明确回复受理意见,系统自动解锁,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考生亦可通过“调剂服务系统”中提前公布的各学院(部、所)的联系咨询电话获取缺额信息,确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精准填报调剂志愿,避免盲目报考。
(四)调剂工作由各培养单位负责,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与相应学科点导师组根据遴选规则综合选拔调剂考生,并将确定进入复试的调剂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五)对符合调剂接收条件及遴选规则的考生,学校研究生处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须在24小时内给予回复,确认接受我校的复试通知。规定时间到达后,如调剂考生拒绝或未明确回复是否参加复试的意见,将视为自动放弃调剂复试资格。所有调剂考生均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六)调剂考生复试内容、录取规则及相关要求详见《沈阳师范大学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七)调剂考生复试成绩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并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七、注意事项
(一)研究生复试调剂期间,拟调剂的有关专业将按照调剂生源情况随时调整,以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调剂服务系统中发布的信息为准。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
 
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咨询电话及其他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4-86592979 86592968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传真:024-86592505
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网:http://yjs.synu.edu.cn
官方微信公众号: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
 
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4月30

复试时间安排
考生按照报考学院规定的时间准时参加网络复试,逾期不参加考试者取消复试资格。
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5月15日—18日。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学院(部、所)可错时错峰安排复试,具体时间由各学院(部、所)自行安排,以各学院(部、所)实际通知为准。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为:5月20日—6月10日。具体调剂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时间为准。复试录取工作原则上于6月30日前全部结束。
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咨询电话及其他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4-86592979 86592968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传真:024-86592505
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网:http://yjs.synu.edu.cn
官方微信公众号: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
复试成绩计算方式
(一)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环节考核成绩之和,满分为100分。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心理健康测试等情况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除专业知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外,其他的考试项目(专业面试、复试总成绩),均以该项满分分值的60%作为及格分数,复试总成绩及专业面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以该项满分分值的60%作为及格分数)不予录取。
(三)考生拟录取总成绩为初试成绩折算值和复试成绩按权重(初试成绩的权重为70%,复试成绩的权重为30%)相加之和。
1.除专业学位中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外,考生入学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成绩×30%。
2.专业学位中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考生入学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70%+复试成绩×30%。
按照考生入学总成绩对考生进行排序,最终确定是否录取。
(四)符合享受研究生加分政策考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复试内容及要求
(一)内容
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面试、专业知识及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等三个部分。
1.专业面试(满分50分)
其中包括部分专业对考生的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各培养单位可根据各自专业特点选择考核内容及方式。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1)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③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尤其要加强对考生诚信评判;
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各培养单位可结合本单位情况,对考生进行心理健康测试);
④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2.专业知识(满分30分)
考核内容主要以原复试中的专业课笔试内容为主,各培养单位可根据各学科专业特点,自行调整原复试中专业课笔试内容(含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考核,均需采取网络远程方式。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形式可灵活多样,不拘一格。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为所报考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2门,且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满分为100分。需参加“同等学力加试”的考生包括:①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满2年的考生(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1日);②本科结业生;③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④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已取得本科毕业证书者,经我校研招办审核通过后可不加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考核内容及范围以《沈阳师范大学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中的复试科目及官网公布的复试科目考试大纲为准。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20分)
其中包括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各为10分。外语口语测试部分每名考生需准备2-3分钟的自我介绍,语种与初试外国语科目的语种一致。
(1)非外语专业:非外语专业考生口语、听力测试,英语部分由各培养单位组织实施;日语、俄语部分(即非外语专业的小语种)由外国语学院组织实施。
(2)外语相关专业:
①外国语言文学、课程与教学论(英语)等专业的二外口语、听力测试,由外国语学院组织实施。
②英语笔译、英语口译、学科教学(英语)等专业外语口语、听力水平测试语种为英语,由外国语学院组织实施。
(二)要求
1.每位考生作答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每个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必须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备存时限为一年。
3.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上应统一标准。
4.新生入学后,将统一组织体检,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审查及专业课摸底考试,对于在复查考核中体检、思想政治审查或专业课摸底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一)基本材料
1.个人信息相关证件
(1)非应届生: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的扫描电子版图片1份(JPG文件);并须提供学信网或权威机构出具的“学历”电子认证报告1份(PDF文件)。
(2)应届生:有效身份证件的扫描电子版图片1份(JPG文件);并须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学籍”电子认证报告1份(PDF文件)。另外,应届自学考试的考生无学籍,提供成绩单扫描电子版即可。
2.初试准考证原件
参加考试时务必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否则不准参加复试。
(二)其他材料
1.《非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培养登记表》(附件1)。所有报考或调剂学习形式为“非全日制”的考生均须提交;“全日制”定向考生无需填报。
2.《定向培养研究生信息变更表》(附件2)。仅限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录取时需变更为“定向”的考生填报。即在职工作人员,拟录取时不能转交人事档案且初试报考类别为“非定向[代码:11]”填写此表。不区分学习形式,即“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如需变更为“定向就业”均须提交。
在资格审查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关于做好辽宁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20〕4号)等文件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保证程序公正、结果公平,健全监督机制,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查基础上,着重对考生的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
(三)坚持客观评价,以生为本。业务课考核成绩量化,综合素质考核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四)坚持信息公开,阳光公示。强化招生录取各环节的阳光公示,实行招生信息“十公开”,坚持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资格公开、招生章程公开、招生计划公开、考生资格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公开。
(五)坚持精准防控,安全第一。复试期间,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人员密度,防止人员聚集。要做好相关人员排查、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
(六)坚持准确发布,渠道畅通。复试期间,做好复试录取工作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保证考生咨询渠道畅通。充分合理利用本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研招网调剂系统、短信提醒功能、办公电话(含传真)及电子邮件等多种途径,及时准确发布复试、调剂等各类信息,让社会和考生充分知晓。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咨询活动”期间,学校将安排专人在线解答考生咨询,确保招生政策解答和信息提供及时、准确。
二、复试方式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根据辽宁省招考办《关于做好辽宁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20〕4号)文件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我校2020年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复试。目前网络远程复试系统正在测试,具体操作流程及考试环境要求另行通知。
三、组织管理
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我校疫情防控期间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具体工作由研究生处负责组织实施。
各学院(部、所)要成立以主要行政领导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落实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细化网络远程复试的工作流程、考务调度、监督管理机制等,制定各学院(部、所)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在复试前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各学院(部、所)负责组织实施,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等,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的考核工作。
各学院(部、所)由复试工作小组按学科(专业)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成立复试小组,并要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明确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的指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在对考生进行网络远程考核时,须在各学院(部、所)规定的场地相对集中进行。若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集中同一场地,须佩戴医用外科口罩、间隔落座,并独立完成评分。新冠肺炎疑似症状者、发烧发热者或处于隔离期的人员,不得参与复试相关工作。在复试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查评价意见。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四、复试人选
      (一)初试成绩符合《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分数线)中对A类考生要求的第一志愿各专业考生,按照招生计划和初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原则,确定复试人选。
(二)调剂考生(所有调剂考生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申请且已接受我校的复试通知后方可参加复试)。调剂工作由各培养单位负责,所在学院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与相应学科点导师,根据初试分数、学科专业背景等方面综合选拔调剂考生,最终确定复试资格。具体办法详见《沈阳师范大学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工作方案》(附件3)。
(三)各专业复试原则上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生源不足除外)。对部分符合教育部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人数较多或较少的专业,经各学院(部、所)申请复试比例可适当予以调整。
五、资格审查
复试时要进一步确认复试人选的考生资格,严格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学历证书、证明和有效身份证件等。由各学院(部、所)组织实施。考生应提供相关资格审查材料的全部扫描电子版,并在各学院(部、所)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中(具体时间及邮箱地址之后由学院通知)。
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学历证书(含学籍学历认证报告)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我校要求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在复试前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个人学籍学历信息,确认学籍学历信息可查询到且符合本专业报考要求后方可参加复试。对考生的学籍学历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再准予复试。因个人学籍学历问题造成不能参加复试或不能被录取,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电子版:
(一)基本材料
1.个人信息相关证件
(1)非应届生: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的扫描电子版图片1份(JPG文件);并须提供学信网或权威机构出具的“学历”电子认证报告1份(PDF文件)。
(2)应届生:有效身份证件的扫描电子版图片1份(JPG文件);并须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学籍”电子认证报告1份(PDF文件)。另外,应届自学考试的考生无学籍,提供成绩单扫描电子版即可。
2.初试准考证原件
参加考试时务必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否则不准参加复试。
(二)其他材料
1.《非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培养登记表》(附件1)。所有报考或调剂学习形式为“非全日制”的考生均须提交;“全日制”定向考生无需填报。
2.《定向培养研究生信息变更表》(附件2)。仅限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录取时需变更为“定向”的考生填报。即在职工作人员,拟录取时不能转交人事档案且初试报考类别为“非定向[代码:11]”填写此表。不区分学习形式,即“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如需变更为“定向就业”均须提交。
在资格审查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六、复试内容及要求
(一)内容
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面试、专业知识及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等三个部分。
1.专业面试(满分50分)
其中包括部分专业对考生的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各培养单位可根据各自专业特点选择考核内容及方式。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1)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③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尤其要加强对考生诚信评判;
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各培养单位可结合本单位情况,对考生进行心理健康测试);
④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2.专业知识(满分30分)
考核内容主要以原复试中的专业课笔试内容为主,各培养单位可根据各学科专业特点,自行调整原复试中专业课笔试内容(含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考核,均需采取网络远程方式。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形式可灵活多样,不拘一格。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为所报考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2门,且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满分为100分。需参加“同等学力加试”的考生包括:①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满2年的考生(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1日);②本科结业生;③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④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已取得本科毕业证书者,经我校研招办审核通过后可不加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考核内容及范围以《沈阳师范大学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中的复试科目及官网公布的复试科目考试大纲为准。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20分)
其中包括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各为10分。外语口语测试部分每名考生需准备2-3分钟的自我介绍,语种与初试外国语科目的语种一致。
(1)非外语专业:非外语专业考生口语、听力测试,英语部分由各培养单位组织实施;日语、俄语部分(即非外语专业的小语种)由外国语学院组织实施。
(2)外语相关专业:
①外国语言文学、课程与教学论(英语)等专业的二外口语、听力测试,由外国语学院组织实施。
②英语笔译、英语口译、学科教学(英语)等专业外语口语、听力水平测试语种为英语,由外国语学院组织实施。
(二)要求
1.每位考生作答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每个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必须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备存时限为一年。
3.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上应统一标准。
4.新生入学后,将统一组织体检,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审查及专业课摸底考试,对于在复查考核中体检、思想政治审查或专业课摸底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七、复试成绩计算方式
(一)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环节考核成绩之和,满分为100分。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心理健康测试等情况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除专业知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外,其他的考试项目(专业面试、复试总成绩),均以该项满分分值的60%作为及格分数,复试总成绩及专业面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以该项满分分值的60%作为及格分数)不予录取。
(三)考生拟录取总成绩为初试成绩折算值和复试成绩按权重(初试成绩的权重为70%,复试成绩的权重为30%)相加之和。
1.除专业学位中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外,考生入学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成绩×30%。
2.专业学位中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考生入学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70%+复试成绩×30%。
按照考生入学总成绩对考生进行排序,最终确定是否录取。
(四)符合享受研究生加分政策考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复试时间安排
考生按照报考学院规定的时间准时参加网络复试,逾期不参加考试者取消复试资格。
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5月15日—18日。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学院(部、所)可错时错峰安排复试,具体时间由各学院(部、所)自行安排,以各学院(部、所)实际通知为准。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为:5月20日—6月10日。具体调剂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时间为准。复试录取工作原则上于6月30日前全部结束。
九、监督与复议
(一)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工作方案、复试成绩及录取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在教育部“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上。
(二)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监督复试工作过程,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学院(部、所)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对报考本单位的考生相应的复试结果负责,并对本单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负责,确保复试相关工作人员生命安全。
(三)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相关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对有些专业设置的网络远程现场,还将派出监督员进行专门监督。
(四)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五)严肃考风考纪。在复试过程中,严肃查处考生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十、本方案由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咨询电话及其他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4-86592979 86592968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传真:024-86592505
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网:http://yjs.synu.edu.cn
官方微信公众号: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
      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考研复试时间安排
 
  考生按照报考学院规定的时间到所在学院(部、所)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复试资格。复试时间为:3月26日&mdash28日,具体时间、地点各学院(部、所)自行安排,以各学院(部、所)实际通知为准。复试内容包括:笔试、面试、外语口语、外语听力等测试,含两科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另外,考生务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初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体检时间为:复试期间每天早8:30-10:30空腹到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到校医院领取),未参加体检者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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