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沈阳化工大学考研复试时间
更新时间:03-09 09:06:23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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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微信,为你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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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沈阳化工大学考研复试的情况来看,沈阳化工大学考研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中下旬到4月中下旬之间。2020考研复试时间跟往年比会更滞后一些,因为疫情的影响,各个学校都发通知要延迟考研复试。详细的复试时间可以关注沈阳化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复试通知,那是最准确的。还会告诉你沈阳化工大学考研复试的具体的复试地址和复试安排。初试成绩公布的时间大致在2月中下旬,距离复试开始只有1-2个月时间,时间比较短,建议复试复习提前开始,保证复习效率和时间。毕竟现在考研的人数越来越多,多一些时间复习,多一些把握。
2020年沈阳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时间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教育部、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关于招生复试的要求,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复试时间在5月12至20日,具体时间由招生各学院(研究院、所)通知。请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提前做好准备:2020年沈阳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注意事项
考生参加远程复试注意事项1、诚信复试。认真阅读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沈阳化工大学和报考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考生须知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2、复试是国家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3、复试前按要求安装调试好设备。考生端两台设备开启摄像头,电脑自带摄像头对准考生本人,手机摄像头从考生后方成45°拍摄,即要保证考生的环境能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
4、考生面试时正对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双臂和头部完全呈现在复试专家可见画面中。
5、考生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需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设备调试完成后,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可设置为”呼叫转移“)、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移动设备的“屏幕保护”设置为“永不”。
2020年沈阳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所需材料
参加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需准备的用品(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2)黑色签字笔和空白A4纸若干;
(3)报考学院要求准备的其他考试用品。
三、提交复试有关材料
请复试考生提前提交考生复试材料(具体开始和截止时间请留意学院通知,材料文件后缀可以是jpg、pdf和zip),包括: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扫描件;②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学籍学历信息(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③考生须填写《诚信复试承诺书》。
2020年沈阳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通知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教育部、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关于招生复试的要求,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复试时间在5月12至20日,具体时间由招生各学院(研究院、所)通知。请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提前做好准备:一、考生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所需设备及环境要求:
请考生提前准备好网络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复试前按学院(研究院、所)通知要求进行测试,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
(1)用于面试设备: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摄像头、麦克风和耳机(或音响);
(2)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1部智能手机;
(3)网络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
(4)独立的复试房间,灯光明亮,安静,不逆光。
(5)网络远程复试平台为“腾讯会议”,考生须提前安装并熟练操作(电脑下载地址:https://cloud.tencent.com/product/tm,手机下载APP:腾讯会议)
二、参加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需准备的用品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2)黑色签字笔和空白A4纸若干;
(3)报考学院要求准备的其他考试用品。
三、提交复试有关材料
请复试考生提前提交考生复试材料(具体开始和截止时间请留意学院通知,材料文件后缀可以是jpg、pdf和zip),包括: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扫描件;②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学籍学历信息(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③考生须填写《诚信复试承诺书》。
考生参加远程复试注意事项
1、诚信复试。认真阅读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沈阳化工大学和报考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考生须知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2、复试是国家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3、复试前按要求安装调试好设备。考生端两台设备开启摄像头,电脑自带摄像头对准考生本人,手机摄像头从考生后方成45°拍摄,即要保证考生的环境能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
4、考生面试时正对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双臂和头部完全呈现在复试专家可见画面中。
5、考生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需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设备调试完成后,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可设置为”呼叫转移“)、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移动设备的“屏幕保护”设置为“永不”。
沈阳化工大学研究生考研复试成绩核算方式
沈阳化工大学研究生考研复试成绩核算方式
复试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口语成绩+听力成绩)/2.5。
统考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70%+复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30%。
17、联考考生(工程管理和会计硕士)的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测试、口语测试、专业课笔试、思想政治理论笔试和综合面试五部分。联考考生(工程管理和会计硕士)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50分,其中外语听力测试占20分、口语测试占30分、专业课笔试占100分、思想政治笔试占100分、综合面试占100分。上报时折换成100分。
复试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思想政治笔试成绩+口语成绩+听力成绩)/3.5。
联考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复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40%。
沈阳化工大学研究生考研复试形式
沈阳化工大学研究生考研复试形式
硕士研究生统考考生的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测试、口语测试、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四部分。统考考生复试总成绩满分为250分,其中外语听力测试占20分、口语测试占30分、专业课笔试占100分、综合面试占100分。上报时折换成100分。
沈阳化工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办法
当前2019年考研分数线已经公布,稳稳过线的同学即可全心准备复试了,中公考研小编整理了“沈阳化工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文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研究生复试工作是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为做好我校研究生复试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多方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复试工作,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积极支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继续推动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和优化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督,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和辽宁省要求,结合我校考生以及各学科、专业的具体情况和特点,特制订本办法。
一、复试的基本原则
1、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德、智、体多方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以及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重点考核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
二、复试基本分数线、调剂原则及复试时间
2、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A区分数线)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3、复试时间:我校复试时间为国家公布初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至4月底前结束。
三、复试工作的实施
4、复试阶段对拟参加复试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是复试前提。报名资格审查由研招办负责,主要是核查考生的报考信息、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身份证件是否与本人一致。对应届本科毕业生要核验其学生证及在学成绩单(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对同等学力考生还要审核其毕业年限等。对经审查不符合教育部规定报名资格者不予复试。如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考生须在规定时间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5、专业课笔试和思想政治笔试。专业课的笔试和思想政治笔试由研究生院负责,考点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考点下设若干考场,考点设主考一人,副主考若干人,负责考场的多方面工作。考场的监考人员由研究生院协调有关部门安排确定。试题、试卷的收发和保管由研究生院负责。评卷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各评卷小组具体实施,考试时间为每门课2小时,满分各为100分,成绩填入考生“复试业务课笔试成绩单”。
6、综合素质面试。面试由各学院复试小组和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参照本学科专业的复试标准及办法、按照本学院的研究生复试细则进行。综合面试考核内容一般为专业知识,重点测试考生的实际运用能力,考核完毕后当场打分。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一般为每位考生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成绩填入考生“复试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单”。
7、外语听力测试。听力测试采取“客观测试”的形式,由外语系组织出题,外语系和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安排考场进行测试。考试时间为30分钟,满分为20分。试题、试卷的保管由研究生院负责。评卷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外语系具体实施。
8、外语口语测试。口语测试采取“主观测试”的形式,试题材料由外语系负责,口语测试由外语系和二级学院组织安排。试题、试卷的保管由研究生院负责。口语测试时间为每位考生5分钟左右为宜,满分为30分,主考教师须在2人以上,并当场打分,结果在规定期限内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外语口语测试的复试具体实施方案由外语系制定报研究生院备案。
9、同等学力人员加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时间为每门课2小时,满分各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考试试题由二级学院提前命制,考试和试卷的评阅由二级学院组织,并指派专业课教师在指定地点评阅,成绩填入“复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单”。试题、答案、答卷及成绩单在规定时间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保管。
10、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品德考核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向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考生档案所在部门调阅考生人事档案、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不记入复试综合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1、考生的体检工作由校医院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确定。体检结果填入“复试身体检查情况报告表”。
四、复试的具体要求
研究生复试是研究生录取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严把招生质量关的关键。为此对研究生复试提出以下要求:
12、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要对参加复试的全体教师及有关工作人员进行研究生招生政策、招生规则和复试纪律的培训,明确复试人员的责任,确推免究生复试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进行,保证复试质量,以选拔出优秀的研究生。
13、要求有研究生学位授予权学科专业的二级学院和学科负责人须认真对待,精心组织,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并结合本学科专业的特点制定相应复试细则,复试前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14、复试时,在认真查验考生的身份证或相关证件后,凭复试通知书方可允许考生进入复试考场参加复试。
15、复试情况要有记录,当场给出成绩和评语(笔试除外)。以上各种试题、答案、成绩单、记录单、相关材料及体检报告均需按规定时间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存档。
五、复试内容与具体录取办法
16、硕士研究生统考考生的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测试、口语测试、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四部分。统考考生复试总成绩满分为250分,其中外语听力测试占20分、口语测试占30分、专业课笔试占100分、综合面试占100分。上报时折换成100分。
复试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口语成绩+听力成绩)/2.5。
统考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70%+复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30%。
17、联考考生(工程管理和会计硕士)的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测试、口语测试、专业课笔试、思想政治理论笔试和综合面试五部分。联考考生(工程管理和会计硕士)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50分,其中外语听力测试占20分、口语测试占30分、专业课笔试占100分、思想政治笔试占100分、综合面试占100分。上报时折换成100分。
复试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思想政治笔试成绩+口语成绩+听力成绩)/3.5。
联考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复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40%。
18、复试比例原则上一般为200%(生源不足除外)。
19、复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总成绩分值相同的考生,依次参照初试总分、综合面试成绩、专业课成绩,分值高者优先录取。
20、业务课笔试和思想政治理论笔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1、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2、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3、考生体检由校医院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4、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工作的监督与约束
25、实行公开制度。对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方案和工作办法,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成绩计算方法、拟录取名单等在研究生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布,做到“十公开”。同时加大对网站的建设与管理,由专人负责建设和发布工作。
26、实行监督制度。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研究生院和各学院安排的复试时间和地点,派监察员对复试全过程进行监督,以便直接了解复试的工作程序、复试内容、评分标准等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为进一步改进复试工作积累经验。
27、实行复议制度。在公示相关信息的同时,公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院和各院(系)的咨询、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校内举报电话及邮箱:024-89388315电子邮箱:jiwei8315@163.com),接受考生和全社会的咨询和监督。建立统一的新闻发言权,进一步规范复试的组织管理。
28、实行培训制度。学校加强对复试小组成员、复试导师、学科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遴选和政策培训及相关业务培训,明确要求,确定职责,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统一把握政策和复试尺度。
29、实行影像制度。在考生进行业务课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过程中均采取录音录像,做到有据可查,有据可依。
30、实行诚信制度。要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切实将诚信考核作为专项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凡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不予复试。
31、本办法解释权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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