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西华大学考研复试
更新时间:03-09 08:58:58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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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西华大学考研复试的难易程度很大程度取决于报考专业的热门程度。2021西华大学考研复试有些专业非常热门,报考人数很多,导师复试时自然会把控的更严一点,复试难度也会高一些。而西华大学一些相对冷门的专业,报考人数较少,难度也偏低一些。但即使是这样,针对2021西华大学考研复试的复习也不能放松,毕竟这是考研,一次选拔性考试,难度还是有的。另一方面,也不需要太紧张,能过线,说明你的实力还是很强的,好好复习,复试肯定也没问题
2020年西华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考生须知
一、准备工作 我校采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网络远程复试,选用阿里钉钉作为备用复试平台。 考生需提前熟悉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和阿里钉钉平台操作,操作手册见附件1和附件2,最终以系统实际提供的功能和说明进行操作。 按要求准备笔记本电脑等设备,参照以下流程操作:下载安装、注册登录、实人验证、阅读系统须知、选择报考学校及考试、签订线上《电子诚信承诺书》、缴纳复试费、提交pdf格式扫描的面试材料:①《准考证》②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③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 ④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①②③必须提交,④无相关材料可不提供。 除以上材料,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需提交《入伍批准书》(注意不是入伍通知书)、《退出现役证》、入伍前的学信网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时学历(学籍)审核未通过考生需提供学信网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所有材料制作为一个pdf格式文件上传,命名规则:学院+考生编号+姓名。 复试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67 号)规定:研究生招生复试费:普通考生每生120元、同等学力考生每生200元,按照学校相关要求,研究生复试费需在网上缴纳。 二、远程复试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考前必须进行模拟演练,具体查看学院通知。同时请牢记二级招生单位联系电话,便于复试中出现紧急状况联系。 2.复试时,关闭所有电子设备的闹铃等语音提醒,复试过程中禁止使用除复试设备外的其它电子设备,否则视为作弊。 3.禁止拍照、录音、录像,不得泄露复试内容,一旦发现违规传播复试内容,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并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4.满足双机位,一个摄像头全面呈现复试环境,一个摄像头用于复试。示意图如下: 5.面试时选择网络信号好,安静的环境,注意提前购买网络流量包,避免流量浪费,建议选择白色墙壁作为视频背景。 6.衣着得体,露出全脸及双耳,不得佩戴耳机等通讯设备。不得无故离开视频区域,视频区域不允许出现任何无关人员,否则视为作弊。 7.回答问题正视摄像头,保证双手及上半身在视频范围内。 8.复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有违反复试要求或影响复试评分的行为,复试立即停止;情节严重的,复试成绩记为0分,不予录取。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盗窃、损毁、传播在保密期限内的国家教育考试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考生答卷、考试成绩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按照《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如有必要,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10.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其它注意事项 1.录取为非全日制的考生需在拟录取前提供定向协议。 2.学院公布复试结果后10个工作日内,请将加盖公章《体检表》、《政审表》原件和《西华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打印并由本人手写签字)建议顺丰快递邮寄到所在学院,具体邮寄地址联系学院。 |
2020年西华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调剂办法
七、接收调剂生办法严格按照教育部、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办理。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西华大学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或专业领域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或专业领域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当相同。
5.统考英语一、英语二可由高向低调,统考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可由高向低调。
6.调入专业初试科目设有统考数学或自命题数学的,只接收初试科目有统考数学或自命题数学的考生,理学自命题数学视为统考数学。
7.法律(法学)(035102)专业学位可接收报考0301法学类专业的考生。
8.照顾专业(动力工程与工程热物理0807)考生的调剂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办理。
9.所有专业均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调剂考生。
10.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11.其它未说明的调剂原则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2020年西华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科目及要求
四、复试科目及要求1. 各二级招生单位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复试情况要有记录。
2. 为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考生面试前需按要求上传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到远程面试系统。
3. 复试科目:
(1)面试。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试题由考生随机抽取,面试时间为每位考生25分钟左右。主要内容为三部分:①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测试时间为每位考生5分钟左右,满分100分,60分合格;②专业能力面试,考查专业能力掌握程度,测试时间为每位考生10分钟左右,满分100分,60分合格;③综合面试,考查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创新精神和能力,综合面试时间为每位考生10分钟左右,满分100分,60分合格。
会计(125300)、工程管理(125600)两个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测试在综合面试中进行,满分100分,60分合格。
(2)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两门,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采取在线面试方式,每门科目面试时间20分钟左右,每门满分100分,60分合格,试题由考生随机抽取。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035101)、工程管理硕士(125600)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思想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体检。体检由考生自行到当地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四川省招考委、省卫生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招考委(2010)9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4.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总分为300分。其中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占100分,专业能力面试占100分,综合面试占100分。各科目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会计(125300)、工程管理(125600)两个专业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其中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与思想政治理论合计满分100分(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占70%,思想政治理论占30%),专业能力面试占100分,专业综合面试占100分,60分合格。
5.考试总成绩为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之和。各二级招生单位严格按照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从高到低拟录取考生。如果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以下成绩项进行排序:初试成绩总分,复试成绩总分,初试业务课二,初试业务课一,初试外国语。
6.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复试视频资料保存一年。
7.所有专业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2020年西华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等文件规定,统筹考虑疫情防控要求和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复试工作原则
1.切实做好研究生考试招生中疫情防控工作,坚持把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
2.坚持安全、公平、科学,各工作环节做到有章可循;
3.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
4.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组织管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复试录取工作及招生过程中有关问题的处理。学校主要负责人是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研究生工作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
2.各二级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及招生过程中有关问题的处理,审定本单位拟录取名单,对本单位复试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和复试录取结果负责。二级招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研究生工作领导是直接责任人。
3.各二级招生单位按学科(专业)成立包括导师在内不少于5人的复试小组,小组成员无直系亲属参加本学科(专业)复试,复试小组在各二级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成员须独立评分,评分纸质记录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三、复试准备工作
1.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将于5月中旬启动,具体时间安排由各二级招生单位自定。
2.因疫情防控需要,采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网络远程复试,选用阿里钉钉作为备用复试平台。对软件平台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等功能进行充分评估,确保满足远程复试要求。
3.制订并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各二级招生单位实施细则,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应包括复试标准、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差额复试比例、复试程序以及调剂、录取等环节具体规定,各二级招生单位实施细则还应包括复试的专业能力面试内容、专业综合面试内容、同等学力加试内容等。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各二级招生单位实施细则在复试前一周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上和本单位网站公布,并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4.复试命题工作按照《西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规范》要求执行。
5. 遴选培训工作人员。各二级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必须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履行招生工作职责,负责遴选参加复试工作的人员。各二级招生单位要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招生复试工作;要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远程面试系统操作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
6.各二级招生单位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各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和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差额复试等情况,在公布复试名单时进行说明。
四、复试科目及要求
1. 各二级招生单位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复试情况要有记录。
2. 为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考生面试前需按要求上传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到远程面试系统。
3. 复试科目:
(1)面试。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试题由考生随机抽取,面试时间为每位考生25分钟左右。主要内容为三部分:①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测试时间为每位考生5分钟左右,满分100分,60分合格;②专业能力面试,考查专业能力掌握程度,测试时间为每位考生10分钟左右,满分100分,60分合格;③综合面试,考查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创新精神和能力,综合面试时间为每位考生10分钟左右,满分100分,60分合格。
会计(125300)、工程管理(125600)两个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测试在综合面试中进行,满分100分,60分合格。
(2)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两门,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采取在线面试方式,每门科目面试时间20分钟左右,每门满分100分,60分合格,试题由考生随机抽取。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035101)、工程管理硕士(125600)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思想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体检。体检由考生自行到当地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四川省招考委、省卫生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招考委(2010)9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4.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总分为300分。其中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占100分,专业能力面试占100分,综合面试占100分。各科目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会计(125300)、工程管理(125600)两个专业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其中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与思想政治理论合计满分100分(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占70%,思想政治理论占30%),专业能力面试占100分,专业综合面试占100分,60分合格。
5.考试总成绩为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之和。各二级招生单位严格按照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从高到低拟录取考生。如果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以下成绩项进行排序:初试成绩总分,复试成绩总分,初试业务课二,初试业务课一,初试外国语。
6.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复试视频资料保存一年。
7.所有专业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五、专项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为500分的复试分数线总分不低于250分,单科不限;初试成绩总分为300分的复试分数线总分不低于150分,单科不限。
六、复试程序
1.考生准备工作。考生需提前熟悉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和阿里钉钉平台,按要求准备笔记本电脑等设备。最终以系统实际提供的功能和说明进行操作,详细操作指南另行发布。
准备pdf格式扫描的面试材料:①《准考证》②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③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④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①②③必须提交,④无相关材料可不提供。
除以上材料,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需提交《入伍批准书》(注意不是入伍通知书)、《退出现役证》、入伍前的学信网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时学历(学籍)审核未通过考生需提供学信网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提出书面申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如考生不参与复试,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资格审查。所有复试考生均需符合2020年西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见附件1),并通过网络审查核验。
3.各二级招生单位负责组织考生通过远程面试系统复试。
4.考生在拟录取后,自行到当地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5.各二级招生单位负责接收政审、体检表等有关材料及定向协议,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七、接收调剂生办法
严格按照教育部、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办理。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西华大学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或专业领域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或专业领域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当相同。
5.统考英语一、英语二可由高向低调,统考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可由高向低调。
6.调入专业初试科目设有统考数学或自命题数学的,只接收初试科目有统考数学或自命题数学的考生,理学自命题数学视为统考数学。
7.法律(法学)(035102)专业学位可接收报考0301法学类专业的考生。
8.照顾专业(动力工程与工程热物理0807)考生的调剂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办理。
9.所有专业均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调剂考生。
10.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11.其它未说明的调剂原则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二级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负责。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实行“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监督工作组牵头组织有保密、纪检人员等对复试工作进行全程巡查监督和复试过程监管。按照《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如有必要,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3.严肃考风考纪。各二级招生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各二级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后应尽快在各单位网站公示复试结果。学校公示拟录取名单,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统一公开。
5、实行复议制度。及时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二级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各二级招生单位公开申述电话。学校监督电话和邮箱:028-87720075, yjs@mail.edu.cn
九、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校领导
成员:党委宣传部部长、纪委纪检监察室主任、党委学生工作部部长、党委武装部、政保部、保卫处部长、保密办主任、研究生部部长和副部长、招生与就业处处长、后勤服务总公司总经理、二级招生单位行政负责人
下设办公室:
主 任:研究生部负责人
成 员:研究生招生科全体人员
十、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监督工作组
组 长:纪委纪检监察室主任
成 员:保密办主任、研究生部负责人、研究生招生科全体人员
本办法由西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等上级主管部门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附件1:2020年西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西华大学
2020年5月9日
西华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形式
西华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形式
复试科目及要求
1.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专业课笔试命题工作按照《西华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阶段命题工作管理办法》执行。专业课笔试考务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
2. 复试前由学校研招办认真核查考生的报考信息,复试期间还需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应届生须带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报名资格者,不予复试。
3. 复试科目
①专业课笔试。测试考生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理论,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考试时间2-3小时,卷面满分100分,60分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②综合面试。主要内容为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综合面试,考查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创新精神和能力。每生面试时间25分钟左右。听力、口语测试时间为每位考生不少于5分钟。满分100分,60分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③思想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④体检。复试考生体检由我校校医院完成,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四川省招考委、省卫生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招考委(2010)9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4.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总分为3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占100分,外语听力、口语占100分,专业综合面试占100分。
5. 考试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各学院应严格按考试总成绩拟录取考生。
6. 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其中数学1:1.4,物理1:1.4,材料科学与工程(功能材料化学)1:1.5)。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并妥善保存一年。
西华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报到材料
西华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报到材料
1. 资格审查。复试考生到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到,报到时须带本人材料:①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应届生须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③士兵计划:以上证件+入伍批准书(注意不是入伍通知书)+退役证+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并准备好复印件。④一寸近照一张(贴体检表)、⑤政审表(政审表在西华大学校园网可以下载,所有录取考生都需要交一份政审表。应届生所在学院总支盖章,往届生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或者档案管理部门盖章)、⑥研招办核查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学生证等相关材料,考生领取复试表、体检表、各学院复试安排表;
西华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办法
一、复试工作的原则
1.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
2. 严格按照初试成绩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并实行差额复试;
3.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各工作环节做到有章可循;
4. 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领导
1. 学院成立由主管领导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院长助理、学科主任、研究生秘书、学科秘书、科研秘书组成,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统筹管理、复试办法的制定、调剂工作的统一领导、招生名额分配、录取名单审定及招生过程中有关问题的处理。
2. 各学科成立学科复试工作小组,各学科招生由各学科主任和应用研究所所长负责,成立包括导师在内不少于5人的复试小组(其中1人为外语口语优秀的专业教师,担任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在学院招生复试工作小组指导下开展复试工作。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3.复试结束后,各学科应及时将复试成绩提交学院,学院及时向所有复试考生公布复试结果。如考生有申诉或质疑,请电话联系028-87723108(材料科学与工程、数学)、 028-87723006(物理学)。
4. 遴选培训工作人员
参加复试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履行招生工作职责。学院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
5. 命制复试试题
参照初试自命题工作管理规定,制订复试命题管理办法。复试的主要内容有专业课、外语听力和口语、综合素质和能力、创新精神和能力、思想品德和体检。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
6. 各学科在校研招办认可的时间、地点进行复试。专业课笔试阅卷规则与初试阅卷规则相同。
7. 确定拟录取名单前,将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于考生,考生无异议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研招办,由学院在本单位官网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复试科目及要求
1.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专业课笔试命题工作按照《西华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阶段命题工作管理办法》执行。专业课笔试考务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
2. 复试前由学校研招办认真核查考生的报考信息,复试期间还需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应届生须带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报名资格者,不予复试。
3. 复试科目
①专业课笔试。测试考生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理论,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考试时间2-3小时,卷面满分100分,60分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②综合面试。主要内容为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综合面试,考查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创新精神和能力。每生面试时间25分钟左右。听力、口语测试时间为每位考生不少于5分钟。满分100分,60分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③思想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④体检。复试考生体检由我校校医院完成,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四川省招考委、省卫生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招考委(2010)9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4.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总分为3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占100分,外语听力、口语占100分,专业综合面试占100分。
5. 考试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各学院应严格按考试总成绩拟录取考生。
6. 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其中数学1:1.4,物理1:1.4,材料科学与工程(功能材料化学)1:1.5)。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并妥善保存一年。
四、专项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复试分数线总分不低于170分,单科不限。
五、复试标准
根据学校复试工作办法和要求制定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包括学院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复试标准、复试要求、复试程序、复试时间地点、专业课笔试科目名称、专业综合面试内容、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名称等),见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流程。
六、复试程序
1. 资格审查。复试考生到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到,报到时须带本人材料:①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应届生须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③士兵计划:以上证件+入伍批准书(注意不是入伍通知书)+退役证+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并准备好复印件。④一寸近照一张(贴体检表)、⑤政审表(政审表在西华大学校园网可以下载,所有录取考生都需要交一份政审表。应届生所在学院总支盖章,往届生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或者档案管理部门盖章)、⑥研招办核查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学生证等相关材料,考生领取复试表、体检表、各学院复试安排表;
2. 学院负责组织考生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
3. 学校校校医院组织体检;
4. 学院办理政审(人事档案)有关手续;
5.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定向生有关手续。
七、接收调剂生办法
严格按照教育部、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办理。
1. 初试成绩符合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 调入专业或专业领域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或专业领域相同或相近。
3. 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相同。统考英语一、英语二由高向低调。调入专业初试科目设有统考数学或自命题数学的,只接收初试科目有统考数学或自命题数学的考生。统考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由高向低调,理学自命题数学视为统考数学。本科为化学、化工或相近专业且第一志愿报考也为化学或化工等相近理学专业的学生,可调剂到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00)下的功能材料化学方向,但需在复试中加试数学合格。
4. 所有专业均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调剂考生,复试分数线总分不低于170分,单科不限。
5.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相同专业调剂优先,遵循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调剂录取原则。
6.本办法未尽事宜或特殊情况由学院复试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八、学院招生复试工作督查小组
组 长:理学院纪委书记
成 员:理学院纪委委员
监督电话和邮箱:028- 87728513, 30896856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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