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复试难吗

更新时间:03-09 09:23:17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复试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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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复试的难易程度很大程度取决于报考专业的热门程度。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复试难吗的问题中,有些专业非常热门,报考人数很多,导师复试时自然会把控的更严一点,复试难度也会高一些。而东北林业大学考研一些相对冷门的专业,报考人数较少,难度也偏低一些。但即使是这样,针对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复试难不难的问题,每个人的考研复习都不能放松,毕竟这是考研,一次选拔性考试,难度还是有的。另一方面,也不需要太紧张,能过线,说明你的实力还是很强的,好好复习,复试肯定也没问题。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学习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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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
 
专业招生计划总数
 
已接收推免生人数
统考招生计划数(不含推免生及专项计划) 是否接收调剂  
预计可接收调剂人数
001 林学院 全日制学硕 071300 生态学 01-04方向 30 5 25 5
001 林学院 全日制学硕 071300 生态学 05方向 10 0 10 10
001 林学院 全日制学硕 0776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不区分方向 10 0 10 0
001 林学院 全日制学硕 083200 食品科学与工程 不区分方向 9 1 8 4
001 林学院 全日制专硕 085700 资源与环境 不区分方向 12 0 12 6
001 林学院 全日制学硕 090700 林学 不区分方向 189 26 163 0
001 林学院 非全日制 095132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不区分方向 38 0 38 0
001 林学院 全日制专硕 095135 食品加工与安全 不区分方向 33 0 33 0
001 林学院 非全日制 095135 食品加工与安全 不区分方向 7 0 7 5
001 林学院 全日制专硕 095400 林业 不区分方向 213 0 213 165
001 林学院 非全日制 095400 林业 不区分方向 45 0 45 0
002 园林学院 全日制学硕 083300 城乡规划学 不区分方向 11 0 11 0
002 园林学院 全日制学硕 083400 风景园林学 01-03方向 21 7 14 0
002 园林学院 全日制学硕 083400 风景园林学 04方向 25 4 21 0
002 园林学院 全日制专硕 095300 风景园林 不区分方向 51 7 4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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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招生计划总数
 
已接收推免生人数
统考招生计划数(不含推免生及专项计划) 是否接收调剂  
预计可接收调剂人数
002 园林学院 非全日制 095300 风景园林 不区分方向 35 0 35 35
003 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地学院 全日制学硕 071300 生态学 不区分方向 20 4 16 8
003 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地学院 全日制学硕 090500 畜牧学 不区分方向 17 2 15 0
003 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地学院 全日制学硕 090700 林学 不区分方向 32 1 31 0
003 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地学院 全日制专硕 095133 畜牧 不区分方向 34 0 34 29
004 化学化工与资源利用学院 全日制学硕 100700 药学 生药学 19 0 19 8
004 化学化工与资源利用学院 全日制学硕 100700 药学 药物化学 8 0 8 5
004 化学化工与资源利用学院 全日制学硕 070300 化学 不区分方向 46 2 44 26
004 化学化工与资源利用学院 全日制学硕 071000 生物学 不区分方向 24 1 23 0
004 化学化工与资源利用学院 全日制专硕 085600 材料与化工 不区分方向 90 0 90 84
005 经济管理学院 全日制学硕 120200 工商管理 不区分方向 21 3 18 8
005 经济管理学院 全日制学硕 120300 农林经济管理 不区分方向 9 5 4 4
005 经济管理学院 全日制学硕 120400 公共管理 不区分方向 9 1 8 0
005 经济管理学院 全日制专硕 125300 会计 不区分方向 45 2 43 0
005 经济管理学院 非全日制 125300 会计 不区分方向 20 0 20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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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招生计划总数
 
已接收推免生人数
统考招生计划数(不含推免生及专项计划) 是否接收调剂  
预计可接收调剂人数
005 经济管理学院 全日制学硕 020200 应用经济学 不区分方向 10 2 8 6
005 经济管理学院 全日制专硕 025100 金融 不区分方向 20 3 17 17
005 经济管理学院 非全日制 025100 金融 不区分方向 7 0 7 7
005 经济管理学院 全日制专硕 095137 农业管理 不区分方向 12 0 12 6
005 经济管理学院 非全日制 095137 农业管理 不区分方向 13 0 13 6
005 经济管理学院 全日制专硕 095138 农村发展 不区分方向 13 0 13 0
005 经济管理学院 非全日制 095138 农村发展 不区分方向 7 0 7 0
006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全日制学硕 130500 设计学 不区分方向 14 1 13 0
006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全日制专硕 135108 艺术设计 不区分方向 36 0 36 0
006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全日制学硕 082900 林业工程 不区分方向 100 18 82 68
006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全日制专硕 085600 材料与化工 不区分方向 73 0 73 72
007 工程技术学院 全日制专硕 125603 工业工程与管理 不区分方向 18 0 18 2
007 工程技术学院 全日制学硕 082900 林业工程 森林工程 19 5 14 11
007 工程技术学院 全日制学硕 082900 林业工程 林区交通工程 3 1 2 1
007 工程技术学院 全日制专硕 085600 材料与化工 林业工程 20 0 20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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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招生计划总数
 
已接收推免生人数
统考招生计划数(不含推免生及专项计划) 是否接收调剂  
预计可接收调剂人数
007 工程技术学院 全日制专硕 085600 材料与化工 轻工技术与工程 18 0 18 10
007 工程技术学院 全日制学硕 087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不区分方向 5 0 5 5
007 工程技术学院 全日制专硕 125604 物流工程与管理 不区分方向 20 0 20 3
008 机电工程学院 全日制学硕 080200 机械工程 不区分方向 34 3 31 16
008 机电工程学院 全日制学硕 081100 控制科学与工程 不区分方向 21 1 20 17
008 机电工程学院 全日制学硕 082900 林业工程 不区分方向 4 1 3 3
008 机电工程学院 全日制专硕 085500 机械 不区分方向 132 1 131 26
008 机电工程学院 全日制专硕 095136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 不区分方向 16 0 16 5
008 机电工程学院 非全日制 095136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 不区分方向 10 0 10 9
009 土木工程学院 全日制学硕 081400 土木工程 不区分方向 33 1 32 14
009 土木工程学院 全日制学硕 081400 土木工程 不区分方向 2 1 1 1
009 土木工程学院 全日制学硕 082300 交通运输工程 不区分方向 11 1 10 5
009 土木工程学院 全日制专硕 085900 土木水利 不区分方向 40 0 40 13
009 土木工程学院 全日制专硕 086100 交通运输 不区分方向 54 0 54 31
009 土木工程学院 非全日制 086100 交通运输 不区分方向 5 0 5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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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
 
专业招生计划总数
 
已接收推免生人数
统考招生计划数(不含推免生及专项计划) 是否接收调剂  
预计可接收调剂人数
009 土木工程学院 全日制学硕 087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不区分方向 12 4 8 0
009 土木工程学院 非全日制 125601 工程管理 不区分方向 25 0 25 0
010 文法学院 全日制学硕 030100 法学 不区分方向 32 1 31 4
010 文法学院 全日制专硕 035101 法律(非法学) 不区分方向 20 1 19 0
010 文法学院 非全日制 035101 法律(非法学) 不区分方向 20 0 20 12
010 文法学院 全日制专硕 035102 法律(法学) 不区分方向 13 1 12 10
010 文法学院 非全日制 035102 法律(法学) 不区分方向 0 0 0 0
010 文法学院 全日制专硕 035200 社会工作 不区分方向 25 0 25 8
010 文法学院 非全日制 035200 社会工作 不区分方向 10 0 10 5
011 外国语学院 全日制学硕 050200 外国语言文学 不区分方向 19 2 17 2
011 外国语学院 全日制专硕 055100 翻译 英语笔译 30 0 30 2
011 外国语学院 全日制专硕 055100 翻译 英语口译 15 0 15 13
012 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 全日制学硕 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 不区分方向 7 0 7 7
012 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 全日制学硕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不区分方向 21 2 19 9
012 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 全日制学硕 082900 林业工程 不区分方向 4 1 3 3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学习形式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
 
专业招生计划总数
 
已接收推免生人数
统考招生计划数(不含推免生及专项计划) 是否接收调剂  
预计可接收调剂人数
012 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 全日制学硕 083500 软件工程 不区分方向 9 0 9 3
012 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 全日制专硕 085400 电子信息 计算机技术 49 1 48 15
012 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 全日制专硕 085400 电子信息 软件工程 16 0 16 0
012 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 全日制专硕 085400 电子信息 电子与通信工程 22 3 19 14
012 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 全日制专硕 095136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 不区分方向 15 0 15 0
013 交通学院 全日制学硕 082300 交通运输工程 不区分方向 26 2 24 11
013 交通学院 全日制专硕 086100 交通运输 不区分方向 75 0 75 69
013 交通学院 全日制专硕 125604 物流工程与管理 不区分方向 5 0 5 2
014 生命学院 全日制学硕 071000 生物学 不区分方向 88 18 70 0
014 生命学院 全日制专硕 086000 生物与医药 不区分方向 75 0 75 63
015 理学院 全日制学硕 070100 数学 不区分方向 15 0 15 8
015 理学院 全日制学硕 080300 光学工程 不区分方向 8 1 7 6
016 马克思主义学院 全日制学硕 030500 马克思主义理论 不区分方向 42 3 39 0
 
   
说明: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学习形式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
 
专业招生计划总数
 
已接收推免生人数
统考招生计划数(不含推免生及专项计划) 是否接收调剂  
预计可接收调剂人数
2.本表中所列拟调剂人数,为初步预测结果,实际接收调剂人数需待一志愿考生复试后方可确定。实际接收调剂人数,以中国研招网调剂平台公布的人数为准。
 
录取工作
(一)录取规则
1.录取工作贯彻对考生进行德智体能全面衡量的精神,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按照教育部及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考生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若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初试总分再相同时,按初试统考科目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3.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诚实守信情况考核结果不合格;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者;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的任一门成绩低于60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考生体检不合格者。
(二)各学院将拟录取名单,经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无误后,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总,待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审定后正式录取。
(三)录取类别。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录取类别一经上报教育部,不得进行修改。
(四)体检要求。各学院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生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规定,审查考生体检结果。
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复试总成绩(220分)=专业能力考核成绩(100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120分),其复试成绩低于132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调剂工作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4.满足教育部规定的其它调剂要求。
5.满足学院(学科)规定的其它调剂要求。
(二)接收调剂程序:
1.学院将调剂方案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合格后对外公布。
2.教育部调剂系统开通前,考生可登录学校调剂系统进行预报名。教育部调剂系统开通后,考生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进行正式报名。
3.每轮报名结束后,各学院根据对外公布的调剂条件和规则,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总分或初试统考科目成绩总分排序,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拟复试考生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阅后,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4.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学校公布的调剂条件和规则,对学院报送的拟复试名单审核合格后,学院方可发送复试通知及组织复试。
复试形式和内容
1.复试形式
复试采取网络远程视频面试形式。每个考生总计面试时长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具体时间各学科可根据学科需求适当调整。
2.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100分)和综合素质考核(120分)两部分。
专业能力考核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25分)和专业课测试(75分);专业课需遵循复试大纲,以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为主,由考生以面试形式随机作答。管理类联考考生加试的思想政治理论在专业课测试中进行,占专业课测试成绩的三分之一。
综合素质考核:考核内容应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核,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等。各专业复试小组可根据学科自身特色制定更加详细的面试方案。
加试:报考我校会计硕士(125300)、工程管理硕士(1256)复试时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同等学力考生[不含法律硕士(非法学)、工程管理硕士考生]另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复试前各学院须对考生进行网上复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审查条件以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为准。除审查考生初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外,非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同等学力考生按我校招生简章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查询具体申请办法,按要求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复试阶段未提交学历或学籍认证的考生,应在复试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提交,否则将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并失去拟录取资格。考生资格审查后,由审查人和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人在复试资格审查登记表上共同签字确认后存档。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工作原则
坚持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在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前提下,既尊重考生的求学意愿,又兼顾国家需求和学科发展等方面的需要。
复试工作要做到全面考察,有所侧重,在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复试过程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要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工作组织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审核有关政策,指导全校的复试及录取工作,具体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各学院负责实施。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学科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各学科成立复试小组(每组不少于5人),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
学校成立复试督查工作组,依据有关规定对各学院复试及录取工作进行督查,并指导各学院开展复试工作。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分数线划定
1.各专业应在国家线的基础上,根据普通招考招生计划数及考生上线情况划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对于上线人数充足的学科专业,按招生计划的120%确定复试分数线;上线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120%的,按上线人数等额确定复试分数线;上线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的,按国家A类考生基本线确定复试分数线。学校不接受破格复试。
2.各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划定时,原则上按照一级学科统一划定复试分数线。
3.各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划定时,同一类别(领域)的非全日制专硕与全日制专硕要划定相同的复试分数线。即招收全日制又招收非全日制专硕的类别(领域),其复试线按该专业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招生计划总数的120%划定。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复试、调剂分数要求为:总分不低于248分(管理类联考总分不低于149分),单科分数不低于国家A类考生单科分数线。单独考试考生复试分数线按普通招考国家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执行。
(二)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各学院须对考生进行网上复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审查条件以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为准。除审查考生初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外,非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同等学力考生按我校招生简章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查询具体申请办法,按要求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复试阶段未提交学历或学籍认证的考生,应在复试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提交,否则将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并失去拟录取资格。考生资格审查后,由审查人和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人在复试资格审查登记表上共同签字确认后存档。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复试形式和内容
1.复试形式
复试采取网络远程视频面试形式。每个考生总计面试时长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具体时间各学科可根据学科需求适当调整。
2.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100分)和综合素质考核(120分)两部分。
专业能力考核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25分)和专业课测试(75分);专业课需遵循复试大纲,以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为主,由考生以面试形式随机作答。管理类联考考生加试的思想政治理论在专业课测试中进行,占专业课测试成绩的三分之一。
综合素质考核:考核内容应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核,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等。各专业复试小组可根据学科自身特色制定更加详细的面试方案。
加试:报考我校会计硕士(125300)、工程管理硕士(1256)复试时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同等学力考生[不含法律硕士(非法学)、工程管理硕士考生]另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四)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复试总成绩(220分)=专业能力考核成绩(100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120分),其复试成绩低于132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五)复试考生加分政策
对于符合国家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核验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经认定符合加分政策的,按《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执行,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六)复试全程要求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由各学院保存至少一年时间。
四、调剂工作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4.满足教育部规定的其它调剂要求。
5.满足学院(学科)规定的其它调剂要求。
(二)接收调剂程序:
1.学院将调剂方案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合格后对外公布。
2.教育部调剂系统开通前,考生可登录学校调剂系统进行预报名。教育部调剂系统开通后,考生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进行正式报名。
3.每轮报名结束后,各学院根据对外公布的调剂条件和规则,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总分或初试统考科目成绩总分排序,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拟复试考生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阅后,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4.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学校公布的调剂条件和规则,对学院报送的拟复试名单审核合格后,学院方可发送复试通知及组织复试。
五、录取工作
(一)录取规则
1.录取工作贯彻对考生进行德智体能全面衡量的精神,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按照教育部及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考生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若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初试总分再相同时,按初试统考科目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3.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诚实守信情况考核结果不合格;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者;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的任一门成绩低于60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考生体检不合格者。
(二)各学院将拟录取名单,经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无误后,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总,待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审定后正式录取。
(三)录取类别。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录取类别一经上报教育部,不得进行修改。
(四)体检要求。各学院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生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规定,审查考生体检结果。
六、信息公布和公示制度
(一)各学院必须提前在各单位网站公布复试方案、拟复试考生名单、调剂方案及拟接收调剂生的数量。本着“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制度。
(二)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须在网上进行公示,对参加专项计划、单独考试、享受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进行说明。
(三)拟录取名单公示10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 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七、监督和复议制度
(一)公布学校监察部门和招生工作督查部门的电话号码、电子信箱,及时调查处理考生反映情况。
(二)实行复议制度。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及各学院要及时受理复议申请,复议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也可责成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本办法由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本办法如有同国家、黑龙江省有关规定不符之处及本文未尽事宜,按国家、黑龙江省有关规定执行。
 
东北林业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要求
录取工作要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的统一安排指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一)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70%+复试成绩*30%。注:依据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考生报考志愿(报考学院、专业、学习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二)继续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和按需招生的录取原则。考生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招生单位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本人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政工部门提供,并加盖政工部门公章;无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人事档案托管部门或户口所在街道社区政工部门提供,并加盖政工部门公章;应届毕业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所在学校政工部门(学校学生工作部或院系党委)提供,并加盖政工部门公章。
(四)对于同一一级学科下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录取说明:
(1)初试科目设置完全相同的各研究方向,合并一起复试后,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已被确定为拟录取的考生,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可重新选择研究方向。如考生所选择的研究方向招生人数已满,而考生不同意调换至其他研究方向的,可向招生学院提出放弃拟录取资格的申请;因调整方向导致考生放弃拟录取而产生的剩余招生计划,可由当次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递补。
(2)初试及复试科目设置不完全相同的各研究方向,按研究方向统计考生总成绩排名,并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五)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
(2)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诚实守信情况考核结果不合格。
(3)未按规定时间到学校参加复试者。
(4)复试不合格者,即复试总成绩低于120分。
(5)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的任一门成绩低于60 分。
(6)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
(六)各学院(室、中心)将拟录取名单,经本单位党政负责人审核无误后,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待学校招生工作组和省级招生部门审定后正式录取。
(七)考生的录取性质及奖助学金实施标准按照《2019年东北林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政策执行。
六、信息公布和公示制度
东北林业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调剂要求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五)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六)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八)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东北林业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体检安排
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工作由东北林业大学校医院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及招生专业的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东北林业大学考研分数线 历年考研国家线
2020东北林业大学考研分数线(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2019年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2018年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2017年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2016年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2015年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2014年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2013年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2012年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2021考研国家线
2020考研国家线
考研国家线[2006-2021]
2019考研国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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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考研国家线
2016考研国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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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考研国家线
2012考研国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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