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考研复试淘汰率

更新时间:03-09 09:16:31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宁夏大学考研复试淘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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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学考研复试淘汰率预计会在20%~30%左右,也就是12个人复试,会淘汰最后的2个人。可能实际情况有些差异,但总的来说就是这样的情况。宁夏大学考研复试淘汰率跟其他同档次的大学复试情况是接近的,都采用差额复试的形式,因此必定会有人被淘汰。宁夏大学考研复试过程中,除了不要让自己的总分成为排名后几位以外,还要特别注意一点,也就是一票否决。一旦适用一票否决,哪怕分数再高,也不与录取。不过一票否决很少被实行,只有复试时和导师发生极大冲突或者表现出极恶劣的行为,才会被一票否决。

各位考生:
由于我校机械学院和人文学院一轮调剂有未接受或拒绝复试通知的考生,故我校将再次开通以上学院部分专业的调剂系统,欢迎广大考生报名。
开通时间:2020年5月29日20:00——2020年5月30日08:00。
开通专业:
1、机械学院:
机械工程(学硕080200)
机械(专硕085500)
2、人文学院:
中国语言文学(学硕050100)
学科教学(语文)(专硕045103)
                      宁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5月29日
各位考生:
由于我校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和省部共建煤炭高效利用与绿色化工国家重点实验室一轮调剂有未接受或拒绝复试通知的考生,故我校将再次开通以上学院部分专业的调剂系统,欢迎广大考生报名。
开通时间:2020年5月28日00:00——2020年5月28日12:00。
开通专业:
1、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
水工结构工程(学硕081503)
水利水电工程(学硕081504)
土木水利(专硕085900,仅接收水利方向)
2、省部共建煤炭高效利用与绿色化工国家重点实验室:
化学工艺(学硕081702)
应用化学(学硕081704)
材料与化工(专硕085600,仅接收01能源化工与绿色化工方向和02功能材料与精细化工方向)
        
                        宁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5月27日
宁夏医科大学2020年硕招复试工作通知(第四期
)调剂复试公告-2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结合我校招考实际,对我校复试调剂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调剂基本条件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及我校对相关专业的基本分数要求;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相同。
二、培养类型及其说明我校招收的研究生培养类型有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申请调剂的考生根据自身初试情况,在研招网调剂系统目录内,正确选定有意向的学位类型代码(以内科学为例:学术学位代码为100201,专业学位代码为105101) ,后续将以选定的学位类型参加调剂复试,不再接受任何理由的变更申请。
三、调剂分数线1.临床医学、口腔、中医学等专业的学硕总分高于B类考生分数线10分,专硕总分高于B类考生分数线15分,学硕及专硕的单科均为A类考生分数线。
2.其他专业申请调剂的分数线,按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对应的B类考生分数线执行。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符合国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报考条件的考生,若申请调剂其初试分数线应达到国家公布的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分数线。
四、调剂专业根据我校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的情况,将分期公布调剂专业,第二批专业如下:一级学科或专业类别培养单位名称及代码学位类型名称及代码临床医学(1002)学术型001临床医学院内科、外科、重症、肿瘤学等(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临床医学(1051)专业型内科、外科、儿科、急诊、全科等临床医学(1002)学术型临床医学(1051)内科、外科、儿科、急诊等012第二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1052)(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专业型护理(1054)药学(1055)临床医学(1002)学术型临床医学(1051)013第三临床医学院外科、妇产等(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公共卫生(1053)专业型护理(1054)备注:具体二级、三级学科调剂专业详见教育部研招网调剂系统。
五、第一批调剂时间及注意事项:1.开通时段为: 5月26且(星期二) 7:00-5月27且(星期三)9:00。
请考生在规定时限内及时登陆系统填报调剂志愿,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学校择优遴选调剂考生并发送复试通知,县体复试安排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及各培养单位网页公布。
不接受以来访、递交纸质材料、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进行调剂申请四、调剂专业根据我校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的情况,将分期公布调剂专业,第二批专业如下:一级学科或专业类别培养单位名称及代码学位类型名称及代码临床医学(1002)学术型001临床医学院内科、外科、重症、肿瘤学等(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临床医学(1051)专业型内科、外科、儿科、急诊、全科等临床医学(1002)学术型临床医学(1051)内科、外科、儿科、急诊等012第二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1052)(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专业型护理(1054)药学(1055)临床医学(1002)学术型临床医学(1051)013第三临床医学院外科、妇产等(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公共卫生(1053)专业型护理(1054)备注:具体二级、三级学科调剂专业详见教育部研招网调剂系统。
五、第一批调剂时间及注意事项:1.开通时段为: 5月26且(星期二) 7:00-5月27且(星期三)9:00。
请考生在规定时限内及时登陆系统填报调剂志愿,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学校择优遴选调剂考生并发送复试通知,县体复试安排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及各培养单位网页公布。
不接受以来访、递交纸质材料、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进行调剂申请,须- -律通过教育部研招网调剂系统申请。
2.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回复确认信息,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须- -律通过教育部研招网调剂系统申请。
2.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回复确认信息,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宁夏大学始建于1958年,是教育部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部区合建”高校,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学校坐落在历史悠久、风光秀丽的塞上历史文化名城银川市,校园楼宇林立、花木繁茂、环境幽雅,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欢迎各位考生报考宁夏大学。
根据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和宁夏教育考试院的相关工作要求,按照《宁夏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2020年5月11日发布),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剂条件
(一)申请调剂考生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申请调剂考生须符合教育部及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单科与总成绩)达到国家统一划定的B类地区及我校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初试成绩需达到调出专业与调入专业基本要求,且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除外国语言文学专业外,其他专业外语科目仅接收初试科目英语考生。经济学、管理学仅接收初试业务三为统考数学的考生。
(三)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如固体力学、水利工程等)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四)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的考生可互相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且满足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五)调剂原则
调剂复试考生确定按照下列4项原则优先排列顺序、顺次进行。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调剂专业均以专业代码为准。
1.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我校调剂专业相同且初试科目相同者优先进入调剂,按初试总成绩排序确定参加调剂复试考生;
2.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剂专业相同,但初试科目不同时,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确定参加调剂复试考生;
3.考生跨专业、跨学科申请调剂时,综合考虑专业、学科的相近程度和考生初试成绩,确定参加调剂复试考生;
4.原则上,不接受考生跨学科门类申请调剂。
(六)我校不接受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以及专项计划(含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调剂考生。
(七)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政策为准。
二、接收调剂专业及调剂复试名额
各学院(中心、实验室)接收调剂专业及调剂复试名额见附件。
三、关于非全日制专业接受调剂的有关说明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接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调取考生户口档案,不解决住宿,不享受奖助学金。报考非定向考生毕业时可以派遣就业,报考定向考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就业。
四、调剂程序
(一)各学院(中心、实验室)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调剂工作安排、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成立调剂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调剂工作。
(二)考生填报调剂志愿、招生单位发布调剂信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官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进行。
(三)每批次调剂报名持续时间不少于12小时。各学院(中心、实验室)将在每批次截止时间下载调剂考生报名信息库,进行调剂筛选。由于考生修改本人调剂志愿导致学校下载的调剂考生报名信息库中无考生报名信息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各学院(中心、实验室)确定调剂人选后,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发放复试通知。
(四)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上通知“同意考生参加复试”,考生须在12小时内做出是否同意参加复试的明确答复。
(五)每批次调剂服务系统关闭后,由招生学院(中心、实验室)按调剂原则择优选择调剂考生进入复试。调剂考生选拔的解释工作由相关学院(中心、实验室)负责。
五、考生特别注意
(一)我校调剂系统将于2020年5月20日早晨00:00开启,5月21日早晨06:00关闭。考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调剂原则和优先顺序,结合自身情况进行填报,在此期间不予解锁,请谨慎选择。
(二)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必须在12小时内回复是否同意参加复试,未在网上确认接受复试,视为主动放弃调剂。
(三)考生上网填报调剂志愿,30小时内不能再次修改调剂信息且不予解锁。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我校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四)考生只能确认我校一个专业的复试通知,不得同时确认我校多个复试通知,否则视为无效申请;已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未在各学院(中心、实验室)规定时限内参加复试报到,后续将不再接受其调剂申请。
(五)复试结束后,考生接到我校待录取通知后,须在12小时内确认待录取,否则视为主动放弃调剂。确认待录取后,学校和考生均不能取消待录取。
六、调剂工作时间安排
(一)调剂工作在2020年5月20日早晨00:00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开始启动。
(二)我校接收调剂志愿信息截止至5月21日早晨6:00,预计5月22日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陆续发复试通知。具体复试时间请考生关注相关学院(中心、实验室)官网、电话或其他通信方式通知。复试结束后分批发拟录取通知。
(三)复试以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可查看各学院(中心、实验室)官网相关通知。
特别提醒:如考生已被确认调剂到我校,请勿再联系其他招生单位,以免影响复试和录取。
七、复试办法
请登录各学院(中心、实验室)网站查看。考生须提前根据《宁夏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2020年5月11日发布)中有关要求,准备好复试电脑、手机等硬件设备并完成测试,做好各类审核材料的准备工作,联系方式保持畅通。
八、学院(中心、实验室)调剂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学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政法学院 吕老师 0951-5093102 lvyaojun888@163.com
经济管理学院 刘老师 0951-5093165 hlj1963@163.com
回族研究院 马老师 0951-2061593 nd_hzyjy@163.com
马克思主义学院 徐老师 13895678751 549467294@qq.com
人文学院 唐老师 0951-5093027 ndrwyb@163.com
教育学院 王老师 15209517848 961136222@qq.com
外国语学院 吴老师 0951-2061046 nxuwaiyuanyjs@126.com
西夏学研究院 王老师 0951-2061080 xxx@nxu.edu.cn
数学统计学院 袁老师 0951-2061468 yping116531@163.com
物理与电子电气工程学院 王老师 0951-2061701 513037753@qq.com
化学化工学院 车老师 0951-2062851 1272321256@qq.com
资源环境学院 刘老师 18169505329 ldcxfp@nxu.edu.cn
西部生态中心 刘老师 18809606966 980229568@qq.com
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 冯老师 17395060691 89584685@qq.com
机械学院 李老师 18795218632 60115436@qq.com
农学院 李老师 19995352050 121396116@163.com
音乐学院 马老师 18395182896 715174115@qq.com
体育学院 朱老师 0951-2061310 zhuyanni917@163.com
美术学院 朱老师 15909671739 499046873@qq.com
光伏材料重点实验室 杨老师 18195215631 nxugfyz@163.com
信息工程学院 吴老师 15595510711 51305466@qq.com
省部共建煤炭高效利用与绿色化工国家重点实验室 马老师 18709678096 21426293@qq.com
新闻传播学院 高老师 13995409630 13995409630@163.com
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951-2061096,0951-2061677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邮政编码:750021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萃北街217号宁夏大学研招办
网址:http://graduate.nxu.edu.cn
                             宁夏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5月19日
根据教育部和宁夏教育考试院关于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相关要求,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中心、实验室)复试安排
我校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工作于5月15号后启动。各学院(中心、实验室)将于近期陆续公布复试细则和日程安排,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关注各学院(中心、实验室)网站发布的复试信息。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待调剂工作结束后由各学院(中心、实验室)另行通知。
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和调剂工作的安排以各学院(中心、实验室)公布的办法为准。
二、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电子版(具体格式遵循复试单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将所有材料按各学院(中心、实验室)要求提交。未完成复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复试。
具体材料包括:
1、初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
3、往届生提供学历学位证;
4、本科阶段成绩单;
5、往届生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境外学历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
6、应届生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7、所在单位出具的政治思想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表;
8、宁夏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
9、复试学院(中心、实验室)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复试准备
1、按参加复试学院(中心、实验室)复试要求准备好软件、硬件、网络等条件和考试环境。保持电话通畅,如报考时填报的电话不再适用,应提前联系复试学院(中心、实验室)。
2、选择相对安静、无干扰、光线适宜、网络信号良好、需具备有线宽带、WIFI、4G网络等至少两种网络条件,相对封闭的房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
3、考生须查看各学院(中心、实验室)复试通知中远程复试平台和应急备用平台要求,考生按要求提前熟悉操作,复试前按复试学院(中心、实验室)的安排进行测试,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
按照复试学院(中心、实验室)通知要求,积极配合做好复试前测试工作。
4、面试采用双机位。主机位使用1台带有摄像头、麦克风的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安装最新版Chrome浏览器。考生本人正对主机位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面部、上半身在画面中清晰可见。不得遮挡面部、耳朵等部位,不得戴帽子、墨镜、口罩等。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不得中途离场。副机位要求从考生侧后方45°、1至2米处拍摄,需全程清晰显示考生和主机位屏幕。关闭移动设备录音、录屏、直播、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将复试学院(中心、实验室)紧急联系电话加入手机白名单,在电话拦截规则中选择拦截除白名单以外的所有来电,杜绝其他电话呼入。复试过程中,副机位麦克风和扬声器保持静音,仅开启摄像头功能。
若考生没有准备笔记本电脑,可使用台式电脑,并配备摄像头和麦克风(不得使用耳机)。
5、具体复试流程详见各复试单位相关通知。
四、复试纪律
1、请考生提前认真阅读《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宁夏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络复试考场规则》(附件3)以及我校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
2、考生需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严禁考生弄虚作假及违规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复试相关材料属于涉密信息,受国家法律法规保护。复试过程严禁私自录音、录像和录屏。
4、考生应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复试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5、在复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复试成绩或者取消复试资格:
(1)未按远程网络复试相关要求摆放视频机位,存在监控死角,或故意遮挡周围环境,影响观察,提醒后仍不改正的;
(2)视频监控范围内存在书籍资料和其他与复试要求无关的电子设备以及其他无关人员的;
(3)在复试过程中与他人谈话、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4)复试过程中与周围无关人员存在接递物品行为的;
(5)复试过程中擅自离开座位或脱离视频监控范围的;
(6)拒绝、妨碍复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或侵害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7)其他违反考试规定的行为。
五、其他说明
1、我校及各学院(中心、实验室)以网站、电话、邮件、短信、各通信平台方式公开或发送的相关信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2、参加复试的全日制考生需缴纳复试费100元/生(宁价费发【2017】7号),非全日制考生需缴纳复试费150元/生(宁价费发【2017】7号)。第一志愿参加复试的考生在5月14日——16日完成缴费,复试费缴费方式见附件4。已缴纳者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复试,我校不予退费。
3、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4、心理测试:第一志愿参加复试考生,请于5月23日下午14:00——18:00进行心理健康测评,心理测评使用手册见附件5。
5、各学院(中心、实验室)咨询电话见各学院联系方式详见宁夏大学研究生院官网首页——机构介绍——培养单位联系方式,网站可通过研究生院官网快速链接——培养单位登录。
                         宁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5月11日
一、复试分数线
根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我校各专业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附件一)。
二、复试时间及方式
我校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预计在5月10日以后进行,拟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复试。复试名单、复试方案及时间安排,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和各学院网站的最新通知。
考生可提前准备以下材料电子版:
(1)初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
(3)往届生提供学历学位证;
(4)本科阶段成绩单;
(5)往届生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6)应届生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7)所在单位出具的政治思想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表(附件二)。
三、初试加分、专项计划及照顾政策考生提交材料
符合国家初试加分政策、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请于2020年5月8日前将证明材料(附件三)邮寄至我办。因疫情防控原因,其他快递送件人员无法进入校园,请务必使用中国邮政EMS进行邮寄。
材料邮寄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怀远校区宁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件人:刘老师,电话:0951-2061096。
宁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4月27日
宁夏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规范要求
(一)各单位按照《宁夏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考务工作规定》安排组织复试工作。
(二)专业课综合素质面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规范性要求
(1)准备备考室;
(2)提前命题、提前取题,试题数量要充足,避免重复使用;
(3)复试小组成员应是硕士生导师,每个复试小组人数不少于五人,另外应安排至少一名记录员;
(4)复试小组成员应按照《宁夏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基本规范》坚持原则,公平、公正,认真负责地做好复试工作;
(5)复试小组商议与复试工作相关事宜时,应回避考生;
(6)考生人数较多的院系应充分准备,加强复试小组人员投入,避免教师疲劳工作;
(7)面试期间,面试记录表上的面试成绩不得改动。如出现错误需改正,须由面试组长和所有面试组成员对改动成绩予以确认,并在改动的成绩旁签名,同时经由学院主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院领导审核、确认并签字。面试结束后,面试记录及面试情况表不得更改;
(8)复试过程中或结束后,不得给考生任何许诺和暗示;
(9)复试结束后,学院须将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的复试成绩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录入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后须打印成绩单核对,杜绝漏登分、错登分;
(10)所有复试材料须妥善保管,其中录取考生的材料须保存二至三年直至该生毕业离校;未录取考生的材料须保存一年。
宁夏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成绩算法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课面试,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
(一)专业课笔试。所有专业均必须进行专业课笔试(音乐学院音乐表演类除外,具体内容按音乐学院复试办法进行)。专业课笔试命题、阅卷等工作由各院(中心)按《宁夏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试卷管理办法》执行,试题(含试卷、答案和评分标准)由各院(中心)妥善保管,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封前属国家机密材料。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间2小时。
(二)专业课面试。面试以口试、实验、实践操作等方式进行,以口试方式为主,具体由各学院确定。口试采用试题事先命制、装袋,考生现场抽题回答的形式进行。各学院复试小组组织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面试情况须有详细记录。
(三)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考生(非英语专业)的听力与口语能力水平测试由各院(中心)组织安排,并制订相应测试办法和明确的评分标准,每个面试小组须配备2名或2名以上主考教师。主考教师须由精通外语的教师担任。面试试题须事先命制若干套。现场测试时须及时更换试题。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题目。每名考生面试时间10分钟左右。对于听力、口语成绩偏低的考生,学校将根据情况,慎重录取。
(四)公共管理、工商管理、会计、旅游管理专业复试中加试政治理论笔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复试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占45%(公共管理、工商管理、会计、旅游管理专业笔试40%,政治理论成绩占5%),专业课面试占35%,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占20%。专业课笔试时间为2小时,专业课面试时间每个考生不少于20分钟,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每个考生不少于10分钟。
(六)复试成绩报送。各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复试各环节成绩总分值,但最后报送研究生院的考生的复试总成绩均须折合为百分制。复试总成绩由专业课笔试、专业课面试、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的成绩加权后组成。复试结束后,各院(中心)要及时将复试成绩报送研究生院,并将《研究生复试成绩表》提交研招办,成绩表中导师组明确是否录取意见,并说明原因。
(七)录取总成绩。复试总成绩在60分以上者(含60分)其复试总成绩与初试成绩加权求和为最后的录取总成绩,其中初试成绩权重占60%,复试成绩权重占40%。学校依据考生录取总成绩的排序依次择优录取。
(八)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除参加上述各项内容的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一律采用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均为100分,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如有1门加试科目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九)面试成绩低于60分、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十)复试期间还将进行体检、政审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其它情况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宁夏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资格审查
1、考生须持初试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持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政审表报到。对照考生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与报考信息是否一致
2、对考生身份的审查
复试开始前,复试小组应认真核对考生身份证上的照片是否与本人、准考证的照片一致,以防考生替考。
3、对考生资格的审查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教育管理的考生,要审查其本科毕业后的工作年限是否达到3年,专科毕业5年(截至录取当年9月)。
4、对毕业证书的审查
复试阶段须对非应届考生的毕业证书原件进行严格审查。对毕业证书原件有疑问的,及时向考生毕业学校进行调查,也可要求考生到教育部指定认证机关认证。
应届生注意核对学生证上的入学年月是否正确,是否按期注册。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对于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我校不予录取,何时发现何时取消录取资格。
在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复试时须检查其认证证书。
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提示学籍学历有疑问考生,必须提供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对同等学力考生的审查
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同等学力报考。
审查同等学力考生是否大专毕业后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报考MBA、MPA、旅游管理、教育管理专业要求大专毕业后工作五年或五年以上)
6、对考生身体状况的审查
考生在复试阶段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为保证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结合宁夏大学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根据各学科对高层次人才的要求,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
(三)坚持全面考察,择优录取、宁缺勿滥,在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实行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明确的量化结果。
二、复试组织
(一)我校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实行二级管理。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各学院(中心)负责复试工作具体实施。
(二)由各院(中心)成立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中心主任)担任,实行组长负责制,成员包括相关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导师,制订本单位复试工作具体方案等。
(三)各专业的复试按专业和复试人数可组成若干复试小组,必须对参加复试的小组成员进行专门培训。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复试小组成员应包括专业的硕士生导师,指定1人为组长。复试小组的主要职责为:
1、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院(中心)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
2、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不得更改。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教师应认真执行回避制度。
(四)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五)各学院要制订复试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办法和行为规范。要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要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明确复试小组成员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负责组织召开所有复试教师工作会议,进行复试工作培训,使复试教师了解复试办法、明确复试要求和工作责任、掌握复试方法,保证质量。负责对所有复试工作人员进行保密工作教育。复试工作人员须对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复试小组名单、考生分组情况、考生成绩、考生个人信息等保密。
(六)各专业复试全过程必须现场录音、录像。
三、复试人选
参加复试考生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按照我校公布的复试基本要求的上线人员及调剂考生。复试人数一般不低于拟录取人数的120%。
四、复试资格审查
1、考生须持初试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持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政审表报到。对照考生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与报考信息是否一致
2、对考生身份的审查
复试开始前,复试小组应认真核对考生身份证上的照片是否与本人、准考证的照片一致,以防考生替考。
3、对考生资格的审查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教育管理的考生,要审查其本科毕业后的工作年限是否达到3年,专科毕业5年(截至录取当年9月)。
4、对毕业证书的审查
复试阶段须对非应届考生的毕业证书原件进行严格审查。对毕业证书原件有疑问的,及时向考生毕业学校进行调查,也可要求考生到教育部指定认证机关认证。
应届生注意核对学生证上的入学年月是否正确,是否按期注册。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对于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我校不予录取,何时发现何时取消录取资格。
在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复试时须检查其认证证书。
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提示学籍学历有疑问考生,必须提供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对同等学力考生的审查
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同等学力报考。
审查同等学力考生是否大专毕业后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报考MBA、MPA、旅游管理、教育管理专业要求大专毕业后工作五年或五年以上)
6、对考生身体状况的审查
考生在复试阶段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工作内容及成绩计算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课面试,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
(一)专业课笔试。所有专业均必须进行专业课笔试(音乐学院音乐表演类除外,具体内容按音乐学院复试办法进行)。专业课笔试命题、阅卷等工作由各院(中心)按《宁夏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试卷管理办法》执行,试题(含试卷、答案和评分标准)由各院(中心)妥善保管,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封前属国家机密材料。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间2小时。
(二)专业课面试。面试以口试、实验、实践操作等方式进行,以口试方式为主,具体由各学院确定。口试采用试题事先命制、装袋,考生现场抽题回答的形式进行。各学院复试小组组织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面试情况须有详细记录。
(三)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考生(非英语专业)的听力与口语能力水平测试由各院(中心)组织安排,并制订相应测试办法和明确的评分标准,每个面试小组须配备2名或2名以上主考教师。主考教师须由精通外语的教师担任。面试试题须事先命制若干套。现场测试时须及时更换试题。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题目。每名考生面试时间10分钟左右。对于听力、口语成绩偏低的考生,学校将根据情况,慎重录取。
(四)公共管理、工商管理、会计、旅游管理专业复试中加试政治理论笔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复试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占45%(公共管理、工商管理、会计、旅游管理专业笔试40%,政治理论成绩占5%),专业课面试占35%,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占20%。专业课笔试时间为2小时,专业课面试时间每个考生不少于20分钟,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每个考生不少于10分钟。
(六)复试成绩报送。各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复试各环节成绩总分值,但最后报送研究生院的考生的复试总成绩均须折合为百分制。复试总成绩由专业课笔试、专业课面试、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的成绩加权后组成。复试结束后,各院(中心)要及时将复试成绩报送研究生院,并将《研究生复试成绩表》提交研招办,成绩表中导师组明确是否录取意见,并说明原因。
(七)录取总成绩。复试总成绩在60分以上者(含60分)其复试总成绩与初试成绩加权求和为最后的录取总成绩,其中初试成绩权重占60%,复试成绩权重占40%。学校依据考生录取总成绩的排序依次择优录取。
(八)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除参加上述各项内容的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一律采用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均为100分,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如有1门加试科目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九)面试成绩低于60分、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十)复试期间还将进行体检、政审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其它情况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规范性要求
(一)各单位按照《宁夏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考务工作规定》安排组织复试工作。
(二)专业课综合素质面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规范性要求
(1)准备备考室;
(2)提前命题、提前取题,试题数量要充足,避免重复使用;
(3)复试小组成员应是硕士生导师,每个复试小组人数不少于五人,另外应安排至少一名记录员;
(4)复试小组成员应按照《宁夏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基本规范》坚持原则,公平、公正,认真负责地做好复试工作;
(5)复试小组商议与复试工作相关事宜时,应回避考生;
(6)考生人数较多的院系应充分准备,加强复试小组人员投入,避免教师疲劳工作;
(7)面试期间,面试记录表上的面试成绩不得改动。如出现错误需改正,须由面试组长和所有面试组成员对改动成绩予以确认,并在改动的成绩旁签名,同时经由学院主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院领导审核、确认并签字。面试结束后,面试记录及面试情况表不得更改;
(8)复试过程中或结束后,不得给考生任何许诺和暗示;
(9)复试结束后,学院须将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的复试成绩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录入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后须打印成绩单核对,杜绝漏登分、错登分;
(10)所有复试材料须妥善保管,其中录取考生的材料须保存二至三年直至该生毕业离校;未录取考生的材料须保存一年。
七、复试的监督与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院(中心)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各院(中心)成立由党委(总支)书记任组长,纪检委员、教师代表共三人的监督小组,对本单位复试工作实施全程监督;校纪委(监审处)对全校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并协助研究生院、宁夏教育考试院对复试工作开展巡视。由校领导组成巡查组对研究生复试工作进行巡查和指导。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等信息按规定的时间及时公布。
(四)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学院(中心)受理投诉和申诉应及时上报校监审处和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并在一周内予以回复。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涉及招生政策、原则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涉及复试成绩等有关问题的,由相关院(中心)负责解释。
(五)增强复试录取工作透明度,坚决抵制不正之风。校监审处、研究生院将监督、抽检和配合各院(中心)的工作,确保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为考生设立投诉电话,纪检委:0951-2061117,邮箱:jsc@nxu.edu.cn;研究生院:0951-2061096,邮箱:yzb@nx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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