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心理健康教育培养方案

发布时间:2020-06-04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江西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心理健康教育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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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心理健康教育培养方案 正文

045116  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心理健康教育专业

领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现代教育理念、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实践和研究能力的高素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及从事相关工作的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具体要求为: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二)具有良好的心理学学识修养和专业基础,了解心理健康教育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
   (三)具有较强的教育实践能力,能够胜任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工作,在现代教育观念指导下运用所学的理论和方法,熟练使用现代教育技术,解决教育实践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能够理论结合实践,发挥自己的优势,开展创造性的教育教学工作。
   (四)熟悉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掌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新理念、新内容和新方法。
   (五)能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
二、招生对象
一般为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具体报考条件以学校正式颁发的招生简章为准。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最长不超过五年。优秀研究生可申请提前毕业。
四、课程设置及教学计划
课程设置体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养和应用知识与能力的提高为核心,并与教师资格认定相衔接。课程设置分为学位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分为公共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教育实践等四个模块。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
   (一)学位基础课(12学分)
    1、英语(含专业英语,2学分)
    2、政治理论(含教师职业道德修养,2学分)
    3、教育学原理(2学分)
    4、课程与教学论(2学分)
    5、中小学教育研究方法(2学分)
    6、青少年心理发展与教育(2学分)
   (二)专业必修课(10学分)
    1、心理健康教育概论(2学分)
    2、心理健康教育前沿问题研究(2学分)
    3、心理测量与评估(2学分)
    4、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与教学(2学分)
    5、学校心理咨询方法与技术(2学分)
   (三)专业选修课(至少选6学分)
    1、 现代教育技术应用(2学分)
    2、基础教育改革研究(2学分)
    3、中外教育简史(2学分)
    4、教育政策与法规(1学分)
    5、心理统计学(2学分)
    6、中小学生团体心理辅导(2学分)
    7、中小学生心理问题与辅导(2学分)
    8、中小学生异常心理与危机干预(2学分)
    9、教师心理健康教育(2学分)
    10、高级统计软件应用(2学分)
    11、家长心理健康教育(2学分)
    12、现代学习论与教学(2学分)
    13、班级与课堂管理(2学分)
   (四)教育实践(8学分)
教育实践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本质上是一种创新性实践,旨在培养研究生运用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教育实际问题的能力,重点在于研究生实践研究意识和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并为学位论文选题、撰写提供实践研究方面的支持。教育实践时间原则不少于1年。教育实践包括教育见习、微格教学、教育实习、教育调查、课例分析、班级与课堂管理实务等实践环节,其中到中小学进行实践活动时间不少于半年。教育见习、微格教学一般安排在第3学期进行。教育实习原则上采用顶岗实习的方式进行,教育调查、课例分析、班级与课堂管理实务一般应结合教育实习进行。教育实习、教育调查、课例分析、班级与课堂管理实务等实践环节一般安排在第4学期进行,最迟应在第5学期结束前完成。
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表附后。
五、教学方式
1、采用课程学习、教育实践和学位论文紧密结合的培养方式。研究生入学后第1学期内应在导师指导下制订并开始执行个人培养计划。
2、课程教学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学过程密切联系我国中小学教育的实际问题,教学内容重视基本理论及实际应用,教学方式采用课堂参与、小组研讨、案例教学、合作学习、模拟教学等方式。
3、课程考核采用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注重过程考核,突出对研究生运用所学的教育理论知识和方法技术分析、解决教育实际问题的能力的考核。学位基础课程和专业必修课程采用考试形式,专业选修课程和教育实践采用考查形式。学位基础课程和专业必修课程75分(百分制)以上为合格,专业选修课和教育实践60分(百分制)以上为合格。
4、强化教育实践环节,教育实践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中小学建立稳定的教育实践基地,切实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与实施。开展教育实践前应制定实施方案,并依据实施方案组织研究生深入实践基地或实践单位开展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调查、课例分析、班级与课堂管理实务等教育实践活动。建立科学的教育实践活动考核评价和教育实践能力展示机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教育实践模块学分。教育实践结束后,研究生应撰写实践总结报告,并提交1项具有一定创新性和应用价值的实践创新成果。实践创新成果主要形式有:
   (1)教育研究成果获省级以上专业组织奖项;
   (2)在市(厅或我校)级以上教育教学竞赛中获奖;
   (3)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专业论文;
   (4)高质量的教学设计(2个)或调研报告等。
5、实行研究生培养中期考核机制。一般在第4学期初对研究生思想品德、业务能力、课程学习、学位论文选题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查找研究生学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着力进行改进。中期考核不合格者,视情况延长其学习年限或劝其退学。
6、实行双导师制培养模式。在基础教育战线选聘一批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当)、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型教师或管理人员担任实践导师。通过师生互选为每位研究生配备校内导师和实践导师各1名。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实践导师主要负责实践环节的指导,同时可参与课程教学、专题讲座、论文写作等多个环节培养工作,实现校内、外导师联合培养。
7、实行导师个别指导和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模式。研究生指导教师对研究生成长负全面责任。同时,学校成立导师组,导师组一般由5—7名本专业领域校内资深导师、实践导师代表共同组成。导师组主要负责课程教学、教育实践、学位论文等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的组织、指导和监控工作。
六、学位论文工作
1、学位论文工作由选题、开题报告、研究与论文写作、论文检测和评阅、论文答辩等环节构成。除教育实践环节外,研究生须修满规定的必修课课程学分且通过中期考核后才能进入学位论文工作。
2、学位论文选题应紧密联系基础教育实践,来源于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论文形式可以多样化,如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校本课程开发、教材分析、教学案例设计等。
3、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由导师组负责组织,研究生应提交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开题报告经导师组审查评议通过后方可进入学位论文工作下一阶段。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会一般应在第3学期结束前完成。根据研究生论文进展情况,导师组可组织学位论文中期报告会。
 4、学位论文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能体现研究生综合运用所学教育理论及相关专业知识,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论文字数一般不少于2万字,论文成果具有先进性和实用性。论文应经导师审阅且书面同意后方可提交申请学位。
5、实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校内外评阅等学位论文质量保障机制。经导师审阅同意后,研究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一般在论文答辩时间二个月前)提交规定格式的学位论文纸质稿一式两份和电子稿。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未达到规定要求者,不能参加学位论文评阅。学位论文评阅实行双盲两审制,评阅专家中一般有一名具有高级教师职称的中小学教师或教学研究人员。学位论文评阅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6、学位论文答辩由答辩委员会按有关规定组织进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该至少有一名具有高级教师职称的中小学教师或教学研究人员。学位论文答辩一般安排在每年6月或12月。
七、毕业和学位授予
完成课程学习及教育实践,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修满规定学分但不符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条件者,通过毕业论文答辩,经学校审定同意,可获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八、其它
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入学后,应至少补修3门教师教育类课程(一般为教育学、心理学和思想政治教学论等),不计学分。跨专业毕业生入学后,至少补修2门学科专业基础课,不计学分。
江西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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