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关于研究生期末教学与培养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15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江苏师范大学关于研究生期末教学与培养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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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师范大学关于研究生期末教学与培养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正文

各学院:

根据《关于2022年元旦放假及寒假安排的通知》(苏师大办〔2021〕20号)安排,现将本学期研究生期末教学与培养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教学安排

所有课程于12月18日(星期六)起暂停线下授课。2022年1月3—7日进行线上教学,完成剩余教学内容,结束本学期所有教学任务。请相关任课教师调整好教学进度,确需延长教学时间的课程,由任课教师报学院审批后采用线上教学方式进行,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二、考试安排

所有课程在12月19—31日完成期末考试。考试范围应依据已完成的授课内容确定。

公共课考试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安排见附件1。专业课考试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考试时间由各学院自行确定,有条件的学院可以在12月24日前完成考试。请各学院提前拟定好专业课考试安排表(附件2),并于考试前3天将电子稿发送至指定信箱(lanjie@jsnu.edu.cn),以便研究生院组织检查。

研究生课程期末考试成绩录入及课程考核材料报送至学院存档的时间截至2022年3月11日下午5:00,届时系统关闭。

三、科研与实践安排

1.本学期拟开展的学位论文开题、预答辩、中期检查等,原则上在12月31日前采用线下方式完成。确有困难的,可采用线上或者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学院自行组织。

2.本学期开展实习实践活动且进出校园的研究生,12月31日前结束实习实践活动,确需延长的由实习实践单位安排食宿。研究生实习结束后不再返校。

3.各学院对确因完成学位论文需要且必须在校开展实验的预毕业研究生情况进行摸底排查,于12月20日15:00前填写《实验学科预毕业研究生科研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3),经批准后可延期至1月8日全部离校。统计表报研究生院2#201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

1.研究生考试、开题、预答辩、中期检查等结束后,即行离校。如有参加国家考试等特殊情况,一事一报,一事一批。按照“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学院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2.研究生离校后不再进入校园。放假期间,研究生不得提前返校。

3.假期期间研究生应做好个人健康防护,严格遵守属地和学校疫情防控要求。
江苏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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