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甘肃省全国硕士研究生现场确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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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点选择
2016年,甘肃省设西北民族大学、天水市招生办公室、平凉市招生办公室、张掖市招生办公室、兰州大学、兰州交通大学、兰州财经大学、兰州理工大学、西北师范大学、甘肃农业大学共十个报考点。各报考点接收考生报名按下列规则执行:
(一)西北民族大学(6201)
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在兰州市城关区的往届考生。
2.报考全国统考的西北民族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含相应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下同)。
3.报考西北民族大学美术类专业的应、往届考生。
(二)天水市招生办公室(6202)
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在天水、陇南的往届考生。
2.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天水师范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
(三)平凉市招生办公室(6203)
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在平凉、庆阳、长庆局的往届考生。
2.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陇东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
(四)张掖市招生办公室(6204)
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在武威、酒泉、张掖、金昌、嘉峪关、东风、甘矿的往届考生。
2.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河西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
(五)兰州大学(6205)
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兰州大学和甘肃中医药大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
2.报考兰州大学单独考试、强军计划方式的考生。
(六)兰州交通大学(6206)
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西北师范大学、甘肃农业大学、兰州交通大学、甘肃政法学院、兰州城市学院、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
2.报考兰州交通大学艺术硕士(1351)的应、往届考生。
(七)兰州财经大学(6207)
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不在兰州市城关区的但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在兰州市城关区的往届考生。
2.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在定西市的往届考生。
3.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兰州财经大学、兰州财经大学长青学院、兰州财经大学陇桥学院、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
(八)兰州理工大学(6208)
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在兰州市红古区、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的往届考生。
2.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兰州理工大学、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兰州工业学院和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
3.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在兰外并申请在兰州参加考试的应、往届考生。
(九)西北师范大学(6209)
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在兰州市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和白银市,临夏市,甘南州的往届考生。
2.报考西北师范大学美术类专业的应、往届考生。
(十)甘肃农业大学(6210)
在甘肃报考法硕联考、管理类联考方式的所有考生。
(十一)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专项计划的考生,按以上全国统考方式考生选择报考点的规定报名。
(十二)报考全国统考的兰州市内高等院校在职人员(含聘用人员)考生不得在本单位报考点报名和现场确认,可就近选择接收全国统考方式往届考生的报考点报名。
(十三)我省原则上不接受就读在外省(区、市)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
二、网上报名
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时,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
三、报名现场确认
11月7日-11日期间,考生携带居民身份证件和《毕业证》(应届考生持《学生证》,在201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到省招办规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办理。
各报考点核对考生证件原件、收取报名考试费、采集考生图像信息、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一式两份,一份由考生本人留存,一份由报考点备查)。
考生领取、核对报名信息表确认签字,并同时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四、报名考试费
所有进行报名现场确认的考生,在报名现场确认时须缴纳报名考试费。缴费标准按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文件规定执行,考生按每生每科报名考试费30元(满分为300分的综合科目每生每科50元)、考生电子档案费每生30元的标准交报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