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南省全国硕士研究生现场确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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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上报名
1.2015年9月24日-27日(9:00-22:00)为应届本科生网上预报名;正式报名为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yz.chsi.com.cn,教育网址://yz.chsi.cn)填写报名信息。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2.完成网上缴费。选择河南省报名点的考生必须在全国统一网上报名(含预报名)时间内以网上支付的方式交纳报名费,否则报名信息无效(相关说明请仔细阅读2016年河南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支付说明)。
3.打印清单和报名号。完成网上报名后,请打印出清单并牢记本人在网上报名中生成的报名号。考生如发现报名信息填写有误,可在网上报名时间内,凭报名号等信息直接在网上进行相关信息的修改。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名点核验。
4.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先领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校验码。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及《报考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并加盖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到所在地市招办领取校验码;除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应届生到所在学校研招处办理外,其余的驻郑高校考生可到河南省招生办服务大厅(郑东新区熊儿河路1号)领取报名校验码手续。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
6.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7.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7日-11日。具体安排见各报名点公告。
2.除推免生之外的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网络关闭,不再补办。
3.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退出现役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名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4.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招办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河南省自学考试考生成绩证明办理流程:登陆河南省招生考试信息网--自学考试--重要公告--《河南省自学考试单科成绩证明办理流程》网上预约的通知。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准考证打印
2015年12月14日-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请考生务必保留好本人的用户名和密码。
五、16个科目接收情况
报考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中涉及的:202俄语、203日语、307中医综合、311教育学、312心理学、313历史学、314数学(农)、315化学(农)、414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15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397、497法硕联考(法学)、398、498法硕联考(非法学)、408计算机学科和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6个科目的考生,须选择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具体详见河南省各报名点公告。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报公告-省市招办、招生单位、报考点查询)。
六、诚信应考,违规必究
根据国家规定: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除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外,还将按照《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条规定:对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请认真履行自己在网上报名时签署的诚信考试承诺书,珍惜个人名誉,遵守考试纪律,诚实守信,认真备考,靠实力来实现自己的理想。不要听信网上所谓出售“研究生试题”或“作弊工具”的宣传,谨防上当受骗。
诚挚祝愿广大考生身体健康,考试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