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电子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发布时间:2022-03-24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电子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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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电子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正文

为确保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科学规范、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2]2 号)以及《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各专业招生指标情况




最终招生数可能会根据生源情况进行微调,以实际拟录取指标数为准。
二、学院复试形式与复试内容
(一)复试形式
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复试平台为
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备用平台为钉钉(DingTalk)。学院将通过钉钉与考生实时联系,复试前请考生提前安装好以上2个软件,熟悉操作流程。
(二)复试资格审查及附加材料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远程面试系统,完成缴费、资格审查。
考生按照要求将资格审查及附加材料电子档上传至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具体清单如下:
1.考生准考证扫描件或照片;
2.考生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照片(正反面)扫描件或
照片。其中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分数线的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3.往届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的学生证(每一页均须提交)扫描件或照片;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相关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扫描件或照片。具体要求:①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 在国外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扫描件或照片;
6.“享受少数民族政策”分数线的一志愿考生还须提供户口簿首页和登载本人户籍信息的“常住人口登记卡”页;集体户口需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及定向协议;;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需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扫描件或照片;
8. 所在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1)(本科所在学院或工作单位党总支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盖章,必备)扫描件或照片;
9.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加盖档案单位公章,必备)扫描件或照片;
10.考生已签字确认的《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的扫描件或照片;
11.本科和工作期间的各种获奖证书扫描件或照片,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单扫描件或照片;
12.科研论文、专利等成果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复试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复试考核内容与方式
复试考核内容由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知识考核和综合能力考核三个部分组成。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在复试期间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生须在规定时间通过指定方式向我校提交由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扫描件或照片。
2.专业知识考核(笔试考核)
专业知识主要考察考生对本专业基础理论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试题根据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进行命题,建立试题库,考生随机抽取试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题,然后向复试小组展示答卷。
满分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3.综合能力考核
考核考生的外语能力、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其他与专业相关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特征、意志品质等。
满分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4.同等学力考生
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上述测试外,还必须于复试结束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加试《模拟电子技术》和《C语言程序》两门课程。加试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核,每科满分50分,原则上每科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加试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但任何加试科目中任何一科成绩低于30分不予录取。
三、 复试差额
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以实际参加复试考生数为准。
四、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中初试成绩占40%,复试总成绩占60%。复试总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总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5*0.4+复试总成绩(百分制)*0.6。
[其中,复试总成绩(百分制)=(专业知识考核成绩*0.4+综合能力考核成绩*0.6)]
五、 调剂考生要求和遴选原则
(一)调剂基本要求
1.考生初试成绩应符合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我校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2.考生可申请调入与本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近或相关的专业(方
向),并符合调入专业(方向)的报考条件。考生一志愿报考专业和
拟调剂的专业,学科门类须相同(即专业代码前2位相同);
一志愿报考专业为专硕的考生原则上不能调入学硕专业;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调剂过程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认定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调剂生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数量不得少于调入专业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数量。
   4.其余未尽事宜,参照2022年教育部自治区及我校招生录取相关文件执行。
(二)调剂生遴选原则
按照调剂基本条件,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选择;对初试科目不同的调剂考生,综合考虑考生初试成绩、本科知识结构、科研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等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三)调剂程序
1.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符合调剂要求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进行调剂申请。
3.调剂申请时间结束后,在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学院依照调剂基本条件和调剂生遴选原则,审核调剂生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决定是否同意考生调剂申请,发送复试通知。
4.考生在接到同意调剂通知后,必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复试,否则视为放弃。
六、复试流程安排
(一)复试资格审查
1.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将资格审查材料电子档上传至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资格审查。经考生确认提交的资格审查信息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凡未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提供虚假证明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2.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须用研招网报考时填报的手机号注册钉钉账号,并进行实人认证。我院将根据报名数据库手机号统一将获得当批次复试资格的考生加入钉钉组织内。由于考生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加入钉钉软件组织内或未进行实人认证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建议考生取消钉钉软件设置中隐私部分“团队添加我时需要验证”的设置,以免无法正常加入组织。
(二)缴纳复试费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批复,我校复试费180元/人。复试费通过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缴纳,未缴费的考生,不予复试。缴费后因考生本人原因未参加复试者或复试后未录取者,已缴纳的复试费不予退还。确认考生复试材料合格并已完成缴费才可进入面试。
(三)按要求进行面试前系统测试。
(四)按照分组参加复试。
七、录取排名说明
我院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招生指标数、复试录取办法和细则以及考生总成绩排名、思想政治表现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按以下要求进行:
(一)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以下优先级排序:
1.考生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2.考生初试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数量从高到低排序;
3.考生初试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二)复试合格的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剩余招生指标用于录取调剂生。一志愿考生录取名单确定后再确定校外调剂考生录取名单。
(三)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复试未达到相关要求者,不得录取。
(四)拟录取考生我院将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对其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接到“待录取通知”后必须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确认,逾期取消待录取资格。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即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未参加复试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复试总成绩(换成百分制)不及格者;
4.同等学力加试,任何一门科目不及格者。
八、紧急预案
1.考生按复试通知的顺序进入系统复试,如考生未能及时准备好,延误时间2分钟,可跳过该生到下一位,待该生准备好后再申请“插队”复试。
2.若一旦出现视频信号中断,考生应配合学院设法恢复联系,之前复试的内容有效,后续复试时间可予补足;如学院利用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从视频信号中断直至学院复试结束一直联系不上考生的,可取消该生复试成绩。
3.考生未能按要求设置硬件申请参加复试,学院可以拒绝考生复试。
4.若研招网出现短期内无法排除的故障,将启用备用复试系统-华为WELINK系统或延期进行远程视频复试。
、学院其他补充说明
(一)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我院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我院将在入学后 3 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我院以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其他未尽事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及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办法由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电子工程与自动化学院负责解释,若与上级文件规定有冲突,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十、联系电话
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773-2208106 刘老师。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电子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2022年3月22日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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