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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公布如下:
一志愿考生执行国家下达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考生分数线;调剂考生复试分数线按后续调剂公告规定执行。
一志愿考生分数线如下:
学术学位
学科门类 专业 总分 单科
(满分=100分)
单科
(满分>100分)
02经济学 020100理论经济学 338 46 69
03法学 030100法学 311 41 62
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
07理学 070100数学 270 34 51
08工学 080200机械工程 253 34 51
080300光学工程
080400仪器科学与技术
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800电气工程
080900电子科学与技术
081000信息与通信工程
081100控制科学与工程
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2300交通运输工程
083000环境科学与工程
083100生物医学工程
083900网络空间安全
12管理学 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 331 45 68
13艺术学 130500设计学 336 35 53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249 30 45
专业学位
专业学位名称 总分 单科
(满分=100分)
单科
(满分>100分)
025200应用统计 338 46 69
035101法律(非法学)
035102法律(法学)
311 41 62
055100翻译 345 50 75
085400电子信息
085500机械
085600材料与化工
085900土木水利
086100交通运输
253 34 51
125100工商管理 160 37 74
125300会计 169 41 82
135108艺术设计 336 35 53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249 30 45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执行报考学科门类/专业类别对应的国家B类总分线-20分;单科执行报考学科门类/专业类别对应的国家B类单科线。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我校报考专业的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自动获得复试资格,请关注后续学校及各学院复试安排,并做好复试准备。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分数线的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需签订定向就业合同,相关事宜请考生在3月19日前与各学院联系并根据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3.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且达到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专业分数线的考生,请在2021年3月19日之前将本人《身份证》、《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扫描件发送电子邮件至1953705626@qq.com。
4.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享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加分政策的考生,若加分后,达到我校报考专业复试线的一志愿考生,请在2021年3月19日前将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书、材料扫描件等)发送电子邮件至1953705626@qq.com。我校将对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审核无误后将予以加分并批准参加复试。
5.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上线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相关事宜请考生在3月19日前与各学院(部门)联系并根据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6.逾期未提交相关材料,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7.我校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制定硕士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时间、复试方式及调剂相关事宜,请考生留意我校官网后续通知,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耐心等待。
2021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是广大考研学子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招生专业目录包含了招生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学习方式等具体信息,以下是考研派为大家整理的2021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点击下列链接即可查看:2021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pdf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学习方式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招生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招生方式,录取后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招生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招生方式,录取后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三、 拟招生人数
  我校2021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798人,此招生计划数按教育部2020年下达的招生计划数编制,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2021年招生计划为准。其中:
  (一)拟招收统考考生1643人。其中全日制1543人,非全日制100人;
  (二)拟招收推免生150人。实际录取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录取人数为准,如小于拟招收人数,剩余计划将归入统考考生招生计划。
  (三)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5人。该计划专项专用,属于全日制专业学位指标,指标不分配到具体专业,如达到我校自划线的考生数超过计划数,按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与国家B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科总分的比值分配到专业。
  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2021年实际招生计划,综合考虑一志愿报考情况、学科发展需求、导师队伍水平、科研到位经费、培养平台质量及就业形势等因素,对各学院、专业的招生人数作适当增减。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需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021年9月20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机械、电子信息、艺术、会计、翻译、应用统计、材料与化工、交通运输、土木水利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3.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报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3)考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学历学籍校验: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11)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或拟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学籍。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请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及报考点公告。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招生考试
  研究生招生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考生可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日期和科目:
  2020年12月26日上午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10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0分
  2020年12月26日下午14:00—17:00 外国语100分
  2020年12月27日上午8:30—11:30 业务课一150分
  2020年12月27日下午14:00—17:00 业务课二150分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公共课由教育部统一命题;专业课由我校命题。我校各专业初试科目详见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复试
  复试时间2021年3月底至4月中旬,具体详见我校届时公布的《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复试包括专业笔试、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面试、体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加试科目详见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工商管理(MBA)、会计(MPAcc)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于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检安排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对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及体检符合条件的考生,按初试、复试综合成绩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复试及录取办法详见我校届时公布的《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八、入学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提前办理请假手续,无故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2021年9月20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招生单位将其进行思想品德、专业素质、健康状况、学历学籍情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九、学费和奖助政策
  (一)学费
  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须缴纳学费。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艺术、法律硕士学费标准为13000元/年,学制3年;
  (2)应用统计硕士学费标准为13000元/年,学制2年;
  (3)翻译硕士学费标准为14500元/年,学制2年;
  (4)会计硕士学费标准为14500元/年,学制3年;
  (5)工商管理硕士学费标准为30000元/年,学制2年;
  (6)除上述各专业外的其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学制3年。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工商管理硕士学费标准为30000元/年,学制2年。
  以上学制以我校最新的研究生培养文件为准,收费标准以广西区物价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二)奖助政策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为改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提高其待遇,支持其完成学业,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我校设立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多元奖助体系。
  (1)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资助比例100%(有固定收入者除外)。
  (2)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年,按教育部下达指标评选产生。
  (3)学业奖学金:一年级100%覆盖。其中,15%一等10000元/年,25%二等6000元/年,60%三等2000元/年。推免生、985、211院校及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不含独立学院)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本科生可直接享受一等奖学金;二、三年级80%覆盖,其中,15%一等10000元/年,25%二等6000元/年,40%三等3000元/年。
  (4)学校还设有“三助一辅”岗位、各类竞赛奖、社会奖助金、国家助学贷款、特殊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等。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目前我校未设立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相关奖助政策。
  如上级部门有新的奖助政策要求,将按其规定设置。
  十、联系方式
  (一)研招办:位于我校金鸡岭校区第二教学楼406。
  地址:广西桂林金鸡路1号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研招办
  邮编:541004 电话:0773-2322180 传真:0773-6765069
  网址:研究生院主页 https://www.guet.edu.cn/gra/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s://www.guet.edu.cn/yjszs/
  联系人:闫老师 吕老师
  (二)各学院联系人电话:
学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学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01机电工程学院 徐老师 3569218 009法学院 张老师 2305515
002信息与通信学院 孙老师 2231981 010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郭老师 2291680
003计算机与信息安全学院 彭老师 2291536 011马克思主义学院 孟老师 2310263
004艺术与设计学院 石老师 2305205 012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李老师 2305206
005商学院 冯老师 2191501 013 MBA教育中心 古老师 2239024
006外国语学院 高老师 2230401 014海洋工程学院 简老师 0779-2660806
007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黄老师 2291370 015建筑与交通工程学院 王老师 2191396
008电子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李老师 2208106      
  (三)申诉举报电话:0773-2322180(研招办)、2290659(校纪委监察)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报到费用
  (一)缴纳复试费:按照区物价局批复,我校复试费180元/人,体检费60元/人。缴费办法:关注“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财务处”官方微信,进入“收费平台”中的登录页面,选择“校外交款人”,填写本人身份证号、姓名登录然后进入“收费平台”中的我的应交款项进行选择缴费。
 
  复试费需在资格审查前完成,未缴费的考生,不予复试。因考生本人原因造成的错误缴费或缴费后不参加复试,费用不予退还。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报到所需材料
  (二)复试报到须携带材料:
 
  1.资格审查材料(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
 
  (1)本人准考证以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在国外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学籍学历校验未获通过的考生,须提前准备好学历或学籍认证报告。具体要求:①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有效期至2019年7月31日);
 
  (3)“享受少数民族政策”分数线的一志愿考生,须提交研究生院出具的复试资格证明;“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资格审查后,收取以上材料复印件各1份,请提前复印装订好(首页右上角注明拟复试学院、专业、考生编号);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提供虚假证明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2.面试材料
 
  (1)《思想政治情况考核表》(本科所在学院或工作单位党总支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盖章,必备);
 
  (2)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必备);
 
  (3)国家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各类奖励竞赛获奖证书、科研论文专利成果证明等材料。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体检安排
  体检需准备1寸近期证件照1张,地点为我校金鸡岭校区医院,周末不安排体检,验血在早上8:00-9:30进行,请务必空腹抽血!
 
  考生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按照学院的复试安排参加复试,复试安排可在学院报到时查询。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形式
  四、复试内容与形式
 
  (一)专业课知识考核。笔试(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艺术180分钟)。考试科目和参考教材以招生简章上公布的为准;
 
  (二)综合素质考核。面试,(满分100分,时间约20分钟)。考核内容包括:英语听力与口语;专业外语翻译;知识结构;研究能力;实际动手能力;个人素质(指个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心理素质、表达能力、兴趣爱好、理想抱负、健康状况)等;
 
  (三)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主干课程(与初试科目不同,具体请咨询各学院),加试科目不及格,不予录取;
 
  (四)复试为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欢迎参加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本公告适用于我校2019年硕士招生专业(MBA专业除外),现将我校复试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复试名单
 
  (一)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公布的复试线要求,即获得复试资格。
 
  为便于统计和管理,请所有报考我校的一志愿上线考生在3月22日12时前,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按原报考专业填报志愿。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分数线”的考生因不能登录调剂系统,请于3月22日12时前,携带户口本,到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确定复试资格、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录取前须签订相关协议书(应届生签订应届生签订《享受少数民族政策定向协议书》,在职人员签订《普通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二)调剂考生。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填报志愿的考生,收到我校通过调剂系统发送的复试通知,并登录调剂系统确认参加复试,即获得复试资格。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如不能按时参加复试,视为自动放弃。
 
  二、复试报到
 
  复试报到由学院组织,报到包括缴纳复试费、资格审查、体检,各学院复试报到时间地点请查询各学院复试安排。
 
  (一)缴纳复试费:按照区物价局批复,我校复试费180元/人,体检费60元/人。缴费办法:关注“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财务处”官方微信,进入“收费平台”中的登录页面,选择“校外交款人”,填写本人身份证号、姓名登录然后进入“收费平台”中的我的应交款项进行选择缴费。
 
  复试费需在资格审查前完成,未缴费的考生,不予复试。因考生本人原因造成的错误缴费或缴费后不参加复试,费用不予退还。
 
  (二)复试报到须携带材料:
 
  1.资格审查材料(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
 
  (1)本人准考证以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在国外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学籍学历校验未获通过的考生,须提前准备好学历或学籍认证报告。具体要求:①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有效期至2019年7月31日);
 
  (3)“享受少数民族政策”分数线的一志愿考生,须提交研究生院出具的复试资格证明;“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资格审查后,收取以上材料复印件各1份,请提前复印装订好(首页右上角注明拟复试学院、专业、考生编号);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提供虚假证明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2.面试材料
 
  (1)《思想政治情况考核表》(本科所在学院或工作单位党总支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盖章,必备);
 
  (2)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必备);
 
  (3)国家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各类奖励竞赛获奖证书、科研论文专利成果证明等材料。
 
  (三)体检
 
  体检需准备1寸近期证件照1张,地点为我校金鸡岭校区医院,周末不安排体检,验血在早上8:00-9:30进行,请务必空腹抽血!
 
  考生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按照学院的复试安排参加复试,复试安排可在学院报到时查询。
 
  四、复试内容与形式
 
  (一)专业课知识考核。笔试(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艺术180分钟)。考试科目和参考教材以招生简章上公布的为准;
 
  (二)综合素质考核。面试,(满分100分,时间约20分钟)。考核内容包括:英语听力与口语;专业外语翻译;知识结构;研究能力;实际动手能力;个人素质(指个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心理素质、表达能力、兴趣爱好、理想抱负、健康状况)等;
 
  (三)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主干课程(与初试科目不同,具体请咨询各学院),加试科目不及格,不予录取;
 
  (四)复试为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五、录取相关
 
  (一)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复试合格的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剩余招生指标再用于录取调剂生。
 
  (三)我校将在复试后整理、统计复试成绩并核准拟录取名单,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对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接到待录取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确认通知,逾期取消待录取资格。
 
  六、监督电话
 
  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所报考学院提出,学院应及时调查、认真处理并回复考生。
 
  考生如对学院的处理存有异议,可向研究生院招生办或学校纪检部门提出申诉和咨询,电话:0773-2322180(研招办)0773-2290659(纪委监察室)。
 
  七、其他事项
 
  (一)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复试报到时将加盖定向培养单位公章的“协议书”(附件3)送至研究生院招生办;
 
  (二)考生被确定“拟录取”后,请及时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到我校。拟录取名单将在5月中下旬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
 
  (三)有关MBA的复试安排,以我校MBA教育中心公布为准,详情可查询MBA中心网站https://www.guet.edu.cn/mba/;
 
  (四)《享受少数民族政策定向协议书》、《普通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可于下载专区下载。
 
  (五)桂林昼夜温差大,且多雨季节,请考生备好衣物、雨具,预防感冒;
 
  (六)参加复试的考生,食宿自理,复试期间请务必注意保管好贵重物品和证件,以免丢失,影响复试;
 
  (七)研招办地址:金鸡岭校区第二教学楼406办公室。
 
  邮寄地址:广西桂林市金鸡路1号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研招办
 
  邮编:541004,联系电话:0773-2322180。
学术学位
学科门类 专业 总分 单科
(满分=100分)
单科
(满分>100分)
02经济学 020100理论经济学 333 45 68
03法学 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 315 43 65
07理学 070100数学 278 37 56
08工学 080200机械工程 254 34 51
080300光学工程
080400仪器科学与技术
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900电子科学与技术
081000信息与通信工程
081100控制科学与工程
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2300交通运输工程
083000环境科学与工程
083100生物医学工程
083900网络空间安全
12管理学 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 335 46 69
13艺术学 130500设计学 337 35 53
                                                  专业学位
专业学位名称 总分 单科
(满分=100分)
单科
(满分>100分)
025200应用统计 333 45 68
035101法律(非法学)


035102法律(法学)
315 43 65
055100翻译 345 49 74
085400电子信息、


085500机械、


085600材料与化工、


086100交通运输
254 34 51
125100工商管理 165 39 78
125300会计 205 39 78
135100艺术 337 35 53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248 30 45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初试满分500分的专业总分不低于248分、满分300分的专业总分不低于150分。单科:执行报考学科门类/专业类别对应的国家B类单科线。

一、 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 学习方式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招生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招生方式,录取后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招生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招生方式,录取后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三、 拟招生人数
我校2020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230人,此招生计划数按教育部2019年下达的招生计划数编制,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2020年招生计划为准。其中:
(一)拟招收统考考生1075人。其中全日制975人,非全日制100人;
(二)拟招收推免生150人。实际录取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录取人数为准,如小于拟招收人数,剩余计划将归入统考考生招生计划。
(三)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5人。该计划专项专用,指标不分配到具体专业,如达到我校自划线的考生数超过计划数,按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与国家B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科总分的比值分配到专业。
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2020年实际招生计划,综合考虑一志愿报考情况、学科发展需求、导师队伍水平、科研到位经费、培养平台质量及就业形式等因素,对各学院、专业的招生人数作适当增减。
四、 报考条件
(一)报考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需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0年9月20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我校机械、电子信息、交通运输、材料与化工、会计、翻译、艺术、应用统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五、 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要求
1.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请仔细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3.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或重新填报网上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报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报考我校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3)学历学籍校验: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2019年11月15日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5)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或拟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学籍。
(9)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请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及报考点公告。
2.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 招生考试
研究生招生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考生可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日期和科目:
2019年12月21日上午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10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0分
2019年12月21日下午14:00—17:00 外国语100分
2019年12月22日上午8:30—11:30 业务课一150分
2019年12月22日下午14:00—17:00 业务课二150分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公共课由教育部统一命题;专业课由我校命题。我校各专业初试科目详见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复试
复试时间为2020年3月底至4月中旬,具体详见我校届时公布的《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复试包括专业笔试、英语能力测试、面试、体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2门试报考专业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详见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工商管理(MBA)、会计(MPAcc)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于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检安排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 录取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对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及体检符合条件的考生,按初试、复试综合成绩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复试及录取办法详见我校届时公布的《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八、 入学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提前办理请假手续,无故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2020年9月20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招生单位将其进行思想品德、专业素质、健康状况、学历学籍情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九、 学费和奖助政策
(一)学费
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须缴纳学费。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艺术、法律硕士学费标准为13000元/年,学制3年;
(2)应用统计硕士学费标准为13000元/年,学制2年;
(3)翻译硕士学费标准为14500元/年,学制2年;
(4)会计硕士学费标准为14500元/年,学制3年;
(5)工商管理硕士学费标准为30000元/年,学制2年;
(6)除上述各专业外的其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学制3年。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机械、电子信息、交通运输、材料与化工硕士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学制3年;
(2)艺术、法律硕士学费标准为13000元/年,学制3年;
(3)工商管理硕士学费标准为30000元/年,学制2年。
以上学制以我校最新的研究生培养文件为准,收费标准以广西区物价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二)奖助政策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为改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提高其待遇,支持其完成学业,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我校设立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多元奖助体系。
(1)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资助比例100%(有固定收入者除外)。
(2)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年,按教育部下达指标评选产生。
(3)学业奖学金:一年级100%覆盖。其中,15%一等10000元/年,25%二等6000元/年,60%三等2000元/年。推免生、985、211院校及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不含独立学院)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本科生可直接享受一等奖学金;二、三年级80%覆盖,其中,15%一等10000元/年,25%二等6000元/年,40%三等3000元/年。
(4)学校还设有“三助一辅”岗位、各类竞赛奖、社会奖助金、国家助学贷款、特殊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等。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目前我校未设立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相关奖助政策。如有最新国家政策要求,将按其规定设置。
一、 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
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
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
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 学习方式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
入学方式,录取后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
入学方式,录取后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
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三、 拟招生人数
我校 2019 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 1144 人,此招生计划数按教育部 2018 年下达的招生计
划数编制,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 2019 年招生计划为准。其中:
(一)拟招收统考考生 1019 人。其中全日制 915 人,非全日制 104 人;
(二)拟招收推免生 147 人。实际录取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录取人数为准,如小
于拟招收人数,剩余计划将归入统考考生招生计划。
(三)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5 人。该计划专项专用,指标不分配到具体专
业,如达到我校自划线的考生数超过计划数,按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与国家 B 类考生初试成
绩基本要求学科总分的比值分配到专业。
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 2019 年实际
招生计划,综合考虑一志愿报考情况、学科发展需求、导师队伍水平、科研到位经费、培养
平台质量及就业形式等因素,对各学院、专业的招生人数作适当增减。
四、 报考条件
(一)报考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需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 / 284 / 28
4.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
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 9 月 1 日,下
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
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
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
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
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
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
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
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我校工程、会计、翻译、艺术、应用统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
员,需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五、 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要求5 / 28
1.报名时间:2018 年 10 月 10-31 日(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18 年 9 月 24-27
日(每天 9:00—22:00)。
2.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或 http://yz.chsi.cn)。
3.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或重新填报网上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
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报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
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
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3)学历学籍校验: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
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研招网”查询本人学历(学
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 2018 年 11 月 20 日前完成学历(学籍)核
验。
(4)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
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
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
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
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或拟录取资格,已
入学者取消学籍。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
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请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及报考点公告。
2.现场确认时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
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
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3.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
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 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考生可在 2018 年 12 月 14 日至 12 月 24 日期间,凭
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
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和
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日期和科目:
12 月 22 日上午 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 100 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200 分
12 月 22 日下午 14:00—17:00 外国语 100 分
12 月 23 日上午 8:30—11:30 业务课一 150 分
12 月 23 日下午 14:00—17:00 业务课二 150 分
考试时间为 3 小时笔试;初试公共课由教育部统一命题;专业课由我校命题。我校各
专业初试科目详见我校《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复试
复试时间为 2019 年 3 月底至 4 月中旬,具体详见我校《2019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
排》。
复试包括专业笔试、英语能力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
例一般不低于 120%。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 2 门试报考专业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可咨询各学院。
工商管理(MBA)、会计(MPAcc)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
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
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于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 录取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对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及体检符合
6 / 28条件的考生,按初试、复试综合成绩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复试及录取办法详见我
校《2019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考生因
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
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八、 入学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无故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 月 1 日前)未
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招生单位将其进行思想品德、专业素质、健康状况、学历情况等进行全面
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九、 学费和奖助政策
(一)学费
从 2014 年秋季学期起,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须缴纳学费。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艺术、法律硕士学费标准为 13000 元/年,学制 3 年;
(2)应用统计硕士学费标准为 13000 元/年,学制 2 年;
(3)翻译硕士学费标准为 14500 元/年,学制 2 年;
(4)会计硕士学费标准为 14500 元/年,学制 3 年;
(5)工商管理硕士学费标准为 30000 元/年,学制 2 年;
(6)除上述各专业外其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 8000 元/年,学制 3 年。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工程硕士学费标准为 10000 元/年,学制 3 年;
(2)艺术、法律硕士学费标准为 13000 元/年,学制 3 年;
(3)会计硕士学费标准为 14500 元/年,学制 3 年;
(4)工商管理硕士学费标准为 30000 元/年,学制 2 年。
以上学制以我校最新的研究生培养文件为准,收费标准以广西区物价部门最终核定为
准。
(二)奖助政策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7 / 288 / 28
为改善全日制研究生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提高研究生待遇,支持研究生完成学业,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我校设立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多元奖助体系。
(1)国家助学金:6000 元/生·年,资助比例 100%(有固定收入者除外)。
(2)国家奖学金:20000 元/生·年,按教育部下达指标评选产生。
(3)新生奖学金(一年级):100%覆盖。其中,15%一等 10000 元/年,25%二等 6000
元/年,60%三等 2000 元/年。推免生、985、211 院校及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不含独立学院)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本科生可直接享受一等奖学金。
(4)学业奖学金(二、三年级),80%覆盖。其中,15%一等 10000 元/年,25%二等
6000 元/年,40%三等 3000 元/年。
(5)学校还设有“三助”岗位、各类竞赛奖及部分社会奖助金,并设有国家助学贷款、
特殊困难补助等“绿色通道”。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目前我校未设立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相关奖助政策。如有最新国家政策要求,将按其规
定设置。
十、 本简章由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如与上级文件不符,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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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网址:www.gliet.edu.cn
  • 研究生院网址:gra.guet.edu.cn
  • 联系电话:0773-2291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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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讯地址:广西桂林金鸡路1号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位于学校东区第二教学楼2406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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