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传媒学院2022年高考招生章程
南京传媒学院2022年高考招生章程内容如下,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敬请收藏本站,或下载我们的高招帮APP和高招帮微信公众号(里面有非常多的免费高考资源可以领取,有各种高考问题,也可直接加我们网站上的招生客服微信,全程免费答疑,助各位高考一臂之力,争取早日考上理想中的高等院校。)
为你答疑,送资源
南京传媒学院2022年高考招生章程 正文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南京传媒学院。国标代码:13687。学校校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3666号。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类型:民办本科。
第三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等各方面素质,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领导、教学部门负责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招生相关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办。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按国家、省有关计划编制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办学条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况等因素,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为准。
第七条 按照教育部规定,学校安排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数及其使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录取过程中的计划调整,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部分专业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生报考身体条件如下:
(1)播音与主持艺术: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无夜盲,五官端正;男生身高建议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建议不低于1.60米(不含双语主持与直播、电子竞技解说与主播方向)。
(2)摄影(图片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照明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航空摄影):无色盲、无色弱、矫正视力4.8以上,无平足。
(3)表演、表演(配音):发音、耳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无夜盲,五官端正;男生身高建议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建议不低于1.60米。
(4)表演(服装表演):男生身高建议不低于1.80米,女生身高建议不低于1.68米。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5)舞蹈表演(中国民族民间舞)、舞蹈表演(中国古典舞):男生身高建议不低于1.75米,女生身高建议不低于1.65米。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6)舞蹈教育:男生身高建议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建议不低于1.60米。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第十条 往届、应届考生均可报考,无男女比例限制。入学后公共外语可选择英语、日语、朝鲜语、西班牙语、法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请其他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一条 本章程中涉及到的高考总成绩为高考文化考试科目的总分(含政策性加分)。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成绩提档。
第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第一款 校考专业录取原则
面向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进行校考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须以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并取得合格证的专业填报高考志愿,未取得相应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的志愿视为无效志愿。部分校考的艺术类专业涉及考生高考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类别统考的,考生须取得相关类别统考合格成绩。艺术类本科专业的录取批次、录取时间,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
1.以下艺术类专业方向在校考专业合格的情况下,按高考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广播电视编导(网络视听节目编导)、戏剧影视文学、电影学(影视制片)、电影学(院线管理)等6个专业(方向)。
录取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满足相关专业身体条件要求的情况下,对进档考生按高考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对高考总成绩同分的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
2.以下艺术类专业方向在校考专业合格的情况下,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双语主持与直播)、摄影(图片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照明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航空摄影)、表演、录音艺术、戏剧影视导演、表演(服装表演)、数字媒体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电子竞技解说与主播)、艺术与科技(电竞游戏策划与设计)、音乐表演(流行演唱)、音乐表演(音乐剧)、音乐表演(现代器乐)、音乐学(音乐商务、音乐编导)、舞蹈表演(中国民族民间舞)、舞蹈表演(中国古典舞)、舞蹈编导等21个专业(方向)。
录取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满足相关专业身体条件要求的情况下,对进档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对校考专业成绩同分(专业成绩排名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高考总成绩、语文、外语、数学成绩。
3.若考生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于录取规则另有规定,按其规定执行。其中,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
第二款 统考专业录取原则
考生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使用艺术类相关类别统考(联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如投放招生计划,录取原则如下:
1.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录取批次中,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对于投档成绩同分的考生,如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录取批次投档时有明确同分比较规则的,录取时按照相应规则执行;如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录取批次投档时没有明确同分比较规则的,则依次比较专业统考成绩、语文、外语、数学成绩。
2.需根据我校相应专业录取规则进行投档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录取批次中,相关专业规则如下:
(1)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电竞游戏策划与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漫画、新媒体艺术、绘画、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等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类省统考涉及的专业,对文化及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综合分(高考总成绩+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
同分的考生,如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录取批次投档时有明确同分比较规则的,录取时按照相应规则执行;如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录取批次投档时没有明确同分比较规则的,则依次比较专业统考成绩、语文、外语、数学成绩。
(2)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广播电视编导(网络视听节目编导)、戏剧影视文学、电影学(影视制片)、电影学(院线管理)、广播电视编导(中外合作办学)等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类别统考涉及的专业,对文化及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高考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
同分的考生,如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录取批次投档时有明确同分比较规则的,录取时按照相应规则执行;如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录取批次投档时没有明确同分比较规则的,依次比较专业统考成绩、语文、外语、数学成绩。
(3)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双语主持与直播)、摄影(图片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照明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航空摄影)、表演、表演(配音)、录音艺术、戏剧影视导演、表演(服装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电子竞技解说与主播)、音乐表演(流行演唱)、音乐表演(音乐剧)、音乐表演(现代器乐)、音乐学(音乐商务、音乐编导)、舞蹈表演(中国民族民间舞)、舞蹈表演(中国古典舞)、舞蹈编导、舞蹈教育等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类别统考(联考)涉及的专业,对文化及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
同分的考生,如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录取批次投档时有明确同分比较规则的,录取时按照相应规则执行;如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录取批次投档时没有明确同分比较规则的,依次比较高考总成绩、语文、外语、数学成绩。
3.相关录取原则与考生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按照当地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第一款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数,结合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二款 非高考改革省份,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对于进档的同分考生,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成绩。
第三款 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报考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和合格性考试要求。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对于进档的同分考生,按该省相应录取批次投档时同分比较规则依次进行比较,确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其他未尽事宜,按各省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录取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在投放招生计划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录取批次中,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对于投档成绩同分的考生,如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录取批次投档时有明确同分比较规则的,录取时按照相应规则执行;如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录取批次投档时没有明确同分比较规则的,则依次比较专业统考成绩、语文、外语、数学成绩。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学费标准:依据苏价费〔2013〕154号、苏价费〔2013〕174号和苏价费〔2017〕243号文件,普通类专业中人文社科类14000元/学年,理工科类15000元/学年,理工科类嵌入式培养专业17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中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动画专业18000元/学年,广播电视编导(中外合作办学)27600元/学年,其他艺术类专业16500元/学年。住宿费标准:1500元/学年。最终执行标准以省发改委省教育厅最新批复为准。
第十六条 退费办法:按照苏价费〔2006〕319号文件执行。
第十七条 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学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南京传媒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传媒学院学士学位。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86179886、86179887、86179888(传真)
学校网址:www.cucn.edu.cn
招生办网址:zsb.cucn.edu.cn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3666号
邮政编码:211172
纪检监察电话:025-86179666
第十九条 其它
第一款 我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批次、录取时间,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款 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出有替考等考试舞弊行为,或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三款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为准。
第四款 本章程由南京传媒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京传媒学院2022年高考招生章程
添加北京大学招生客服微信,或微信搜索公众号“高招帮”,关注【高招帮】微信公众号,以北京大学为例,在高招帮微信公众号输入【北京大学分数线、北京大学高招群、北京大学排名、北京大学招生计划、北京大学招生目录、北京大学招生办电话、北京大学王牌专业】即可在手机上查看相对应北京大学高考招生信息或资源。
本文来源:http://www.okaoyan.com/gaozhaobang/zixun/743239.html
推荐阅读
黑龙江东方学院2022年本科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和诚信招生、健康发展的指导思想,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 日期:06-10 阅读量:22334
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2022年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哈…… 日期:06-10 阅读量:23879
黑龙江外国语学院2022年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着力推进阳光工程建设,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和规范有序,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 日期:06-10 阅读量:23625
黑龙江财经学院2022年高考招生章程
学校网址:https://www.hfu.edu.cn 邮政编码:150025 学校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利民开发区学院路1230号 招生热线: 0451-85911881、85911882、85911883 招生处电话:0451-8591111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 日期:06-10 阅读量:23829
哈尔滨石油学院2022年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依…… 日期:06-10 阅读量:22381
2022年黑龙江工商学院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 日期:06-10 阅读量:21020
哈尔滨远东理工学院2022年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认真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正、公平、公开、诚信招生原则,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 日期:06-10 阅读量:22466
哈尔滨剑桥学院2022年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确保招生工作按照依法治招、按章招生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指导思想和录取原则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日期:06-10 阅读量:23144
黑龙江工程学院昆仑旅游学院2022年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更好地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实施,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日期:06-10 阅读量:21329
哈尔滨广厦学院2022年本科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 日期:06-10 阅读量:23716
哈尔滨华德学院2022年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招生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 日期:06-10 阅读量:24349
三江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相应…… 日期:06-10 阅读量:23722
南通理工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高考招生章程
为规范招生行为,确保2022年招生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顺利进行,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院校基本情况: 高校代码:12056(国标代码)…… 日期:06-10 阅读量:22660
东南大学成贤学院2022年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 日期:06-10 阅读量:24454
无锡太湖学院2022年高考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为确保2022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更好地贯彻公平、公开、公正,德…… 日期:06-10 阅读量:23789
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2022年高考招生章程
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是中国矿业大学以新机制举办的独立学院,成立于1999年,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作为独立学院办学,是江苏省最早批准办学的独立学院之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 日期:06-10 阅读量:2746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2022年高考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 二、办学地点:南京仙林大学城文澜路89号 三、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四、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五、学历层次:本科 六、…… 日期:06-10 阅读量:2928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2022年本科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 日期:06-10 阅读量:23486
南京传媒学院2022年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 日期:06-10 阅读量:21402
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022年高考招生章程
为了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学校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国家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南京理工大学泰州…… 日期:06-10 阅读量:21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