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学院2022年浙江省本科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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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学院2022年浙江省本科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正文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浙江 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政
策和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 2022 年湖州学院 “ 三位一体”综合
评价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浙江省招生主管 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
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 “ 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
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湖州学院。
第六条 学校代码:13287(国标代码)。
第七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第八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州学院。
第九条 办学地点:湖州市吴兴区学士路 1 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及专家委员会,负责实施“ 三位一体”招生工作,研究、制订招
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作的常设机构,
第十三条
学校教务处负责专家委员会的组建和考试组织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
负责 “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具体工作。
学校纪检监察室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0572-2111720。
第四章 计划与报名
第十四条 2022 年招生计划总数 15 人,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招生专业 | 招生人数 | 选考科目要求 |
电子信息工程 |
15 |
物理(1 门科目,考生必须选 考方可报考) |
一、 已经参加 2022 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满足
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均为 B 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往
届生 P 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后往届生 B 等及以上);
三、学业水平测试科目 A 等与 B 等之和为 5 门及以上,其 余为 D 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往届生 C 等及以上,新高考改 革后往届生 D 等及以上)。学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学业水 平测试成绩,涉及同时具有新高考改革前的“通用技术”“信息 技术”科目等级成绩或新高考后的“技术”科目等级成绩的情况, 取其中的最高等级作为“技术”科目的学考成绩等级,自选综合
不计分。
第十六条 报名方式
一、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
请。
二、 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湖州学院招生网(https://zsw.zjhzu.edu.cn),进入“三 位一体”招生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手续, 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湖州学院“ 三位一体”综合
评价招生申请表》,直接打印。
三、材料上传
以下材料要求以扫描件(JPG 格式)上传报名系统,上传文 件要清晰可见,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 4M。如出现材料不全、未 按要求上传、图片模糊不清等情况,造成审核不通过,责任由考
生自负。纸质材料无须寄送。
( 一)《湖州学院“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在
线填写、提交打印,考生本人签名,并加盖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
章,盖章原件扫描上传;
( 二)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上传。
四、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及选考科目最终 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信息系统提供的数据为准。考生只须在申请
表中如实填写,无需提供相关证明。
第十七条 主要时间安排(具体以学校招生网站公布的时间
为准)
一、网上报名时间:3 月 4 日 10:00-3 月 15 日 16:00;
二、资格审查、书面评审时间:3 月 16 日-3 月 22 日;
三、书面评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时间:3 月 23 日-3 月 28
日;
四、打印综合素质测试准考证时间(网上自助打印):4 月
11 日起;
五、综合素质测试时间:4 月 16 日(以综合素质测试准考
证上时间为准);
六、入围考生名单公示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查询时间:4 月
26 日起。
第五章 资格审查、书面评审及缴费
第十八条 资格审查
由学校招生就业处根据申请材料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考生
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进入书面评审环节。
第十九条 书面评审
一、学校 “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 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书面评审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获 得学校 “ 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原则上不超 过专业招生计划数 8 倍的比例,最后一名同分考生一并入围。如 相应专业报名人数不足招生专业计划数的 8 倍则全部考生入围
综合素质测试环节。
二、书面评审成绩为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成绩折
算标准:A 等计 10 分,B 等计 7 分,C 等计 4 分,D 等不计分。
第二十条 缴费
一、收费标准: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需缴纳报考费后才能参
加综合素质测试,收费标准为 140 元/人。
二、缴费时间:具体见本章程第十七条。
三、缴费方式: 网上缴费。
四、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综合素质测试,报名费不 予退还。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不能参加综
合素质测试。
第六章 综合素质测试
第二十一条 测试时间、地点、 内容
一、测试时间:具体见本章程第十七条。
二、测试地点:湖州学院(湖州市吴兴区学士路 1 号)。
三、测试内容:综合面试形式。综合面试主要考察学生创新
精神、培养潜质、学科特长或特殊才能,考察沟通能力、学习能
力、独立生活能力等方面的素质。
第二十二条 成绩查询与入围名单
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报名系统查询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综合 素质测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在综合测试成绩 60 分及以上的考 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学校入围考生名单,原则上不超过专业招 生计划数 5 倍的比例,最后一名同分考生一并入围。入围考生名
单将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后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七章 志愿填报与录取办法
第二十三条 志愿填报
入围考生须参加浙江省 2022 年高考普通类的考试,志愿填 报在浙江省普通高校普通类提前录取统一填报,录取安排在普通 类提前录取。入围考生必须在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报 “湖州学院”,且在专业志愿中选择我校三位一体招生专业。未
被学校录取的考生,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第二十四条 录取办法
一、综合成绩折算方法
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 100 分) ×20% +综合素质测试成绩×20%+高考文化成绩(折算成满分 100 分) ×60%。其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方法:A 等计 10 分,B 等
计 7 分,C 等计 4 分,D 等不计分。
二、学校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 1:1 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
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专业计划数的 110%(小数点进位处 理),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 85%以内(小数点舍去
处理),未完成计划转入普通高考统招。
三、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考生综 合成绩相同,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 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同分则按照高考位次号排序)、
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
四、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 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 36 号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 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 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 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 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 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 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 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三) 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四)其
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
五、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 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 “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条款的,学校原则上按 “不予录取”执行。
第二十五条 被学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 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 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 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
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文和有关
规定执行。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学校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学士路 1 号 邮编:313000
联系部门:湖州学院招生就业处
联系电话:0572-2322371 传真:0572-2322371
学校网址:https://www.zjhzu.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w.zjhzu.edu.cn
第二十八条 学校将视国家疫情防控情况,保留对相关考核
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调整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本章程若 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 以国家和上级招生政策为
准。
湖州学院2022年浙江省本科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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