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2-04-30 编辑:高招帮小莉
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内容如下,更多高招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敬请收藏本站,或下载我们的高招帮APP和高招帮微信公众号(里面有非常多的免费高招资源可以领取,有各种高招问题,也可直接加我们网站上的招生客服微信,全程免费答疑,助各位高招一臂之力,争取早日考上理想中的高等院校。)

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正文


2021年填报志愿时非常重要的参考文件,主要包含录取规则、奖助措施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经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高等专科职业院校。学院由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是一所集学历教育、短期培训和继续教育为一体的综合性全日制公办学校。


学院紧密围绕贵州省经济社会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服务于“健康贵州”的需要,打造“有特色、高水平、高质量卫生健康职业院校”,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健康管理机构培养高素质、实用型、技能技术型的医药卫生人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学校依法办学和自主管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院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全社会的全程监督。


第三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制定各项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 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四条  学院全称: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   Guizhou Nursing Vocational College     


学院性质:公办


学院代码:4152014617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     制:三年


学院地址:金海校区:贵定县盘江镇


花溪校区: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大职路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五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学院成立由院长、分管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章制度,全面领导学院招生工作,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统筹安排各项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组织协调各部门之间招生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六条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学院成立由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工作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根据学院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数量、生源质量以及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学生考试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1年专业目录。


第四章   录取原则及相关说明


第九条   录取工作在各省(市、自治区)招考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择优录取;


第十条   各批次省控线由各省(市、自治区)招考部门统一划定,调档比例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政策执行;


第十一条  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普通高校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考生。


第十二条  学院遵循考生填报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录取,若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足时,将接受非第一志愿(含征集志愿)的考生。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其未填报且学院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院将予以退档。


第十三条  分数相同则优先录取志愿在前者,志愿相同则优先录取高分者,分数志愿均相同,将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成绩,对单科成绩高者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女生1.58米以上,男生1.65米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口齿清楚,无精神病史,无色弱、无色盲、无听力障碍,无传染性疾病及无影响履行相关专业职责的残疾或者功能障碍等。


第十五条  助产专业仅招女生,其他专业不限男女。


第十六条  在规定年限内,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证书。


第五章   报到与入学


第十七条  录取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入学及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学金措施


第十九条  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  学院设有完善的奖学金机制。对于贫困学生设有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减免缓学杂费等措施组成的相互补充、较为完善的经济资助体系。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七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二十一条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


金海校区:0854-5415555


招生QQ群:752955278


学院网址:www.gznvc.com      微信公众号:gzhlzyjsxy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贵州省招考院审核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为准。

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

添加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客服微信,或微信搜索公众号“高招帮”,关注【高招帮】微信公众号,在高招帮微信公众号输入【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分数线、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高招群、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排名、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目录、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电话、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王牌专业】即可在手机上查看相对应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高考招生信息或资源

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高招公众号 高招帮公众号

本文来源:http://www.okaoyan.com/gaozhaobang/zhangcheng/666032.html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