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2-04-30 编辑:高招帮小莉
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内容如下,更多高招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敬请收藏本站,或下载我们的高招帮APP和高招帮微信公众号(里面有非常多的免费高招资源可以领取,有各种高招问题,也可直接加我们网站上的招生客服微信,全程免费答疑,助各位高招一臂之力,争取早日考上理想中的高等院校。)

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正文


2021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招生校招生工作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1.国标代码:12830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3.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4.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5.证毕业证书


第三条 办学地点:


1.西安市文景路19号(校本部)


邮编:710018


2.西安市自强西路289号(自强校区)


邮编:710014


3.学院网址:http://www.scct.cn


第四条 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全国高职院校教学诊改试点首批复核院校、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院校、全国交通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全国交通职业院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全国交通运输类信息化教学创新典范院校、教育部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中德汽车机电合作项目优秀院校、陕西省“一流学院、创业指导服务机构。


学校设有公路与铁道工程学院、建筑与测绘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轨道交通学院、交通信息学院、继续教育与国际交流学院、基础学科部、思政部、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1个。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落实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制定招生办法,确定招生计划,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六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为029-86405005,86405535。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教育部“阳光高考”政策精神。学校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报教育部批准后,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学校面对全国招收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学校各专业录取无性别比例限制。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学校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以考生投档成绩进行排队。招生如出现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不一致时,以生源省份招生政策为准。


第十一条 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未录取满时,录取第二志愿、第三志愿或调剂志愿的考生;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第十二条 进档考生专业划分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原则确定录取专业,所有专业均无级差要求。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将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确定录取专业。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三条 所有招生专业招收外语语种不限,但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 5500元/生・年


2.住宿费(带暖气):500/650/800/生・年


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的文件为准。


第七章 奖、助、贷等助学措施


第十五条 学校建立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奖学金、社会奖助学金、困难补助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并积极采取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措施,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十六条 奖助学金设置。


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2800元/生•年―3800元/生•年。吴福―振华奖学金(交通运输部设立):8000元/生•年,陕西利民公司助学金:5000元/生•年,中铁一局三公司奖学金:1000元/生•年。


第十七条 绿色通道。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十八条 勤工助学。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十九条 助学贷款。学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相关省市招生法规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添加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客服微信,或微信搜索公众号“高招帮”,关注【高招帮】微信公众号,在高招帮微信公众号输入【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分数线、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高招群、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排名、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目录、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电话、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王牌专业】即可在手机上查看相对应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高考招生信息或资源

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高招公众号 高招帮公众号

本文来源:http://www.okaoyan.com/gaozhaobang/zhangcheng/665889.html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