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2-04-30 编辑:高招帮小莉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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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正文


2021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我工作,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本章程适用于浙江艺术职业学院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第三条  校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18号


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高职)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六条  院校国标代码:12863,浙江省院校代码:0041


第七条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位于杭州市钱塘江南岸滨江高教园区,是一所国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艺术职业院校。1999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原浙江艺术学校和浙江省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学校曾连续三届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第八条 学校经批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学生证书,国家电子注册。


第三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九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下设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中的重大问题由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


第十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录取全过程实施监督,并设立招生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2021年拟面向全国10个省招收专科(高职)生,具体计划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以及其他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积极组织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德智体三方面情况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所有专业的体检要求按照国家有关部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性意见》执行。表演类专业有一定的身体条件要求。


第十四条  录取方式:省内普高统招和单独考试招生录取,均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21年高考录取方案及录取进程进行。高职提前招生录取按《浙江艺术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执行。


第十五条  省外考生的录取规则按各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招生监督


第十六条 本校郑重承诺:在招考录取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招生章程执行,实行阳光招生,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571- 87150121。


第七章  学费标准及助学办法


第十七条  根据浙价费〔2014〕240号文件规定标准,学费按不同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非艺术生)、9000元(艺术生)收取。新生统一入住6人间寝室,根据浙价费〔2016〕209号文件规定标准,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200元(若随机安排入住4人间寝室,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600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我校《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学年可获得600-4000元不等的学院奖学金,特别优秀的学生还可同时申请8000元国家奖学金或6000元省政府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按规定享受每年2700-4500元不等的国家助学金及其它助学政策。学校针对乡镇文化员定向培养的学生设立资助专项,在校期间对定向培养的学生实行学费资助,其中家庭经济困难者可申请减免学费,成绩优秀者可获得学年专项奖学金。定向培养生可同时享受在校学生同等的奖、助、贷学金政策。


第八章  其它说明


第十八条  学校新生录取通知书签发人为法定代表人、院长黄杭娟。


第十九条  被本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报到须知》中的规定,按期到本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第二十条  杭州市户籍以外的录取新生,可自愿随迁户籍关系,户籍要迁入学校的,凭《录取通知书》和《户口迁移证》于报到后次月内将迁移相关材料交学校办理。


第二十一条  部分非表演类专业学生,根据教学计划需要,将安排在学校东冠校区学习和生活。东冠与校本部之间安排校车定时定点往返,距离约3公里。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招生计划、招生进程安排等以学校招生网公布信息为准。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招生电话:0571-87150181、87150116、87150089


传真:0571-87150079


网址:https://www2.zj-art.com/zhaosheng/


电子邮箱:zjartzjb@sina.com


微信公众号: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18号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邮编:310053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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