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工程学院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2-04-30 编辑:高招帮小莉
西安交通工程学院招生章程

西安交通工程学院招生章程内容如下,更多高招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敬请收藏本站,或下载我们的高招帮APP和高招帮微信公众号(里面有非常多的免费高招资源可以领取,有各种高招问题,也可直接加我们网站上的招生客服微信,全程免费答疑,助各位高招一臂之力,争取早日考上理想中的高等院校。)

西安交通工程学院招生章程 正文



2021年西安交通工程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招生章程是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西安交通工程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工作的通知》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安交通工程学院,国标代码:13569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交通工程学院    


证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证书查询网址: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学校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邑区��陂西路1号。


第四条  学校简介


西安交通工程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创办于1994年,是陕西省一所以轨道交通类专业为主的普通本科高校。


学校坚持“人文、科技、创新”和谐统一的办学理念,秉承“自强不息、修德载物”的校训和“笃实惟新、负重图强、驰而不息、交通报国”的大学精神,坚持“地方性、行业性、应用型”的办学定位,立足陕西、面向行业、辐射全国,经过二十多年建设发展,形成了以轨道交通学科专业为主的办学特色和以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中兴模式”为引领的多类型协同育人人才培养模式特色,构建和完善“价值塑造、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提升和实践锻炼”五位一体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着力建设轨道交通学科专业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工管教艺文多学科专业融合协调发展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学校是中国职教学会轨道交通专业委员会理事单位,理事长张晋生教授任该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中俄交通大学校长联盟―中国轨道交通应用技术人才培养联盟”成员单位;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会员单位。近年来,先后被授予“五星级党组织”、“陕西省平安校园”、“陕西省教育系统文明校园”、“最佳人才培养奖”等荣誉称号。


学校占地面积804亩,拥有现代化的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科技中心等。学校拥有独具特色的实验实训基地,按照国家现行铁路运营标准建成了425米集电气化铁路线路和配套的电力轨道车、通信信号系统、牵引变电站及车站为一体的轨道交通综合实践基地及“轨道交通信号联锁实训基地”等专业教学实验实训基地和60多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是教育部与中兴通讯建设的全国首批30所高校共建“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项目。


 建校二十多年来,学校始终坚持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文化铸校”的发展战略,按照“注重内涵、彰显特色、产教融合、协调发展”的建设思路,构筑轨道交通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培养了数万名“思想品德优、专业基础实、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职业适应快”的应用型人才,为国家轨道交通行业发展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招生委员会全面领导和监督学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  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与学校招生办公室合署办公。招生办公室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招生的具体工作,完成学校年度招生任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学校监察部门全程跟进,监督检查政策落实情况等。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计划由教育部批准,学校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各省级招考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招生录取政策,并按生源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


第九条   考生健康状况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条  未实行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生源不足时,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志愿分数级差要求;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考生,志愿不满时按当地省级招办的政策进行征集志愿录取。


第十一条  录取专业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本科专业按专业清原则录取考生,在预录取分数线以上,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将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总分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置专业级差。专科专业按分数清原则录取考生,当无法满足考生专业志愿时,随机调剂录取。


第十二条  分数线的条件下,按专业课联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以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有关加分和降分的规定,在志愿不能满足我校招生计划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可降分录取。


第十四条  我校对招收的各层次、各专业考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  考生外语语种不限,不进行口试。


第十六条  预留计划:学校本科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数不超我校本科总计划的1%。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具体费用标准根据发改委和陕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七章  完善的资助及医保体系


学校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设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十八条  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特困3800元/年,一般贫困2800元/年。学校奖助学金:1200-2200元/年。


第十九条  勤工助学: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劳动岗位并根据表现发放报酬300元-1000元/月。


第二十条 助学贷款: 我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的助学贷款。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即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各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9-89028888; 89028188; 88235888      


网址:www.xjy.edu.cn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西安交通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西安交通工程学院

添加西安交通工程学院招生客服微信,或微信搜索公众号“高招帮”,关注【高招帮】微信公众号,在高招帮微信公众号输入【西安交通工程学院分数线、西安交通工程学院高招群、西安交通工程学院排名、西安交通工程学院招生计划、西安交通工程学院招生目录、西安交通工程学院招生办电话、西安交通工程学院王牌专业】即可在手机上查看相对应西安交通工程学院高考招生信息或资源

西安交通工程学院高招公众号 高招帮公众号

本文来源:http://www.okaoyan.com/gaozhaobang/zhangcheng/665810.html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