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录取规则

发布时间:2022-04-30 编辑:高招帮小莉
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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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录取规则 正文

以下是高招帮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政策。

2.开设的所有专业均无单科成绩限制。

3.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05%以内,最终比例视各省生源情况而定。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规定执行。

4.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在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进行排序,优先录取实考分数高的考生。

5.专业录取:对于进档的考生,录取时各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要求。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法学专业按照招生计划,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满额为止;其它专业均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要求。内蒙古自治区执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高考改革省份考生的录取政策按照各高考改革省份的要求执行。

6.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所在省确定的录取原则,录取时按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各省综合分计算方法如下:

天津市综合分=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2.5×60%。

吉林省综合分=文化课成绩(含照顾分)×60%+专业课成绩

辽宁省综合分=文化课成绩×50%+专业课成绩

浙江省综合分=文化课成绩×50%+专业课成绩×7.5×50%

内蒙古综合分=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

河北省综合分=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3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70%

江苏省综合分=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

山东省综合分=文化课成绩×30%+专业课成绩×70%

河南省综合分=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

黑龙江综合分=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

7.考生等效分数相同时,普通类考生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史类以语文、外语、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工类以数学、外语、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艺术类考生先比较专业课成绩;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比较文化课成绩;若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科目顺序为语文、外语、数学,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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