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

发布时间:2022-04-30 编辑:高招帮小莉
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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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 正文

以下是高招帮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校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1.投档比例:实行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学校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1:1,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在学校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原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学前教育专业限招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除学前教育专业以外的其它专业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1)在实施“3+1+2”选考模式的河北省各专业均不提选考科目,选物理类历史类的计划单列,分别录取。

2)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不含提前批次)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

3)我校民族表演考试委员会艺术类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录取批次和平行志愿投档原则。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对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考生,按照各省2021年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对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对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不设专业级差,按照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安排专业。对投档成绩相同的,理科考生按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分数高者优先录取,文科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3)民族表演艺术专业录取参加辽宁省艺术类统考的考生,对参加省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艺术类高职(专科)文化课控制线的考生,按照考生的综合分即“专门化”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当考生“专门化”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果再相同按文化课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学  校  网  址  :http://www.lnnc.edu.cn/

招  生  负  责  人   :崔明华 186-4206-5002

沈阳校区招生办负责人 :金贵华 186-4206-5071

沈阳校区:电话:024-86614845、024-86613696

阜新校区招生办负责人 :龚全英 150-4255-8532 

阜新校区:电话:0418-2281834、0418-2281836

7.特殊类型招生提示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化专业录取具有蒙语文基础的高考生,考生须加蒙,加试蒙古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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