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师范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合肥师范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体系主要包含入学奖学金、研究生补贴补助、国家奖学金等,小编为各位同学整理的合肥师范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信息如下,供各位了解合肥师范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政策、评选条件和奖学金什么时候发等常见问题,以便快速了解合肥师范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的各方面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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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师范学院研究生奖学金情况

 (1)新生入学奖学金: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我校录取且初试成绩排名前50%的考生学校给予一次性奖励。初试成绩排名前10%(含10%)的考生一次性奖励8000元,初试成绩排名前10-30%(含30%)的考生一次性奖励5000元,初试成绩排名前30-50%的考生一次性奖励3000元。
  (2)校级奖学金:学校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学金5000元/人、二等奖学金3000元/人、三等奖学金1000元/人,获奖覆盖面占学生总数60%。
  (3)专项奖学金:学校设有“江博教育硕士奖学金”等专项奖学金,符合条件研究生均可以申请。
  (4)国家奖学金:每年依据省主管部门下达指标进行评审推荐。
根据去年国家线预估,我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接收调剂生源。省里最新下达的2019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建议数,我院非全日制名额有所缩减,全日制名额有所增加,非全日制总额17名,全日制总额98名,合计115名。我院非全日制学科教学(生物)已无调剂名额。请各位考生知悉。现将调剂有关事项进一步公告如下:
一、接收调剂专业
(一)全日制
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物理)、学科教学(生物)、学科教学(化学)、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思政)、教育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学科教学(美术)名额较多,学科教学(语文)有少量名额。
(二)非全日制
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物理)、学科教学(化学)、学科教学(美术)、学科教学(体育)、心理健康教育有少量名额。
二、奖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2万元/生(以当年省里下拨名额为准)。
2.国家助学金:600元/生/月(有工资收入除外)。
3.学业奖学金:6000-8000元/生。
4.专项奖学金:设有“江博教育硕士奖学金”、“皖新传媒奖学金”等专项研究生奖学金,符合条件研究生均可申请并获得2000元/生奖助。
5.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额度2000-3000元/项。自由申报,择优立项,按财务政策实报实销。
6.“三助一辅”岗位:劳酬300元/月。
注:以上奖助政策只针对全日制教育硕士,非全日制按照国家相关文件执行。
三、调剂要求
(一)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调入专业与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四)申请调剂到教育管理方向的考生,除满足上述条款之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全日制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调剂生仅接收与我院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报考领域相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全日制本科学历考生。
(六)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我校不接受相互调剂使用。
(七)满足教育部有关规定的调剂及录取条件。
四、调剂程序
1.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尚未开通之前,考生可以登录该系统进行“调剂意向信息”登记,也可登陆我院研究生处主页查阅调剂信息,了解详情可以打电话与研究生处联系。
2.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正式开通之后,所有申请调剂考生必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我们将根据调剂考生填报志愿的情况择优确定复试资格,额满为止。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3.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调剂复试流程:提交调剂申请——同意复试——报到——复试——拟录取。
4.有意调剂到我院的考生,在办理调剂的同时请提前做好复试准备。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合肥市经济开发区莲花路1688号锦绣校区行知楼十七楼1707室
邮政编码:230601联系部门:研究生处
联系电话:0551-63676140 0551-63673090
网址:http://yjsc.hfnu.edu.cn/

合肥师范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覆盖率,研究生第一年入学奖助金等级依据考研成绩而定。推荐免试的同学可获得高于学费的奖助学金,合肥师范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覆盖率,根据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优秀者,也能获得高于学费的奖助学金,其他的同学则获得根据考研入学成绩获得相应不同等级的奖助学金。
合肥师范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覆盖率,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及各大院校奖学金、私人助学奖学金等,院校及私人奖学金额度各个院校有所不同。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不得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应向基础学科和国家急需的学科(专业、方向)倾斜。中央高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等级和奖励标准进行动态调整。
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的研究生,可以同时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等。
中央财政对部门所属普通高等学校(简称中央高校)学业奖学金所需资金,按博士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的标准及在校生人数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当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将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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