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政策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政策体系主要包含入学奖学金、研究生补贴补助、国家奖学金等,小编为各位同学整理的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政策信息如下,供各位了解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政策政策、评选条件和奖学金什么时候发等常见问题,以便快速了解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政策的各方面注意事项。
为你免费答疑
杭州电大评选研究生华为奖学金的通知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特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设立“华为奖学金”,以鼓励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一、奖励范围:
1、在校的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2011级、2012级电子信息学院、计算机学院、通信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生命信息与仪器学院研究生;
2、研究生在校期间只能获得一次华为奖学金资格。
二、奖励条件:
获奖研究生必须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模范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行为,身心健康,并且具有:
1.学习成绩优良,排名在同专业前列;
2.具有较强的科研实践能力,并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3.学术理论水平较高,其论文高级别学术会议或刊物上发表。
三、奖励名额及标准:
等级 | 奖励名额 | 奖金额(元/人) |
一等 | 2 | 5,000 |
二等 | 5 | 3,000 |
三等 | 13 | 1,500 |
合计 | 20 |
1、研究生本人申报,如实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华为奖学金评审表》,并附成绩单和相应的科研、竞赛等成果证明;
2、各学院认真审核研究生上报的材料,可以参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根据给定名额推荐到研究生工作部;
3、学校组织华为公司专家及校内专家对参评研究生进行面试,根据答辩情况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五、时间安排
1、学生申报:2014年3月6日——3月10日;
2、学院审核公示入围名单:2014年3月11日——3月14日;
3、学院上报申报表格(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时间:2014年3月17日11:30前;
4、答辩和颁奖等环节具体时间和要求届时通知。
六、申报名额分配
应华为公司要求,华为奖学金着重培养低年级研究生,本次各学院申报中2012级研究生分配名额比例应不低于80%。
具体分配总名额为:电子信息学院8名、计算机学院8名、通信工程学院5名、自动化学院5名、机械工程学院3名、生命信息与仪器学院1名、合计30名(学校差额评选出20名)。
七、注意事项
1、以学院为单位,在学院党政的领导下,导师、研究生秘书参与,研究生辅导员具体实施;
2、学生在申报奖学金时,必须提供相应科研成果、获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参加评奖学生必须参加答辩、颁奖等相关活动,否则学校有权取消评奖资格;
4、答辩环节的要求可以参见往年的通知(研究生院网站——“学生工作”栏目),入围者可以提前准备,具体以后续通知为准;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一、培养目标学校招收硕士研究生(包含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名额
根据教育部要求,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拟招生人数以2020年招生计划为基数拟订,2021年学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共计2184人(含推荐免试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联合培养等专项招生计划),其中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791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1257人、非全日制研究生136人。2021年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在录取时,学校将根据生源、培养、导师等情况在全校各学院、专业间调整招生计划,目录(包括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三、招生专业目录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自命题考试大纲、自命题历年考卷、以及历年报考上线录取人数和分数线等信息,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网址http://grs.hdu.edu.cn/1722/list.htm)。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须满足下述条件:a.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b.已修完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6门及以上主干课程(不包括公共课),且成绩合格(需出具由自考、成教或进修院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c.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或第二作者在报考专业相关领域的核心及以上级别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一篇(学术期刊级别以我校科研院最新版本为准)。初试成绩合格后,复试时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请在招生目录查看。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报考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推免工作
我校接收取得推免资格的全国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接收推免生工作于9月开始,10月下旬结束。详情见学校推免生接收章程。
五、报名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报考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2.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3.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1)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2)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4)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5)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填好后反复核对,确保信息正确无误。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特别提醒:考生网报时填写的个人通讯地址、手机号码、固定电话等信息非常重要,后续用于向考生发送短信通知、发函调档、寄送录取通知书等重要材料,请考生务必准确、详尽填写,并确保在正式录取(2021年7月)前不予变更,以免出现无法收到通知信息或无法投递等问题。
(7)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公布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4.报考点选择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自行确定和公布。
2.确认程序
(1)考生根据报考点安排进行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初试
(一)打印《准考证》
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二)初试日期和科目
12月26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考点和我校的公告。
(三)考试大纲及命题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见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命题工作由我校负责。
(四)初试地点
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并按有关规定参加考试。
七、复试
(一)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资格审核时无法完整提供下述报名材料原件的考生,根据教育部要求将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复试前须提供的待审查材料有: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
2.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3.往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国外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组织复试
1.复试时间:估计在2021年4月前后(具体以复试相关通知为准);
2.复试地点: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复试内容:一般包括专业笔试、外语能力测试、综合面试、身心健康、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4.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2门本科主干课程,详见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5.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管理(125600)、会计(125300)、审计(025700)等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科目考试在复试中进行。
八、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九、录取
学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教育部审核通过后予以正式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考生的考试诚信状况是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学校将不予录取;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的取消学籍。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我校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十、入学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应届、网络教育、自学考试)入学时若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前置学历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或弄虚作假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标准
按照国家政策,研究生学费具体标准如下:
1.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学费8000元(不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将在各自单独的招生说明中公布。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
(1)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学费10000元(不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将在各自单独的招生说明中公布。
(2)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收费请见下表:
专业类型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学费(元/生) |
专业学位 (非全日制) |
会计(MPAcc) | 125300 | 第1学年40000,第2学年40000,全程80000 |
电子信息 | 085400 | 第1学年14000,第2学年14000,全程28000 | |
金融 | 025100 | 第1学年35000,第2学年30000,全程65000 | |
工程管理 | 125601 | 第1学年27500,第2学年27500,全程55000 | |
物流工程与管理 | 125604 | 第1学年27500,第2学年27500,全程55000 | |
工商管理(MBA) | 125100 | 第1学年43000,第2学年42000,全程85000 |
(二)全日制研究生奖助学金
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企业专项奖学金、助研津贴、助管助教、助学贷款、绿色通道等奖助项目,奖助额度高、奖助体系完善,旨在提高研究生在校待遇,以鼓励、帮助研究生更好地成长成才。
1.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0元(按一定比例评选);
2. 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
3. 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最低8000元,最高12000元(评定方式按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
4.企业专项奖学金:华为奖学金、中芯国际孟宁奖学金等社会奖学金。
5.学校还设立了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科研创新基金、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基金、出国资助等专项经费。
6.学校提供助教、助管、助研机会,获得相应津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还可以通过申请助学贷款等方式得到资助。
上述奖助学金具体以当年执行文件为准。
(三)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按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十二、培养所在校区和住宿情况
我校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文一校区(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路115号),其他均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下沙校区(地址:杭州市钱塘新区2号大街1158号)
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安排住宿;其他类型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如确有住宿需求,可在入学前提交申请,学校依据校区接纳能力最终确定。
十三、学制、就业及其他
(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不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艺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硕士研究生学制2.5年。研究生按照学习方式分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学习年限可以适当延长。
(2)全日制研究生应全脱产在校学习。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可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学习。
(3)研究生按照就业去向分非定向和定向研究生。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4)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5)招生章程由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上级和学校下发的最新文件通知为准。
(6)咨询、申诉方式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下沙校区行政楼207)
地址:杭州钱塘新区白杨街道2号大街1158号 邮编:310018
电话:0571-86919140,87713515
传真:0571-86919140
E-mail:yzb@hdu.edu.cn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政策,研究生第一年入学奖助金等级依据考研成绩而定。推荐免试的同学可获得高于学费的奖助学金,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政策,根据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优秀者,也能获得高于学费的奖助学金,其他的同学则获得根据考研入学成绩获得相应不同等级的奖助学金。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政策,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及各大院校奖学金、私人助学奖学金等,院校及私人奖学金额度各个院校有所不同。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不得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应向基础学科和国家急需的学科(专业、方向)倾斜。中央高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等级和奖励标准进行动态调整。
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的研究生,可以同时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等。
中央财政对部门所属普通高等学校(简称中央高校)学业奖学金所需资金,按博士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的标准及在校生人数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当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将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添加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学姐微信,或微信搜索公众号“考研派小站”,关注【考研派小站】微信公众号,在考研派小站微信号输入【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大学考研分数线、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报录比、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考研群、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学姐微信、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考研真题、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专业目录、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排名、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保研、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公众号、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即可在手机上查看相对应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考研信息或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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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