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理工大学奖学金补贴补助
桂林理工大学奖学金补贴补助体系主要包含入学奖学金、研究生补贴补助、国家奖学金等,小编为各位同学整理的桂林理工大学奖学金补贴补助信息如下,供各位了解桂林理工大学奖学金补贴补助政策、评选条件和奖学金什么时候发等常见问题,以便快速了解桂林理工大学奖学金补贴补助的各方面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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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为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
第三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奖励4.5万名在读研究生。其中,博士研究生1万名,硕士研究生3.5万名。
第二章 奖励标准与基本条件
第四条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第五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第三章 名额分配与预算下达
第六条 财政部、教育部根据各高等学校研究生规模、培养质量以及上一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执行情况,制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年度分配名额和预算。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于每年3月底前,提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建议方案,报财政部、教育部审定。
第七条 每年4月30日前,财政部、教育部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分配名额和预算下达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财政、教育部门。
每年5月31日前,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财政、教育部门按程序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分配名额和预算下达相关高校。
第八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倾斜。高等学校要统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其他研究生奖学金的名额分配、评审和发放工作,充分发挥各类奖学金的激励作用。
第四章 评审组织
第九条 高等学校应建立健全与研究生规模和现有管理机构设置相适应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组织机制。
第十条 高等学校应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由校主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等组成。评审领导小组负责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制定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监督本校评审工作;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指定有关部门统一保存本校的国家奖学金评审资料。
第十一条 高等学校下设的基层单位(院、系、所,下同)应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基层单位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学生代表任委员,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第五章 评审程序
第十二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所有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有意愿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本人应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向所在基层单位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或已经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第十三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第十四条 基层单位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组织委员会委员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进行初步评审,评审过程中应充分尊重本基层单位学术组织、研究生导师的推荐意见。基层单位评审委员会确定本单位获奖学生名单后,应在本基层单位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在高等学校全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第十五条 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基层单位公示阶段向所在基层单位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基层单位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高校公示阶段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第十六条 中央高校将评审工作情况和评审结果报中央主管部门,地方高校将评审工作情况和评审结果报至省级财政、教育部门。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财政、教育行政部门对所属高校评审情况和结果汇总后,填制《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2)和《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3),每年10月31日前,报财政部、教育部备案。
第六章 资金管理与监督
第十七条 高等学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高等学校应将研究生获得国家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第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有关中央主管部门和高等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金加强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并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十九条 财政部、教育部委托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加强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日常管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要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报财政部、教育部备案。
第二十一条 科研院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教育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
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我校在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艺术学七大门类拥有2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5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3个专业学位类别。2020年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721人,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0人。2021年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报名程序
报考条件、报名时间、报名办法和考试时间按照教育部统一规定执行。请考生在规定期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并在规定时间现场确认。在全国各地报考点均可报考我校。
三、考试科目
1.政治、外语(外语专业除外)、数学、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试卷采用国家统一命题试卷,外语为英语试卷,请考生按国家统一命题大纲要求进行复习;
2.各专业的专业考卷均由我校自行命题,我校各专业均不招收非本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同等学力考生、跨专业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加试本专业两门与初试不同的本科主干课程;
3.招生各专业初试科目、复试科目、加试科目及考试范围、学制、拟招生人数、导师等信息,已在招生专业目录中列出。
四、学制
我校各专业学制2-3年,学习年限2-5年,具体见各专业培养方案。
五、奖助
1.全日制研究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20000元/年·人;
2.全日制研究生享受国家助学金6000元/年·人;
3.全日制研究生可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8000元/年·人,二等5000元/年·人,三等3000元/年·人,其中第一学年推免生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第一志愿考取考生享受二等学业奖学金;
4.奖助学金评选细则参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5.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岗位助学金,用于资助研究生从事“助研、助教、助管”工作。
六、学费
1. 工商管理硕士(MBA)、旅游管理硕士(MTA)、公共管理硕士(MPA)、会计硕士(MPAcc)、风景园林硕士(MLA)、翻译硕士(MTI)、应用统计硕士(MAS)、艺术硕士(MFA)学制及学费如下。
序号 | 类别名称 | 学制 | 学费 |
1 | 工商管理(MBA,全日制) | 2 | 30000元/生·年 |
2 | 工商管理(MBA,非全日制) | 2 | 36000元/生·年 |
3 | 公共管理(MPA) | 3 | 13000元/生·年 |
4 | 旅游管理(MTA) | 3 | 13000元/生·年 |
5 | 会计(MPAcc) | 3 | 14950元/生·年 |
6 | 翻译(MTI) | 2 | 12000元/生·年 |
7 | 艺术(MFA) | 3 | 13000元/生·年 |
8 | 应用统计(MAS) | 3 | 13000元/生·年 |
9 | 风景园林(MLA) | 3 | 13000元/生·年 |
七、其他
1.我校按照国家二区分数线录取,0806冶金工程、0815水利工程、0818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为照顾一级学科。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限第一志愿报考)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初试成绩查询、复试名单、复试通知、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请考生务必及时查看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专题。
3.202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自命题科目及考试范围、招生专业目录(含学制、拟招生人数)、专业简介等内容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题”。
4、考生网报时请填报详细通信地址及手机号码(没拿到录取通知书前最好不要更改号码)。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题网址:https://yjsy.glut.edu.cn/info/1189/4361.htm
地址:屏风校区南办公楼312室、雁山校区行知楼B座602东 学校代码:10596
电话:0773-5893185,8983117 联系人:宾老师、刘老师
桂林理工大学奖学金补贴补助,研究生第一年入学奖助金等级依据考研成绩而定。推荐免试的同学可获得高于学费的奖助学金,桂林理工大学奖学金补贴补助,根据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优秀者,也能获得高于学费的奖助学金,其他的同学则获得根据考研入学成绩获得相应不同等级的奖助学金。
桂林理工大学奖学金补贴补助,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及各大院校奖学金、私人助学奖学金等,院校及私人奖学金额度各个院校有所不同。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不得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应向基础学科和国家急需的学科(专业、方向)倾斜。中央高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等级和奖励标准进行动态调整。
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的研究生,可以同时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等。
中央财政对部门所属普通高等学校(简称中央高校)学业奖学金所需资金,按博士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的标准及在校生人数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当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将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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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桂林理工大学奖学金补贴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