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财经大学奖学金补贴补助体系主要包含入学奖学金、研究生补贴补助、国家奖学金等,小编为各位同学整理的贵州财经大学奖学金补贴补助信息如下,供各位了解贵州财经大学奖学金补贴补助政策、评选条件和奖学金什么时候发等常见问题,以便快速了解贵州财经大学奖学金补贴补助的各方面注意事项。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9.2021年我校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4人,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指标为准。本年度士兵计划招生专业限定为[025400 国际商务][120401 行政管理][030505 思想政治教育],符合条件的意向考生可填报以上三个专业(以上三个专业除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外,还招收若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依据贵州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确定和公布的时间进行。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三、初试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
四、复试
我校复试具体办法及安排和进入复试考生名单等届时均在研究生院官方网站提前公布。
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并对“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及享受国家规定加分政策考生的相关材料及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加试。
五、调剂
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六、加分政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我校将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七、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及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录取名单。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九、其他
1.学习方式: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2.学制:一般为三年。最长不超过五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
3.学费标准:我校严格执行国家和贵州省的收费政策。
4.奖助办法:我校执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及研究生“三助”构成的奖助体系。
我校不举办任何考研辅导培训班,不提供、不指定考研参考书。我校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均在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公布,各位考生请留意。热忱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贵州财经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portal.gzife.edu.cn/yjsgzb/
贵州财经大学研招办E-mail:GCYZB@mail.gufe.edu.cn
单位代码:10671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花溪大学城贵州财经大学
邮政编码:550025
联系部门:贵州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德楼105)
联系电话:0851-88510523
为激励广大研究生潜心钻研,保证每一位学生能够在校安心学习,学校建立了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三助"构成的研究生奖助体系。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一)申请对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我校所有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特别优秀的在校研究生。
(二)资助标准: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下达我校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进行评选,由国家出资,硕士20000元/人/年,按学年评审,一次性发放。
二、国家助学金
(一)申请对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我校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二)资助标准:资助标准为6000元/人/年。
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一)申请对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我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在校研究生。
(二)资助标准:
1、2014年秋季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在校生人数的60%进行评选。其中,一等奖10%,奖励标准为8000元;二等奖20%,奖励标准为6000元;三等奖30%,奖励标准为4000元。
2、2014年秋季以前年度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在校生人数的30%进行评选。其中,一等奖5%,奖励标准为3000元;二等奖10%,奖励标准为2000元;三等奖15%,奖励标准为1000元。
四、研究生"三助"(研究生助教、助管、助研)
(一)申请对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我校所有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在校研究生。
(二)资助标准:
1、研究生"助教"岗位课酬按课程课时核算,并按照主讲教师该门课程课时量的2/3课时,以助教课酬标准计算研究生课程助教课酬。
2、研究生"助管"岗位分为全岗和半岗两类。全岗工作时间为每周工作五个半天,每月补助津贴500元/人;半岗工作时间为每周工作三个半天,每月补助津贴300元/人。
3、研究生"助研"岗位每月补助津贴600元/人(其中学校每月补助300元/人,用人单位(教师)按1:1配套从科研课题经费配发研究生"助研"岗位津贴,每月补助300元/人)。
2015年贵州财经大学学生贷款体系
新生入校后,学校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评审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贷款资助:
一、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银行贷款。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目前此项贷款只针对户籍所在地尚未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共同操作的,帮助新考入高校的和在高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银行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学生或其合法监护人,向家庭所在地的农村信用社、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不需要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已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省市区的学生,应在当地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三、赴贵州省基层单位工作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从2009年起,毕业生(含高职、独立学院及研究生)到贵州省基层单位就业或服务,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含国家助学贷款、农村信用联合社发放的由政府贴息的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国家实行一次性代偿。代偿的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的最高金额不超过8000元/年。
四、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学生(含高职、独立学院、研究生及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贵州财经大学奖学金补贴补助,研究生第一年入学奖助金等级依据考研成绩而定。推荐免试的同学可获得高于学费的奖助学金,贵州财经大学奖学金补贴补助,根据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优秀者,也能获得高于学费的奖助学金,其他的同学则获得根据考研入学成绩获得相应不同等级的奖助学金。
贵州财经大学奖学金补贴补助,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及各大院校奖学金、私人助学奖学金等,院校及私人奖学金额度各个院校有所不同。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不得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应向基础学科和国家急需的学科(专业、方向)倾斜。中央高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等级和奖励标准进行动态调整。
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的研究生,可以同时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等。
中央财政对部门所属普通高等学校(简称中央高校)学业奖学金所需资金,按博士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的标准及在校生人数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当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将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