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0-03-10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复旦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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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正文

复旦大学 2020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
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
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
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
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
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本年度全校拟招收各类硕士研究生 6400 名左右(含推免生)。实
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者为准,录取时将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
情况等对专业招生计划数进行适当调整。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
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
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须取得国家承认
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
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
的本科结业生,通过 8 门相关专业本科课程考试(需提供有效成绩单)
1 / 10并经报考院系审核后,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
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条(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
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
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以同等学力身
份报考者所修读的本科课程应为非法学类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条(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
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
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以同等学力身
份报考者所修读的本科课程应为法学类专业。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条(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
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
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
(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2 / 104.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
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
员,均须符合本条(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条(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
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
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
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 2 年以上,业务
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
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
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四)除上述条件外,考生应同时符合招生院系对相关专业提出
的报考要求。
四、报名
(一)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
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
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
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
格。学校另行制定颁布《复旦大学 2020 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
(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1)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
//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2) 报名时间:2019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31 日(每天
9:00-22:00)。)。
3 / 10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2019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预报名信息为网报有效信息。
(3)注意事项:
①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
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
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②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
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
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
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③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按网报要求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
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
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④网报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
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
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
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
息网”公布的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复试阶段审查报考
资格时提交认证报告,具体要求见下文“现场确认”第 3 项规定。
⑤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
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非应届本科
毕业生(单独考试除外)报考我校,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
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如选择
复旦大学报考点(代码 3102):本市户籍考生需提供本人上海市户口
簿或有效期内的上海市户籍证明;非本市户籍考生需提供本人 2019
年连续 6 个月的上海市社保记录。
报名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复旦大学报考点(代码
3102)。
4 / 10⑥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
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高层次
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⑦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
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本条
“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
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
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
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
入学信息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2.现场确认
(1)除复旦大学报考点(代码 3102)以外,选择其他报考点进
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毕业证
书和学位证书(往届生),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报考点公布为
准)到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办理缴费
和拍照等手续,逾期不再补办。
(2)选择复旦大学报考点(代码 3102)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
须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www.gsao.fudan.edu.cn)进
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和提示事项,届时请关注我校研究
生招生网的通知。
上述确认方式及时间安排依国家政策变化进行调整,如有调整将
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及时发布信息。
(3)我校在复试阶段对所有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考生届
时应带好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
②应届生携带学生证。
③往届生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
案表。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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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学历查询”栏目申请和下载打印。若无法在线申请和打印,须
按照该网“学历认证”栏目公布的认证代理机构和认证申请办法进行
书面认证,并于复试时提交认证报告。凡于境外获得的文凭、学位证
书须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④同等学力考生另须携带“报考条件”中规定的本科课程成绩单。
⑤在读研究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提
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五、招生考试
(一)初试
1.初试科目
学术学位硕士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设置,除教育学、历史学、医
学门类为三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各科
目试题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300 分)外,其他各学科门类均
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各科
目试题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150 分、150 分),初试总分为 500
分。
专业学位硕士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的设置一般为四个单元(即思
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少数专业学位为三个
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或两个单元(即外
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招生考试初试总分一般为 500 分,其
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 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图书情报、会计等
初试总分为 300 分。
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复旦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
业目录》,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各科考试时间为 3 小时。
2.初试时间
2019 年 12 月 21 日至 12 月 22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准考证打印:考生应当在 2019 年 12 月 14 日至 12 月 23 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
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
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
初试和复试。
3.初试地点
复旦大学或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
(二)复试
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具体差额比例
由各院系根据专业自身特点和生源状况确定。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
考生〔除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
游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外〕,在复试阶段还须以笔试形式加试两门所报
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
管理、图书情报、会计等专业学位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将在预审
或复试时进行。各专业复试的方式、科目及复试成绩所占权重详见我
校研究生招生网,复试实施细则届时可通过招生院系网站查询。考生
复试时间暂定 2020 年 3 月中下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录取
1.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
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上海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
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
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
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
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
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
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
7 / 10资格无效。
七、体检
新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达到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者方可入
学。
八、招生类型
硕士研究生按其培养模式分为学术学位硕士生和专业学位硕士
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生,按其就业方
式分为定向就业硕士生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生。定向就业的硕士生按定
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
就业。
我校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各专业学位只招收“定向就业”
硕士生。
九、学制及校区
学术学位硕士生的学制一般为 3 年,专业学位硕士生的学制一般
为 2 年至 3 年。
复旦大学现有四个校区:邯郸校区(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 220
号)、新江湾校区(上海市杨浦区淞沪路 2005 号)、枫林校区(上海
市徐汇区东安路 130 号、131 号)、张江校区(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
路 825 号、826 号)。如有新增办学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十、学费、住宿和奖助政策
(一)按照国家规定,我校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为:
1.学术学位硕士生每生每学年 8000 元(宗教学专业为每生每学
年 7000 元),按学年收取。
2. 部分专业学位硕士生的学费标准将进行调整,请考生关注我
校财务处网站(网址:http://www.cwc.fudan.edu.cn/)“通知公告”
栏发布的教育收费公示,或咨询报考院系。
(二)我校从 2019 级开始,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
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计划”、面向西藏地区“公共管理
人才培养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研究生支教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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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工程预备队(一期)”等专项外,不安排专业学位硕士生在校内住
宿,学生原则上需自行安排住宿。学校协同相关院系努力拓展校外住
宿资源,协助全日制学生以社会化方式解决住宿需求。
(三)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奖学金、生活津贴、三助津贴、国
家助学贷款和困难补助等组成,详情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网址:
http://www.gs.fudan.edu.cn)“学生奖助”栏或研究生招生网发布
的最新信息。
十一、报考医学类专业有关说明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为全日制定向培养,招生对象
原则上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
业生。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
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医教
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 号)精神,
促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有机衔接,复旦
大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从 2016 年起与上
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面结合,具有硕士研究生和住院医师双重
身份,接受高校、培训医院管理,相关福利待遇详见上海市卫生健康
委员会官网。其临床培养将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标准内容进行培训并考核,达到研究生培养要求者,可取得“四证”,
即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相应的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
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考生报考时需符合“非定向就业”
报考条件且报考类别需选择“非定向就业”,录取后报考类别统一变
更为“定向就业”。
十二、其他说明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国家定向培养的全日制专
项招生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拟招生计划数参照 2019
年实际录取专业和人数设置,供考生报考时参考。2020 年的招生专
业、人数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计划数、实际报名和考试情况进行调整。
2.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的第五位数是“Z”且带“★”者为我校自设专业。
3.若 2020 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
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本章程所涉内容如有调整,
也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
4.我校招收港澳台地区研究生、外籍研究生的报考条件和招生办
法,另行制定颁布。
十三、联系方式及申诉渠道
1.联系方式
复旦大学代码:10246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网址:http://www.gsao.fudan.edu.cn
地址:上海市邯郸路 220 号(邮政编码 200433)
电话:(021)65642673 或 65643991
传真:(021)65644159
邮箱:gs_admission@fudan.edu.cn
2.申诉渠道
部门名称:监察处
电话:(021)65642601
邮箱:jiancha@fudan.edu.cn
 
复旦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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